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界要建立常规的慈善制度
佛教界的善举,有力地实践了“人间佛教”的精神,向社会各界展示了中国佛教的慈悲济世的襟怀与风貌,为佛教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事实证明慈善事业是佛教工作的一大特色,是弘法利生的一个窗口,感染与动员了更多的善心人士参与到公益事业之中,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体现。
宗教关系作为当前五大社会关系之一,涉及的其实就是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各宗教之间的关系以及宗教自身系统中的关系,协调处理好这几个层面的关系,不仅是宗教自身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人群安宁等国家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从历史上来看,宗教与社会的平衡机制一旦被破坏,社会的集体不安意识就会波及到宗教,从佛教的“三武一宗”法难,从明末清初的天主教“礼仪之争”,概莫能外。宗教作为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一个子系统,有其与社会相适应的一面,同时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与特殊性,所以一个和谐的社会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就是如何引导其适应稳定的一面,而消解其不适应性。中国大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落实与完善,宗教进入公众领域的视野,取得稳步发展的成效,越来越多地引起社会民众的普遍关注,其影响已超越宗教自身而达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层面。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天应如何看待并探索中国宗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途径呢?我以为,宗教界加大慈善事业的投入,发扬慈悲喜舍的优良传统,承担济世度人的社会责任,将是与社会最好的互动。
一、佛教的慈悲理念
慈悲本为二个独立的概念,最早佛教只强调慈,稍后才以慈悲并称,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慈名爱念众生,当求安稳乐事以饶益之。悲名愍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心苦。”所以龙树对慈悲的定义就是“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因此慈悲的定义就是“拔苦与乐”。
慈悲在小乘佛教中,原为五停心观之一,主要对治嗔恨心较重之人,因为这样的人心中总是充满愤恨和不满,修此慈悲观可以柔和其心,令其消除内心的敌意,从而避免由嗔心所带来的过激和冲突。所以慈悲观在小乘中是一种修行法门。在《俱舍论》中,在慈悲之外又加上了喜舍,合称四无量心。《俱舍论》卷二十九说:“无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舍。”四无量心也是一种修行法门,也是一种德性,到大乘佛教时,为了突出慈悲的深意,便将慈悲喜舍定为佛之本性,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二说:“善男子,大慈大悲名为佛性。何以故?大慈大悲常随菩萨如影随形,一切众生必当得大慈大悲,是故说言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将慈悲喜舍由修行法门提升为佛性的地位,体现了大乘佛教对慈悲的重视,所以大乘佛教认为证悟成佛必须要透过“慈悲”的实践来实现。
大乘佛教认为,只有智慧而没有慈悲,就会流于独善其身,佛陀的根本精神并不是教导众生只为自己着想,慈悲利他才是如来的本怀。实际上,大乘佛教的兴起就是慈悲的生起,慈悲思想的兴起实际也就是菩萨思想的兴起,因为菩萨的真实含义就是觉有情,慈悲就是菩萨的本质。但是大乘菩萨的观念并未出现在《四阿含》中,在大乘经典出现以前,虽有一批《本生经》故事来讲述本生菩萨的行迹,但本生菩萨指的是世尊无数轮回的前生,这些《本生经》的故事其实并非佛陀所说,而是后世基于对佛陀的崇拜而创作出的。本生菩萨的故事很受普遍民众的欢迎和认同,这些故事满足了崇拜者的心理,同时也显示了佛陀伟大的人格精神。另外也为大乘菩萨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本生经》中本生菩萨唯有一人,就是世尊,但在大乘佛教中,菩萨的数目却是数不胜数,大乘菩萨是大乘修行者普遍的人格典范,从而逐渐建立了大乘佛教以慈悲为中心的基本特质。中国佛教信仰结构最终确立菩萨信仰为主体就是基于这样的理念。
大乘菩萨的慈悲特性,最典型的表达是悲智双运,就是三轮体空的慈悲即:施者是空,受施者是空,所施物也是空。大乘菩萨的慈悲是建立在空智思想基础之上的。在大乘佛教中,将慈悲分为三种:即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无缘慈悲。众生缘慈悲,可以说是基于“人之常情”而起的慈悲,容易有其局限性。法缘慈悲,是从“诸法缘起”的角度,视众生平等无别,以一种无差别的态度来为众生拔苦与乐。无缘慈悲是不存有慈悲意识来行慈悲,所以它的根本精神是三轮体空,扬弃施者、受施者、所施之物的分别来行慈悲。以无缘慈悲来行慈悲者,没有施者的自得,去除了对受施者的远近亲疏之分,也不会吝惜所施之物,甚至连行慈悲这个念头都不存在于意识之中,这才是真正的无缘的慈悲。众生缘慈悲是一般人伦道德的慈悲,法缘慈悲是宗教性博爱的慈悲,法缘慈悲是基于佛教缘起思想的慈悲,是能施与所施自他不二、能所两忘的慈悲,以无所施而施,无所与而与的方式来行慈悲。
大乘菩萨的慈悲是无缘慈悲,无我是空,但慈悲不空,虽知无我而不断慈悲,故空而不空;虽行慈悲而不执有我,故不空而空。无我的慈悲不仅要消除人我的界限,还要提倡三轮体空的精神来实践慈悲的宗旨。也就是说行慈悲者须完全抛弃慈悲的观念,以超越慈悲的方式去行慈悲。因为菩萨行慈悲的最终目的并不只是要去满足众生的主观感受,而是在于为众生拔除最究竟的痛苦,走上解脱之道。
二、中国佛教的社会承担
中国佛教高扬“人间佛教”的旗帜,并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号召,以大乘菩萨行来弘法利生,更以“众生病则我病”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思想来回报社会,服务人群。所以从建国后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以来,慈善公益事业就一直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展开。在建国初期,公益事业主要体现了赈灾济困、植树造林以及出钱出力支持抗美援朝等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寺院基本建设的初步完成,本着慈悲喜舍的精神,积极从事慈善事业,全国各地佛协与规模较大的寺院纷纷成立慈善功德基金会,从小至大,在每一次的救灾济贫工作中都能听到佛教慈悲的声音。在成就众生中成就自己,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只有在众生得到解脱后,菩萨才能得到最终的解脱,这是佛教自利利他、自觉觉人的根本精神。
佛教界的善举,有力地实践了“人间佛教”的精神,向社会各界展示了中国佛教的慈悲济世的襟怀与风貌,为佛教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事实证明慈善事业是佛教工作的一大特色,是弘法利生的一个窗口,感染与动员了更多的善心人士参与到公益事业之中,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体现。
在当前国家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中,佛教界更应顺时应机,高扬慈悲喜舍的利生情怀,为社会的繁荣富强,为人群的安乐和谐贡献特有的力量。这里涉及一个重要话题就是佛教界要建立常规的慈善制度。经济是寺院发展的基础,但经济也同样是历史上构成法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如何使寺院经济得到平衡发展,则是随著国力强盛、信众布施增多所出现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探索一条新的寺院经济管理模式,关系著当代佛教的健康发展。当代佛教的主旋律是建设人间佛教,回馈社会,服务人群,报恩众生,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那么建立制度型佛教行善模式,则不失为在当前现实生活中促进佛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的一个积极尝试。慈善制度的建立使寺院资金有了一个合理的流向与出口,这不仅实现了佛教慈悲救世的本怀,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佛门善款日巨而又缺乏制度性监管所引发的腐化风险和弊端。目前日益庞大的寺院经济将是对这一问题的又一次警示。教界有人曾倡议成立一个具有中国佛教特色的“佛教慈善总会”,以便有利于全国佛教界人力物力的调动及团体管理。据有关人士预计,在21世纪,佛教慈善事业将会成为未来中国慈善活动的主体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
此外,当今社会,贫富越来越悬殊,佛教界应当以佛教的慈悲精神为怀,积极投身到有益于民众的各种慈善事业中,利乐有情、造福社会,真正起到扶危济贫、赈灾救难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佛教慈善事业,以期达到与社会和谐共处,与人群共享安乐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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