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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宗教史之中国少数民族宗教简介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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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宗教史之中国少数民族宗教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宗教简介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一部完整的中国宗教史,应该能够反映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多元一体的特征。由于社会历史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少数民族宗教发展状况很不平衡,形成了千差万别的宗教形态。截止1949年,从崇拜自然的原始宗教,到号称 世界性宗教 的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我国少数民族中都有分布,对我国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结构产生着重要影响。如果一一详述我国55个少数民族全部宗教的具体形态,非本书力所能及,且这方面已有一些专门著作问世,本书亦无越俎代疱之必要。本章只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几个民族宗教形态加以简单介绍,以便读者能够对本世纪上半叶我国少数民族宗教的概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在少数民族中流传、发展的历史以及其主要理论,《全史》已在相应历史时代的章节作过介绍,本章不再赘述。此处,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几次重大的民族宗教调查为依据,对民国时期少数民族的宗教生活作一个概括的介绍,反映这一时间横断面上千姿百态的少数民族宗教。

  本章拟按照传统宗教、道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系统介绍少数民族宗教。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中国各民族的宗教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一面,所以在历史上,许多民族信仰一种宗教,一个民族信仰多种宗教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读者切不可因以某个民族为例介绍某种宗教,便以为这个民族只信仰这一种宗教,或这种宗教只有这个民族信仰。

  (一)传统宗教

  传统宗教指近代以来仍在我国少数民族中普遍流行的原生宗教。它没有明确的教主、确切的创造时间、独立完整的教团、复杂深奥的教义,并因此而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从其它民族传来的创生宗教相区别。

  传统宗教是各民族在原始社会中自发产生的,那些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仍保留原始社会形态的民族,其传统宗教形态自然是原始的,而一些已经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也保留着传统宗教,不过,其中已经明显地具有了阶级社会色彩,所以不宜再称之为原始宗教。另外,某些民族的传统宗教或多或少地吸收了其它民族创生宗教的观念、教仪和教规,但只要它仍然以本民族的信仰对象,活动形式为主,我们便仍然将它视为传统宗教。至1949年时,仍比较完整地保留传统宗教的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基诺、纳西、佤、德昂、仫佬、高山、傈僳、阿昌、独龙、怒、彝、羌、珞巴、苗、瑶、水、侗、黎等民族。此外,满、蒙、锡伯、哈萨克、朝鲜等民族主体上已经改信其它宗教,但民间仍普遍存在传统宗教信仰,依然具有典型意义。我们准备以北方几个民族流行的萨满教和南方佤族、白族、彝族、纳西族的传统信仰为主,介绍少数民族的传统宗教。

  1。萨满教萨满教是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民族中普遍流行的一种典型的传统宗教,主要分布于满、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锡伯、蒙古、哈萨克、朝鲜等民族中。萨满教的起源非常久远,在汉文史籍中,记载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的先民肃慎、挹娄、勿吉、靺鞨、渤海、女真、匈奴、乌桓、鲜卑、柔然、契丹、突厥、高车、回纥自古便有萨满教信仰。但是 萨满 一词,则是从12世纪中叶宋朝学者徐梦莘的著作《三朝北盟会编》中才开始出现。书曰:珊蛮者,女真语巫妪也,以其变通如神,粘罕以下皆莫能及。

  珊蛮即是萨满的异译,在以后的古书中亦有译作萨玛、萨麻、萨莫、叉玛、沙漫、撒卯、撒牟者,至清代始统一称为萨满。

  萨满教因其巫师称 萨满 而得名,此词来自斯古通语,意为激动不安和疯狂的人,用以形容巫师在作法时佯称 鬼神附体 ,激动不安地跳跃狂舞的形态。萨满的跳神活动是萨满教的核心与主要特色。

  中国北方诸民族的萨满教,普遍保存着在原始社会就形成的宗教观念,首先是自然崇拜。自然崇拜是生产能力十分低下的原始人对于他们生活于其间的自然环境既不理解,又依赖、恐惧心理的一种曲折流露。他们幻想在种种自然现象的背后,都有某种神灵起着支配作用,人必须对它虔诚礼拜,以求得神的宽恕与恩赐。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生活在西起天山、阿尔泰山,东至大、小兴安岭、长白山的多山地区,故普遍存在着山神崇拜。如在鄂伦春、鄂温克民族中,流传着山神赐给猎人丰盛猎物,并对触犯山神者给予报复的故事。这些民族的猎手在遇到奇峰异石,古木山洞时便认为有山神栖息其间,不敢大声喧哗,以防得罪山神。萨满在衣服上画上山的图案,以示对山神的礼敬。蒙古族在大路旁用土石堆成山岗状小包,称为 敖包 ,专作供祭山神之用。日、月是天空中最引人注目的天体,白天太阳给人们温暖,夜里月亮为人们照明,所以北方少数民族普遍将日月当作神灵供奉。他们向着太阳祈祷,以求消灾免祸。哈萨克、蒙古族人皆有向太阳起誓的习惯,声言如果自己做了亏心事,便会随西落的太阳一起死亡。每当月亮升起时,男人面向月亮肃立,女人面向月亮下跪,双臂伸直,手心向里,向月亮祈祷,祝福老人与孩子安康。在这些民族中,对着太阳、月亮小便是对神的亵渎,就会有大祸临头,因此被当作禁忌。除了日月崇拜,星辰、风雪、云雾、雷电等天象也都成为崇拜的对象。不同民族关于这些神灵有不同的神话和不同的祭拜礼仪。在萨满的身上,挂着许多大小不等的铜镜和水晶岩片、贝壳、鱼鳃片等闪光物件。其中前胸较大的铜镜代表太阳,后背较小的代表月亮,这叫作 怀日背月 ,左右两肩两块铜镜叫作 左日右月.腰间、裙摆、裙边的闭光饰物则代表着天空中的星辰。随着社会的进化,在各种自然天象神之上,产生了一个统一的天神.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普遍流行天神崇拜信仰,满语支的民族把天神叫做 阿布卡 ,蒙语支的民族把天神叫做 腾格里.在早期萨满教中,天神只是日、月、山、川、风、雪诸神中平等的一员,其后天穹崇拜发展为自然崇拜的最高形式。少数民族祭天仪早就载之于史籍,《辽史?礼志一》载: 祭山仪,设天神,地祇于木叶山。 《金史?礼志一》载: 拜天,金因辽旧俗。 《元史?祭祀一》载: 元兴朔漠,代有拜天之礼。 满族 拜堂子 祭天仪更是隆重,非皇族不得参与。《清史稿?礼志四》载: 堂子祭天,清初起自辽沈。……崇德建元,定制,岁元旦,帝率亲王、藩王迄副都统行礼,寻限贝勒止。 此时的天神不仅是天空诸神之长,而且成了地上皇权的保护神。皇族以外的官员、庶民一律不准进入堂子致祭,更不许在家中私建堂子。一般满族家庭只能在院子东南角设置索伦杆子 ,为平民祭天之所。这种情况显然是在阶级社会中传统宗教发生的必然变化。

  萨满教的自然崇拜对象还包括动物,如虎、熊、狼、狐、狗、马、野猪、乌鸦、蛇、龟等。上述动物是北方少数民族在狩猎生活中经常接触的对象,比如熊对于鄂温克猎人来说既意味着丰厚的收获,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故有许多特殊的禁忌和崇拜仪式。如打倒熊后不能说 打着了 ,而要说 可怜我了 ,不能说 熊死了 ,而要说 它睡了.熊头割下后要用草捆扎,进行风葬,老猎手率领年轻猎手跪下祈求熊神原谅。吃完熊肉后骨头不能乱丢,而要收集起来埋葬。妇女被认为是不洁的,不许从熊皮上跨过,……鄂温克猎人就是用这些仪式表示对熊神的崇敬。

  当人类进化到氏族社会以后,在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图腾崇拜。

  此时人们不再是泛泛地崇拜一切自然现象,而是以氏族血缘共同体为单位,以某种特定的动、植物为对象进行崇拜。图腾崇拜往往伴随着氏族创生的神话传说。如鄂伦春人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年轻的猎人被母熊抓进了山洞,与母熊生了一个小熊。有一天青年猎人从山洞中逃了出来,飞快地跑向江边,正好碰上放木排的人,便搭上木排顺流而下。母熊与小熊觅食回来不见猎人,便循迹顺江而追。追了很久见到了木排,母熊叫猎人跟它回去,猎人置之不理。母熊愤怒极了,无可奈何地说: 你既不愿再回来,咱们只好你一半,我一半了。 说完便抓起小熊刷地一下撕成两半,一半扔给了猎人,自己抱着另一半嚎啕大哭。以后,随母的一半继续当熊,随父的一半则成了鄂伦春人。所以在鄂伦春人心目中,熊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他们称公熊为 雅亚 (祖父),母熊为 太帖(祖母)。熊是鄂伦春人的图腾崇拜物。北方其它一些民族,还有以狼、虎、天鹅、苍鹰、青蛙、蜥蜴、鹿等动物为图腾者。不过随着北方地区各民族频繁交往,文化的发展,图腾崇拜到民国年间早已松弛淡化了,往往保存在民间神话故事或萨满宗教仪式的某些饰物上。

  社会进一步发展,图腾崇拜又让位于直接的祖先崇拜。祖先崇拜产生的社会条件是氏族组织的完善化,人与人之间血缘关系的明了,而在思想观念方面,则要有灵魂观念作为基础。在当时的科学文化水平上,人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不死的灵魂。肉体死亡后,灵魂就会飞到远离现实世界的彼岸,过着幸福的生活。如东北的鄂伦春、鄂温克和达斡尔人,把灵魂生活的世界称为 伊尔木汉 ,是人生的最后归宿,所以一旦有人去世后,亲属便要为他穿上最好的衣服,带上平常日用之物,放在屋内停灵告祭,亲朋好友都来向他告别,并请萨满主持送魂仪式。鄂伦春人送鬼,请萨满扎一个草人,上系许多条线,死者子女每人牵一条,萨满也牵一条,并向死者祷告,要他的灵魂不要留恋子女和亲属,可以安心离去。然后萨满用一法器将线绳斩断,将草人扔出二、三十米远,以示灵魂已经远去。平时,他们又希望生活在 九天神楼 之中的自己祖先的英灵能够经常回到子孙之间,用自己神武无敌的威力关怀、荫庇、助佑众子孙。祖神比之众自然神、图腾神更加确定、更为亲切,祖先崇拜的祭祀也就越来越被人们看重。萨满教祖先崇拜的系列是:(1)本氏族的父系族源神。

  (2)本氏族各种创业神和英雄神。

  (3)本氏族首辈萨满及历代传世萨满灵魂。

  (4)本家族宗谱中祖先的灵魂。

  祖先崇拜一般以父系祖先为谱系,但其中也包括有众多女神作为祭祀对象,这说明祖先崇拜有一个发展过程。父系氏族社会和阶级社会中人们虽然已经以男性为社会的轴心,但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仍然随处可见。特别是萨满多为女性,在不少地区仍保留了以女萨满主持祭坛的习惯,所以在祭祀活动中保留大量女神、女祖先的地位是不足为奇的。萨满教的祖先崇拜除了丧葬时告祭活动外,还包括刻、制各种神偶,绘制图形,于年节时由子孙供奉。

  中国北方少数民族萨满教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基本属于民间信仰层次,没有成为经典流行,各种祭祀仪式也没有严格规范。萨满教的流行,主要靠巫师——萨满的世代传承来维系,因此与世界上各种发达的创生宗教相比,萨满在宗教活动中的作用便显得特别重要。萨满被认为是各种宗教观念以及活动最权威的解释者,是沟通人与天国神灵的使者,是保佑人们平安生活的祖灵的代表,因而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威望。愈是远古时代,萨满的社会地位就愈高。萨满的宗教功能,概而言之有如下几点:①为本氏族祈神消灾  如东北的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民族,都有春秋两季请萨满跳太平神的习俗,请神灵保佑本族人的安全,增殖人口。遇有瘟疫流行,也要请萨满跳神,呼唤祖神来保护儿孙。

  ②为患者跳神治病  这是萨满最经常的宗教活动。地处边陲的少数民族,缺医少药,没有抗御病魔的有效手段,一旦重病缠身,只能求助于神灵。

  萨满跳神治病也有一套固定程式,先通过占卜确定患者是冲撞了哪一路神祇,然后命患者家属对神灵供奉祭品,由萨满致祷词,祈求神灵宽恕,保佑患者康复。

  ③祈求生产丰收  不同的民族从事不同的生产,故有不同的祈请方式。

  如鄂温克猎人长期打不到猎物时,便用柳条做一个鹿的模型,由萨满主持进行象征性射击,如果射中了,围观者便一起大喊: 打中了,打中了 ,猎人因此感到重新获得了神的帮助。蒙古农区或牧区,如果受到自然灾害,就请萨满主持祭敖包,请敖包神保佑风调雨顺。

  ④为民众主持婚丧嫁娶等仪式  在婚礼上萨满为新人祝福早生贵子,在葬礼上萨满为亡人送灵,祝其早达天界。赫哲族有专司送魂的萨满名 达克苏特尔 ,屯里死了人,请萨满来做一个木头人,穿上人的衣服、上供、点香、烧纸、跳神。3天后,萨满向外射3支箭,指示亡灵归去的方向,然后率领全家送走亡灵。

  ⑤占卜圆梦  当人类生产能力尚不发达,在自然与社会双重压力下无所适从,便会不时乞灵于占卜,请神祇指点迷津。在北方少数民族的萨满教中,萨满承担着为族人占卜吉凶的责任。以占卜方式区分,大致有草木占、星光占、金石卜、梦占等种类。在占卜以前,一般还要举行跳神仪式,表示是由神灵下凡来进行裁定。

  在萨满主持的各种宗教活动中,跳神是其中最神秘、最热烈、也最吸引人的仪式。届时,萨满头戴神帽,上缀五彩纸条,下垂蔽面;身穿长布裙,胸前与背后悬挂铜镜,如日月状;腰系铜铃,击鼓而舞,周身器物随之铿锵作响。此时的萨满双目似开似闭,神态如醉如痴,口中念念有词,或称神灵附体,或称神灵下凡,或学熊咆虎啸,手脚不停地模仿着各种神怪、野兽的动作,舞蹈动作越来越激烈。随着萨满狂歌怪舞,氏族的群众也会受到感染,从围观进而参与,伴随着萨满的歌声与舞蹈,重复着萨满的咒语,宗教氛围甚为浓郁。

  从现代对北方少数民族萨满教的田野调查中可见,萨满能使自己的精神处于一种半昏迷状态,但同时又能自觉地控制自己,口中念念有词,并模仿各种神灵或死去的祖先的语言或动作。他们的精神状况类乎神经病学上的癔症患者,但又绝非神经病人,或完全的弄虚作假,对萨满精神状态的研究是当代心理学研究的前沿课题。

  一般而言,萨满教没有自己的寺院或教团组织,多是师徒传授。新萨满要举行隆重的拜师仪式,并经过一段相当长时期的学习和考验,才能成为正式的萨满。在氏族社会,萨满一般不脱离生产劳动,为氏族或某些家庭跳神也不收取费用,具有义务服务的性质。故萨满在社会上很受尊重。进入阶级社会后,萨满为统治者服务,或是在金钱诱惑下乘人之危捞取好处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不过总体来讲,萨满教较多地保存了原始宗教的面貌。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程,北方少数民族社会不断进化,传统的萨满教也在不断地瓦解分化,改变形态。在封建社会中,汉地佛教、道教、民间宗教、藏传佛教、伊斯兰教中的许多神灵,宗教观念逐渐被吸入萨满教中,如清代满族人的 堂子 里也供上了释迦牟尼、观音、关羽。赫哲人的灵魂观中包含着从佛教学来的轮回思想,认为人有3个灵魂,其中一个就会转世投生他处。这种宗教观念的相互渗透,是民族文化交往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并不妨碍萨满教成为少数民族中传统宗教的一种典型形态。

  2。南方少数民族的传统宗教在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中,也不同程度地保存着从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宗教。就基本形态而言,这些传统宗教与萨满教是近似的,都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都缺少系统的宗教理论和完善的宗教组织,宗教活动以巫师为中心,有些学者认为这些宗教都可以归结为 灵气萨满 一类。但是如果将南、北方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加以比较,由于社会、人文、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又有许多差异,故此处着重对南方少数民族传统宗教特殊性的方面加以介绍。

  (1)佤族的人头祭佤族是聚居在祖国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至中华民国时期,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状态,故保持了比较完整的原始宗教。在佤族的原始宗教中,最引人注目的活动便是 猎头祭.猎头祭起源于佤族初入农业社会之时,是向天地间的最高神 木依吉 的献祭。在佤族的传统宗教中,木依吉不仅是创造神,而且是祖先神,他支配着自然界的风、雨、雷、电,掌管着人类的生、老、病、死。佤族人认为:用人头向木依吉献祭,他便会保佑风调雨顺,人寿年丰。猎头祭是佤族宗教中最隆重的活动,有一套复杂而又严格的程序。出发以前,由部落军事领袖用卜鸡卦的形式指定参与人选,大家饮酒吃饭,诅咒发誓,然后出发。猎头对象或是仇人部落,或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佤族人埋伏路旁将其杀死,取回人头后,供在木鼓房下的人头桩上,血水被佤族人视为最神圣的祭品和生命的象征,故在人头桩下放置火灰,让人头上的血水淋于火灰之上。这时由巫师代表全部落民众向人头祈祷,求其保佑全寨人畜平安,庄稼丰茂。然后各家将淋有血水的火灰取回,拌在谷种中播撤,人头则在人头桩上一直供奉到来年,由于人们对人头又怀有敬畏感,故下一年春耕前,又要举行名为 砍牛尾 的仪式送人头。 砍牛尾 又称 剽牛 ,举行仪式当天,先由巫师率领全寨民众将人头送出寨外,回寨后将一条肥壮公牛栓在木桩上,一俟巫师砍下牛尾,四周群众蜂拥而上,挥刀争割牛肉,一头牛数分钟之内便被分割完毕,场面甚为惊险。 剽牛 标志着一次猎头活动的结束,数日后春播,又要再一次猎头祭谷,如此循环不止。

  佤族的人头祭保留了原始宗教血祭的特征,粗犷剽悍,痛快淋漓,是人类潜意识中某些破坏性本能不加节制的宣泄。这种落后的宗教习俗往往成为引发氏族械斗的根苗,造成佤族内部及与周边民族的纠纷。50年代以后,在当地政府的教育引导下,佤族人民已经逐渐放弃了这种落后的习俗。

  (2)白族的 本主 崇拜。

  白族传统宗教中最突出特色是 本主 崇拜。 本主 是白族主神的汉语译名,白语呼为 朵博 , 劳谷劳泰 等,意为大老爷,祖父、祖母。

  本主最早是氏族部落的守护神,后来演化成村寨守护神。在白族聚居区,每一村寨皆有一名本主,或一、二村社供奉一名本主,或一村供奉数名本主,情况不尽相同。不过每一本主皆有自己的神庙,庙内供有本主像,或为泥塑,或用香木雕成。有的本主庙还供奉本主神的侍从及子孙。据民间传说,白族共有五百神王,即五百位本主。五百神王之上是 七十二坛景帝 , 十八坛神 , 九坛神 ,逐次升高,最高位的本主是神明天子。但是实际上,本主神之间并没有明确、严格的隶属关系。本主神具有强烈的地方色彩,男男女女的本主神一般都有 点苍昭明 、 应民皇帝 、 爱民皇帝 、 洱河皇帝 、 英武将军 、 茶花公主 等封号,每位本主都有自己的神话传说和特殊的祭仪,被认为是一方土地的保护神。

  白族的本主神种类繁多。有自然神祇,如天、日、月、风、雨、云、雪、山、河诸神,水泉女神、金江圣母、沙漠大王等等。有图腾神,如白石本主、大石天神、虎老太、梅花鹿仙、黑龙、黄龙、母猪龙等等。有祖先神,如传说中的白族先民劳谷和劳泰,他们是一对夫妻,与其十几个子女发明火、打猎、种植、纺织、建筑,故被尊为本主。有英雄崇拜的对象,如猎神杜朝选,斩蟒英雄段赤城,抗暴女英雄阿南和柏洁圣妃,农民起义军领袖李定国等等。

  有佛教和道教中的神,如观世音、大黑天王、天王菩萨等等。有南诏国、大理国的皇帝、大臣,如细奴逻、隆舜、凤伽异、杨干点、段思平、段宗榜、郑回、杜光庭等等。有汉族著名的历史人物,如诸葛亮、唐剑南留守史李宓及其子女。也有白族农民中的烈妇、孝子等被当地人民视为道德楷模者。从白族本主的来历看,本主崇拜是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的混合物,凡为民除害者,有英雄业迹者,为国立功者,道德高尚者以及当时人们尚不能认识的各种自然现象,皆可成为崇拜、信仰、爱戴、依赖的神,在他们身上,白族群众寄托了自己的超人间向往。同时,本主崇拜多以真人真事为依据,故有浓厚的人间氛围和地方色彩。

  白族人民对本主的信仰极其虔诚。他们认为本主管着人间、阴间的一切事务,故不论耕耘收获,婚丧嫁娶,生老病死,都要到本主庙去烧香献祭,祈求本主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每年岁初,各村都要搞迎本主活动,人们用彩轿抬着本主的泥塑或木雕,打着大红伞、龙凤旗、飞虎旗,鼓乐宣天地巡游本主保佑的各个村寨,沿途各家设香案恭迎。祭祀活动期间,不许下地生产,杀猪宰牛庆贺,并有巫师跳神,唱巫歌,有烧铧头、上刀杆等娱乐活动。 迎本主成为白族民间一个盛大的节日。

  (3)彝族毕摩、苏尼的巫术活动彝族是我国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分布在西南数省,其中四川凉山的彝族地区保留了比较完整的传统宗教形态。毕摩、苏尼是凉山地区彝族巫师的名称,他们通过花样繁多的巫术活动维系着传统宗教。

  毕摩是凉山的高级巫师,只限于男子担任,一般是家传世袭,并须经一段时间的学习。在彝语中 毕摩 的原意是教师,因为他们会认老彝文,能读彝经。目前发现的彝文经书有数百种之多,包括作斋经,百解经、除祟经、占卜经、解梦经等,除了宗教内容,经文中还包括天文历法,道德伦理,历史传说,神话故事,医药卫生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毕摩不仅是人神之际的沟通者,而且是社会上掌握文化知识最多的人,受到整个社会的敬重。彝族人凡婚丧嫁娶,吉凶祸福,年节集会,都少不了清毕摩作法,主持招魂、禳灾、驱鬼、治病、合婚、占卜、安灵、招魂等仪式。

  另一类较低级的巫师叫 苏尼 ,专事跳神、驱鬼、治病。苏尼一般不懂经文,不认字,男女均可担任,亦不世袭。一个人要想成为苏尼,关键是能使自己精神进入歇斯底里状态,自称灵魂附体,胡言乱语,狂跳不止,便可使人相信他具有与鬼神交通的能力。苏尼的情况与北方民族的萨满颇为近似。苏尼的法器主要是一面羊皮鼓,作法时全身战栗,旋转跳跃,猛击羊皮鼓,厉声高喊,据说如此便可驱走作祟的野鬼,使病人康复。在彝族人民极度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苏尼捉鬼多少也可起到一点心理治疗的作用。由于苏尼不懂经文,所以不能主持大型法事,一般也不脱离生产劳动,为本家支成员作法免费或收费很少。

  彝族传统宗教有一个突出特点,即祭神与巫术相混合。巫术是原始人在对自然规律认识很低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宗教行为,他们认为通过各种仪式和动作,便可以操纵某种神秘力量,借以达到影响人类生活的自然界的目的。

  进入文明社会后,巫术稍事改变形态而留存下来,在凉山彝族民众中,稍遇大事便请毕摩主持各种巫术,以求达到人力所不可及的目的。常见的巫术有如下几种:占卜:彝族的占卜以动物卜为主,凡婚丧、疾病、播种、狩猎、出行、贸易、械斗等大小事宜,皆要请毕摩为之占卜。比较流行的方式有:①羊骨卜,选用羊胛骨,用火焚烧,根据骨头裂纹长短、左右断其吉凶。②鸡卜,彝族人很重视鸡卜,有 超度鸡占先,作战鸡占先 的说法。鸡卜的方法各地不尽相同,有的地区用鸡头卜,将鸡头盖骨上的皮撕开,看头盖骨的颜色,洁白为吉,有红点不吉,有黑点为大凶,要死人。③鸡蛋卜,常用于占卜疾病和外出的亲人,方法是将鸡蛋在病人或外出亲人的衣服上摩擦,然后将鸡蛋打入清水中,由毕摩观看蛋中呈现人形还是鬼形。④苦胆卜,看猪或羊的苦胆是否透明,透明运气则佳,混浊运气则坏。类似的占术还有不少,实难一一例举。事无巨细皆占卜于神,说明人对自己的活动自信心不足。

  白色巫术 :为自己求福利的巫术称为白色巫术。如凉山彝人经常举行的一种清除污秽、消灾免难的巫术叫做 尔查苏 ,一个家庭每年至少要请毕摩举行一次。毕摩用一块烧红的石头淬入装有艾蒿水的瓢里,随着吱吱声响和冒出的热气,毕摩诵解秽经,率主人一家绕祸庄一周,表示已断污秽。

  主人便会相信今年邪魔不浸,万事亨通。此外,毕摩还会招鬼、送麻疯、防雹等多种驱魔巫术。

  黑色巫术 :主要用来攻击和诅咒仇敌的巫术称为黑色巫术。彝族人相信,靠巫术的某种神秘力量,可以将灾难加于敌身。如一种称为 子克觉 的巫术在凉山很常见,在 打冤家 (械斗)之前,要先请毕摩用巫术作祟于对方。通常是取一节因癞病而死的牲口腰骨,放在一个用草做成的假人中,写上仇人的姓名,全家支人共同诅咒,然后将草人秘密置于仇家附近路边或田野里,如果仇人从旁经过,他们相信仇人便会患病,甚至死亡。

  神判:当村寨中出现了财产、盗窃、口角纠纷时,头人往往命毕摩出面请天上神灵下凡主持 神判.在奴隶社会中,神判成为法律的一种重要补充。神判的形式很多,在凉山地区主要有:①捧铧口,纠纷双方当事人集中于某处,先由毕摩诵经请神,然后将一铁铧头烧红,当事人双方手上放竹篾条,上垫白布,祈祷神灵后捧起铁铧,行走9步,手未灼伤的一方为胜诉。

  ②摸蛋,用一大锅装满浇开的水,将一鸡蛋放于锅底,当事双方伸手取蛋,未烫伤者为胜诉。③摸石头,将两块烧红的石头分别放在纠纷的双方的手上,烧伤者或不敢捧者为败诉。④折棍子,毕摩念经、诅咒之后,争诉双方敢于折断一根小棍者为胜。因为人们相信毕摩已经在小棍上施展了魔法,小棍即代表了人的身躯,理屈者担心自己会受到巫术的惩罚,故不敢去折棍。⑤打鸡,纠纷双方先起誓诅咒,然后将一只公鸡杀死,滴血于酒中,敢饮酒者为胜。因为人们相信在神面前起假誓者饮此血酒不得好死。类似的神判形式还有不少,难以尽述。

  彝族传统宗教中所包含的巫术,在其它少数民族,甚至部分汉族地区也有遗存。不过由于凉山彝族地区地理位置相对封闭,奴隶社会制度一直保存到本世纪50年代初,各种宗教巫术也就保存得相对完整,成为当代学者研究传统宗教巫术的典型环境。

  (4)纳西族的东巴教与《东巴经》生活在我国西南地区的纳西族,普遍信仰一种叫做东巴教的传统宗教。

  东巴教因巫师被称为 东巴 而得名,其信仰内容,宗教仪式的样式与萨满教无本质差异,但特殊之处在于,东巴教留下了大批的《东巴经》。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宗教,绝大部分没有统一的教义和经典,宗教观念全凭巫师历代心口相传,宗教仪规听任巫师现场发挥。可是纳西族的东巴教在发展过程中却形成了专门记述宗教内容的东巴文,写成了大量东巴经传世,成为纳西族珍贵的历史文献。古时候,东巴经写在用构树皮自制的土棉纸上,用锅底油调胶水、胆汁制成墨汁,用竹笔或铜笔书写。经书每册长32公分,宽12公分,从右向左书写,并配有图画。由于东巴文仅1200个字符,无法详细记述东巴经的全部复杂内容,故东巴经仅仅是借助图文,起帮助东巴记忆的作用。目前,国内外收集保存的东巴经约有2万册,删除重复的内容,大约600余卷,800万字左右。主要经文包括《创世纪》、《鲁搬鲁挠》、《黑白战争》、《祭天古歌》等,详细讲述了东巴教的天神、地鬼、人世的三种境界,认为天神保佑人类,鬼怪作祟,人只有依靠天神才能求福免祸。《占卜经》教人预决吉凶,选择良辰吉日的各种卦法。《送魂经》讲述了招魂、送魂的各条路线,是考察纳西族民族迁徙的宝贵材料。此外,《东巴经》还包容了纳西族语言文字、社会历史、文学艺术、天文历法、哲学思想、民间习俗等各方面的内容,几乎成为研究纳西族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

  纳西族的传统宗教所以能形成比较完整的经文,主要是由于藏传佛教、本教以及汉地佛教和道教的影响所致。由于地理方面的原因,藏传佛教的格鲁派、宁码派在纳西地区早有流行,吸引了相当部分的群众。而固守传统宗教的巫师、信徒,为了与外来宗教抗衡,自觉或不自觉地要吸收佛教这种较高层次宗教的内容及其形式,以充实发展自己的宗教。这一点在东巴经中有明显的反映,如东巴教的三大主神中,一号大神丁巴什罗,二号大神阿罗什罗都来自西藏,也是本教尊奉的大神。东巴经中关于天堂、地狱、解脱等观念显然与佛教一脉相承。东巴使用的法器绝大多数从喇嘛那里学来的,他们念诵的咒语绝大多数出自梵文和藏文,东巴经中用东巴文记载了《白虎通义》,东巴经文中还出现了阴阳五行、神仙灵洞等思想……总之,无论汉地佛教、藏传佛教,还是道教,全都有自己卷帙浩繁的经典体系。东巴教在吸收这些外来宗教的思想内容时,也模仿他们的形式编写自己的经典体系便不足为奇了。因而,纳西族的东巴教才有了异于其它民族传统宗教的经文。但是与各种发达的宗教相比,东巴教的经文还处在初级水平上,缺少创生宗教经过教主和学者发挥、整理的宗教经典的系统性和权威性。

  (二)道  教

  过去说道教是中华民族土生土长的宗教,人们往往存在一种误解,认为道教只是汉民族的宗教。但是随着道教史和少数民族历史研究的深化,道教与少数民族的密切关系便逐渐被揭示了出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道教从创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多民族共有的宗教。

  道教是在道家学说和各民族巫术的基础上产生的。就道家学说而言,它反映了先秦时期荆楚地区文化的某些特征。众所周知,荆楚是非华夏文明区,居住着许多南方古代民族,在文化上与中原的周文化有相当大的差异。道家学说创始人老子的民族成份问题,近代以来曾引起了不少的争议,苗族学者认为老子为苗族先民,彝族学者认为老子是彝族先民。这些血缘上的考证姑且不谈,老子的学说在文化上反映了南方民族某些特性是无可置疑的。至于巫术,秦汉时期不仅在中原地区流行,在边疆地区也很流行。如《史记?封禅书》载: 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载: 牀柯地多雨潦,俗好巫鬼。 东汉末年张陵创五斗米教的四川鹤鸣山一带,正是西南少数民族居住、活动的地区,生活着氐、羌、僰人、攻僰、叟、濮、摩沙、昆明等民族。张陵所设 二十四治 教团组织兴起于此,有不少蛮夷人士成为早期教徒,他们很自然地将当地一些巫术带入教团,为教祖加工改造提供了素材。如《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提到:莋都夷者,武帝所开,以为莋都县。其人皆被发左袵,言语多好比类。居处略与汶山夷同。土出长年神药,仙人山图所居焉。

  文中提到的 山图 ,是道教众仙谱系里的一位神仙,长年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山中采药修炼。至于少数民族 被发 、 跣足 的生活习惯,则被道教改造成某些宗教仪式的体态特征。从孔子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的感慨看,这种习俗绝不是来自华夏。

  道教在汉末创生之后,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流传到许多少数民族中间。如西晋末年建立成汉政权的氐族领袖李雄就是道教徒,他任用青城山道教领袖范长生为丞相,号天地太师。在李雄统治下,道教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大批氐族人相率入教,为此还曾专门规定了少数民族入教仪规。

  北魏鲜卑政权的道武帝拓跋珪,笃信道教,在朝廷设置仙人博士。太武帝拓跋焘,重用道士寇谦之,整顿北天师道。太武帝曾亲临道场,接受符箓,自称太平真君 ,甚至在道教徒的怂恿下演出了一场崇道灭佛的悲剧。唐代南诏国从中原引进了道教信仰,在与唐王朝订立的攻打吐蕃的盟书里,还写上了 上请天、地、水三官 ,并把三份盟书分别藏于神室,投于西洱河,留之府库,与道教仪规中向神灵乞请的文书埋于山中、地下和水中,谓之向天、地、水三官告罪一脉相承。南诏政权处理文书的形式,说明道教在该国影响之大。继南诏之后的大理政权亦采用儒、释、道三教并重的策略。金代女真族统治者积极扶植河北新道教,用对道教的尊奉和推崇,换取道教领袖对女真政权的支持。如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年),山东爆发了杨安儿、耿京起义,全真领袖丘处机亲自出面劝降,取得了 所至皆投戈拜命,二州遂定 的效果。道教成为女真政权笼络,控制北方汉族人民的思想工具。13世纪初,强大的蒙古民族兴起,成吉思汗派人征召丘处机,丘处机率18名大弟子西行远涉,到达西域雪山成吉思汗大帐, 太祖大悦.丘处机向成吉思汗进言: 欲一天下者,必在乎不嗜杀人。及问为治之方,则对以敬天爱民为本。问长生久视之道,则告以清心寡欲为要。 ①丘处机的建议为成吉思汗所采纳, 命左右书之,且以训诸子 ②,道教开始传入蒙古族。考虑到当时蒙古族民间普遍存在的萨满教信仰,成吉思汗、丘处机等人吸收萨满教的成分,像萨满巫师那样为他本人及蒙古帝国祈福。从以上例举可知,道教曾在许多古代少数民族中传播。

  近、现代仍有许多少数民族保留了道教信仰。比较典型的是白族和瑶族。

  道教对白族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道教本身在白族群众中获得了广泛的传播。传入大理白族地区的道教主要分清虚、火居两派,其中清虚派信徒要出家,在大理某些地区有一些道观,住观道士在民间被称为 端公 ,其主要活动是给死人开烟火和超度亡灵。在中元节、6月、9月朝北斗时,亦为民众诵经祝福。火居派则从俗而居,其内部又有先天派与龙门派之别。在信奉道教的群众家中,供奉着太上老君、玉皇大帝、文昌、关帝诸神。其次,道教的许多神灵被白族传统宗教吸收,变成了 本主 被群众膜拜。有些巫师自称他们的祖师是白骨真人 , 太上老君 ,说明道教已与本地宗教相结合,在变化的形态中发挥作用。

  道教是瑶族群众信仰的主要宗教之一,但是道教对瑶族的社会影响与白族又有所不同,它与瑶族当地的传统宗教结合得更为紧密,在很大程度上 瑶化 了。瑶族巫师把道教中的三清、三元、老君、玉皇、王母、盘王、伏羲、神农、社王、雷王、城隍、土地、四境、瘟王、龙王、雨顺、风伯、禾魂、五谷、张天师、四帅等神灵统统纳入本民族的神仙谱系,与当地的肉神公、打猎将军、放狗二郎等诸神共同供奉。瑶族的巫师 赛翁 (师公)和 刀翁 (道公)与道教有着复杂的渊源关系,分属正一道的不同派别。赛翁崇奉三元,称为武道,专司跳神禳灾,刀翁崇奉三清,称为文道,主管超度亡灵。他们使用的道书,主持的许多宗教仪式,捉鬼降神的法器,都直接源于道教。比如有一种叫做 道鞭 的法器,其形状是五块铜钱样的铜片,扣以链条,结在一弓形小竹根上,在铜片上刻有太上老君坐像、文字、张天师神牌、十二时辰、八卦、十二生肖、二十八宿等文字与图形,道教色彩极浓。

  据说此物可以驱邪避鬼,法力无穷。

  除白、瑶二族外,在壮、侗、苗、京、土家、布依、彝、黎、仡佬、毛难、纳西、羌等少数民族中,也都有道教的传播和影响。

  ①   《元史?释老传》。

  ②   《元史?释老传》。

  (三)佛 教

  中国佛教包括汉地佛教、藏传佛教和云南上座部佛教三个系统。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分别对中国少数民族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可以说佛教是我国各民族中最普遍的一种宗教信仰。汉地佛教主要影响满、蒙、朝鲜、白、壮、布依、畲、拉祜、侗、仡佬等少数民族。藏传佛教则在藏、蒙、门巴、珞巴、土、裕固、纳西、白、普米、怒等民族中传播。南传上座部佛教则流行于傣、布朗、崩龙、佤、阿昌、德昂等民族中。其中有些民族既流行汉地佛教,也流行藏传佛教,如蒙古族。另外一些民族,如新疆的维吾尔族既信仰过大乘佛教,也信奉过藏传佛教,不过到近代时他们已全民改宗伊斯兰教。流传于少数民族中的汉地佛教,从宗教理论到宗教仪式皆与中原寺院无大差异。这里我们主要介绍一下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鲜明民族性格的藏传佛教和云南上座部佛教。

  1。藏传佛教佛教大约于公元7世纪,分别从汉地和印度传入西藏,经过与藏地自古流传的传统宗教——本教的激烈冲突与融合,形成了既不同于汉地佛教,也不同于印度密教的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在理论上有 重密轻显 的特点,号称 西密 ,与日本的 东密 成为当代世界上仅存的两个密宗派别。藏传佛教发展的历史及其形成的派别、理论,它卷已有较为详细的介绍,本章不再赘述。此处着重介绍现存藏传佛教的修习制度以及对近、现代藏族社会的影响。

  (1)西藏的寺院与僧侣修习制度藏传佛教经千余年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寺院组织制度,其中又以黄教寺院最为典型。以拉萨三大寺(哲蚌、色拉、甘丹)为例,每一寺院都自成一个系统,大致有三级严密的组织。基层一级组织叫做 康村 ,属于地域性机构。由一个或数个有传统关系的地域的僧人组成。每一康村中由一名资格最深的僧人任 吉根 ,主持一切事务。中间一层组织名为 扎仓 ,由若干个康村组成。扎仓有会议机构,由 堪布 为主持人。只有考取了 格西 学位(相当于宗教学博士),由地方政府任命才能担任堪布。最高一层组织机构称 拉吉 (又称 蹉钦 ),原意本指全寺的正殿,是全寺宗教活动的中心。拉吉相当于一个联席会议,由各扎仓的堪布组成,管理全寺的宗教事务,并负有经济职能。三级宗教组织都有自己的财产,包括庄园、牧场、农奴、牲畜和现金。在寺院内部,低级宗教组织要向高层宗教组织承担经济义务,在政治上也必须服从领导。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藏传佛教形成了一套完整、严格的僧侣修习制度。

  仍以黄教为例,他们提倡显密兼修,先显后密的修习次第。一个刚出家的小喇嘛若欲修完显密二宗全部教仪,必须先入显宗扎仓(参巴扎仓),编入 度扎 (预备班)内,这样的人被称为 贝恰瓦 ,意为 读书人.他必须花钱请一位导师,在其指导下学习佛教基本知识。预备班的学习可长可短,寺院亦不督责考核,转入正班的时间由导师确定。一旦转入正班便可逐年升级,哲蚌寺正班15级,色拉,甘丹二寺13级。在这段时间内主要学习佛教的显宗经典,如法称的《量释论》,弥勒的《现观庄严论》,月称的《入中论》,功德光的《戒律本论》,世亲的《俱舍论》等,皆为传习重点。学完这些功课大约用15~20年的时间,一个贝恰尔便算是修到了头,可以申请 格西 学位了。格西考试主要采取论辨方式,由地方政府和三大寺各显宗扎仓共同主持。凡取得格西学位者,便可担任大寺的扎仓和小寺的堪布,也可入密宗扎仓继续修习密法。西藏民众尽管有全民信教的传统,但学经要自备干粮,交纳学费,贫苦人家的孩子是无法完成十几年学业的,所以年轻僧侣众多,真正可获取格西学位者却很少,多数人中途便缀学返俗了。

  黄教的密宗扎仓分为两类,一类是三大寺各自具有的阿巴扎仓,从学者不必经过显宗教法,专修密宗,层次较低。另一类是三大寺共有的上、下两密院,是藏密修习的最高场所。上密院叫 举堆扎仓 ,下密院叫 举麦扎仓 ,两院平行、独立,各设五个康村,定额为500人。必须具有格西学位才能进入上下密院学习。两密院修习制度十分严格,重视苦行。他们每天四次上殿,最早的一次凌晨两点钟开始,每天仅有4小时睡眠时间。在法园修炼,要坐在石头铺成的座位上,冬夏皆如此。因此凡能进入上、下密院修习的喇嘛便在僧俗信众中具有极高的威望。进入上、下密院,便可以修习密宗的全部密法,包括集密、胜乐、大威德、时轮、欢喜五大金刚以及其它一些次要金刚和护法神修法。密宗行者修习的 五部金刚大法 ,属于无上瑜伽部,因此必须经过严格的修习次第,有导师的鉴定和推荐手续,并经过导师的密灌顶和慧灌顶仪式,才能作 乐空双运 的双身修法。密宗称这种双身修法为圆满次第,即最高、最后的修习。在进行男女双修时,通过气功控制脉息、精神,在男女交合中入定悟空,谓之 乐空双运 ,达到菩提的成佛境界。凡经过密院数年或数十年的修习,便可担任各大寺的堪布或住持。

  在庞大的藏传佛教僧侣队伍中,除了学经的喇嘛,还有具备各种专业本领的执事喇嘛。第一种,受过各种宗教职业训练,经常在寺外为百姓主持婚丧嫁娶,祈福禳灾,超度亡灵,念经占卜等宗教活动的僧人。如谙熟各种密咒,专工背诵的 阿巴 ,能够降神为人预卜休咎的 却吉 ,都属此类。

  第二种,执事僧,即掌握各寺行政、司法、财务、总务、经商等事宜的人员。

  在寺院内除了作为住持的 拉吉 和 堪布 ,权力最大的就是掌握众僧纪律的 格贵 ,俗称 铁棒喇嘛 ,因他们有一根涂金描银的铁棒作为权力和威严的标志。 强佐 经营寺产,兼收钱粮,亦有很大权力。第三种,工艺僧人,他们都是具有某项专业技能的人才,在寺庙中从事雕刻、铸像、绘画、刻板、印刷等技艺活动,有的还具有医学、历数等方面的知识。黄教寺院中的 曼巴扎仓 专修医经和医药技术, 丁科扎仓 则学习天文历算方面的知识。第四种,杂役僧和兵僧,这些人一般出身于贫苦家庭,在寺院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杂役,或者练习武艺,为寺院或僧官充当保镖。从以上分类不难看出,藏传佛教的寺院及其僧侣,几乎垄断了西藏的文化事业,佛教成为藏族社会的全部意识形态。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西藏只有寺庙,没有学校,喇嘛便是社会上唯一的文化人,佛教左右着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

  (2)佛教与藏族社会佛教传入西藏以后,逐渐得到了封建领主阶级的欣赏和支持。13世纪以后,又成为历代中央政权治藏的工具,中央政府通过对活佛、法王的策封、罢免,实施了对西藏的行政管理。上层喇嘛与世俗的封建领主集团相结合,形成了神权与王权一体, 政教合一 的西藏地方政权。13世纪元朝政府敕封萨迦派宗教领袖八思巴为帝师,兼摄吐蕃军政事务,建立了第一个全藏性的政教合一政权。当时, 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 ①。17世纪黄教得势,更加强了僧俗联合专制制度,达赖、班禅是西藏政治和宗教上的最高领袖,布达拉宫成了最高权力机构,西藏地方政府的任何决议,如无寺庙代表的同意,都很难生效。宗教的信仰,戒律和寺院的法规同时也是政治信条,世俗法律,社会道德。数百年来,西藏的政治是典型的神权政治,几乎所有重大政治事件都与藏传佛教有关。

  在经济上,寺院集团本身就是西藏三大领主之一。截止1949年,全藏共有寺院2。7万所,僧侣1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0%。寺院占有耕地180万克(一克约为一亩),约为耕地总数的39%。寺院还占有牧场400余处,农奴9万余人。西藏的封建领主制度是很落后的,僧侣贵族集团以地租、畜祖、高利贷、商业等形式对人民残酷剥削,又以神的名义对民众大肆索取。再加上格鲁派教义严禁僧人娶妻生子,造成人口锐减,严重阻碍了藏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导致藏区经济封闭落后,停滞不前。

  由于佛教是唯一的意识形态,束缚了藏族人民的思想,不利于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佛教所宣扬的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思想容易使人们沉湎于对来生和涅槃境界的虚幻追求之中。为了来生的幸福,他们恪守着佛祖定制的种种禁忌,对神山 、 神水 严禁开发利用;对害虫、野兽 不杀生 ;对旱涝、风雪等自然灾害听其自然;不惜倾家荡产,厚献布施,以求来生转世于富贵人家。为了证得涅槃,达到 常乐我净 的 佛果 ,他们不惜进行摧残身体的各种苦修苦行。在拉萨,佛教徒们终日绕着八角街转经念佛,大昭寺门前,烧香、点稣油灯,献哈达,磕长头的人络绎不绝。拉萨三大寺及布达拉宫成了全体藏族人民心目中的圣殿,许多信徒从云南、四川、青海、内蒙古等地步行乞食前往朝圣。有的人甚至一步一叩,拜上神山,倒毙途中者亦有不少。

  但是另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毕竟是某种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全面评价它的社会作用,必须将它作为一个发展的过程,还原到各个具体历史时期去考察。佛教初传之时,作为一种文化载体,把印度和内地先进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知识和生产技术也带进了西藏,促进了西藏社会的进化。西藏地处高山高寒地区,交通极不便利,但虔诚的宗教信仰促使一批批教徒不畏险阻,历尽艰辛,战胜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频繁往来于藏、汉、印、尼之间求学、传教,加强了西藏人民与发达地区的文化交往。10世纪后弘期开始后,佛教在藏族社会中扎下了根,使西藏地区科学文化事业跨进了一大步。在封建领主时代,寺院包办教育,喇嘛垄断了一切文化知识,使广大下层民众被摒弃于文化殿堂之外。然而,这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低条件下的历史现象。而且,喇嘛阶层的存在完成了社会体脑分工,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可以专心地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有利于精神文明的进程。相当一部分藏族僧侣勤习精进,探索宇宙与人生奥秘,在哲学、历史、逻辑、文学、历算、艺术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如著名的《萨迦格言》就是萨迦派宗教领袖萨班?贡噶坚赞(1182- 1251年)的杰作,自其问世后,便一直是藏族人民妇孺皆知的生活教科书。喇嘛们翻译了卷帙浩繁的佛教经典,撰写了难以计数的注疏,并辅之以教法的解释、传授、预言、授记、传记、劝世格言等著作。在这些著作中表现出藏族学者敏捷的哲学思维,严谨的论辨逻辑,成为时代精神文明的精华,并为今人了解藏族古代社会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佛经的翻译不仅为藏族社会引入了新的思想,而且也为藏文注入了许多新的词汇和新的语言表现形式,促进了藏文的发展。大藏经《甘珠尔》和《丹珠尔》的刊刻,带动了印刷术的发展。各种古代藏文经书印制精美,令今人叹为观止。

  ①   《元史?释老传》。

  古代藏族人民的智慧,在寺教建筑、壁画、雕塑等方面达到了极高的水平。青藏高原上大大小小的佛寺,成为一座座人类精神文明的丰碑,布达拉宫是其中最著名的杰作。布达拉宫建于拉萨市中心的红山上,红山又名补陀落伽山,传说为观音菩萨的应化道场。布达拉宫主体依山而筑,宫体为木石结构,共13层(内部实为9层),东西长360米,高117米,巍峨屹立,高耸入云。从山下仰视,宛如仙山上的神宫,祥云缭绕,神秘威严。宫外环绕石头彻筑的宫墙,坚固壮观。宫墙红白相间,覆盖整个山头。宫殿层叠而上,金顶灿烂,幢幡琳琅,拾级登临,飘飘欲仙。进入寺内,壁画雕塑,光彩夺目。布达拉宫的壁画题材多取于佛教历史,亦有描绘藏密内容的,画风严谨,色调高雅,技法规范,皆无价珍宝。殿堂内还供奉着金、银、铜、泥佛像、高大者达数十丈,小者仅如核桃,但都端庄逼真,作工考究,生动细腻,栩栩如生。特别是堪称 绝技 的酥油花,心灵手巧的工役喇嘛用酥油捏出一个个佛教传说中的人物,一朵朵高山上盛开的雪莲,色调鲜艳,手法精细,造形优美,神态逼真,显示出高度的艺术魅力。唐卡 也是藏传佛教艺术中的绝技。唐卡是把宗教内容的图像画在布上或丝纺品上的宗教卷轴画,公元10世纪左右即已出现。唐卡制作工艺复杂、精巧,便于携带,因而具有很强的宗教号召力和艺术感染力。现存唐卡小者仅5寸,中等数尺,而布达拉宫所保存的唐卡,悬挂起来竟有5层楼高,实为世上奇观。

  藏族的戏剧、舞蹈、音乐也在寺庙中保存得最为完整。每逢年节,寺院便举行规模宏大的法会,白天喇嘛们戴上五颜六色的面具,演出内容丰富的藏戏。到了夜间,各寺将街上摆放的酥油灯花点燃,供民众观赏。能歌善舞的藏族人民在宗教音乐声中蹁跹起舞,整个节日沉浸在浓郁的宗教氛围之中。

  2。云南上座部佛教云南上座部佛教①是中国佛教三大派系之一,主要在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思茅地区,临沧地区,保山地区的傣族、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及部分佤族群众中流行。云南上座部佛教在来源、理论、戒律、仪规等方面均与汉地佛教、藏传佛教有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在中国佛教史上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由于云南上座部佛教材料不多,故将对该派的情况集中在此处介绍。

  (1)上座部佛教的传入云南上座部佛教属于佛教的南传系统。公元前3世纪中叶,印度阿育王在佛教第三次集结以后,遣使分头沿南、北两路传播佛教。北传佛教从印度北部经中亚,西域诸国流入我国的汉、藏地区,其经典用梵文写成,思想主要属于佛教大乘流派。南传佛教则由印度南部传入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经典用巴利文语写成,思想属于佛教的上座部。我国的傣族人民世代居住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由于地理和族源上的原因,他们是从邻近的泰国、缅甸等地输入了上座部佛教。

  ①   在历史上,云南上座部佛教长期被称为云南小乘佛教。小乘本是印度大乘佛教产生后对部派佛教时期诸宗派的贬称,此称谓引起云南上座部僧侣及群众的反感,不宜沿用。

  佛教输入以前,傣族人民中普遍流行着以祖先崇拜,农事崇拜,灵魂崇拜和自然崇拜为主要内容的原始宗教,佛教是在与原始宗教的激烈冲突中传入傣族地区的。在傣族群众中,流传着许多佛陀与魔王斗法的神话传说,成为当时宗教斗争的间接记录。如一则神话说佛祖释迦牟尼亲自到西双版纳来传法,斗败了魔斗披雅而使佛法光大。又传说古代傣族头人叭沙木底和叭满与佛祖斗法,约定谁失败谁就要吃屎。他们斗败了佛祖,可机智的释迦牟尼却去吃蜜蜂屎(蜂蜜)。初期由于原始宗教势力强大,佛教徒在村民中无立足之地,因此多居住在山林之中。傣族的僧侣被称为 帕漠 或 帕厅 ,意为 山和尚 ,反映了当年僧侣的境遇与地位。但是,佛教比之原始宗教,毕竟是一种更为先进、精巧、完善的精神力量。随着傣族社会的进化和统一,佛教终于走出山林,成为该地区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佛教在取得了官方宗教的地位以后,原始宗教仍然在民间流行,甚至佛教也吸收了大量有关抓鬼、镇鬼的内容,表现了佛教与当地文化的相互渗透与融合。

  佛教传入傣族的确切时间尚未考定,有人认为是6- 8世纪,有人认为是12世纪以后,有人则认为是13世纪。由于对云南上座部佛教的文物收集,史籍研究进行得还很不充分,所以迄今尚未得到一个可以为多数学者肯定的结论。不过,傣文创造于13世纪,此后佛教便有了可靠的载体——傣文佛经。

  从经典的研究推断,佛教的传入不会晚于13世纪。此时期正好与元朝灭大理国,立云南行省,在西双版纳、德宏设宣慰司,建立土司制度大体同时。16世纪上半叶,缅甸的洞吾王朝建立,势力强大,西双版纳土司与之联姻,娶缅甸公主为妻。缅甸公主携带大量佛经、佛像入滇,推动了云南上座部佛教事业的兴盛。此后在封建领主的大力扶植下,傣族地区大修寺院,大建佛塔,大作佛事,上座部佛教与领主制度相结合,取得了全民信教的地位,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民俗的诸多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2)理论与经典释迦牟尼死后一百年,佛教分裂为上座与大众两大派。上座部由当时僧团中的长老们组成,坚持佛陀创教时的一些基本理论和戒律,以正统自居。

  相对的大众部则是非正统派,对原始佛教的理论和戒律有较多的发展。以后,虽上座部又发生了再分化,但总体上讲较多地保留了原始佛教的面貌。云南上座部佛教在理论上继承了这一传统。他们提倡 唯我独尊 ,以释迦牟尼为唯一教主,不相信其它佛和菩萨。在追求解脱的道路上主张个人修行,通过入寺为僧,递次升级,以在现世证得阿罗汉果为理想的最高果位。这与大乘提倡的 普渡众生 , 十方诸佛 有很大差异。在教义上虽然也讲 四谛 , 十二因缘 ,但与大乘宣扬的 四大皆空 不同。云南上座部受 说一切有部 影响,主张人空法有 ,不否定客观世界的存在,同时强调释迦所说法是实在的。他们提倡积德行善,谋求来世的幸福,鼓励不出家的群众多作善事多布施,否则来生就要陷入地狱、饿鬼、畜牲 三恶趣 之苦。

  云南上座部佛教的经典亦总称为三藏。傣语称经藏为 苏点打比打戛 ;戒藏为 维耐 ;论藏为 阿批搭马比打戛.傣文三藏号称有8万4千部之多,其中经藏五大类,2。1万部;戒藏五大类,2。1万部;论藏七大类,4。2万部。有一部五卷本的贝叶经名为《别闷西版酣》,专门讲这8。4万部佛经的由来。当然,世界任何地方的大藏经也没有这么多数量,《别闷西版酣》所列数字可能有夸大和理想化的成份。目前,对保存下来的佛经也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数据,我们只是从中依稀窥见古代上座部佛教的繁盛面貌。

  特别是在论藏中,傣族僧人对经文进行了发挥阐述,表达了他们的宗教见解。

  其中一些篇章记载了傣族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方面的宝贵资料。如二十二册的贝叶经《当难列普罗克》,意为《释迦牟尼巡游世界记》,记述了西双版纳地区许多地名的来历及风土人情,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本生记》中最后一品的《维克达拉》,是流行于缅甸、老挝、泰国及我国傣族地区的重要文学著作,对当地人民的宗教生活和风俗习惯都有很大影响。《百喻经》不仅记述了印度许多传说故事,而且增加了不少傣族民间流传的寓言、笑话,对研究古代傣族社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傣族佛教经典从文字上可以分成三大类。一类是全用傣文译出,仅夹杂少数巴利文语词汇。此类经文诵读出来男女老幼皆可听懂,便于在民间流传。

  另一类是半傣语半巴利文语,第三类则是全巴利文语经典,仅用傣文字母拼读注音。这类经典几乎成了巴利文语和傣语的对照词典。

  傣文经典从质料上看又有棉纸手抄本和贝叶刻本两种。后者又称贝叶经,是南传上座部佛教珍贵的文物。贝叶乃贝多树(一种棕榈类木本植物)

  的叶子。在傣语中贝多树称 烂 ,贝叶经就称 拜烂.贝叶经的制作工艺十分复杂。先将贝叶从树上剪下,七、八叶或十叶叠在一起,用两块平木板夹住,压上石块。几天后取出用圆棍在上面滚压,宜至平滑为止。然后用石头再压几天,取出修剪整齐,其长度一尺五至二尺,宽为二、三寸,制作工艺即告完成。刻经时将贝叶放在特制的木架上,用一根铁笔刻划。铁笔傣语称 勒章 , 勒 是铁的意思, 章 即佛寺中的刻经人员。一名熟练的刻经人员在贝叶上刻字比在棉纸上抄写还要快两、三倍。每张贝叶可正反两面刻写,刻好后涂上干炭粉,擦上油,字迹便清淅地显露了出来,每刻完十来页,叠成一册,压平,穿孔,再贯以细麻绳,就是一册贝叶经了。经册的边缘再涂上金粉或墨粉,讲究的涂上金漆。长篇经典十多册或二十多册为一卷,配上布包、席包或木盒,甚为精致、美观,且不易损坏。贝叶经成为凝聚着傣族人民辛劳与智慧的文明成果。

  (3)教派、僧阶与寺院制度云南傣族地区的上座部佛教,由于僧侣遵循的戒律不同以及信教群众生活方式的差别,基本上可以分为四大派。

  (1)摆庄派 这是在傣族群众中信仰者最多的一派。因其戒律比较宽松,僧侣生活在村寨田园之中,生活比较舒适,可以穿呢制的袈裟,睡觉可以用被褥,可以乘车、骑马、吃肉、吸烟,可以自由出入民家,可以随意还俗。

  此派僧人与民众的关系比较密切,群众见僧人也不必行严格的礼仪,可以自由交谈,只以供应饮食为宗教义务。在信仰上该派也与当地原始宗教比较妥协,相信诸种鬼神。此派在德宏州影响最大,自称是从缅甸的瓦城传入的。

  (2)摆润   派,亦称   派 在西双版纳地区最为流行,在思茅、临沧、德宏地区也有分布。泰国清近一带一部分自称傣允的傣族和缅甸景栋的一部分自称傣痕的傣族也信仰这一派。摆   派有一独特的风俗,当和尚升为长老时,须先逃到山林之中,然后村寨群众四出寻找,找到后用树枝编成轿子,插满鲜花,抬回寺院进行升职典礼。摆   派内部又分摆巴和摆孙两个支系。

  摆巴意为山野派,因佛教初传时僧侣皆息居山林,后来仍坚持在山林修行的属于这一派。摆孙派即是田园派,立足于民间,生活不如摆巴派清苦,戒律也不如摆巴派严格,所以信徒较多。

  (3)左抵派 主要在德宏、临沧一带流行,以戒律严格而著称。僧侣衣食简朴,只披黄色袈裟,睡觉不用被褥,无故不出寺门,出行必须赤足。寺院离村寨较远,不许进入民家。不食酒肉,不得乘车骑马,更不得还俗。为了防止贪图安逸,此派规定僧人不得在寺中久居,僧侣在一个寺庙中居住超过一定时限,就要在长老率领下外出流动一段时间,然后移住他寺。信仰此派的群众规矩也比较多。如见长老叩头行礼,不杀生,不饮酒,家中只许饲养打鸣的公鸡,不许饲养其它家禽等等。由于戒律严格,故信徒很少。(4)尕列派 从左抵派中分化出来,戒律不如左抵派严格。僧侣一般过定居生活,不再四处流浪。但因流派又分裂成干当、密 朱、东比刺、鄂瓦等几个小支系,故影响很小。

  上座部佛教在云南傣族社会中盛行之时,该地区正处于封建领主制度下,社会上的等级制度折射到宗教组织内部,就形成了云南上座部佛教特有的僧阶制度。各派僧侣根据年龄和修养,分成不同的僧阶。以西双版纳摆派的僧阶为例,从低至高共有九阶之多。它们是:科勇、帕(含帕弄、帕囡)、督(含督弄)①、祜巴、沙弥、桑哈扎拉、帕召祜、松迪、松迪?阿戛莫里。

  科勇是出家前的见习阶段,傣族男子在青少年时期,都要到寺院过一段出家生活,一般要先经过七、八个月的见习,然后举行隆重的仪式升为帕(和尚)。

  帕相当于汉地佛教的沙弥。再经过七、八年的学习,宗教修养达到一定水平,便可以升为督,意味着已成为一名合格僧人。督的地位相当于汉地受过具戒的比丘。以后逐次升级,但平民出家,最高也只能升到祜巴。祜巴以上五级的意义比较含混,而且有特殊血缘的人方可到达。如阿戛莫里,有召片领(宣慰使)血统的人才能担任。松迪是王储出家的封号,他还俗以后就称松迪帕丙召,译为至尊佛主,表示他有出家受戒的特殊身份。德宏、耿马、临沧地区的佛教内部也存在僧阶制,名称与级数多寡与西双版纳大同小异。

  云南上座部佛教所规定的僧阶制度是十分严格的,等级精神贯穿于僧侣衣、食、住、行的各方面。如不同等级的僧侣穿不同的袈裟,帕只披一块长方形的布,督用长7块,横9块长方形布缝成袈裟。祜巴则用长11块,横9块长方形布缝成袈裟。外人一见衣服便可知其僧阶。在日常生活中,较低级别的僧侣必须为较高级别的僧侣服役,除了砍柴、割草、挑水、烧火等一般寺中劳役外,还要打洗脸水,洗脚水等等。上层僧侣可以任意处罚、打骂下层僧侣,而法律又规定帕不许控告督。社会的不平等照样反应在寺庙之中。

  云南傣族地区自元、明时代就已是 寺塔遍村落 (《西南夷风土记》)。

  虽寺院产生的最初年代已不可详考,但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该地区已形成了从宣慰街到基层村社的一套比较完备的寺院制度。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寺院之间存在着上下隶属关系。在村寨基层寺院之上有控制全陇的中心寺院,陇以上又有控制全勐(相当于县)的中心寺院,勐以上又有统辖全西双版纳的宣慰街中心寺院,层层划分,完全以行政区划为依据,这是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实行政教合一制度的必然结果。与行政机关相似,上级寺院对下级寺院有指挥权,可以批准或取消其决定,并主持下级寺院祜巴的任命。下级寺院对上级则有请示,汇报的义务。高级僧侣 祜巴勐 (即一县最高长老)须有召片领(宣慰使)的批准手续。土司头人就是通过这套寺院体系,将教权牢牢地控制在手中,从未发生过教权与政权严重冲突的情况。

  ①   近代以来,有关云南上座部佛教的著作常把督译成佛爷,把督弄译成大佛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佛教协会主席刀述仁先生指出:这是一种误译。督的原文 Guru 只是对僧侣的尊称,并无佛与爷的意义在内,还是直接用音译,或参照其它宗教习惯译为 长老 为好。参见《世界宗教研究》1990年第 3期。

  (4)僧侣的修习制度与宗教活动傣族佛教教阶繁多,但一般僧人出家前先要有一个见习期,称为 科勇.此时期不住寺院,也不披袈裟,只是向正式僧侣学习一些佛教的基本常识。

  经过了七八个月的科勇见习期,便可以正式入寺出家了。傣族人一般在男孩六、七岁至十五岁之间送他们出家修行,每年村寨要为入寺儿童举行隆重的仪式。儿童入寺后跪受 督 (傣语比丘的音译)的教诲,披上袈裟,成为 帕 (傣语沙弥的音译)。帕入寺后便常住寺中,每日跟着督学习文字,课诵经文,还要去村寨中化斋饭,回寺后参加挑水、洒扫等劳动,十分辛苦。

  帕入寺后要接受 三皈十戒 的教育。 三皈 指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十戒 包括: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淫邪,④不妄语,⑤不饮酒,⑥过午不食,⑦不视听歌舞,⑧不涂饰香发,⑨不卧高广大床,⑩不接受、不积蓄金银。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沙弥十戒也有变通。如过午不食,考虑到小沙弥正在长身体时期,且化斋不易,故实行并不严格。帕经过一定期间的学习和修炼,对佛教理论和戒律的理解都达到了一定水平,约到20岁左右,便可授具足戒成为督(过去亦曾译为 佛爷 )。比丘戒律更复杂,也更为严格,而且要学习更多的经典。学业进一步发展,一些年后又可升为 督弄 (过去曾译为 大佛爷 )即有一定地位的高级僧侣了。如果其所在寺院是 勐 (古代傣族地区的行政单位,相当于县)一级的,便被尊为 督弄勐.一般讲,帕、督和督弄都可以还俗。帕还俗的手续很简单,不过在督面前念几句经,由督摘下袈裟便可以了。而督或督弄的还俗手续则要复杂一些,须念三天经,并经全勐最高的祜巴同意才能还俗。不过由于傣族社会男子全都出家,故僧侣还俗的情况也很普遍。督弄继续修行,在经典上达到较高造诣,并力行戒律,则可能升为祜巴。祜巴数量很少,一个勐的范围内往往只有一个祜巴,故获得祜巴称号不仅要有上层寺院认可,而且要有召勐(土司)或召片领(宣慰使)的批准。祜巴负责全勐宗教事务,是地方上的最高僧官了,祜巴以上的僧阶不很明确,往往是留给土司、宣慰使等特殊血统的人物的。

  傣族僧人在寺院中除了要守各种戒律,课诵经文外,还要举行各种宗教仪式,主要包括:[1]布萨羯摩,译为斋日,是一种古老的宗教仪规。比丘每半个月必须在布萨堂举行一次比丘集会,专诵《别解脱律仪》戒本,对半月来的过失进行忏悔。[2]别住羯摩戒,是一种用以整顿教规的僧团集会,可以根据情况半年、一年举行一次,较为隆重。[3]雨安居期,此习俗源于印度,本为防止雨天出行伤生,傣历每年的9月15日至12月15日雨水比较集中,佛教的安居期也于此进行。3个月的安居期可分为12个7天,每7天举行一轮赕星活动,为村寨居民追荐亡灵。其它时间,僧侣们便和入寺的居士们共同进行禅定的修习。

  除了寺内活动,傣族僧人还经常要外出为村寨中群众主持宗教活动。 作赕 是云南上座部佛教中最常见的宗教活动, 赕 本巴利文语 布施 的音译,指信众向寺院和僧人贡献财物。其种类形式很多,常见者有 赕帕 ,即向僧侣捐赠作袈裟的布料; 赕好轮瓦 ,即每户在秋收后向寺院捐赠稻谷; 赕坦木 ,即向寺院捐赠佛经。此外还有祭 披洼 (佛寺鬼), 披帕 (和尚鬼),念守护经,祈求鬼神保佑民众人畜安宁。这些仪式,原非佛教所本有,是上座部佛教与傣族传统宗教结合的产物。

  (5)上座部佛教与傣族社会佛教作为一种世界性宗教,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因此才能够广泛传播。

  佛教在受容国文化中的地位,主要由该地区自身文化的素质决定。佛教传入汉地时,汉族文化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儒学、道教与佛教相比基本是同一层次的文化,各有优势。因此佛教在汉地经几百年的冲突碰撞,仅取得社会意识形态中一个辅翼地位。但是在傣族地区,佛教传入时当地文化还处于原始宗教和神话传说阶段,佛教比之高一个层次。故一经流入,很快便取代了原有的宗教,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并对傣族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在古代,傣族社会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各级寺院与同级行政组织相配套,管教亦管人。各级封建领主往往既是本地区的行政长官,又是宗教领袖。如召片领的尊称是 松迪帕内召 ,意为 至尊佛主 ,村寨头人称为 叭 ,意为佛主命令执行人( 叭 是 帕雅 的快读, 帕 是和尚, 雅 是命令)。高级僧侣可以进入勐或召片领的议事廷,参与重大政治、经济、军事活动的决策。另一方面, 祜巴 以上僧阶的晋升又必须有土司批准的手续,由土司亲自主持作赕 仪式认可。上座部佛教教义规定有二法不可犯,一为佛法,二为王法,遵守王法是僧侣的重要义务。而傣族封建领主制定人间法律时又规定,佛教寺院神圣不可侵犯,如有违反, 重者杀头,轻者罚为寺奴,终生服侍佛主.王法与佛法互相保护。在经济上封建领主也给予寺院极大的支持,僧侣经常认领主为 干爹 ,以获得更多的布施。在傣族地区,布施寺院不是可有可无的志愿,而是群众每家必尽的义务。僧侣的伙食由村寨中的百姓轮流备办,或将柴米油盐送入寺中,僧侣完全不事生产劳动,过着寄生生活。总之,佛教在政治、经济、法律上与社会组织融为一体,是一种名符其实的国家宗教。

  傣族社会具有全民信教的性质,佛教伴随人度过一生。孩子一降生,便抱到寺院中请僧侣取名字,写八字,算星象。傣族男子在成年以前,必须有一段脱离家庭的寺院生活,少则三个月,多则十几年。社会舆论认为:只有入寺当过和尚的人才是有教养的人,否则便要受人歧视。这种观念也是和寺院垄断教育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当时没有学校,寺院是人们受教育的唯一场所。儿童入寺后跟随僧侣学习文字,诵经,同时也可获得一些文化、历史、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由于僧侣的生活完全由村民供应,因此儿童入寺学习时间的长短由家庭贫富而定。只有富贵人家的子弟才能长期受教育,在宗教上、文化上获得较高地位,并为他们将来的统治打下了基础。在日常生活中,围绕寺院进行的各种佛事活动成为傣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有些大的法事甚至成为全民的节日。泼水节为傣历新年,约在清明后10天,是傣族人民最隆重的节日。其间要进行浴佛、堆沙、扎花房、泼水等活动。关于泼水节的来历民间有着各种神话传说,但肯定与 浴佛节 有着明显的联系。

  其次是傣历9月15日的 开门节 和12月15日的 关门节 ,其间3个月为净居期,要进行8次小祭,4次大祭。此外傣历1月献袈裟,8月15日补佛身,10月10日- 15日献经书。这些活动都是全民参加的。由于僧侣宣传佛教育修来世、积阴功的功效,故户户倾囊,破费钱财在所不惜。每次佛事活动往往造成很大浪费,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一些家庭遇有婚丧、疾病,也要到寺院 作赕 ,许愿布施,钱财皆归僧侣所有。

  云南上座部佛教在千百年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大量的佛塔与佛寺作为历史的见证。佛塔主要用来藏佛骨、佛发和佛牙,建筑精美,雄伟挺拔。佛塔一般建于中心寺院中,也有单独兴建的佛塔。佛塔式样很多,一般由塔刹、塔身和塔基三个部分组成。塔基多为四方形,每面有佛龛,内刻佛像。塔刹由一串大大小小的圆锥构成,上贴金箔,顶上有塔尖直指云天。有的佛塔是一组塔群,中间一座主塔,四周四至八座小塔环抱,如春笋破土而出。孟洪大勐笼的曼飞龙笋塔就是这样的塔群。据傣文经书记载,此塔建于傣历565年(1206年),中间主塔高16。29米,八座呈葫芦状的小塔簇拥着主塔,蔚为壮观,是傣族人民智慧与艺术的结晶。

  西双版纳与德洪两地佛寺建筑风格不完全相同。西双版纳地区的佛寺一般比较简朴,主要由大殿、鼓房、僧房三部分组成。大殿为长方形,坐西朝东,有四、五百米之广,木柱支撑。因该地区常年多雨,故房顶坡度较大,上覆红瓦。殿中设有佛座,仅供奉释迦牟尼塑像。佛前有仪仗、经幢,周围墙上绘有精美的壁画,内容多为佛本身故事,或天堂、地狱,以劝善戒恶。

  大殿后身是鼓房,内置大鼓,每月七、八、十四、十五夜击鼓鸣钟,以镇魔鬼。鼓房周围是僧房,一般为干栏式建筑,分为宿舍和读经室。德宏地区佛寺则受汉地影响较大,红墙绿瓦,重门层阶,屋顶层层重叠,上有尖塔,塔顶垂吊缨络,金壁辉煌。殿内供奉释迦彩塑,四周亦  有壁画、佛幡、佛伞环绕。两侧佛龛内还有牙雕、木刻、金属铸造的小佛像供奉。释迦像旁还有一小高台,为高僧讲经说法之用。云南傣族地区,寺院不仅建筑精巧,而且数量很多。西双版纳几乎村村有寺院,家家有僧人。风吹梵铃动,云起经声扬,置身此土如登天竺佛国。

  佛教作为一种高层文化载体,在古代曾为傣族人民带来了很多精神文明的成果,大大加速了傣族社会文明的进程。在傣语中,吸收了许多巴利文语的词素,用以表达复杂的关系与事物。老傣文就是在巴利文字母和语法的基础上形成的。虽然老傣文  产生的确切年代学界尚有争议,但多数学者都认为:傣文的产生与译经和写经有关,是佛经的翻译使傣文固定化、规范化了。

  在科学技术方面,傣历的制定与佛教联系最为紧密。傣历也是比较先进的阴阳合历,其中许多专用名词都来自巴利文语。傣历的推算方式与印度天文历法属于一种类型。有一部傣历叫《历法星卜要略》,其中还包括傣历与佛历的换算法。在当时,历法的颁布和演算权在寺院,因为僧侣是社会上唯一的专职知识阶层。总之,我们在看到佛教麻痹人民精神的同时,也要看到它对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

  (四)基督教

  基督教与我国少数民族的关系可以上溯到唐代。唐初,基督教的一支- - 聂斯脱利派传入我国,时人称之为景教,当时在中原及西北少数民族中都有流行。唐武宗会昌灭佛,景教在中原绝迹,但在西域维吾尔、蒙古等民族中继续流传。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元代来华途中,见到喀什、莎车等地宏丽的景教教堂及当地民众信教的情况,并把这些写入他的《游记》一书。现代 考古曾在新疆发现了基督教堂的遗址和壁画,可以作为马可?波罗著作的物证。

  元代基督教第二次传入中国,人称也里可温教,主要也是在蒙古贵族中间传播。元世祖的母亲别吉太后就曾经入教,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在元世祖宽厚优惠的政策扶植下,大主教孟高维诺在中国建立教堂,发展教徒,人数最高达3万余人,除了外籍使臣、商人,基督教的影响主要限于蒙古人中间。

  近、现代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基督教第三次大规模地涌入我国,并逐步站稳了脚跟。中国少数民族最早接触近代基督教的要算高山族了。17世纪中叶,荷兰殖民主义者占领了台湾,大批传教士随之进入建立教区,在当地高山族居民中间发展教徒。据1643年统计,高山族教徒人数达到了5,400余人。不久郑成功收复台湾,荷兰殖民主义者被赶出了中国领土,传教事业亦告终结。

  19世纪中叶后,传教士再一次深入我国边疆、内陆少数民族中间。当时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作后盾,传教士可以在我国自由传教。葡萄牙、西班牙、法、英、美、德、俄等国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传教士接踵而至,其中一些深入穷乡僻壤,对少数民族群众传教。为了扩大基督教的影响,他们除了建教堂、办教区,还办了一些医院、学校、育婴堂等慈善机构,以便吸引群众参加。据  调查,我国蒙古、维吾尔、朝鲜、俄罗斯、羌、彝、白、哈尼、景颇、傈僳、独龙、拉祜、佤、怒、苗、瑶、壮、侗、黎、布依、土家、高山等少数民族中,都不同程度地流行过基督教。例如在蒙古族地区,仅法国天主教即建有七大教区,即热河、宁夏、察哈尔西湾子、大同、集宁、绥远、赤峰。1879年,教皇良第十三把内蒙古划为中国五大教区之一。以后,美、德、英、比利时等国传教士也纷纷进入内蒙,发展教徒,修建教堂。据不完全统计,内蒙教区共有教堂千余座,占有500余万亩土地,每座教堂占地平均竟有2000亩之多。有的教堂还有自己的武装,设有法庭,在教区内征收 地亩税 , 牛羊税 ,号称 小天主国.为了扩大教徒队伍,教会在内蒙地区办了许多学校。如内蒙的萨拉齐县,1908年统计,计有教会小学34所,在校学生1138人。这些学校毕业的学生日后绝大多数成为教徒。其它教区的情况也大体类似。到本世纪20- 30年代,传教士还将《圣经》译成蒙文,出版发行。又如在云南、贵州、湖南三省,1930年统计,共有教堂460座,传教重点700余处,仅圭山彝族撒尼支聚居区,就有教堂6座,礼拜堂3座。教徒7000余人,同时还培养了一批彝族神父。

  基督教在我国少数民族中间的传播,其社会影响是两方面的。从积极的方面看,基督教毕竟是作为一种较高级文化的载体进入边疆地区的。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生活在山高水险、荒凉贫瘠的地理环境中,生活条件相当恶劣。

  一些传教士出于宗教热情深入民族地区,不畏艰险、不避安危,为当地民众做些善事,表现了基督徒的救世与奉献精神。在一些没有文字的民族中间,传教士用拉丁字母为他们制造拼音文字,促进了这些民族文明的进化。例如景颇、傈僳、拉祜等民族,都曾使用过传教士创造的拼音文字。在少数民族普遍流行传统宗教,信巫不信医的条件下,教会开办医院不仅可以救治病人的身体,而且可以培养他们的卫生习惯,为他们打开一扇科学、文明的大门。

  传教士开办的学校尽管重在传输宗教知识,但也在少数民族中培养了文化人材,当政府无力在边远地区办学的情况下,这也成为民国文化事业的一项重要补充。传教士提倡二夫一妻制,反对纳妾和共妻,对于某些少数民族落后婚俗的改良有促进意义。不少民族在祭祀鬼神时大量杀牲献祭,导致极大的浪费,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人民生活的提高都产生了阻碍作用。基督教反对偶像崇拜,客观上也有移风易俗的作用。

  但是基督教传播造成的一些消极作用更是不可忽视。近代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不是一种和平的文化交流活动,而是作为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总体战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的,传教士中普遍存在着文化优越感和征服感,惦着到中国发笔横财的不法之徒也大有人在。这支鱼龙混杂的队伍在不平等的国际环境中开进中国,其社会作用的主流便可想而知了。首先,为了赢得少数民族的信任,一些传教士千方百计地破坏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挑动民族冲突,阴谋分裂国家。如在拉祜族地区的传教士,他们为当地民众撰写的传教课本,第一课就讲: 上帝,汉人来了,我害怕! 在边陲一些少数民族中,传教士还策划过分裂领土、民族外逃事件。如俄罗斯东正教会,在清朝末期曾蛊惑鄂温克、赫哲、达斡尔等民族 独立 或外逃,严重破坏了我国领土的完整和民族和睦。其次,洋人传播基督教,借帝国武力谋求传教自由,但却干涉我国人民信仰其它宗教的自由。如在内蒙、东北,强迫教民放弃各种传统的宗教祭祀活动,并且贬斥藏传佛教。在白族、纳西族地区,把当地群众信仰的神灵说成是与上帝作对的魔鬼,把巫师称为 撒旦使者.这类作法自然会伤害大多数民众的感情,人为地造成宗教冲突。再次,传教士办的一些慈善事业由于管理不善,曾经激起了极大的民愤。如天主教在云南白族地区办的医院,1947年曾发生过用病人进行医疗和细菌试验的事件,酿成教案。在育婴堂内,孤儿惨遭毒打,被折磨致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些女孩还曾遭到传教士的强奸。这类情况一经传出,便会立即激起民愤。最后,一些传教士盘剥百姓,品行不端。同内地一样,边疆教会也在上帝的名义下聚敛钱财,供传教士们过优越的生活。传教士强占民田,包揽诉讼,放高利贷,强奸女教徒或民女的事件时有发生,丑闻一经传出,立即会激起民变。如1883年云南洱源孟福营、沙风村200余名白族群众,手持锄头、木棍捣毁教堂,打死了法国天主教司锋张若望等10人。1930年,大理地区一名姓孙的传教士强奸妇女,白族群众痛殴这只禽兽。类似的教案在不少民族地区都曾发生,在近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反侵略的社会意义。随着国民党政权从大陆败退,绝大多数洋教士从少数民族地区被驱逐,基督教势力大幅度下降。

  (五)伊斯兰教

  现代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包括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东乡、保安、撒拉等10个民族。由于伊斯兰教有着统一的教义,严密的组织、规范的教仪,故各个信教民族在基本信仰、主要仪规方面是大致一致的,因而使这些民族在文化上表现出很大的共同性。如他们都相信安拉是唯一真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古兰经》是安拉的启示,世间一切事物皆由安拉 前定.穆斯林都遵守 五大天命功课 ,过 开斋节 , 宰牲节 , 圣纪节 ,忌食猪肉等等。但是各个民族生活的具体环境不同,接受伊斯兰教的时间有先后,如回族从形成之日起就信仰伊斯兰教,而维吾尔族先后信仰过萨满教、袄教、景教、摩尼教和藏传佛教,直到15世纪才全部改宗伊斯兰教。因此,这些少数民族在基本信仰统一的大前提下,在宗教制度和活动方面又都带有本民族特色。此处就中国穆斯林宗教生活的一般情况和各民族的主要特点加以简介。

  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基本宗教制度是 念、礼、斋、课、朝 五功。 念 就是要求教徒经常公开宣读 安拉是独一无二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这句伊斯兰教基本教义,而且不能默念,必须读出声来,故称为 念. 礼 指礼拜,伊斯兰教要求教徒每日礼拜五次,以表示对神的虔诚。

  第一次是晨礼,叫 邦达 ,天破晓时举行。第二次是响礼,叫 ■申尼 ,午后1- 3点举行。第三次是晡礼,叫 格底尔 ,下午5- 6点举行。第四次是昏礼,叫 沙目 ,在黄昏时分举行。第五次是宵礼,叫 虎夫丹 ,在深夜进行。每日五次礼拜是常礼,每周五下午还有一次聚礼,叫 主麻日 ,由男人到清真寺进行。每年还有两次会礼,在开斋节和宰牲节进行,更为隆重。按教义规定,进行礼拜前要 净身 以示涤除罪过。净身又有 大净 (洗澡)和 小净 (洗手脚)之分。每次礼拜要面向麦加方向的 克尔白 ,完成立正、赞颂、鞠躬、叩头、跪坐等一套规定动作,去除心中贪欲,表示要作安拉忠顺的仆人。

  斋 指斋戒。只要不是病人、旅客、孕妇和哺乳的妇女,在每年伊斯兰教历9月都要斋戒一个月。斋戒期间,每日从黎明至日落,禁止饮食与房事。伊斯兰教通过斋戒培养信徒忍受饥渴,克己禁欲,畏主守法的精神。

  课 是纳天课。教会规定每个穆斯林必须将自己收入的四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一捐献给清真寺,称之为 天课.教义认为纳天课可以使人去掉贪吝之习,实现扶助贫困的义务。纳天课从理论上讲是自愿的,但在全民信教的地区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朝 是朝觐。伊斯兰教规定,凡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穆斯林一生至少要去麦加朝拜 克尔白 一次。朝觐活动每年在伊斯兰教历的12月上旬进行,教徒以能够亲吻或抚摸 克尔白 神庙中一块黑石为毕生的愿望。

  清真寺是伊斯兰教徒进行各种宗教活动的中心场所,也是穆斯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一般讲,回族的清真寺多采用汉地宫殿建筑的形式,殿脊高隆,飞檐四出,雄伟古朴,庄严肃穆。而维吾尔等西北少数民族的清真寺多受阿拉伯建筑风格的影响,由分行排列的方柱或圆柱支撑着一系列拱门,拱门支撑着圆顶,寺院四周树有高塔,建筑物外贴有彩色装璜,华美精致,富丽堂皇。清真寺一般都是 三堂合一 的形式,即寺内包括礼拜堂,经堂和澡堂。礼拜堂是清真寺的主体,由于伊斯兰教反对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故礼拜堂内没有任何图像,更不供神仙。只在大殿两墙上有一个一人多高的浅窖,叫做 米哈拉布 ,标志朝拜的方向。在西北角有一个木质小阁楼,称 呼拜楼 ,是伊玛目在聚礼日宣讲教义,主持礼拜的讲坛。

  大殿内铺木质地板,上盖绒毯、坐垫或席子,供教徒礼拜之用。澡堂亦称水房,供教徒礼拜前沐浴净身之用。经堂是设于清真寺内专门传授宗教知识的经文学校,有经文大学和经文小学之别。经文大学专门培养职业宗教人员,主要课程包括阿拉伯语文基础知识,阿拉伯语文修辞学,古兰经、圣训学、认主学、教法学等等,学制3- 5年,经生修业结束,即可成为阿訇。经文小学则主要对男女儿童进行伊斯兰教初级常识及礼俗教育。在一些落后地区,没有其它类型的学校,经堂成为社会上唯一的学校,少数民族青少年只能在这里接受一点简单的文化知识。

  维吾尔族伊斯兰教会还有一项异于其它民族的特殊设施,即宗教法庭。

  在阿古柏统治时代,因严格推行伊斯兰教法典 沙里阿特 的规定,在新疆各地城乡普遍设立了宗教法庭,以古兰经为法律,以 穆夫提 (高级阿訇)

  为庭长,由 卡孜 (阿訇)为审判官,还有传讯犯人,执掌行刑的法吏,处理社会上发生的各种纠纷与刑事案件。宗教法庭设有专门审讯案件的庭室,备有各种刑具及临时关押犯人的看守所。宗教法庭可以根据案情判处犯人死刑、徒刑、罚款、体罚等刑罚。新疆的宗教法庭具有某种程度政教合一的意义。清代以后,中央政府对新疆控制加强,取消了宗教法庭的死刑审判权,但宗教法庭仍保留了其它审判权。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穆斯林分化成了不同的教派。如我国回族的伊斯兰教本来都属于 格底木 派,后来分化出 嘎达林耶 , 库布林耶 , 胡夫耶 、 哲合林耶 四大 门宦.人们习惯上把 格底木 派称为 老教 ,把门宦派称为 新教.在维吾尔族穆斯林中,存在着依缰派,白山派、黑山派等不同教派。他们在一些具体教义、教仪的理解与执行上有差异。例如,回族各门宦教派把各自的宗教领袖当作圣人崇拜,他们死后的坟墓称为 拱北 ,号召信徒在礼拜时或夜静更深时分向着 拱北 点香、长跪、默祷,并认为这是死后灵魂进天堂的捷径。但是老教派对此则斥之为偶像崇拜的异端。又如念经,老教派阿訇为人念经要收取报酬,而新教认为念经是为了认主,颂主,不仅不收报酬,而且拒不接受请客吃饭,即所谓 念了不吃,吃了不念.另外,不同民族在执行教义、教规方面亦有差异。如 五功 规定穆斯林要一日五次礼拜,但像哈萨克、乌孜别克等游牧民族生活动荡不安,便很难执行,故在执行中有许多权变。

  在历史上,由于回、维等民族几乎全民信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习俗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如回、维民族建立的一些地方政权,奉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以高级阿訇为官吏,宗教组织发挥了政权组织的某些职能。在经济上,门宦制及其 天课 具有地方政权税收的功能。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伊斯兰教是社会上唯一的意识形态,清真寺与各派宗教组织形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文化网络,将人民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年节吉庆统统笼罩在其中。人一落生,就要到清真寺取经名,男子到13岁,女子到9岁,按宗教规定便算到了成年,必须承担宗教义务。在婚姻问题上,伊斯兰教义规定严禁教徒与非教徒通婚。穆斯林举行婚礼,须请阿訇主持仪式,念 半提孩 经,祝福新人幸福。死了人,按伊斯兰教习俗,白布裹尸,土葬。回族的老教派在人死后四、五、七、三七、百日、周年忌日要请阿訇主持祭仪,新教则主张施钱财与穷人赎罪.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般都以宗教中的 开斋节 、 宰牲节 、 圣纪节 、 登霄节 为主要节日。 开斋节 又称 肉孜节 ,为伊历9月斋月的最后一天,至此日标志斋月结束,人们都去清真寺参加会礼,相互赠送礼品庆贺,并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 宰牲节 又称 古尔邦节 ,在伊历12月8- 10日举行,穆斯林在清真寺举行会礼,宰牲献祭,以纪念安拉的慈惠。此节日起源于一则宗教传说,相传易卜拉欣梦见真主令他将儿子伊斯玛仪杀掉献祭,虔诚的易卜拉欣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决心服从真主的意志,但当他拿起刀子刺向伊斯玛仪喉咙时,却砍不进去,原来安拉已退去了刀刃,并将天国的肥羊赐给他,赎救了伊斯玛仪。后世穆斯林过宰牲节,就是为了培养教徒对真主的真诚。 登霄节 在伊历的7月17日,在这一天夜晚,穆斯林举行礼拜,祈祷等活动,纪念传说中的穆罕默德的 升天 之行。 圣纪节 在伊历的3月12日,据说穆罕默德生于公元571年的此日,又死于公元632年的此日。因此这一天既是这位圣哲的诞辰日,又是他的忌日,穆斯林们在这一天要去清真寺集体诵经,纪念穆罕默德的伟大。除了上述四大节日,还有一些小的宗教节日。各个民族,不同教派对节日的传说略有差异,节日礼仪染上了不同地方或民族的色彩。总之,伊斯兰教已经与这些民族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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