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九、引小乘教密意证有赖耶(注解)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九、引小乘教密意证有赖耶(注解)
注解
1 见《摄论》卷一及两《释》卷二。
2 如《摄论》卷一云:
于大众部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为“根本识”,如树依根。
《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谓根本识为一切识根本因故。譬如树根,茎等总名。若离其根,茎等无有。阿赖耶识名根本识,当知亦尔。
3 “摩诃僧祇”,梵文为“maha-sajghika”。
4 如《宗轮记》卷上说结集云:
佛初入灭,七叶岩﹝梵文为“sapta-parna-guha”﹞中二部结集:界内即有迦叶波﹝梵“kawyapa”﹞,此云“饮光”,时为上座。布剌纳梅怛利曳尼子﹝梵文“purna-maitrayani-putra”﹞,此云“满慈子”,当结集阿毗达磨﹝梵文为“abhidharma”﹞;邬波离﹝梵文为“upali”﹞,此云“近执”,当结集毗奈耶﹝梵文为“vinaya”﹞;阿难陀﹝梵文为“ananda”﹞,此云“庆喜”,当结集素怛缆﹝梵文为“sutra”﹞。界外亦有万数无学,界内既以迦叶为上座部,界外无别标首,但总言“大众”。皆未生怨王﹝梵文为“ajatawatru”﹞为大檀越﹝梵文为“dana-pati”﹞,种种供养。恐界外人多难可和合,所以两处弘宣。时虽两处结集,人无异诤,法无异说。界内耆年至多,界外年少极多,乃至大天﹝梵文为“mahadeva”﹞乖诤,昔时界外少年之僧、门人、苗裔共为一朋,名大众部。取昔为名,往昔界内耆旧之僧,共为一徒,名上座部,取结集时迦叶是也。此二乃根本诤起之先首。
5 “阿笈摩”,梵文“agama”。
6 分别论者或分别说部,释名可有四说:
一、即此说:汉译《宗轮论》云:
次后于此第二百年,大众部中更出一部,名说假部。藏文亦同,不见“分别说部”之名。而真谛所译《部执异论》却于此处译为“分别说部”。真谛所译《佛性论》卷一、《四谛论》卷一,皆引分别部宗义,皆明“一切有为法相待假故,立名苦,无人功力”、“圣道非修得”。
译师译名,各有所据。
二、为《述记》卷十三,解论言“分别论者虽作是说心性本净”等时云:
诸邪分别,皆名“毗婆阇婆提﹝梵文为“vibhajjavadin”﹞”。
《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七以“分别论者”与“应理论者”对辨。
三、《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分别一说部﹝藏文只作“分别说部”无中间“一”字﹞亦说此识名“有分识”。
同上座部。《大乘成业论》云:
即依此识,赤铜鍱部﹝梵文为“tamra-watiya”﹞经中建立“有分识”名。
跋缚耶﹝梵文为“bhavya”﹞《分部解说》﹝藏文为“sde pa tha dad par 'byed pa dav rnam par bwad pa﹞说,分别说部即由上座部一切有部所出。谓造业虽已过去,而有果出现,即为有;若造业已受果,及未来,则为非有;如是分别而说。
其后分别说部又分为四:一、化地部﹝亦作“化众部”﹞,二、饮光部,三、法藏部,四、红衣部。红衣部所宗,即补特伽罗无。如是分别说部及红衣部,皆上座部。说假部只大众部分出,谓诸有为法更互约束,又苦是胜义。藏文律天﹝梵文为“vinita-deva”﹞根据《异部宗轮论》所作《异部略说》﹝藏文作“sde pa tha dad pa bstan pa bsdus pa”﹞却同《分部解说》所举部名。四、藏文《苾刍初问年》﹝藏文作“dge slov gi dav po'i lo dri ba”﹞中,则以分别说部及说假部同为第二本部,大众部六中之二;以红衣部为第三本部,遍敬部五中之一;第一本部为一切有部;第四本部为上座部。分法不一,今还以《述记》前后二说为正。此处分别说部即指说假部。
《宗轮论述记》卷中解云:
此部所说世、出世法中,皆有少假。至下﹝卷下﹞当知。﹝如论云:“谓苦非蕴,十二处非真实。诸行相待展转和合,假名为苦,无士夫用。......道不可坏。”﹞非一句假故,不同一说部。非出世法一切皆实故,不同说出世部。既世出世法皆有假、有实,故从所立以标部名。真谛师云“分别说部”,《文殊问经》略无此部。又旧释﹝《部执异论疏》﹞云:大迦旃延﹝梵文为“maha-katyayana”﹞先住无热池﹝梵文为“anavatapta”﹞侧。佛入灭后二百年时,方从彼出,至大众部中;于三藏教,明此是世尊假名而说,此是实义而说。大众部中有不信者,亦有信者,遂别分部。此部,即大迦多延那弟子所宏通也。
7 “有分”,梵文为“bhavavga”。
8 “观”,《摄论·无性释》作“贯”。
9 《摄论·无性释》解论文“穷生死蕴为性等”之“等”字云:
“等”,谓圣者上座部中以“有分”声,亦说此识。阿赖耶识是有因故,如说六识不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反缘”而死,由异熟,意识界而生如是等。“能引发”者,唯是意识,故作是言。五识于法,无所了知,唯所引发。意界亦尔,唯等寻求,“见”,唯照瞩。“等贯彻”者,谓决定智。“安立”,是能起语分别。六识唯能随起威仪,不能受善不善业道,不能入定、不能出定,“势用”,一切皆能起作。由“能引发”,从睡而觉;由“势用”故,观所梦事;如是等﹝藏文无“如说六识不死不生”至此一大段文﹞分别说﹝《了义灯》引文藏文无﹞,一部亦说此识名有分识。
10 《枢要》卷中,解上座部立九心轮云:
然实但有八心,以周匝而言,总说有九,故成“九心轮”。且如初受生时,未能分别,心但任运缘于境转,名“有分心”。若有境至心欲缘时,便生警觉,名“能引发”。其心既觉,于此境上转,“见”照瞩彼。既见彼已,便“等寻求”,察其善恶。既察彼已,遂“等观彻”识其善恶。既识善恶,而“安立心”起语分别,说其善恶。随其善恶,便有动作“势用心”生。动作既兴,将欲休废,遂更“返缘”前所作事。既返缘已,退归“有分”。任运缘境,名为九心,方成轮义。其中见心,通于六识,余唯六识。
有分心通生死,返缘心唯约死。若离欲者死,唯有分心。既无我爱,无所返缘,不生顾恋。未离欲者,以返缘心而死,有恋爱故。若有境至,即心可生。若无异境,恒住有分,任运相续。然见与寻求,前后不定。无性《摄论﹝释﹞》第二卷云:“五识于法,无所了知”,先说见心也。后言“见唯照瞩”,却续前心。
11 《宗轮论述记》卷中云:
此部之主本是国王,王所统摄国界地也。化地上之人庶,故名“化地”。舍国出家,宏宣佛法,从本为名,名“化地部”。真谛法师云:正地部本是王师,匡正土地,舍而宏法,故言“正地”。亦称相近。《文殊问经》言“大不可弃”,非也。
12 《摄论·无性释》原文无“根等法是”四字。
13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于彼部中,有三种蕴:一者、一念顷蕴﹝藏文作“skad gcig pa”﹞:谓一刹那有生灭法。二者、一期生蕴﹝藏文作“de'i tshe rabs pa”﹞:谓乃至死,恒随转法。三者、穷生死蕴﹝藏文作“'khor ba ji srid pa”﹞:谓乃至得金刚喻定,恒随转法。
14 于中有三:一、约贪总别三世境,二、内自我真爱著处,三、总标生下。
15 “自下释义”至“必阿赖耶”四十四字,除灵泰《抄》、《秘蕴》、《义演》外,余皆误置前“四阿含经”等文以上。
16 应云:初中初文,即“一、释彼四名即第八识”下,“一、约贪总别三世境”。
17 《摄论·无性释》卷二原文为;
“如彼《增一阿笈摩》说”者,是说一切有部中说﹝藏文无此文﹞。“爱﹝藏文作“kun tu dga' ba”﹞阿赖耶”者,此句总说贪著阿赖耶识。“乐﹝藏文作“dga' ba”﹞阿赖耶”者,乐现在世阿赖耶识。“欣阿赖耶”﹝藏文作“kun gsi las yav dag par byuv ba”﹞者,欣过去已生阿赖耶识。“喜﹝藏文作“mvon par dga' ba”﹞阿赖耶”者,喜未来世当生阿赖耶识。
18 原文无“恒时”二字。
19 谓总名“爱阿赖耶”。
20 见《摄论·世亲释》卷二。
21 《摄论·世亲释》卷二原作:
由乐、由欣阿赖耶故,于未来世喜阿赖耶。
22 “无”字,疑为“可”。
23 《瑜伽》卷九十二有文,同世亲第二解,如云:
云何烦恼所生众苦?谓于人天住境界爱。依现在世故,住境界乐;依过去世故,住境界欣;于现在世,依过去境生爱乐故,住境界喜,于未来世,依现在境,生爱乐故。
24 灵泰《抄》云:
今言“内我”,简“他我”;今言“人我”,简“法我”。
25 见《摄论·世亲释》卷二:
饿鬼、傍生及那落迦。
26 《摄论·世亲释》卷二原作:
“一向苦处”者,谓一向受非爱业果处。于彼有时乐受生者,是等流果。生彼所受异熟果者,唯是其苦。
灵泰《抄》云:
乐有二种:一者、异熟乐:即是业感乐受,是无记性也,地狱中无也。二者、等流乐:谓善性乐受、不善乐受;不善乐受者,亦通地狱有之也。
27 道邑《义蕴》云:
凡夫离欲,即得上定者;圣者离欲,即第三果人。此等虽离五欲,闻雷尚怖,故知于我,犹有爱著。
28 见《摄论》卷一云:
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于阿赖耶识,故作此执。
彼论不如本论亦说执五欲者,以共许离欲者有我见故。
《枢要》卷中云:
五欲非著处者,生上二界,亦起我识。
29《摄论·无性释》卷二原文为:
谓贪受俱行,总名阿赖耶,此受是贪所增随眠﹝藏文无“随眠”二字﹞故。
30 《摄论·无性释》卷二原文为:
或复各别名阿赖耶,著处异故。
31 见《摄论》卷一。
32 “有”字,灵泰《抄》作“无”,余作“有”。
33 智周《演秘》云:
以彼有宗说诸圣者皆无我见,不但无学。为对彼宗,故不别除无学人也。
34《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虽恒厌逆分别我见,然有俱生我见随缚。此于何处?谓彼但于阿赖耶识,率尔闻声﹝藏文作“大声”﹞便执内我﹝藏文无此四字﹞,惊畏起故。
35 谓转识。
36 谓转识亦非真爱著处。
37 道邑《义蕴》云:
非想九品虽微细,亦是有心。“及余有心定”等,既不求灭心,故极成有我,此不难之。由此偏难无想、灭定等也,彼皆厌转识故。
38 智周《演秘》云:
行蕴之中不相应等非心所者,非所等故,故云“少分”。
问:标言“转识”,明简赖耶,云何得言识蕴全耶?若有赖耶,识蕴云何不著处?答:举彼极成识蕴说也。
39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二。
40 如《摄论》卷一云:
此中,五取蕴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
41 道邑《义蕴》云:
下破意云:汝说我为能爱,如何复说为所著处?不可一我亦能、亦所。
42 见《摄论》卷一。
43《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阿赖耶识,故作此执”者,谓彼诸师有恶教故,有恶证﹝藏文作“bes par khov du chud pa”﹞故,愚阿赖耶识。或彼诸师无亲教故,无自解﹝藏文作“rav gi khov du chud pa”﹞故,愚阿赖耶识。“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者,随彼自宗亦不应理。如胜论等所立实等,彼非为胜,有过失故﹝藏文无“如胜论等”十六字﹞。“如是安立则为最胜”者,无过失故,有胜德故﹝藏文无此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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