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二十、第20讲 第八章 中观宗
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二十、第20讲 第八章 中观宗
第 20 讲
尊贵法王曾说,修学大学佛法的行者,当于一切众生修大恩。意思是,不论众生于自现顺境或逆境,励力修心转念,念众生恩,有共需要。尽可能不伤害有情,尤应主动利益有性。
对我们而言,首先,当于具足十八要件的暇身生珍贵想。由于宿世福德,故今生具足堪能修学佛学佛法的因缘,值遇宗大师显密双运圆融道次第的教授,师承清净,师长慈悲摄受,自对教法没有排斥、邪见,具足信心,也想修行,虽仍现起烦恼,但至少有想以佛法调自烦恼的想法;当此之际,可说顺缘具足,逆缘去除。若以船为喻,即是已具从轮回此岸渡至解脱彼岸的暇满人身船。并非得人身者皆具此诸条件,故应确切认识自有因缘而珍惜、把握,精勤修学佛法。
就如一样物品对我们利益极大,若弃而不用,非智者做法。暇身亦是如此,具外缘师长摄受,内缘具足暇身,是极难得的,应如尊贵法王开示,百分之五十从事世法,百分之五十从事佛法,至少三分之一从事佛法的闻思修,否则将入宝山而空手回。
闻思修佛法非是易事。有时因无知而难以增上,有时空谈法义,也只不过是重复自己所知的义理而已。佛法无非是令身心得净化的方便,因此需具清净心,欲求调心,修学正确圆满的调心方便,依次第随分随力而行,这是现今应努力造作的。
当知改变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并非易事,他人有否改变,其主因在他,我们只不过是助缘罢了。故较之改变他人的想法与做法,改变自己的想法与做法反而容易而实际。应以调伏自心为主,设法在内心建立佛法,有力面对生活困境,如此或许较有能力改变他人。
总之,学佛目的无非是利他成佛,为成佛需修三士道;学习宗义亦复如是,应依此正确认识整体教法,结合三士道的主修品,建立正确的修行之理,渐得增上。
正文:(96+6)。
先行略说中观宗的传承:
雪山之水来自雪山,佛法的源头来自佛陀。佛成佛之后,如《华严经》说,以众生难证所证,故佛圣默然,后由梵天王劝请,依次三转*轮,即初转四谛*轮,第二转无相*轮,第三转广分别*轮。其中,主要是无相*轮,特说空性,广说灭谛,此为累积智慧资粮的方便,即由通达空性生起证悟空性的心,而能断障,这是得决定胜的主道。
《般若经》的究竟意趣,乃由龙树菩萨广大抉择,而造「中观六论」,为中观宗的创车轨师。其中以《中论》为主,其亲承心子为提婆菩萨(即圣天),抉择「中观六论」之义,造《四百论》等,此二位在抉择中观正见时,并未明确区分应成见或自续见,因此,中观二派都将龙树菩萨与提婆菩萨奉为根见中观师。尔后对龙树菩萨的中观意趣,依应成见解释则为应成派,依自续见解释则为自续派。亦即后来龙树菩萨的弟子佛护论师,造《佛护论》以应成派观点解释龙树菩萨与提婆菩萨的思想,而为应成派肇端;清辨论师乃造《中观心要论》,以自续见广作解释龙树菩萨的中观意趣。同时也解释《中观心要论》 而造《分别炽然论》,汉译为《思择焰》,另有解释自续派不共观点的《般若灯论》;清辨论师安立自续自宗,并由智藏论师弘扬执持,因此清辨论师是经部行自续派创车轨师。静命论师(或称寂护论师)造《中观庄严论》,依瑜伽行自续派观点解释龙树菩萨的思想,故是瑜伽行自续派的创车轨师;其弟子为莲花戒论师,则造《中观光明论》、《修行次第三篇》。应成派的主要祖师为月称菩萨,月称菩萨造《中观显明句论》,是以文词解释《中论》,《入中论》则是以文义解释《中论》,宗大师则造《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解释《入中论》,故许月称菩萨是中观应成派的创车轨师。月称菩萨之后为大小杜鹃论师,乃至金洲上师而至阿底峡尊者再传入西藏,影响各大教派。也因此,修学菩提道次第者,见地皆持中观见,行持是大乘行。
二、释名
问:为何称为中观自续派呢?
答:因为此派主张:借着真正的因——此正因由自存的三条理则所构成,就能遣除(一般人认定诸法)真实存在(的错误观念),所以称为自续派。
所谓自续正因,即是含具三条理则——即遍是宗法性、同品遍有性、异品遍无性。凡清净正理必具此三理则,如:桌子有法(法),没有实有(宗),以缘起有故(因)。其三种关系是:
1.宗法成立——即桌子有法,是缘起有,以有故。
2.同品遍有性——即凡是缘起有含遍是有(凡缘起有,一定是胜义无)
3.异品遍无性——即凡非缘起有含遍是无(凡是非缘起有,必为胜义有)。
相反的,相似正理有三种过失,即相违因、不决定因、不成立因。
1.相违因——如:你有法(法),是佛(宗),以是众生故(因)。——以众生必与佛相违。
2.不决定因——如:你有法(法),是佛(宗)。以是众生故(因)。——以汉人必与佛相违。
3.不成立因——如:你有法(法),是佛(宗),以是天众故(因),——以你必非天道,而是人道,故不成立。
以上安立清净正理,令对方能破除心中胜义实有的执著,生起证空性的比量,但此必须自他二方都共同认许自性有的因明三支论式(法、宗、因、喻)来证成,故称为自续派(即主张自续因相者)。如:你有法(法),是胜义无(宗),以缘起故(因),如桌子(喻)。
三:派别
自续派分成两派:瑜伽行的中观自续派、经部行的中观自续派。
“主张有自证分而不承认外境”的中观宗,就是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的定义。例如:寂护论师。
此派主张结合唯识宗与中观宗的教义,即主张诸法胜义无,不承许外境有,并认许有自证分。要之,认为心境同体,没有离心体之境,故外境无,但心境俱非实有。此派主要祖师是寂护论师与莲花戒论师。
“不承认自证分,而主张外境以自相而存在”的中观宗,就是经部行中观自续派的定义。例如:清辨论师。
即不承认自证分,主张外境名言中以自相而存在的中观宗,称为经部行自续派的定义,清辨论师为其代表。
《中观心要论》许不可能有独一的自证分,即不必有蒙受彼识的自证分,但由青色成立即可成立执青眼识。若有自证分,则成自证分与见分为一,则蒙受业也成一样,三轮为一,不合理,如经说剑不自砍、指不自触。
因为瑜伽行自续派与唯识宗对于境的主张部分相似,且从修学相应的次第而言,唯识宗被安立为瑜伽行派,故此自续派称为瑜伽行自续派。经部行自续派对境的主张,如似经部宗,由有方分的极微尘累积而成,故称为经部行自续派。
此二派的名称还有如下的解释:在根(gzhi)这一方面的学说建立上,因为(前者)和唯识宗相同,所以称为瑜伽行的中观宗;
根,是指基位的建立。前者,指瑜伽行自续派,瑜伽行自续派与唯识派的观点虽有相似,但也有几点差别:
1.二谛观不同——唯识派许遍计所执自相无、二取空是胜义谛,瑜伽行自续派则许胜义无是胜义谛。
2.虽皆承许《解深密经》所说三性,但唯识派许三性中依他起与圆成实自相有,遍计所执自相无;瑜伽行自续派许三性胜义中自相无、名言中自相有。
但此有一问难:自续派许不许遍计所执自相无?若许,自续派认许凡有必自相有,则成相违;若不许,而许遍计所执自相有,则又成许唯识派的法我,既许唯识派的法我,又许唯识派的法无我为粗分法无我,不成相违?
3.唯识派主张有阿赖耶识,中观宗主张六识。
4.唯识派主张二取空是菩萨主修的细分法无我,中观瑜伽行自续派则主张此是缘觉主修的粗分法无我。
5.中观瑜伽行自续派主张细分空性是胜义无,不是二取空。瑜伽行自续派主张,诸法虽唯识所现,但究竟实相是胜义空,且也因诸法胜义空,才成立唯识所现,故单修二取空见,不能成佛,需修胜义空才会成佛。中观宗不许胜义有,唯识宗也不许所遮品遍计所执胜义有,二者名言相同,指涉的意义不同。
而(后者)因为和经部宗一样,主张“外境由极微积聚而成”,所以称为经部行的中观派。
此中差别,是经部宗主张由胜义有的无方分极微尘所累积而成外境,唯识派以上则主张诸法含遍为有方分,尤其经部行自续派许乃是由胜义无的有方分微尘累积而成外境。
瑜伽行中观自续派又分二支:一、随顺真相唯识的中观派( rnam -bden -pa dallg mthun -pai dbu-ma-pa ) ,随顺假相唯识的中观派(rnam –brdzun-pa dang mthun -pai dbu -ma - pa )。
瑜伽行自续派内分二派的理由是,因瑜伽行自续派本即结合唯识派与中观宗的学说,故有随顺真相唯识与随顺假相唯识的中观宗之分派。
前者如:寂护、莲花戒、圣解脱军。
而随顺真相唯识的中观师,主要是指寂护(是最旱在西藏建立僧团者)与莲花戒论师。师徒二人对西藏教法流传颇有贡献,特别是莲花戒论师破除当时西藏行者修空性的邪见——毫不作意——恩泽很大。
后者如:师子贤论师、杰大里、喇瓦巴。其中,杰大里随顺「有垢假相唯识派」,喇瓦巴随顺「无垢假相唯识派」。
其中师子贤论师备受推崇,是依瑜伽行自续派的观点如实抉择《现观庄严论》的密意者,《 现观庄严论》则是菩提道次第教授的主要法源根据;而随顺假相唯识派,又分随顺有垢假相唯识派与无垢假相唯识派。
四、宗派的主张
中观宗分三:瑜伽行自续派、经部行自续派及应成派,他们各有不同主张。
1.瑜伽行中观自续派的学说
(一)、根的建立
首先,是阐明瑜伽行自续派的基位建立。事实上,《现观庄严论》所阐述的地道功德的内容与建立皆与此派有关,故欲求更深入了知,应学《现观庄严论》,此中所述只是基础。
①境
此派主张:凡事物存在,皆以自相而存在。因为任何一法,其假名所依之事(btags don),皆可寻得。
瑜伽行自续派许凡事物存在,皆以自相而存在;或说,凡世间共许的,必有自相(即自相有)。诸法(如桌子——即所依事)的存在一半是依共的自相存在(去找可以找得到的自相),同时也是依著具义心予以假名安立(为名言有)。换言之,法的存在是二聚和合,例如我的存在,是由心依著五蕴而假名安立,我也是本有自相,在施设处的五蕴上去找可以找得到我(自续派以下的自相之义,即法在施设处的组合部份,去找可以找得到,不是单依唯名假立)。
所以,在此派看来: “以自体而存在”、“以自相而存在”、“从自已存在的原理这方面存在”、 “从自已这方面而存在”都是同义词。
依瑜伽行自续派的观点,法是自体有、自相有、自性有、自有自成,凡此皆同义词。或说,在六项之中,自续派的「三有」是:名言中自相有、自体有、自性有;「三无」是:名言中胜义无、真实无、非实有。总摄而言,瑜伽行自续派对事物的安立,如桌子,有如下特色:1.外境无。2.唯识所现(指第六意识)。3.胜义无。4.自相有。5.名言有。
应成派则认为诸法名言中自相无、自体无、自性无、真实无、胜义无、无实有,凡此皆同义。
一般来说,「自相」有多种说法:
1.唯识派——指遍计所执自相无,不是因缘生,而是
名言假立。当下的「自相」是指由真实因缘所生,非分别心假立之义。
2.另有《释量论》所说诸法有自相,例如我的苦谛是我的自相,又如火的热性是火的自相;共相则如苦谛为轮回法的共相,又如无常性是有为法的共相。
3.经部宗认许,凡有能生自果作用者,为自相;反之,为共相。
4.应成派的自相有,是指诸法不是单依心所假名安立,去找可找得到。
所知分成两类:胜义谛和世俗谛。
在二显(gnyis -snang ,即经验界中呈现主客二元对立的存在状态)消失的情况下,直观现量所通达的对象,就是胜义谛的定义。
二显(即二现)亦可说为三显,即:1.世俗显现。2.实有显现。3.二元对立显现,即能(心)所(境)隔远对立显现。
也就是说,二现或二显是指世俗显现(即现世俗谛的法)、实有显现及能所无关的显现。所谓断除一切戏论相之一味,是指在圣等持智中并没有世俗显现、没有实有显现、没有能所对立显现,这样称为二现隐没。佛智虽是亲证空性的心,但是并非二现隐没,只是没有实有显现(因已断二障),仍会世俗显现(以是遍知一切,不是如凡夫的错乱识)
上述三现在圣等持智时皆不现起,皆已隐没。佛智仍有世俗显现,但无实有显现。在有学位的见道、修道的亲证空性的圣等持智时绝对是二现隐没,凡夫的有漏识则有现二现之现。凡在圣等持智亲证空性那一方为真实,或谓由究竟观择的智力(证空性的心)所寻找到的法,称为胜义谛(胜义谛为真实——即印象实相一致,但非实有——即诸法胜义无)。基于是由亲证空性的圣等持智所见,故为胜义谛。
在带有二显的情况下,直观现量所通达的对象,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直观现量,指当下不经思索的心直接安立,即一般名言量(即凡夫的名言量,皆由无明习气染污,带有二显,皆为错乱识)所安立。寻得的法。如执取桌子的眼识是名言量,桌子乃是由执取桌子的眼识所安立、找到、成立,故桌子为世俗谛。第八地以上的菩萨、二乘阿罗汉所见的桌子皆是唯世俗(即虚假之义),以不执世俗谛为实有故;但彼心中有世俗谛,以彼心中有能安立的名言量故。
例如:“瓶非真实存在”就是胜义谛,“瓶”就是世俗谛。如瓶不是真实存在,为胜义谛。瓶本身,为世俗谛。
补充:
在中观宗,瓶的胜义无是胜义谛,瓶是世俗谛,二谛体一
相异(但不是一);因为瓶的缘起的本质(法——世俗谛)即是空性的本质(法性——胜义谛);反之,空性的本质也是缘起的本质,此二是相互含遍。亦即缘起之法——成立,缘起之法性即告成立,反之亦然,一如所作性与无常。但二者非一,如瓶与瓶之空性二者非一。若从范围与定义上说,则缘起不是空性,空性不是缘起。
胜义谛,若广为分类,有十六种空性。
十六空,指基于所空境、差别事的不同而安立有十六种空性,其实空性本质无异。
略分,有四种空性。
即:事物空、非事物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归摄为一,即是法无我(即胜义空)
补充:
「不依世俗谛,不得胜义谛;不依胜义谛,不得证涅槃」二谛的证悟及安立三士道的修学次第之理,如下:
1.先决定粗分世俗谛的因果缘起,如认识桌子的色法,此缘起之义属于下士道。
2.再依著粗分世俗谛缘起有,证成胜义谛的胜义无的空性,此性空缘起教法即属中士道。
3.进而再以胜义无的空性,成立细分世俗谛虚假如幻,此配合菩提心摄持,即为上士道。
要言之,依世俗谛是证得胜义谛的方便,即唯在不否认世俗谛之上而证胜义谛,或说,没有名言有即成没有胜义无,没有胜义无即成没有涅槃,如彼经说:「若能知空者,即名知涅槃;若知涅槃者,是名我弟子。 」
世俗谛分为二类:正世俗和倒世俗。正世俗,例如水;倒世俗,例如:阳焰。此派主张:凡是认知,皆是正世俗。
瑜伽行自续派主张世俗谛分为二类,即:
1.正世俗谛——凡夫六识所见之境现真实存在,因未证空性,没有能力通达外境无或胜义无,如其显现不存在、虚假如幻,凡彼许为真实者,此法即为正世俗谛,如水、桌子(有作用故为真实)。
2.邪世俗谛(即倒世俗谛)——凡夫六识所见之境,知如其显现是不存在的,如阳焰,为正世俗谛。意思是,水是正世俗谛,以世人不知其为虚假;阳焰现水是邪世俗谛,因知所现为虚假;阳焰所现的水是邪世俗,以是不存在的非所知品故。而且认许,有境的认知皆为正世俗谛。
总之,证正世俗谛为真实,如瓶,不必先行证空性,也可由名言量而证;证邪世俗谛为虚假,如阳燄现水,也可由名言量而证。
有境
(瑜伽行和经部行的)自续二派都一致主张: 意识就是补特伽罗(一词所指)的事例。
是说,自续二派皆同主张,意识(指第六意识)即我(补特伽罗),例如我于施设处五蕴上去找可找得到的,凡找得到的法必是自相有。名言假立的法也是自相有、本自存在、自相存在,因此以意识为我,意识可以是轮回者也可以是解脱者。
补充:
意识为我的事例,有其条件:
1.不能为五根识。
2.并非所有第六意识为我的事例,如世俗菩提心不能为我的事例。
3.必为无记,能安立善、恶习气之处。
4.必为无始以来的第六意识续流相续而有。
5.特指投取结生入母胎那一分的心识及彼续流。
此外,各宗派对于轮回者或解脱者的安立,差别如下:
有部、经部——安立五蕴或心识续流为「我」,是轮回者或解脱者。
随教行唯识派——主张阿赖耶识为「我」,是轮回者或解脱者。
随理行唯识派与自续派——主张以第六意识为「我」,是轮回者或解脱者。
应成派——主张唯名假立的「我」,是轮回者或解脱者。
并且不赞成阿赖耶与染污意,只承认前六识。
即主张有六识,因境只有六境而有六识,心境数目相等即可,故不认同有阿赖耶识末那识。
问:以意识为轮回者的何缺失?
答:因意识是不定的,有时善性,有时恶性,有时无记性。所谓的轮回者必须是刹那刹那变灭,而非断灭性,若意识常为轮回者,成意识为恶性时,我则成所断品;事实上,「我」不能为所断品(藉假修真),因有「我」才得以修道成佛;又意识为轮回、施设处,「我」为轮回者、施设法,二者不同。究实说来,意识可说为结生者,不是轮回者。
知分两类:量知与非量知。
知分为二类:1.量知——即正确的认知。2.非量知——即不正确的认知。
量分二类:现量和比量。
量又分二类:
1.现量——是最初直观而不经由推测所得的正确认知。
2.比量——非直观而是最初经由推测所得的正确认知。
现量有四种: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
现量有四种:
1.根现量——以五根为增上缘,产生没有错误的认知。
2.意现量——以意根为增上缘,产生没有错误的认知。
3.自证现量——以自证分为增上缘,产生没有错误的认知(指向内蒙受,自心证心者);因瑜伽行自续派认许有自证分,故安立自证现量。
4.瑜伽现量——以止观双运三摩地为增上缘,产生亲证的智慧认知。
后二种现量都是没有错觉的认知。
指后二种:
1.自证现量——因于自境是二现隐没,即自识能知与自识所知没有隔远的二现,同体自证;亲证空性的圣等持智则于空性二现隐没,乃是能证所证如水入水般。
2.瑜伽现量——以是亲证的心,含遍是没有错乱的认知。
由于此派不认许外境实有,因此主张:青与持青现量二者同体。
因瑜伽行自续派不认许外境有,故主张青色与执取青色的眼识,二者为同体,严格上说,是相分、见分、自证分三者同体。
问答:
1.谁是中观宗、经部行自续派、瑜伽行自续派的创车轨师?
2.何谓清净正理的三理则?
3.瑜伽行自续派与唯识派的主张可有几点羞异?
4.何谓自续派的三有三无?应成派的六无?
5.自相有之义,有那四种说法?
6.何谓二显?
7.二谛证悟次第为何?
8.瑜伽行自续派的正、邪世俗谛为何?
9.自续派许意识为我,有何条件?
10.自证现量为何是没有错乱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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