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农村现代化——张志鹏
在大规模城市化之前,农村是发展经济和形成社会的主要空间。农民是农业社会的主体,他们从事着以世代使用的种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传统农业。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技术进步缓慢,劳动生产率较低。同时,由于农村缺乏完善的市场体系,农产品商品化率较低,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天吃饭。为了能够生存和发展,他们一方面根据血缘、地缘关系结成互助共同体,另一方面则借助祖宗崇拜、神灵崇拜为主的民间信仰,建立起区域文化共同体。例如,每逢洪涝旱灾,农民都要敲锣打鼓,祭拜求神;每逢过年过节,农村也都要举办以宗教仪式为内容的庆祝活动。
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改造传统农业成为推动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改造传统农业的实质是向传统农业提供新的生产要素,提高投资收益率,即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然而,农村的农业技术水平、经济生产方式与社会组织方式、文化信仰传统是融为一体的。在血缘、地缘基础上形成的宗教组织、生产组织、家族制度等,均与传统的农耕技术密不可分。如果忽视农村的传统宗教信仰,就有可能阻碍其生产方式的变革,为此,需要适应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及时推进农村文化信仰传统的创新和延续。
从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来看,农民应用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入市场的进度较为缓慢。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指出,在乡村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紧密地相互依存的。“一个表面看来温和的技术变化,其间接结果却可能是非常具有革命性的,它的出现必然伴随着嘈杂之声和神话般的虚构,带来由于它的导入而加剧了的农业劳动者内心深处的焦虑以及社会的和政治的紧张局面。”农民如果接受了新技术,就必然要面临随着新技术而来的一切变革,包括其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和组织模式。例如,在印度,村社制度是社会的基础,其特点是:土地公有、自给自足、依据传统宗教生活、以种姓进行等级排列、封闭性强。即使遭到外来民族入侵,国家不存在了,但村社依然存在。所以面对现代化的强烈挑战,印度村社制度的变革仍然很艰难。
在我国的传统乡村中,维系群体的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交往、互惠行为、情感归属等一系列价值观念体系,社会秩序空间表现为费孝通所讲的“差序格局”。在向现代化转变时,农村的宗教信仰也同时向着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方向是伴随着一些进城打工和生活的农民工群体而兴起的宗教,另一个则是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信仰的宗教。这两个群体信仰的宗教虽然在内容上有差异,但在顺应和支持农村现代化的功能上还是比较接近的。
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宗教信仰有助于帮助他们融入陌生的城市,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缓解竞争压力。对于农村而言,年轻人大多已离开家乡,实际居住于农村的人口在减少,留下的群体同样需要宗教的支持。有些农村地区的老年人通过宗教结成互助性社团,农忙时节在农业生产上相互扶持,农闲时节则一起学习和探访,宗教使他们又重新回到了社会群体之中,精神也得到了充实和满足。有些农村的宗教组织则发挥了赡养老人、照顾幼儿等功能。还有些农村的宗教组织会对农民进行适合农村发展的技能培训,使信众可以在家乡建立实业。
宗教在一些农村地区的复兴和变迁,表明了农村现代化转型已进入深层次。在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加剧变革的同时,宗教信仰也将成为保留传统文化和农村生态的重要载体。
作者:张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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