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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宗教: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陈鹏键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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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宗教逐渐活跃起来。城市是人群最为集中、生产力最为发达的地方,随之而来的是生活的快节奏以及社会的激烈竞争,人们急需一个空间来释放紧张、压迫、焦虑的情绪,宗教正是缓解人们这些负面情绪的一个出口。因而,当今城市成为宗教最活跃的地方之一,信教者成为城市社区的一个重要群体。本期,我们讨论的就是在城市社区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教问题,这是一个目前关注较少,但值得关注的问题。

城市社区宗教的“新”与“难”

当今时代,在城市现代化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分工的细化,使人产生孤独寂寞感;生活的快节奏,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人经常感到身心疲惫和紧张;贫富差距拉大及强烈的物质刺激,导致人们心理失衡;信息化的高度发展,人与人之间联系方式的简便快捷,使人们之间产生日益增长的疏离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们越来越渴望追寻一种心灵的安宁,宗教所具有的独特的精神信仰和心灵慰藉正可以从一个方面满足人们的这种追寻,城市社区宗教也在此显示了它的功用。

城市社区宗教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功能 城市社区宗教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其社会影响力首先表现在城市宗教信徒人数的不断增加。这其中既有城市信徒人数的自然增长,也有外来人口中信徒的加入和乡村信徒身份的转变而带来的增长。其次是与宗教有关的各类文化活动呈现“活跃”状态,城市宗教也不例外。各宗教都希望并努力使自己的实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开设并修复更多的活动场所;社会各界对各类宗教的态度比以前要宽容;社会上宗教书刊越来越多,反映宗教内容的文学作品日益突出;新闻媒介中的宗教信息也相当客观;旅游文化中的宗教成分日趋浓重。

宗教的社会功能可以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两种。当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我国宗教的正功能占据主导地位。城市社区宗教注重宣扬“济世利他”、赏善惩恶等思想,教规主张孝敬父母,不偷、不抢、不盗,提倡泛爱等,这些同社会主义所提倡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处。

但是,宗教社会实体和现象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态势。一般中心城市各种宗教设施较全且集中,不仅有清真寺、教堂,而且有道观、寺庙。各宗教的房产、自养实体也主要集中在城市。宗教社会团体和组织大多设在中心城市,而且活动也比较多。这就决定了城市宗教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

城市社区宗教信徒有较高的总体素质 宗教素质集中表现在宗教的四大构成要素上面,即宗教意识的素质,宗教组织的素质,宗教礼仪的素质和宗教器物的素质。首先,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是宗教上层人士包括教务和理论研究骨干的主要集中地。在他们的影响和倡导下,城市社区宗教信众具有普遍较高的文明程度和信仰理解,宗教意识中的理性因素要多于非理性因素,表现为许多城市居民在信仰上着重于探求人生的真谛。其次,由于城市宗教意识素质较高,使得城市宗教礼仪素质也较高。主要表现为信徒沟通人与神之间关系的行为表达方式更加规范化,并严格遵守各教规定的程序模式。第三,宗教的各种组织、院校、研究机构等大多数设在城市,内部有比较完备的组织机构和作用。第四,城市宗教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宗教组织和信徒更加广泛地参与经济活动,宗教经济实力不断得到提升。

城市社区宗教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影响辐射面广首先,中心城市随着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快,通讯传播工具越来越便利发达,并且又具有集散、服务、管理等有效运行功能,自然就使各方面的信息能够得到迅速的吸收、汇集和传播、扩散,使城市的影响辐射力度加强。这就决定了城市宗教工作必须反应灵敏、及时,并且要有较强的控制力和引导力。其次,各宗教的领导机构、领导成员都在中心城市,且城市的信教群众文化素质较高,信仰层次也较高。这就决定了城市宗教工作统战任务重,开展工作的要求高,难度也大,因此要特别注意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最后,由于处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集中,各种社会现象之间联系密切、相关度较大,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使热点问题容易集中反映和突发。这也决定了城市宗教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任务重大,围绕中心工作起好保障作用的目标明确。

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城市社区宗教工作机制的关键

宗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何面对新情况,研究新措施,采取新对策,正视新困难,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城市社区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是宗教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各级党和政府需要重视和思考的大问题。就目前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尤其需要我们思考、研究、探索和有效解决。

以依法管理为基础,加强宗教法制建设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是做好宗教领域稳定的基础工作,首先要树立监管意识,引导宗教活动场所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其次要建设监管机制,建设宗教团体自律、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宗教协调小组齐抓共管、宗教事务部门重点督察的监管机制,在这样各司其职的内外上下管理体系中,宗教事务部门要起到总体调控的作用。最后要维持监管强度,包括扩大监管的覆盖面、提高监管的频率、加强对违规的处罚力度等。

依法管理的要旨是“保护合法, 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既是依法治国的需要, 又是体现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信仰上尊重、政治上团结的需要。凡是合法的活动我们都应该认真加以保护。制止非法,包括制止非法宗教渗透,打击非法宗教和邪教,制止对合法宗教的侵犯。另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还要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工作以赢得他们的积极配合。

同时,兼顾宗教政策和法规。宗教的法规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共性外,还有自己的特殊性。虽然法规与政策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由于考虑的侧重点不同,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有时候会出现对某一具体事件处理方式的差异。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通过深层次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来消除,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特殊综合预防机制来解决,就是专门为适应与宗教工作政策不相协调的情况下,在宗教事务还够不上宗教法规处理之前,提前运用宗教政策加以引导,同时辅之以从非宗教角度运用非宗教法规加以预防性执法。这样做,有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确保宗教领域的稳定。

健全人才培训机制,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素质是有效推进城市社区宗教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也是关键所在。

抓好宗教工作部门和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能主动、积极地分析本地区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使之深入人心。第三,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工作,使基层宗教干部提高认识,增强驾御宗教工作的能力。总之,要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上热下冷”的问题, 使宗教工作和其它工作一样,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及信徒素质的建设。首先,要使宗教信徒具备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所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其次,要使宗教信徒具备与信息知识社会相适应的科学素质。宗教与科学不能互相取代,科学是人类发展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而宗教是人的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寄托。现在,宗教界越来越注意与科学的调和,这也是宗教进一步与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因此, 应引导宗教信徒在建设宗教和睦文化过程中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知识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第三,要使宗教信徒具备与现代法制社会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在我国,宗教信徒与其他公民一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能有超越的特权。

以人为本,有效解决宗教界人士的实际困难 要认真探索总结, 努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动态调研机制,做到因势利导, 抓好正面教育。要建立完善与宗教界人士重要活动信息反馈制度、宗教界问题每半年集中办公研究制度,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座谈会,组织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考察,增进友谊、建立感情,进一步加深宗教界人士对爱国爱教内涵的理解和认识。

要着眼宗教和顺,逐步研究解决宗教界人士的实际困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当前城市社区宗教界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进行集中“会诊”,争取有重点、有选择、分批次地研究解决房产纠纷、医疗保险、养老保障等实质性问题。同时,为保证宗教团体开展工作,应该有计划地对团体开展工作进行必要的经费补助,对一些长期和我们合作共事的宗教界爱国人士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多加关心,为城市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在宗教界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的自身作用。

作者:陈鹏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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