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人孤独
很久以前,有过这么一首歌,歌中有著这么一句:“情到深处人孤独”。为什么当感情越来越深厚时,人却会感觉到“孤独”呢?
那是因为我们往往在付出感情的同时,也加入了过多的“自我对他人的要求”。
感情,本来只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之下的一种自然“产物”,也是人际之间的一种承担和负责,是不带有任何“自我对他人的要求”的。然而,在付出感情的同时,我们往往预先“假设”、“想像”著对方可能有的回应和表现,并且期待,甚至要求这种种“假设”随著个人意愿而成力事实。一旦意愿不能实现的话,愤慨、不满、失望、猜疑等种种情绪由是而生。在这种情况下,相爱变成了彼此相互要求、须索的手段,终致造成苦恼—所求不得。
当失望、猜疑的情绪生起后,我们便会开始觉得自己不被关心、重视,一股强烈的,对“自我”的执持不放,使得这种“感觉”一再加强,也就会自怨自艾、自怜自叹起来。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将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是应该被垂怜的、同情的“弱者”,所谓“孤独”于焉而生。
人际间的相互关爱虽然是易变而不安定的,但它却是生活中具体而生动的经验:它并非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或要求的手段,没有任何其他的期待或须索—在我们付出感情时,不应该认为:“我对你这么好,你也应该对我……”这将使被关爱的人产生压迫感,并且在忍无可忍时作出反弹或抗拒;于其时,付出感情的一方便会认为自己深深地受到了伤害。其实这一切是多么地不必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依存,同时拥有个别的“基地”的,让感情成为一种自自然然的相依,彼此相互激励、共同成长,为什么要让它成为一种“痛苦的占有”呢?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互爱关系是不把所爱的人视为自我的延伸,而将其视为一独特且永远美好的个体—可以彼此表达自我,是两个自我的融合,但却不必担心自我的迷失。”
我们已经说过:“感情,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之下的一种自然产物。”虽然,在许多时候,在处理感情问题,尤其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或亲子之间的亲情时,总会带有若干“执著”的成分:然而,在本质上,感情仍是由了解、关怀、尊重所组成的。一旦感情变成了一种要求对方的行为或言语来符合自我或取悦个人的手段时,那已经不再是一种人际间相互关爱的自然产物了。这时,“感情”已经被变质成为一种刻意的追求。所有的适意、温暖都成梦幻泡影,取而代之的只是一连串的迷乱、慌张、懊恼。
再强调一次,感情并非被“制造”出来的。当我们对人生起关怀,而对方也自然地回应时,这将令我们产生一种愉快的情绪,一切本来都是那么自然,同时也是无常的,终于会过去的。但是,往往这种愉快的情绪将被强烈的“捕捉”并且期盼它能不断延续—“常”而保持不变;于是乎我们企图“制造”感情。事实上,这不是感情,是执著、是渴求、是贪。
以男女间的爱情为例—恋爱中的人往往喜欢问对方:“你会永远像现在这样地爱我吗?”当然不会!人本身在因缘生灭的过程中不住变化无常,附属于精神作用的感情又怎么可能永远都像“现在”这样呢?只有“越来越爱”或者“越来越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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