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论语》食养思想的现代诠释之三
三限食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
“唯酒无量,不及乱。”
“不撤姜食,不多食。”
这是《论语》对食养的“三限食”原则。筵席上的肉食再多,食用量不能超过主食;喝酒虽不限量,但不能喝醉;用餐时不忌讳吃姜,但不能够多食。孔夫子的限肉、限酒、限姜说,如今看来也是非常进步的。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所包含的意义,既存在主副关系问题,也存在荤素关系问题,是饮食领域内自古被关注的事。关于主副关系问题,已有前言,不再赘述,对荤食食之太过不行。《黄帝内经》中已有“膏粱厚味,足生大疔”的认识,强调了过多食荤是造成多疾的原因。
“唯酒无量,不及乱”,既反映出酒在当时人生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又反映出酗酒造成的危害。杯酒生花,在古代的文献中,酿酒、沽酒、饮酒、祭酒、赐酒、敬酒、陪酒、劝酒、酗酒、解酒、戒酒、罚酒、骂酒的内容无有不及的。酒对人体的生理学意义是肯定的,适量饮酒能兴奋精神、促进血管扩张、加强血液循环、增加呼吸量、增进人的食欲、消除机体疲劳等。酒还可以单独作为药物,或进入复方及作为辅料与其他药物一起使用,共同参与对多种疾病的治疗。酒与药的这种有机结合,起码有五个方面的作用:改变药性,引药归经;增强温补肝肾的作用;增强活血通络的作用;矫正药物的不良气味,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加药物有效成分的析出。一句话,作为治病、健身之用,酒是有益的。
饮酒“不及乱”,一个“乱”字反映出孔子对酗酒危害的深刻认识。这与祖国医学理论和实践中的认识是完全吻合的:《千金要方》中的酒“味苦、甘、辛、大热、有毒”,《本草纲目》中的酒“少饮则活血行气、壮精御寒、消愁谴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本草备要》中的“酒多饮发怒助欲,致生湿热诸病”,《饮膳正要》中的酒“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生之源”等的论述,无一不切中要害。醉酒就是酒精中毒,引起肝脏、脾胃、十二指肠、胰腺、心脏、神经、骨骼等重要组织器官的损害。有资料表明,嗜酒者消化系统癌症的发生率较高,是不喝酒者的12倍。
“不撤姜食,不多食”,首先强调的是姜在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姜亦药亦食,被应用甚早,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文物中已有它的身影。它具有祛寒温暖、开胃增食、除腥增味、强身健体的功能,王安石在《字说》中称:“姜能强御百邪。”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姜“可蔬,可和,可果,可药”。
作为治病的药物,姜“治伤寒、伤风、头痛、九窍不利。入肺开胃,去腹中寒气,解臭秽,解菌蕈诸物毒”(《日用本草》)。《东坡杂记》中还有描写钱塘净慈寺和尚“服食生姜四十年,故不老”,年逾八十,尚颜如童子的记载,说明经常食姜可以增强机体的免疫能力、抵抗病邪和延年益寿。药理研究认为,姜对消化、呼吸、循环系统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对部分细菌和原虫具有杀灭作用,与中医传统的认识相一致。国外还有生姜抗癌机理的最新报道,为姜的药用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途径。
“不多食”,是因为姜毕竟属于辛辣食物,多食则耗气、生火,引出身体相应的不适来。《本草纲目》说:“食姜久,积热患目。”《本草新编》说:“多服散气,岂特发汗哉。”孔夫子虽不是医家,其提出的“不多食”的告诫,又何尝不是行家之语呢!除姜之外,凡辛辣之味均有助火生热之弊,凡火热之体、火热之候、火热之感不可耐受者,均应少食或忌食,患有肠道炎症、皮肤炎症、头面诸窍(口、咽、喉、牙、耳、鼻等)炎症、肛肠部炎症和高血压的患者,也要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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