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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释、道的妇女观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5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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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释、道的妇女观比较研究

  来源: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网

  作者:张树卿

  从人生物学角度看,人生而平等,根本不存在什么尊卑贵贱之别。从社会角度看,构成人类的男人和女人,他们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因为就历史本身来说,它什么都没有做。在历史的长河中所发生的一切不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都是人的活动而已。活跃在人类历史舞台上的男人和女人,由于自然生物因素和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造成男女两性在生理和心理等方面都存在客观具体,现实明显的差异。他们分别以不同的角色和身份,有主有次,有分有合,上演了一幕幕时代悲喜剧。怎么看妇女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儒学,佛教和道教均有其各自独到的见解。认真批判继承儒、释、道三家妇女观的精华,去其糟粕,不仅具有深远的学术思想理论意义,而且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具有较为现实的历史借鉴意义。

  一,儒、释、道的妇女观

  妇女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半边天。“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1。男人和女人共同承担着人类社会两种生产的任务,即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人的生命源于父母,对任何一个人来说,不论你多富有,无论你官多大,也不论你学问有多高,围绕着如何对待妇女,看待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问题,均有其各自的妇女观,儒、释、道三家也不例外。

  儒家的妇女观

  儒家提倡“男尊女卑”,对劳动妇女持轻视态度,对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往往不予以承认。〈〈论语﹒阳货〉〉中记载“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恕”2,把女人与小人放在同等地位。《论语.泰泊》篇中记载:“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矣己”。孔子认为只有九个人才,就是不把唯一的妇人“邑姜”算在内。在孟子看来妇女理所当然就应该顺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为适应封建专制制度统治的需要,提出了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进一步明确了君臣、父子、夫妻之间主导与从属,领导与服从,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将臣、子、妻置于君、父、夫的从属与服从的地位3。到了宋代,形成了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的绝对服从思想。这一思想被封建统治阶级加以利用,最终形成了吃人的封建礼教。分析儒家重男轻女思想形成的主要原因,不外来自四个方面:第一,封建社会剥夺了女子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权利,置于女子在经济上不得不依赖男人生存的地步。第二,封建社会剥夺了女子在社会上受教育的权利,由此而来形成“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风尚。第三,封建社会剥夺了女子自由恋爱的权利,将女子的终身大事置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摆布之下。第四,封建社会强加于女子头上的“三从四德”伦理思想和逆来顺受的观念,以及所采取的包括“裹足“在内的各种残忍而又严厉的人身束缚,使女子逐渐失去人格独立。成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和生孩子的工具。

  究其儒家“重男轻女”观的产生,大体有三个根源,一是由于当时社会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孔子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社会的生产方

  式是井田制向封建制过渡,劳动生产者是由奴隶向个体劳动者过渡,男人是繁重体力劳动的唯一承担者。男人与女人相比,男人的劳动就是一切。这是重男轻女思想观念产生的社会物质基础。二是随着我国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确立,尽管统治阶级发生了变化,但政权的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是由一种私有制代替了另一种私有制。由于思想观念具有一定滞后性和历史继承性,所以一切有利于新兴封建统治阶级需要的政权组织和思想观念几乎都被保留了下来,如等级制,轻视劳动、男尊女卑观念等等。三是落后在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们的落后生活方式,由血缘观念和家庭观念派生出来的传宗接代观念,养儿防老观念,推动了男尊女卑观念的社会普及性和现实存在的合理性。

  佛教的妇女观

  佛教在妇女问题上所持的主导性观点,是自相矛盾的。它既有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一面,又有对妇女(尤其是已婚做母亲的女性)尊重与爱戴的一面。由于佛教积极倡导人们出家,故把人世间看作“尘世”,认为“尘世”间充满了欺诈,纷争、勾心斗角和流血冲突。把出家入寺修炼之地称作是“净土”,认为只有远离尘世,才能生活自然,心性平和,没有烦恼,身心健康。佛教认为尘世间女人是万恶之源。“一切女人皆是众恶之所在”。《日明菩萨经》指出:“女色者,世间之枷锁,凡夫恋者,不能自拔;女色者,世间之重患,凡夫因乏,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间之衰祸,凡夫遭逢,无厄不至”。佛教基于现实社会是“尘世”的看法,得出女人是万恶之源的片面认识,由此形成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妇女观。佛教也曾提出过“众生平等”的思想,但佛教所理解的“众生平等”也仅仅限于作为教徒之间的平等,作为宗教领域里的思想平等。对社会上如何实现平等,它既没有力量改变现实,又没有具体实施措施,也仅限于空洞的说教而已。《无量寿经》记载:“我作佛时,目无妇女;若有女人,闻我名字,得清争信,发菩提心,厌患女身,愿生我国,命终即化,来我刹土”。佛教的这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妇女观,源于佛教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源于佛教对妇女的片面认识,源于佛教对妇女社会作用的不公正评价。但从人类自身生产的角度,佛教又不得不承认人皆有父母。佛教从社会人道主义角度和报父母养育之恩的角度出发,提出对母亲要给予格外的敬重,并表现出对母亲的特别尊敬与爱戴。

  道教的妇女观

  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最具有中国特色。其思想来源“杂而多端”4其妇女观也颇具特色。道教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5理论出发,从自然的角度提倡男女平等。老子《道德经》中就有尚水贵柔,尊母重牡的思想。原始道教(太平道、五斗米道)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天地一体有阴有阳,如同人类之有男有女。“重阴阳共男女”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有阳无阴,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无阳,亦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有阳而无和,不能传其类,亦绝灭”。男女之间的关系和作用亦同此理。〈〈太平经〉〉明确反对轻贱和残害妇女,指出:“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子,而反贱杀之,令使女子少于男,故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相应。天下共贱其真母,共贼害杀地气,令使地气绝也不生,地大怒不悦......”。道教医学家孙思邈则从医学角度,就如何平衡阴阳问题,论

  述男女生理上存在的差异。并没有因为“妇人之病,比男子十倍难疗”而轻视

  女人。在其〈〈千金药方〉〉医学著作中,大胆的冲破儒家“男尊女卑”思想的束缚,首列“妇人方”三卷,专门论述妇女疾病的防治与治疗问题,足见道教在男女性别问题上,是一视同仁的。而道教从社会角度出发,则提倡“阳者尊,阴者卑,故二阴当共事一阳,故天数一而地数二也,故当二女共事一男也”。由此不难看出道教一方面倡导男女平等,一方面又在提倡一夫多妻。可见,道教在某种程度上仍存在“男尊女卑”的色彩。

  二,儒、释、道的母亲观

  人均为父母所生,对于给予生命的父母,每个人都终生难忘。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尊敬和孝敬的人,必然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排斥和舆论的谴责。儒、释、道三家均有自己的母亲观。

  儒家的母亲观

  尽管儒家在男女性别上倡导男尊女卑,但经过孔孟以及历代儒学大师的传承和十三经的宣传,在一般女性中唯有母亲的社会地位最高。《论语》就载有“事亲孝”,指的就是孝敬父母双亲。在《论语.里仁》篇中记载:“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讲的都是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之心。孟子主张“终身慕父母”,在其《孟子.离娄下》中明确提出“五不孝”的内容,即“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孝经》就“孝亲”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认为子女孝敬母亲同孝敬父亲是一样的。二者之间存在的区别,在于子女孝敬母亲必须在不侵犯父亲的绝对权威前提下进行。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劳动妇女一般都受到政权、族权、夫权、神权的控制和束缚。

  佛教的母亲观

  佛教对母亲给予足够的尊重。我国隋朝时期天台宗创始人智凯在《修习止观坐禅法要》中指出:“今略习善根发相有二种不同,一外善根发相,所谓布实施、持戒、孝顺父母、尊长、供养三宝,及诸听学共善根开发.....”。佛教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的本性,是人本身就有的善根,是父母的辛劳,养育之恩在他们内心留下的根,并不是从那学来的。“诫令不跪父母,便意从之。儿先作沙弥,其母后作阿尼,側跪其儿”6。无论是子不跪父母,还是父母还礼側跪其儿,均为“尊道故也”。佛教十分重视对母亲养育之恩的报答,在其〈〈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中,详细列举了母亲的十大恩德:即怀胎守护恩,临产受苦恩,生子忘忧恩,咽苦吐甘恩,回干就湿恩,哺乳养育恩,洗翟不净恩,远行忆念恩,深加体恤恩,究竟怜悯恩。在佛教看来,孝敬母亲怎样做都不过分,母亲的养育之恩,是每个人终生难以报答的。

  道教的母亲观

  道教认为:“天,父也,地,母也”,父母都是人,作为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不过“父母但似阴阳男女别耳,其好恶者同其也”。按照道教的说法“天大、地大,人亦大”的排列次序,故道教认为“事母不得过父”。在父、母、子三者中,“父为君,母为臣,子为民”7。可见道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把孝敬母亲置于孝敬父亲之下。

  三,儒、释、道的贞节观

  儒家的女子贞洁观

  儒家经典最早提到关于女子贞节问题的文献是《易传》。《恆.六五》爻辞《象传》中就记载有:“妇人贞洁从一而终也”。到后来经宋明理学大师的演绎,特别是程颐把“从不一而终”发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指出:“夫以顺从为恆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贞,故吉”。“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而贞节的最高层次是“节烈”。“节”是指丈夫死了,决不再嫁,做到随一而终。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便节的愈好。“烈”指两种情况,一种是只要丈夫死了,她也跟着自尽;另一种是遇有强暴来侮辱她时,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死得愈惨愈苦愈好。孀妇再嫁就是失节,男子要是娶了“失节”的女人,这个男人自己也就“失节”了。寡妇即使孤独贫穷,无依无靠,也绝不能再嫁人。守住贞操者饿死光荣,可以获得立贞节牌房的殊荣。再嫁者不但违背天理,而且必然遭致社会舆论的谴责和世人的唾骂!在我国古籍24史中留名的811名女性中,有768人出现在各代的《烈女传》中,有近40人出现在《孝义传》里,说明只有节妇烈女才能得到国家旌表。可见,贞节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正如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控诉杀人的封建理教时所言:“大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漫乎合法论理,死矣,更不可救矣!”。

  佛教的女子贞洁观

  佛教一向重视修炼成佛。认为人生暂短,“万事皆空”。至于女子的贞节问题,有其独到的见解。即佛教以一个人信佛为界点,信佛教之前是否贞洁不予以追究,信佛教之后能够做到断爱欲,守戒规就可以了。据早期汉译佛经《楞严经》记载,摩登伽在过去生中是淫女,由于神咒力量,销灭了其爱欲心,使其转而信奉了佛教,悟出了过去生中的因,皆为爱欲的束缚所致。这样过去作为淫女的摩登伽就不复存在了。在我国古代社会,也有不少良家女子由于某种原因,为了生活,处于无奈,沦落为妓女。其中有一部分妓女不堪忍受非人的遭遇和世俗的残害,纷纷逃到佛教静地,出家修行。佛教入土中原之后,受到儒家等文化的影响,其女子贞洁观也相应的发生了一些变化。譬如《喻道论》所指出的:“梁之商行,毁容守节。宋之伯姬,顺理忘生,并名冠烈妇,德范诸姬”。

  道教的女子贞洁观

  道教对女子的贞洁问题是比较重视的。《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指出:“诸欲修道者,务必臣忠,子孝、夫信、妇贞,兄敬、弟顺,内无二心”。《太上洞玄灵宝智慧根上品大戒经》指出:“与人妇言,则贞于夫”。可见,道教把女子贞洁问题看作既是调整人际关系中的内容之一,又是衡量其能否得道成仙的先决条件之一。道教重视妇女的贞洁问题,但它并没有妇女丧偶或离异后不能再嫁的限制。譬如:我国唐代杨贵妃,就是由一名出家道姑,还俗后嫁给唐玄宗李隆基的。这样的例子,在我国古代历史上还有许多。

  四,儒、释、道的妇女成人、成佛、成仙观

  儒家的女子成人观

  儒家由于重男轻女,故对男子提出的一般成人的标准和要求,往往不适用于女子。对女子有其独到的要求。由于认为女孩子早晚是别人家的人,故忽略对女孩子的文化教育投资。一般只要求女子在家从父,听话乖巧,幼年缠足,擅长纺织刺绣等细活技术;结婚后要从夫,做到相夫教子,成为贤妻良母。其活动范围仅仅限于家庭之中,不允许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大部分时间不是花费在相夫教子的家务上,就是消费在个人梳妆打扮上。在儒家看来女子的成人,严格说来是指对个体生命和生活上的抚养长大,进而结婚生子而已。

  佛教的女子成佛观

  印度佛教初创时期,自佛祖允许女子出家之后,遂提出了女子能否成佛的问题。经过长期争论,印度大乘佛教为女子成佛留下了一线希望。据我国早期佛教经典《超日明三味经》记载,女子是不能成佛的,上度比丘的言论最具有代表性。他说:“不可女身得成佛道也!所以者何?女有三事碍隔,五事碍。何谓三?少制父母,出嫁制夫,不得自由,长大难子,是谓三。何谓五碍?一曰女人不得作帝释,所以者何?勇猛少欲乃得为男;杂恶多态故为女人.....;二曰不得作梵天,所以者何?奉清敬行,无有垢秽,修同共心,若尊同神,乃开梵天;淫态无节欲,为女人不得作梵天。三曰不得作魔天,所以者何?十善具足,尊敬三宝,孝事二亲,谦顺长老........,为女人不得作魔天。四曰不得作转轮圣王.......,五曰女人不得作佛,所以者何?行菩萨心,愍念一切,大慈大悲......,而着色欲,掉

  情匿态,身口意异,故为女人不得作佛”。正是由于我国早期佛教排斥女性,所以出家的女性佛教徒到西晋时期,即印度佛教传入我国数百年后,才首次出现。随着佛教在中国本土化程度加深,关于女子成佛问题也得到了佛教界认为。“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偶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女子只要一心向佛,舍身布施,最终也能与男子一样修炼成佛。

  道教的女子成仙观

  道教认为女子可以成仙,且没有门第出身等限制。从《列仙传》、《神仙传》的记载的女性神仙来看,有宫女,也有一般弱女子。如魏夫人即南华夫人,她在神仙世界就担负着统领南岳的重任,九华真妃成仙后则治理夏盖山。后期道教强调男女同道,可以一同正开。宋代张君房的《云芨七签》称张道陵与其子张衡及孙子张鲁三人,与其妻皆白日开天。在道教神仙系列中,男女神仙对偶班列的也并不少见。男女班列,共享祭供,也是司空见惯之事。在道教世界的36重天中,最高层为大罗天,其次是三清天,再次是四梵天,在下界功行圆满的善男善女,可经过西王母迎接开列到四梵天,永生不死。《墉城集仙录》记载,西王母系西华之妙气化生,凡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登仙得道者咸所隶属。西王母是道教所信奉的女仙之首,是女性在神仙世界的总代表。

  五,儒、释、道的妇女观比较

  儒、释、道三家都存在重男轻女思想,但重男轻女的程度存在明显不同。在三家中尤以儒家最为鲜明。儒家的重男轻女无论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还是在社会实践上,其社会影响和作用既深且广,其影响所在就是在当今社会仍能看到它的痕迹。这是佛教、道教所无法比拟的。由印度传入我国的佛教,出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不得不与当时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儒家相协调,

  并以此对教界存在的四众现象做出解释。道教为了自身的存在与发展,针对儒学提出男女平等,针对佛教修炼成佛而提出修炼成仙。总的看来,佛教和道教的重男轻女思想,无论是其社会影响,还是社会作用上,都远不如儒家。

  儒、释、道三家均有各自的母亲观。儒家是从血缘家庭和社会两种生产角度出发,以人伦理道德思想为指导,提出自己的母亲观的。佛教是从人道主义

  和生命现象起源角度,提出母亲观的。道教是从自然平衡和阴阳协调角度,以“天大、地大、人亦大”的理论为指导,提出孝敬母亲观的。儒、释、道三家提出的母亲观,各有侧重,相互补充。

  儒、释、道三家对妇女的贞节观问题,均有自己的看法。儒家最为重视,佛教,道教则次之。就其社会历史作用来看,儒家的妇女贞节观无疑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历史上不知道有多少劳动妇女,在封建贞节观的束缚下,成为此种说教的牺牲品。相比之下,佛教、道教对此就宽松多了。

  儒家讲女子的成人观,尽管受到时代和历史的局限,还仅仅限于生物层面上的养成,但它与佛教、道教相比,也是最为实际,最为现实的。佛教讲的女子成佛和道教讲的女子成仙观,是虚无而不现实的,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3页。

  2,箫民元著〈〈论语辨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8页。

  3,张岱年《中国传统伦理思想》

  4,见拙著〈〈宗教与文化比较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7页。

  5,高定彝著〈〈老子道德经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99年版,第164页。

  6,刘勰〈〈灭惑论〉〉

  7,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页。

  作者简介:

  张树卿,男,1954—,白城师范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多元文化,古典文明史。

  赵喜婧,女,1977,—,吉林师范大学思想文化研究史所在读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思想文化史。

  关键词:

  儒学,佛教、道教、妇女观、比较、研究

  内容提要:

  构成人类社会的男人和女人,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怎样看妇女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儒学、佛教和道教均有其独到的见解。认真批判继承儒、释、道三家妇女观的精华,去其糟粕,不仅具有学术理论意义,也具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该文章已发《社会科学战线》

  2005、2、5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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