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造露天大佛的信仰实质辨析
编者按:自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以来,各宗教都有了长足发展。全国各地恢复、重建、新建了大量寺观教堂,为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提供了场所。然而,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没有经过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乱建庙宇、滥造露天佛像的现象也比较严重。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浪费了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资源,也是对宗教神圣性的严重损害与亵渎。为此,本报特围绕“制止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这一主题,邀请相关人士进行探讨,以正视听,引导正信。
一些滥造露天佛像的主导者,经常会说我国自古就有雕造露天大佛的传统,“露天大佛”既是佛教昌隆的表征,也是对当世繁盛的赞叹。姑且不论滥造露天佛像背后不顾社会影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仅其表面上的“光鲜”说辞,在佛教历史与教义上都是站不住脚的无稽之谈。
释迦牟尼佛不允许雕造佛像
释迦牟尼佛在印度创立佛教之后,就曾明确指出不能制作以“佛身体”为主要内容的造像。后秦弗若多罗、鸠摩罗什翻译的《十诵律》卷四十八中记载:“如佛身像不应作,愿佛听我作菩萨侍像。”因为依释迦牟尼佛的教诲及佛教教义,佛之所以为佛,就是因为佛超越了对一切事相的执著,是获得大解脱、大自在的圣人。所以,佛教最初是不允许描画、雕刻佛像的,认为这是一种亵渎佛陀的行为。
不过,由于“佛像”本身是佛教徒礼拜的专属对象,故产生了在佛教初期有造像的说法。然而,后世佛教如此广泛地雕造佛像,其产生之根源历来为学术界探讨的一大课题,至今尚无明确定论。
根据各种史料及考古发掘显示,在释迦牟尼佛涅槃后(公元前5世纪左右)的数百年间,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佛像。佛教创立之初,佛教徒们认为佛陀是大智大觉、完美无缺的圣人,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怎么能让世人随便塑造其形象呢?在这种佛相不可显现的传统思想下,佛教徒礼拜的对象,最初只是供奉佛陀遗骨的窣堵波(舍利塔),或是代表佛陀的菩提树、法轮、座台和佛的足迹。
最初的佛像并非释迦族人雕造
在佛教没有产生之前的古印度,婆罗门教的造像艺术相当发达,并不缺乏造像技术与人才。佛教产生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没有释迦牟尼佛造像,是由于佛教自身的信仰及规定造成的。而突破佛教不造像传统的,不是佛教内部的人,而是受到外族与外来文化影响的人。
公元前3世纪左右,中印度摩揭陀国孔雀王朝第三世王阿育王,用武力统一了印度半岛,并将佛教立为国教,大力弘扬,由此佛教传入了时为古印度十六大国之一的犍陀罗国。公元1世纪,犍陀罗国成为贵霜王朝的艺术中心,而后世所谓的“犍陀罗艺术”,主要就是指这一时期的佛教造像艺术。犍陀罗国位于印度与中亚、西亚的交通枢纽,曾长期受古希腊﹑波斯、大夏的统治,其艺术风格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古希腊历来就有偶像崇拜的传统,并以雕造细致入微之人体来展现诸神而闻名。至此,犍陀罗人就开始突破传统,直接以人体形象来表现佛陀身相,大量雕造刻画佛像。
雕造露天大佛是“末法”信仰的体现
佛教传入中国后,汉传佛教开始在山崖巨石之上雕造露天大佛,尤以隋唐时期最为集中。目前现存体量超过20米的唐代露天石刻大佛主要有:四川乐山弥勒佛坐像、甘肃敦煌莫高窟弥勒佛坐像、甘肃临夏炳灵寺弥勒佛坐像、宁夏固原须弥山弥勒佛坐像、河南浚县弥勒佛坐像等。这些古代大佛的雕造,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工,大部分需要花费几代人的心血才能雕造完成。这不仅是佛教信仰兴盛的表现,而且是当时高超工艺水平的展示。但除了佛教信徒对佛教的虔诚崇信外,如此不惜工本的雕造石质大佛,探究实质,更有其隐含的、深层次的佛教信仰内容。
首先,上面所列举的古代露天大佛中,除了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外,大部分为弥勒佛造像。弥勒佛在佛教信仰体系中被称为“未来佛”,是在释迦牟尼佛后降世度化众生的一尊佛。根据季羡林的考证,“弥勒”与西方犹太教、基督教信仰中的未来救世主“弥赛亚”同源。
其次,之所以古代大佛造像多在石壁上开凿,除了取材因素外(其他材质如木质、泥胎彩塑等,很难做到体量巨大,而山体、岩石就可以达到),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与中国人的传统认识有关。一般中国人为了将一件事情传之永久,都喜欢立碑刻石,认为石头是最难被销毁的,将文字及图像等刻在石头上,就可以恒久保存。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末法”信仰状况?为什么要把佛像刻在石头上?这都反映出当时佛教徒在信仰上的一种危机感,也就是说对当时社会的一种不安全感。因为中国历史上出现过著名的“三武一宗”灭佛的法难,给佛教带来过毁灭性的打击,再加上佛教本身也有一种同西方“末世论”一样的“末法”信仰,从而导致了雕造露天大佛行为的大量产生。在世俗人看来,雕造露天大佛是一种佛教兴盛、社会繁荣的表现,但其实在佛教内部深层次信仰上,是一种对当时社会及佛教现状的“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感”的回应与诉求。
坚决抵制非法乱建露天神佛造像
如果现代人没有弄清古人雕造露天大佛的真实意图,一味在形式上仿效乱建,以为是对当前社会繁荣发达的一种赞美,那么,在真正的佛教徒眼中,这种表面光鲜的行为,只能视为世人无知盲目的一厢情愿,其效果也必然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
有鉴于此,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治理整顿滥造露天佛像的工作,多次下发文件,强调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及借此聚敛钱财的行为。2004 年,在国务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中,也明确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审批程序。2011年,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制止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政府的这一系列举措,是对社会非法行为的治理,更是对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有力保护。因此,作为佛教界本身更应该提高觉悟,清醒认识,坚决抵制利用佛教牟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努力配合政府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捍卫佛教界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佛教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系全国青联宗教界别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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