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宗教政治学研究述评
国内宗教政治学研究述评
闵丽
20世纪90年代以降,宗教政治化与政治宗教化趋势及其争端,日渐成为影响部分地区、国家及其国际社会政治格局与稳定的重要因素。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互动规律及其功能互化机制等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理论热点。在此背景下,分别研究宗教现象与政治生活的宗教学和政治学,亦加快了交叉融合的进程,并由此促进了宗教政治学的快速发展。在国内,这一发展势态也不例外。近年来,国内相关成果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亦加大了对宗教政治学的研究力度。
一、国内代表性观点概述
在宗教政治学论域内,国内学界和政界主要探讨了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及宗教立法、宗教与国际政治关系、宗教与公共安全等问题。其代表性成果及主要观点大致如下:
第一、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教关系》一书探讨了当今世界各国宗教与政治及经济发展的关系。《宗教问题概论(第三版)》一书在探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时,着重分析了宗教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一书在讨论天命信仰、受命与革命、权力秩序等概念的过程中,初步勾勒出宗教与政治之间、信仰一道德一权力之间的因果链条,阐述了宗教与中国国家权力秩序在形成与演化过程中相互扭结与互利共生的关系、宗教与政权合法性的关系等问题。《中国当代宗教的社会学诠释》一书以我国当代宗教的社会性与合法性问题为主线,探讨了政教分离与宗教合法性的获得方式、民族与宗教和国家间的认同特征等宗教政治学的重要议题。《宗教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一文认为,当今世界政治文化正在由神圣化走向世俗化,与其相关的权力合法性基础也随之发生变化,即权力的合法性越来越依靠政府的有效治理。但是,由于人是一种追求必然性的理性存在者,而政治本身又具有有限性,因而人们必然关注现实政治之外的终极原因。因此,宗教、政治哲学在现代依然有其意义。《当代美国宗教》在介绍基督新教、天主教、东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等诸多宗教在美国的发展现状时,阐述了美国民众与宗教的关系、美国的政教关系、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宗教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作用和职能等问题。《20世纪美国宗教与政治》一书认为,在美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宗教的作用非同小可:首先,宗教与政治的结合、配合与融合,是美国政治的突出特征。其次,宗教是美国文化的中枢。其理由是:宗教在美国政治文化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并服务予美国自由主义,以及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合法化。再次,美国是多种族、多宗教的移民国家,宗教信仰多元化是美国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依托。《宗教改革对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影响》一文认为,西方近代宗教改革对近代西方政治学有着深刻的影响:就研究方法而言,由于信仰与理性被进一步区分,从而使理性方法在政治学研究中恢复了地位。就理论建构而言,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民族国家意识,奠定了近代民族国家政治理论的出发点;宗教改革促进了“个人精神”的兴起,这为近代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的形成提供了价值导向,从而影响了近代政治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文明的选择:论政体选择和宗教的关系》一书在系统考察西方近代政体形成过程时发现,基督教对英、法、德等国的国家政体的选择有着较大影响;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强的控制力。《论宗教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一文探讨了宗教与政治结合的模式、多元宗教并存格局与社会稳定,以及多元宗教并存社会中宗教与政治二者互动的方式等问题。《宗教信仰与民族信仰的政治价值研究》一书认为,宗教是一种具有丰富政治属性的社会现象,具体表现为:宗教能为政治统治服务,能够控制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凝聚民族力量,可以为政治运动鸣锣开道。所以,宗教与政治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一文认为,宗教信仰实质上是信众在现实生活与理想境界之间作出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因而特别能体现其政治理想及其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批判态度。而宗教教义的改变,一定程度上反映其政治理想及其对现实社会态度的改变。相应地,官方往往将危及政权的信仰体系视为非法宗教,并加以管制。这便是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或邪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
综上所述,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国内相关成果探讨的主要问题大致如下:其一,介绍了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教关系;其二,讨论了宗教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其三,阐述了宗教在中外历史及其当代社会中的作用(例如,宗教在中国国家权力秩序的建立与变更过程中的作用,宗教在政治合法性论证中的作用,宗教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影响,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基督教价值观对近代西方政治观念形成的影响,以及宗教在西方主要国家现代政体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等);其四,初步探讨了宗教与政治互动的方式,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方式的变迁等问题。其五,初步提及宗教信仰、信众的价值观念及其生活理想之间在思想观念层面的相通性,并将宗教信仰视为人们的政治理想及其对现有制度态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第二、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问题。政党及其他政治主体在运用公共权力进行资源配置时,必然面临如何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宗教问题,即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问题。对此,我国相关学界和政界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其代表性论著及其议题、主要观点大致如下:《宗教问题怎么看怎么办》一书提出,基于目前我国宗教的群众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基本特点,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的“三性”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四句话”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基本内容;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妥善解决“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这一政治难题的理论基础;以这一理论为指导,在如何对待宗教这一社会力量的问题上,必然得出“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结论。《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新思想》一文认为,要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思维创新。《执政党与宗教: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文认为,在新形势下,我国执政党及其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方式,必须从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的行政管理方式,改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应尽快出台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宗教法。《国家·宗教·法律》一书认为,用行政手段处理宗教问题的管理模式,是我国诸多宗教问题无法根治的重要原因。必须建立相对完备宗教法律体系。具体而言,其一,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将之作为国家处理政教关系和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其二,开放宗教市场,并将宗教法作为维护宗教市场稳定的根本保证。其三,实行政教分离。国家应取消对宗教组织的财政补贴和特殊支持,不介入依法注册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宗教组织也不能干预政府的行为。其四,国家要为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政策保障。《我国宗教立法的回顾与思考》一文认为,经过近3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与教情的宗教管理法律框架。今后应当按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继续推进 宗教立法工作,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宗教法律体系,为宗教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提供法律保障。《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一书以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面临的中心任务为背景,阐述了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念、政策和实践活动的发展过程,分析了党的宗教政策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新形势下党的宗教政策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外宗教法规汇编》一书在阐述宗教立法的概念、宗旨及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宗教立法情况和宗教管理条款。《欧美政教关系研究》一书在探讨政教关系的概念,影响政教关系的主要因素等问题的基础上,先后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宗教立法与实践的概况、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等情况。。《从和谐社会的构建看我国宗教政策》一文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党和政府制定宗教政策,应采用各安其位、各遵其道、推己及人与和而不同的方法,遵循结构的多元差异性、复杂利益的平衡合理性、社会运行发展的整体性等原则。
归纳上述论著的内容,其议题和观点大致如下:其一,根据目前我国宗教的基本特点,提出了党和国家处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方针和政策,阐述了“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基本内容;其二,认为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思维创新。而创新思维落实在宗教事务工作中,即应实现从“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的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管理宗教的模式转变;其三,系统地阐述了党的宗教管理政策与法律的形成过程及其未来走势;其四,系统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宗教立法的历程和具体内容;其五,提出了宗教立法工作中的若干建议、制定宗教政策的原则与方法。
第三,宗教、社会安全及其国际政治关系问题。冷战结束后,宗教对社会安全及其国际政治格局的影响日益凸显。该问题因此而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对此,国内亦有数量颇丰的研究成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著及其论题、主要观点大致如下:《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一书分析了全球范围内诸多宗教极端势力的成因、特征、类型及其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着重介绍了伊斯兰极端势力、当代世界其他主要宗教衍生出来的极端主义的现状。《颠倒的宗教观:泛伊斯兰主义一“东突”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体系之一》一书提出,颠倒的宗教观是泛伊斯兰主义一“东突”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作者分析了国外“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的形成背景、历史沿革、分布区域及赖以生存的条件,剖析了它的思想体系、基本特征和不同类型,揭示其各种组织的政治纲领、活动形式和变化规律,透析其插手国际事务的原因,对国际关系,特别是对我国边境地区和周边国家的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破坏性后果等问题。《世界宗教问题大聚焦》一书探讨了冷战后的宗教发展与国际政治、当前世界宗教的政治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演化及其影响、泛伊斯兰主义运动、宗教恐怖主义、当代新兴宗教等问题;介绍了亚非拉与欧美地区的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特点、现状、成因,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分析了罗马天主教在欧洲的影响、宗教在东欧剧变中的作用、宗教在拉丁美洲的地位与作用等问题;探讨了犹太人在以色列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与影响、美国的宗教问题、俄罗斯东正教依附于世俗政权的原因、中亚地区宗教极端势力的活动及其影响、藏传佛教与“西藏问题”的国际化趋势、俄罗斯北高加索地区民族分裂运动中的伊斯兰教因素、宗教在阿富汗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与影响、印巴关系中的宗教因素、巴以冲突中的宗教因素等热点问题。《从身份危机到政治暴力——当代宗教恐怖主义的发生机制研究》一文认为,由于宗教为人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知识框架和概念基础,并赋予人们的行为以意义,因而,宗教的认同功能和意义功能特别明显;在全球化背景下,宗教的认同与意义功能经过族群的诠释,便可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引发抵抗异质文化与其他族群的社会运动。因此,宗教基要主义的社会形式必然具有社会和政治的含义;宗教恐怖主义只不过是宗教基要主义在社会中的一种存在形式。《宗教在当前美国政治与外交中的影响》一文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宗教在美国对外关系上已呈现立法化、机构化、国际化、草根化、联合化、媒体化、安全化等趋势,对美国两大政党的外交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9·11”事件是美国推进所谓海外宗教信仰自由及其“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政策的诱因。《当代国际政治格局演变中的民族宗教问题与世界和平》一文认为,国际政治格局演变牵动着世界各民族宗教问题的发展变化,相应地,世界各民族的宗教问题也会对国际安全局势产生重大影响;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宗教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必然影响周边国家乃至全球的稳定局面;应以对话方式解决世界民族宗教冲突,以维护世界和平。《宗教、冲突与国际政治》一文认为,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国际冲突都打着宗教旗号,但本质上属于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所以,宗教与国际冲突两者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当今,国际冲突主要表现为美国霸权主义和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国际恐怖主义的较量,并对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只有反恐和反霸同时并举,才能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全球化境域中的文化多元性问题分析》一文认为,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西方现代文明的传播既是在包容和吸纳后发民族宗教文化的过程中实现的,亦是被后发民族的文化“过滤”后完成的。因此,人类文明的发展只能呈现为全球化一体化这一总趋势与体现这一趋势的不同具体表现形式之间相互依存的状态,即人类文明一体多元格局,而非一元化发展趋势。承认人类文化一体多元格局、反对文化霸权主义,是减少和消解文化争端甚至战争的一条路径。
以上论著的主要观点归纳如下:其一,分析了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三股势力”的成因、特征、类型、发展进程,及其危及国际国内社会稳定局面的关联疗式,提出了扼制“三股势力”及其中国“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的对策建议。其二,从思想层面揭示了宗教信仰、族群认同向权力政治和暴力政治转换的机制。其三,介绍了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分析了美国推进所谓“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政策的原因及其目的。其四,强调当今国际冲突,主要表现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霸权主义和打着伊斯兰旗号的国际恐怖主义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其五,主张采用对话、反恐和反霸并举、承认人类文化一体多元格局与反对文化霸权主义等方法,解决民族及国家之间的冲突问题。
二、对国内宗教政治学研究的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国内相关成果论及的宗教与政治、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宗教与社会安全及其国际政治关系等问题,分别涉及到了宗教政治学的若干理论和现实问题。这些成果为深化研究做了大量有益的铺垫工作,并为概论形态的宗教政治学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思想理论素材。但是,从学科体例、基本理论及其主要内容等维度看,这些成果尚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对宗教政治学的构成要素及其逻辑关系、学科体系等问题涉及甚少。宗教政治学作为一门交叉性学 科,应有其问题意识、逻辑起点、基本理论、主要内容、框架结构和研究范式。所谓宗教政治学的问题意识,即对人类历史中宗教与政治高度扭结、相互制约这一现象的觉察及其力图诠释此现象的理论诉求;其逻辑起点或基本范畴应为“宗教”、“政治”及其两者共有的权力、权利、权威与合法性等概念;宗教政治学以交互作用的社会政治生活与宗教生活为研究对象,其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包括宗教与政治的同质性特征、宗教的政治功能及其实现途径与方式、宗教与政治的互动规律,以及政府管理宗教所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等;而关于这些问题的逻辑推论过程,亦是该学科框架结构的显现过程;宗教学、政治学以及哲学、史学、文献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宗教政治学综合采用的研究方法。总之,宗教政治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交叉性学科,应该具备以上构成要素、逻辑框架或学科体系。换言之,宗教政治学应该具备学科特有的一般性、概论性特征。但是,综观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不难发现,专门探讨该问题的成果甚少。因此可以说,宗教政治学的学科体系和逻辑框架尚未定型。
第二,关于宗教政治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尚不系统、深入。宗教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政治与宗教的同质性问题、互动规律、功能互化机制及其实现途径与方式、政府对宗教进行管理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等。从政治学论域研究宗教现象,不难发现,没有权力的神是不存在的。在信仰者看来,信仰对象(包括人格神或抽象力量)具有创造、支配和控制一切的权力。而崇拜和依靠拥有生杀予夺“权力”的信仰对象,并期望以此获得现世庇护和来世幸福等“利益”,是宗教信仰之所以产生、存在的根由。所谓宗教,即人们对超越于自身能力之上的超然性存在及其权力的神化和膜拜。而宗教的权力、权威及其神圣性、合法性的实现路径有两条:其一,以宗教信仰特有的真理观、价值观、道德准则和生活的理想模式吸引和教化信众,以实现其精神控制;其二,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采用一系列仪轨、戒律来规约信仰者的行为。这是宗教之所以能够控制信众的思想和言行,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社会运动中具有控制力的政治力量的原因和路径。可见,宗教与政治两者在社会权力、权利、权威、合法性等方面具有同构性、同质性特征。而该特征又引发出宗教政治学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例如,两者在社会生活中的权限范围、互动规律及其功能互化机制等问题,以及政府管理宗教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等。而关于这些宗教政治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我国学界和政界缺乏政治学论域的本质性分析。具体而言,由于对宗教与政治的同质性问题(即两者共有的社会权力和权利等属性问题)缺乏学理和经验层面的系统研究,因此,由两者同质性特征引发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亦只能停留在“是什么”、“怎么样”等状态描述层面,而未能进入“为什么”等本质分析阶段。
第三,宗教政治学主要内容的学科特征尚不明晰。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与立法、宗教与国际政治格局、宗教与公共安全等问题,不仅是宗教政治学的思想理论素材,也是该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我国,由于对宗教政治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缺乏系统研究,因而,用“权力”和“利益”等范畴以及政治学的思维范式剖析宗教现象的研究方法,尚未运用于上述问题的研究过程。相反,社会学、法学或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却常常出现在这些问题的研究之中,其研究成果亦分别显现出这些学科的特色,而缺乏宗教政治学的学科特色。
上述情况表明,国内相关成果对宗教政治学这一交叉学科的逻辑框架、基本理论、主要内容和研究范式等基础性问题的探讨尚不系统、深入。因此可以说,宗教政治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该学科能够提供诠释当代国内外政治与宗教多层次复杂互动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理论框架,为正确处理政教关系提供方法论支持,所以,深入系统地研究宗教政治学,不仅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出自: 《世界宗教研究 》 201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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