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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农村宗教管理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蔡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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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形势下农村宗教管理的几点思考

  文:蔡灵洁

  和谐新农村是和谐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没有农村的和谐也就谈不上社会整体的和谐,这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宗教工作历来是农村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基层“宗教热”不断升温,宗教信徒人数日益增长,宗教事务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如何稳妥有效地做好农村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每位基层统战干部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一、农村基层宗教发展迅速的现状

  (一)括苍镇宗教现状分析

  括苍镇地处临海市的西部,全镇区域面积156平方公里,下辖4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4.3万人,外来人口近1万人。目前,全镇共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8所,基督教堂2所,道教宫2所,佛教4所。其中信徒位于集镇区的张家渡村基督教堂,信徒涉及到周边8个行政村,近100多人;位于钱徐村与旺人灯村的龙山寺(佛教),寺内现有僧侣及其他管理人员10人,信徒涉及到两村的群众400多人;位于爱国片的西安寺与西安上寺信徒涉及到300多人。另外,全镇有大大小小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50所,遍布47个行政村,群众参与佛事活动有频繁趋向,各教信徒在私人家庭从事宗教活动的现象日益突出。无序的宗教活动潜藏着各类安全隐患,给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严峻地考验。

  (二)宗教活动和非法聚点问题的现状

  近几年来,农村宗教信徒人数一直处于持续递增发展趋势。据了解,基督教堂每年均把发展信徒人数作为一种必然的“工作任务”,且内部还有分工,群众做佛事活动更频繁,规模更大,参与人数更多,年龄更轻。面对信徒人数的日益增长,基层宗教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同时信徒人数持无序状态持续递增,必然会导致私设聚会点的出现和增多。这些聚会点的活动时间一般选择为星期天、初一十五和当地的老爷寿日,分别安排学圣经、唱诗歌、作祷告、开光、念经做佛事等活动。家庭聚会点的信徒以女性信徒偏多,约占参与总人数的70%,年龄结构以中、老年居多,也有部分青年人。

  (三)括苍镇宗教工作情况

  针对宗教活动的日益频繁和迷信活动的日益猖獗现状,我们在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的具体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联同统战、公安、国土等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局面。

  1、以真诚的服务措施保障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活动。我们积极支持宗教团体独立自主、自力办会,引导宗教团体坚持“三自”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同时强化对宗教人士的法律知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将《宗教事务条例》复印成资料分发到合法宗教场所负责人手中,要求他们带领信徒一起学习。

  2、我们对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化要求都以真诚实际的行动努力给以帮助解决。比如张家渡基督教堂因省级工程项目谷溪岙溪的改道工程中有影响到其教堂雨季进水问题,专门组织了人员到现场进行整改,力求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对教堂前的水路予以加高。二是对村级供电线路问题又多方协调予以解决。

  3、以周密的制度措施保障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活动。一是建立日常安全检查与重大活动前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镇安监中队不定期地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日常检查走访制度,通过现场检查,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情况。。三是在节假期前夕对宗教场所进行检查,督查安全与活动情况;

  4、以畅通的信息渠道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泛滥发展。我们建立了监管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村级负责制度。每村落实职责严密关注本区域内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开通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把信教群众有意识引导到合法的堂所。严密的制度和畅通的信息渠道防范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阻断了各种邪教组织的侵入。今年,我们在镇村两级干部的配合下,及时阻止了一个信徒自发性开展的学习班活动,弘扬了社会正气,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宗教活动。

  二、农村基层宗教发展迅速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难度大是私设聚会点和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的首要突出问题。由于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只要有信徒在,就必然有他们赖以活动的地方。可以说长期以来,基层宗教管理工作确确实实难以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镇、村两级工作格局中,宗教工作难以象计划生育、综治等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工作在镇、村干部的观念中深深扎根。因宗教工作涉及的群众面广,问题繁多,且还有那么几分“神秘感”,所以导致部分镇村干部对宗教管理工作望而生畏,既不愿管,也不敢管,更是不会管。加上镇一级宗教管理队伍力量相当薄弱,往往是一两个人在面上应付日常工作。党政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的形成和规范还需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基层,村干部由于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关系,特别是现在村委会干部直接由村民选举产生,对具有群众性的宗教活动一般不会采取制止态度,表现为既不关心也不干涉。加上乡镇基层工作任务繁多,对待宗教工作势必难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因此,在少数信徒看来,党和政府对待宗教管理工作一阵紧、一阵松,只要专项整治活动已过就没关系了。

  (二)大多数信徒家庭成员在对待信教问题上思想高度统一,这为宗教的群体形成和演变提供了思想及物质条件。在农村,家庭或家族中的长者信仰往往牵涉到一个家庭、一个家族成员的信仰归属问题。通常是一家之长信什么教、下一代也跟着信什么教。更有甚者,农村宗教信徒家庭成员之间通婚现象也较普遍,主要是信徒在参与宗教活动熟悉后促成下一代子女间的婚姻为数较多。因此,以相邻家庭成员之间相互聚集如学圣经、念佛形式起源而逐步形成相当规模的家庭聚会点最初是在家庭血缘关系、家族关系基础上吸收和发展信徒的。他们对拿出自家宽敞的住房私设聚会点在思想上较为统一,行动上主要表现在对待物质方面的大额度付出在所不惜。

  (三)部分信徒对党的宗教政策认识的偏差是私设聚会处和小庙小庵从事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富起来的群众在精神上寻求各样各式的自我满足,宗教也成了部分人所追求自我完善的精神“载体”。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虽能被广大的群众所正确理解,但是部分群众认识有所偏差,认为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么在家庭、小庙小庵聚会也只是一种纯个人行为,只要是不干违法的事情,就可以不受当地政府和其它人员的干涉。

  (四)因宗教信仰不分贫富贵贱,宗教信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农村部分先富群众和少数弱势群体的精神支柱,这是宗教存在并“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先富群众在改革开放之后富起来,往往会把富裕的生活当作是神或上帝的恩赐,理解为是他们多年信教的美好结果。由于他们的“以身说法”,使一部分家庭未富起来且生活有相当困难的群众加入了信教队伍。而且基督教组织每年都会组织开展相关的扶贫帮困活动,这也增强了宗教对信徒的吸引力。此外宗教因无民族性别贫富身份歧视,使部分外来务工者在星期日也参与有关聚会点的聚会。

  (五)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跟不上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这也是非法宗教活动频繁的客观原因。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农村无业人员与日俱增,多数中青年农民离开了土地后“不知所措”,在外来务工人员的冲击下,本地农民对待求职往往是高不成、低不就,这部分人往往对前途渺茫,精神比较空虚。我们发现有些中青年农民尤其是妇女参加宗教活动也是成了他们跟人交流、交际的一项生活需要,这时宗教俨然成了农村文化生活的一种有效“补充”。特别是基督教信徒以兄弟姐妹这种平等形式出现,无形中提升了宗教在广大信徒心目中的地位。

  三、对处理农村宗教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增强基层组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在乡镇虽然已建立起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建立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但要真正落实好村级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配备基层宗教工作联络员,但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做到内紧外松,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逐一落到实处仍是一句空话。从我镇近几来年宗教工作的实践表明,只有党政重视,网络健全,才能有一个好的宗教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只有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掌握基层宗教工作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只有切实进行必要的知识培训,才能提高基层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为妥善解决非法宗教活动点问题提供组织保证。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的宗教工作责任意识。党组织要负责做好信徒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充分发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配套组织的特有优势,针对不同的对象做好不同的思想工作。村级党组织还要切实加强本支部的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解决个别党员参加信教的问题,尤其是针对我们已掌握的极个别党员及其家属有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这一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以第一责任人的姿态做好帮助教育,决不能出现党员为非法宗教活动“推波助澜”现象,要使他们彻底与一切宗教活动相脱离,坚决维护基层党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活动是以人为主体的活动,范围广,为此要特别注意建立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和预警机制。镇党委、政府务必要明确部门宗教工作责任制,如对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团员由党组织、团组织负责帮教;对参与宗教聚会的党员干部家属由党员干部负责“一对一”帮教;对参与聚会活动并带学生聚会的由教育单位和家长学校负责教育;对擅自扩建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物由城建部门牵头拆除;发现私人聚会点有非法宗教活动的由镇综治、派出所部门介入处理。

  (四)大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村镇两级要紧密结合基层文化下村活动这一载体,强化村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多形式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特别是村级妇女组织和团组织要建立妇女腰鼓队、健身队、体育队、志愿者队伍等活动方式吸引妇女和青年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要加强法制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普及面,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科学意识。要以文明村镇创建为契机,开展争做文明人活动,引导群众学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通过上述各途径的努力,来相应减少参与宗教活动的信徒人数,使小庙小庵、家庭聚会点这些“组织”慢慢得到“分化”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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