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六、明三种习气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六、明三种习气
【论文】
八·一二九 复次,生死相续,由诸习气。然诸习气,总有三种:
【疏翼】
第二长行答生死不续难中,第二“复次”释。
【述记·卷四十七】
第二复次、解颂答问。于中有三:一、总标,二、别解,三、指例。此初也。
今三习气,即《摄论》第三、第四“三种熏习”。
【疏翼】
《摄论》卷一末“三种习气”、卷二初“由三种熏习种子所生十种识”。两《释》则见卷三末、卷四初。
如《摄论》卷一末云:
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略说应知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支熏习差别。
《摄论·无性释》卷三解“名言熏习差别”云:
谓我、法、用,名言多﹝藏文作“bya bar mvon par brjod pa tha sbad pa btags pa rnams/”﹞故,有人天等我、眼色等法、去来等用熏习﹝藏文作“nus kyi/”﹞差别。
解“我见熏习差别”云:
谓四烦恼所染污意萨迦耶见力故,于阿赖耶识中有能执我熏习差别。
世亲并解云:
由此为因,谓自为我,异我为他,各有差别。
无性解“有支熏习差别”云:
谓福、非福、不动行增上力故,于天等诸趣中有无明等,乃至老死熏习差别。
《枢要》卷下云:
三熏习中,以八门辨:一、出体。二、释名。三、废立:应思之。四、三界:无色界定果色、声,亦有无失。五、三性。六、八识。七、有无漏。八、位次。
“别抄”卷三云:
问:三熏习约界等宽狭如何?解云:且名言熏习中表义,唯在欲界及初定,有寻、伺故。此熏习至第四定,借下寻、伺起言说故。或通无色,无色诸天佛边听法故。若显境名言,通三界九地,皆通有故。有支、我执亦通三界。
第二、三性分别:名言熏习通三性;有支唯善、不善;我见熏习通不善、有覆;俱生唯有覆,欲色界分别是不善故。
第三、约识分别:表义名言唯第六识缘名熏习;显境通前七识,除第八识,不能熏故。有支通六识通善不善性故。我见第六、第七识;第七识唯俱生,非分别故。
第四、漏无漏者,名言通漏、无漏。无漏亦依表义、显境二种名言熏成种故。余二熏习唯有漏可知。
第五、五位者,名言通前四位,唯除佛果,佛果不熏故。
第六、有漏至第八地,八地以上唯无漏故,无漏通十地。佛果以前,五识唯有漏。
第七、十地通漏无漏,有支非圣,圣不造业。设造别报,非有支摄。非行支故,名言所摄。或类相从,亦有支摄。分别我执,唯异生资粮位起。内法异生,不共无明已伏断故,故亦不起。俱生我执二乘无学,八地以上菩萨,及诸如来,皆悉不起。余如理思之。
《枢要》卷下又云:
《摄论》﹝第二初、两释﹞第四﹝初﹞云:“﹝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谓阿赖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此复云何?谓身身者、受者识﹝无性解云“眼等六内界为性。如其所应,眼等五识所依(之)意界,名‘身者识’;第六意识依﹝之﹞意界——‘受者识’”﹞、彼所受识﹝无性云“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识﹝无性云“是六识界”﹞、世识﹝无性云“似三时影现”﹞、数识﹝无性云“谓似一等算数影现”﹞、处识﹝无性云“谓似聚落园等影现”,世亲云“谓器世间”﹞、言说识﹝无性云“谓似见闻觉知言说影现”﹞,此由名言熏习种子。若自他差别识﹝无性云“谓身等识我、我所执相续不断。执我、我所,他、他所等,有差别故”﹞,此由我见熏习种子。若善趣、恶趣死生识,此由有支熏习种子。由此诸识,一切界趣杂染所摄依他起相虚妄分别皆得显现。”
何故第二卷说﹝因果二﹞能变,唯有等流、异熟,不说我执,此中说耶﹝卷二云“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非谓一切”。彼处明能变识体,此处分明熏习差别﹞?
【论文】
八·一三○ 一、名言习气:谓有为法,各别亲种。
【疏翼】
第二“复次”解颂答中,第二别解。
【述记·卷四十七】
别解有二:初、别解三1,后、配属颂文2。
【论文】
八·一三一 名言有二:一、表义名言:即能诠义音声差别。
【疏翼】
第一别解名言习气中,第二别解二种名言。于中有二:一、解表义,二、解显境。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七】
但此名言,分为二种,摄一切法习气尽也。
此是三性诸法因缘。彼论但有言说熏习。唯第六一3识能缘其名、能发其名,余皆不缘,亦不能发。即唯“诠义音声”之“差别”,简非诠表声,彼非名故。
“名唯无记”。《瑜伽》七十二“五法4”中说故。声自性,唯无记;然声有表,是业性摄。以能表于5思,名为三性,体唯无记。
“名”,非业性,故从声本,说为无记。然“名”是声上6屈曲差别7,唯无记性8;不能熏成色、心等种。然因名故,心随其名,变似五蕴、三性法等,而熏成种;因名起种,名名言种。一切熏种,皆由心、心所。心、心所熏种,有因外缘,有不依外。不依外者,名“显境名”;若依外者,名“表义名”;以分二别,然名自体不能熏种9。
问曰:如缘五境而熏种等,亦依外缘,何不别说因义熏习?
答:境非胜缘10,因境而心熏,但是“显境”所摄。有能诠之法,令11因起执,流转生死;带此胜用为缘而熏,故立“表义名言”熏习。
又一切法名言12为先,故想,名13在于内发,诠召法胜;但说依名,不说依境。
若依无漏名熏种14,此唯无漏善。内名为缘,熏五蕴种,心变似故15。虽亦依句等而成熏习,总说为名,诠召诸法,名最胜故;从胜为目,但说名言熏习;名言进退,摄句、字故。
【论文】
八·一三二 二、显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
【疏翼】
第二别解二种名言中,第二解显境。
【述记·卷四十七】
“即能了境心、心所法”,即是一切七识见分等心,非相分心——不能“显境”故。此见分等,实非名言,如言说名,显所诠法——此心、心所能显所了境——如似16彼故,名之为“名”,体非名也。名体是彼不相应行故。
又如四蕴名“名”,体即是名,能显义故。《瑜伽论》中第五十六说:顺趣17种种所缘境义,依言说名18,分别种种所缘境义19。四蕴名“名”,是通三性见相分种,境从见说,亦名“名”也。
“了境”,心等之所了也。即通三界有漏无漏,即摄一切有为法尽。《摄论》20唯据言说名,唯有漏也。
【疏翼】
以上第一解名言习气中,第二别解二种名言讫。
【论文】
八·一三三 随二名言所熏成种,作有为法各别因缘。
【疏翼】
第一解名言习气中,第三随二为因相分等中熏成亲种。
【述记·卷四十七】
随二为缘,相分等中熏成五蕴种,亲办体故21。
【疏翼】
以上第一别解三种习气中,第一解名言习气讫。
【论文】
八·一三四 二、我执习气:谓虚妄执我、我所种。
【疏翼】
第一别解三种习气中,第二解我执习气。于中有二:一、总指我我所种,二、别解二种我执。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七】
此令自、他成其差别,通六、七识,非如《摄论》唯说第七22。
【论文】
八·一三五 我执有二:一、俱生我执:即修所断我、我所执;二、分别我执:即见所断我、我所执。随二我执所熏成种,令有情等自他差别。
【疏翼】
第二解我执习气中,第二别解二种我执。
【述记·卷四十七】
因我执故,相分之中亦熏五蕴种,即名言熏习。由熏我执种,令自他别,故别立之也。
初通六、七,后唯第六。其文易解,无劳更释。
【疏翼】
以上第一别解三种习气中,第二解我执习气讫。
“别抄”卷三中云:
问:大乘由我见熏习、自他差别,佛果无我见,如何别自他?
解云:由无我见,此彼证别故。
问:佛果既无名言熏习,如何有十八界异?
解云:由有无漏名言后得智熏习,以成其种,故生十八界也。故《深密》﹝《瑜伽》卷七十八末﹞等云:诸净土等,胜出世间善根所起﹝原文为“如是缘于无量法界方便、般若、极善修习(藏文作“chos kyi dbyiv dpag tu med pa la dmigs pa'i thabs dav wes rab bsgoms pas/”)、磨莹、集成(藏文作“yav dag par grub pa/”)如来法身(故),从是(藏文有“为诸有情”四字)能放大智光明及出种种(藏文作“无量”)化身影像。非唯从彼解脱之身有如斯事”﹞。解云:胜出世间,即后得智也。
问:十地位中,后得智熏习能生佛果十八界不?若生者,因位自无无漏身等,如何缘他佛身生无漏本质?若不生者,如何言由后得智熏耶?
解云:此有二释:一云:不生:以因位中不熏佛果十八界种故。彼缘佛身,但有相分种,不生本质。无有缘他熏成生他质故。由此理故,但从法尔种生。
更释云:以得缘他质为增上缘,故说得生。
《对法》卷十六“十种甚深”中第八、第九云:
菩提甚深者,谓于无漏界中,诸佛菩提不可建立一性,无量相续所证故;不可建立种种性,所依无差别故。诸佛甚深者,谓于一大集会中,有无量无边诸佛世尊种种身种种意乐,然不谓有自他差别。又化身佛不住佛相,而能造作种种佛事。
【论文】
八·一三六 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爱果业;二、诸不善:即是能招非爱果业。随二有支所熏成种,令异熟果善、恶趣别。
【疏翼】
第一别解三种习气中,第三解有支习气。
【述记·卷四十七】
“有”,谓三有;“支”者,因义、分义。即三有因——生善、恶趣差别因也,通六识皆有此熏。余文可知。
然不善中言“诸”者,显恶多于善,令生厌故。令五趣别,由业力也。
【论文】
八·一三七 应知我执、有支习气,于差别果,是增上缘。
【疏翼】
第一别解三种习气中,第四别简后二种非因缘。
【述记·卷四十七】
此后二种望异熟“果23,是增上缘”,以异性故。
我执相分所熏成种,虽作因缘,亲生本识。见分种子令彼自、他差别,故成增上。此中名言种,与异熟果为因缘;亲生故。有支为增上缘;异性故。我执种子为增上缘;令自、他别故。此是见分执种,若相分种,亦得亲生,文24意如此也。
第一、“言说名”唯欲界及初定,有寻、伺故。此熏习至第四定,皆得依下地25名起熏习故。或通无色,无色诸天佛处听故。“显境名言”通三界九地熏习,“有支”、“我执”,亦皆通三界。
第二、“名言熏习”通三性;“有支26”熏习唯善、不善;“我执熏习”通有覆、不善——“俱生”唯有覆,“分别”通不善。
第三、“表义名言”唯第六识缘之熏习,“显境名言”通前七识,第八不熏故;“有支”通前六识,有善、恶性故;“我执”唯第六、七——七、唯俱生,六、通分别。
第四、后二熏习唯有漏,“名言熏习”通无漏——无漏亦依“表义”、“显境名言”熏成种故;《摄论》但约27有漏“表义名”说28。此说尽理。
第五、位次。“名言熏习”唯除佛位,第六识有漏至八地,余六识,及诸无漏,通十地。“有支”非圣者,圣不造业故。设造别业,不名“有支”,非行支故,“名言”所摄。或类相从,亦“有支”摄。分别我执唯异生,资粮位起,圣说不共无明我29、内异生亦无故30。“俱生我执”,除二乘无学、八地以去菩萨,及如来31。
此即别解三习气已,下配属颂。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一别解三种习气讫。
【论文】
八·一三八 此颂所言:业习气者,应知即是有支习气。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二配属颂文。于中分二:一、配属“业习气”,二、配属“二取习气”。
【述记·卷四十七】
以三熏习,即颂习气32。
颂中所言“业习气”者,即此三中“有支习气”也。
【论文】
八·一三九 二取习气,应知即是我执、名言二种习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说名取。
【疏翼】
第二配属颂文中,第二配属二取习气。
【述记·卷四十七】
即取我执及取名言以为境界,而熏所成“二种习气”,“二种习气”33皆名为“取”。取此二故,名之为“取”。非此二种体自能熏,可为取也34。此即解颂35上二句中三习气也。
【疏翼】
以上第二“复次”解颂答问中,第二别解讫。
【论文】
八·一四○ “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疏翼】
第二“复次”解颂答问中,第三指例。
【述记·卷四十七】
下、指例36。
此余“俱”义,及“习气”义,果有前尽而后生义,如前师解37。此中同者,不别出之。若有异者,皆别解也38。下准此知。
然此熏习十一识等相摄分齐,皆如理知39。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答生死不续难中,第二“复次”释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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