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释、道的善恶观比较研究
儒、释、道的善恶观比较研究
来源: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网
作者:张树卿
人类、自然、社会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人在三者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起着决定作用。自然界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社会为人类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如何对待自然,如何对待社会,如何对待他人,是每一个理智健全的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围绕怎样对待人类、自然、社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上,儒、释、道三家均有其各自的观点和行为准则。本文仅以儒、释、道善恶观为题,发表以下个人看法。
一, 儒、释、道的“善观”
儒家的“善观”
儒家是入世务实的学问家。其最为关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其善观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对善的理解。在儒家看来,善就是合乎常理,合乎人群,合乎逻辑。行善就是积德,反之则不然。善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上,就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就是用度有余,开发与保护并重。体现在人与社会关系上,就是顾全大局,克己奉公;用义制利,先公后私;利群利己。第二,提出自身关于善的修炼问题。儒家特别重视人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人格朔造,其理想人格是追求成为圣人,即使成不了圣人,最好成为贤人,即使成不了贤人,至少要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人群的人。在儒家看来,修己的目的全在于利群。第三,从理论上,把“善”概念从社会伦理道德范畴中突出出来。
佛教的“善观”
本文所言的释家即是指佛教。佛教最关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怎样修炼成佛,怎样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佛教从“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和“我是众生的一员,众生是全体的大我,度人所以为自度,利人所为利我”的辩证认知出发,从根本利益关系上提倡公德心,其善观概况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奉法守礼,无碍社会。其中,奉法包涵两层意思,一是尊奉佛教之法,二是尊奉国家之法。尊国法体现爱国,尊佛法体现爱教,尊奉国法、佛法是出家僧人爱国爱教的具体体现。第二,乐善好施,有益众生。“自利利人,人我兼利”。做到“大慈大悲,常无懈怠,恒求善事,利乐一切”。第三,积德行善,因果报应。通过正见、慈悲、清静、质直、复语、和谦、诚实、梵行、布施、救生之途径广施于善。而施善的过程就是积德的过程,如果说善是因,那么德就是果。行善就是积德,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道家的“善观”
本文所言的道家即指的是道教。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最具有中国宗教特色。故鲁迅先生指出:“了解了中国道教,乃了
解了中国大半”。道教最为关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如何长生不老,得道成仙,最好成为潇洒自如的活神仙。其善观主要内容有
以下观点:第一,主张“常善度人”,助人为乐。对于社会来说,“制恶兴善则理,忘善纵恶则乱”。确信人无论作好事还是坏事,报应是“早与晚耳”。任何心存侥幸都无济于事,“福在积善,祸在积恶”、“善恶之报,如影随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个人来说,与十恶相对的是十善,即爱护生灵,珍爱生命;节守操行,不犯人妇;远离偷盗,不取非义之财;平等待人,主持正义;保持清醒,常思净行;宗亲和睦,无有非亲;见人善事,心助欢喜;见人有忧,助为作福;善待他人,不施报复;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第二,顺其自然,与世无争。做到五事好德,即“至心好信,真生不欺;诵经行道,专心无二;勤心斋戒,好乐仙道;教人行善,不为非恶;敦笃慈仁,周济危难”。第三,清心寡欲,不贪不占。道教提倡“不使人间造孽钱”,“罪莫大于淫,祸莫大于贪,咎莫大于僭。此三者,祸之车也,小则亡身,大则残家”。主张人生在世清白干净,“一毫之善,与人方便;一毫之恶,劝君莫作。衣食随缘,自然快乐”。光明磊落。第四,神掌功过,彰善惩恶。“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隐行者,必有昭名”。“无贪淫罪赐安乐福”。“无赞邪罪赐明正福。无毁人罪赐赞己福。无妒嫌罪赐归顺福。无奸狡罪赐如意福。无轻人罪赐重己福。无慢人罪赐明真福。无俗恶罪赐道善福。无攀高罪赐德归福。无纵心罪赐通道福。无狐疑罪赐感应福。无思冤罪赐仙伴福。无狠毒罪赐全身福。无是非罪赐道德福。无害命罪赐延年福。无自高罪赐人敬福。无怀恶罪赐心安福。无私邪罪赐公正福。无恋富罪赐天乐福。无刚硬罪赐上善福。无人道罪赐天道福。无损人罪赐益寿福。无杀害罪赐修生福。无误嫉妒罪赐夷善福。无恶逆罪赐孝子福”。
二,儒、释、道的“恶观”
儒家“恶观”
儒家把善恶问题作为人格修养的核心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认为“恶”是与“善”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善恶观念是产生善恶行为
的思想基础。而对善恶观念思想的形成,儒家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曾提出“善性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认为人的天性是善良的,恶观念和恶行为的出现是后天的结果。有人反对“善性论”观点,提出“恶性论”。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的天性是自私的,由于为了个人私利的满足,从而导致社会上恶观念的产生和恶行为的出现。其实,人之初赤身裸体来到世间,从物质层面讲纯属自然而然,从精神层面讲也完全是一片空白。天性既不存在善的问题,也不存在恶的问题。善恶观念完全是后天社会、家庭、教育的结果。由此可见,儒家上述关于人性、善恶的两种观点都存在片面性。在儒家认为,“恶”观念是产生恶行为的思想之因,“恶”行为是恶观念必然之果。概括起来说,被儒家认定的社会恶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表现在对公与私的关系方面,即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方面,凡是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假公济私等行为,均被看作是恶行为。第二,表现在对人与人关系方面,凡是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巧取豪夺、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损人利己之行为,均被看作是恶行为。第三,表现在对社会正常秩序方面,凡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满足个人私利和小集团利益,破坏社会整体稳定,扰乱人民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误国害民之行为,均被看作是恶行为。
释家“恶观”
众所周知,我国的佛教是在两汉之际从古代印度,通过和平交往方式传入中国的。古代印度时期的早期佛教,是在反对婆罗门教的斗争中逐渐形成的。佛教传入我国之后,在与我国儒学、道教的长期矛盾斗争中,经过逐渐彼此融合,佛教对恶观念及其恶行为的看法,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佛教“恶观”主要“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三,口四,意三”。具体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即属于身业的有三,即杀生、偷盗、邪淫;属于口业的有四,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属于意业的有三,即贪欲、嗔 、邪见。佛教习惯称之为“十恶”,故有十恶不赦之说。
道教“恶观”
根据刘处玄《仙乐集》一书,关于对福祸之罪态度及做法的内容记载,可见道教对“恶观”的基本看法。“无善道则赐轮回罪。无公平则赐生灭罪。无忘贪则赐不足罪。无厌宠则赐多辱罪。无就下则赐危险罪。无善福则赐恶报罪。无三孝则赐十恶罪。无爱善则赐堕恶罪。无福慧则赐堕落罪。无远小危赐大祸罪。无禁口
非赐拔舌罪。无害物则免 汤罪。无恋情则免死苦罪。无新衍免消旧恶罪。积阳道行无路罪”。
三,儒、释、道善恶观比较
从提出善、恶问题的角度看,止恶行善是人类道德之根本。儒、佛、道三家虽然都比较重视善、恶道德问题。但是,三家对此问题重视的侧重点不同。儒家侧重治国安民,把善恶问题纳入社会伦理范畴,追求成就完善人格,具有把善恶政治化,政治善恶化倾向。佛家侧重治心,时时处处告诫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佛教认为,事在人为,境由心造。人皆受心灵的支配,一切德行皆由善良的心灵发出,一切恶行皆导源于心理上的贪欲、嗔 忿怒和愚痴邪见。人要达到圆满的境地,必须十分注重心智的培养。道教则侧重治身,追求长命百岁,长生不老。认为善行能够创造宽松良好的人文生活环境,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肉体健康是精神健康的物质基础,精神健康是肉体健康的心理保证。肉体和精神都健康,才能延年益寿。否则,肉体痛苦必然带来精神痛苦,精神痛苦必然影响肉体不适。可见,儒家与佛教、道教的善恶观比较,儒家的善恶观政治目的十分明显,佛教、道教的善恶观则次之。
从对善、恶的概念的理解和研究角度看,关心善恶问题是社
会各种思想和学说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儒家、佛教、道教三家当然也不例外。儒家、佛教、道教三家虽然都主张扬善惩恶,但是,三家关于扬善惩恶的理论与做法存在一定的差别。儒家在扬善方面,主张出以公心,以德治和教化为主。认为善不积不足以扬名,恶不积不足以除名。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力劝人们非礼勿动,非礼勿行。儒家在惩恶方面,主张先礼后“兵”,道德谴责与刑罚并用。其善恶赏罚权利是掌握在人的手里,上至帝王官吏,下至黎民百姓。佛教在扬善惩恶方面,主张“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过去、现在、未来)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其中“善果从善因生,恶果从恶因生”。修得十善,可升“天堂”;而行十恶,则坠入地狱。在佛教看来“心为恶源,形为罪藪”。故特别强调惩恶扬善必先内净自心,外净器界;即知即行,解行相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道教在扬善惩恶方面,主张“以生赏善,以死罚恶”。“一毫之善,与人方便;一毫之恶,劝君莫作”。
从社会作用和影响角度看,三家的善恶观存在大小之别。儒家
思想自汉武帝实行“罢除百家,独尊儒术”政策之后,已经成为
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支柱和实行有效统治的思想武器。作为观念形态的儒家文化,逐渐成长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社会作用和影响远远超过了儒家文化本身。儒家文化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融合并吸收佛教文化,道教文化,由此构成中国传统文化,其影响和作用一直沿习到今天。佛教经过历史上的中国化过程,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分支,一直沿习至今。由佛教在社会上的接受群体有限,故其善恶观的社会作用和影响远不如儒学。道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分支,亦因为其社会接受群体有限,其社会作用和影响也逊色于儒学。
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角度看,儒家既说又做,在重视说教的同时,强调说到做到。注重诚信做人,讲求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善恶报应问题倾向于现世现报。佛教讲求通过心性端正,以达到行为端正。对善恶问题倾向三世(前世、现世、来世)报应。道教的善恶报应取向大体上与儒家相一致,不同的是道教不但主张现世报应,还主张通过神掌握功过的办法,以增加寿命和减少寿命作为报应的惩罚结果。从而使人们在心理和感情方面,在对待善恶报应问题上增加了莫大的恐惧感和现实感。使之产生更大的精神摄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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