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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爱国爱教的高僧——月西法师圆寂十周年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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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爱国爱教的高僧——月西法师圆寂十周年

  王源泉

  月西法师出生于1915年11月,浙江温岭新问区铁场村人氏,俗姓高,名样麟。曾担任过宁波市佛教协会历六届会长和浙江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推选为浙江省政协第五。六、七届委员,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政协第八。九届常委,江东区人大常委等职,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规定,做了许多工作,是一位爱国爱教的僧人。

  一、注重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我是从八十年代初与月西大和尚相识,月西大和尚平时能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艰苦朴素,不仅能自觉地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而且还组织市佛教协会和七塔寺广大僧尼学习,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佛学知识。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顾全大局,服从政府领导和管理,为人胸怀磊落,灭恳待入,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能够全面正确贯彻执行中央(82) 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积极要求恢复七塔古刹。 1980年,七塔寺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修复小组”,时师已66岁的高龄.但为了佛教事业,师不顾午迈出任组长,着手重修在“文革”中遭受严重破坏的七塔寺。师以复兴七塔为己任.废寝忘食,四处奔波,事必躬亲,积十年之辛劳,终使千年唐刹,重恢旧貌,于1984年8月,年届七十,正式出任七塔寺方丈。继续筹集巨资,大兴土木,庄严殿堂。先后建综合楼,造招待所:并拓宽寺前马路,改建照壁山门:造四大寮而严职责, 兴诸佛事而肃僧规。使得七塔香火.兴盛如往昔:十方檀信、四海嘉宾,礼佛观光,纷至沓来。使七塔寺在1983年4月1日被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确定为全国汉传佛教重点寺院之一。

  与此同时,月西法师还关注全市佛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并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和联系,采取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等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处理过程中,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据政策,协商解决,互谅互让,不留尾巴”的原则,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较好落实了宗教房产,在任职期间,落实的佛教房产共73处95696平方米。这样他不仅在信教群众中享有了一定威望,而且使党的宗教政策得以落实,使信教群众同政府的和谐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注重对寺院依法加强管理

  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憎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也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月西大和尚经常对僧众讲.寺院整体形象问题和道风问题,是关系到寺院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必须依法加强对寺院的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佛教的清规戒律不少,但也很有必要结合寺院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如:学习制度、教务制度.外事制度、财务制度及安全消防制度等。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过去的七塔寺没有发生过大的问题,也为今天的寺院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落实,寺院需要有一定佛教知识和管理水平的僧人,月西大和尚对此非常重视,在他任会长期间,选送一些爱国爱教的年轻僧尼到佛学院学习深造。同时还大胆地把一些年轻憎人放在工作的第一线,使他们在实践工作中锻炼自己,增强自己的佛学知识和管理水平,培养出像七塔寺当家可祥法师,缨络寺可善法师等年轻僧人,弥补寺院管理人员的不足,使寺院的管理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上。

  作者系原宁波市宗教事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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