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习以为常”——俞敏洪
“习以为常”是破坏美好生活的罪魁祸首。人一旦陷入到习以为常的状态,就会失去对美好事物的感知和体验能力。然而,我们生活中有太多的习以为常:对于在黑暗中随手打开电灯就能见到光明习以为常;对于在图书馆随时都能借到自己想读的图书习以为常;对于在地球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用手机听到亲人的声音习以为常;对于从小到大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习以为常。这些“习以为常”让我们失去了生命中本该拥有的快乐和幸福。
答案是:不要让美好的东西太容易得到。越难得到的东西越会被珍惜,从中获得的幸福感也就越长久。现在许多孩子的幸福感远远没有我们小时候强烈,尽管他们在物质方面要富裕得多。他们想要得到一件东西太容易了:想要玩具就买玩具,想要手机就买手机,想看电影就能看电影,想吃什么就能吃到什么。结果,孩子很快就对这些东西产生了厌倦感。我们小时候就不同了,那时候有一把玩具手枪或看一场电影,都是极为奢侈的事情。记得小时候,一个上海亲戚下乡来,送了我一把玩具手枪,结果这把枪成了我的贴身宝贝,一直陪了我十年,直到现在想起来,还能体会到它曾带给我的那种幸福和满足感。小时候看电影,都是露天电影,而且常常要摸黑走十里地,但那时看电影所感受到的快乐和幸福,现在进一百次电影院都比不上。
我非常庆幸从小生活在农村,在点着煤油灯的日子里度过了自己童年和少年的学习时光,因为它让我对今天的生活无比珍惜。小时候,读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若找到一本书来读,能让我高兴得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所以,今天我一看到身旁触手可及的书,内心就会泛起由衷的喜悦和满足。小时候,我从没见过电灯,每次读书都要在黑暗中摸索着把煤油灯点上;所以,现在一摁开关就看到明亮的灯光,我的内心也会在一瞬间溢满温馨和感动。
有人跟我说:我从小什么都不缺,生活在富裕的家庭,过着餍足的生活,但却渐渐失去了感知美好生活的能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幸福和快乐是没有办法强行感知的,所以,若要改善这种状况,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先失去、再感知。怎样做到先失去呢?暂时离开习以为常的温暖的家,抛弃“打开开关就是电灯、打开水龙头就是清水”的便捷生活,打起背包,到缺水、没电的荒野中走三天,白天在孤单中啃干粮,晚上在恐惧中宿帐篷。然后,你再回到家,就知道家是多么可爱,日常的生活有多幸福了。
我们不能对美好的事物太习以为常,否则,生命中留下的只能是越来越多的痛苦。因为人天生容易对美好的事物习以为常,而对痛苦的感知却只会随着年月的累积而变得敏锐。如果我们不懂得去感知幸福和快乐,就只能让痛苦和怨恨充满心田。而一颗被痛苦和怨恨充满的心,就再也没有空间去容纳快乐和幸福了。
所以,让我们消除“习以为常”的恶习,重新擦拭心灵和眼睛,认真感受平凡日子中的点滴幸福,让每一天在充实、快乐和感恩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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