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
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
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科 判
全知麦彭仁波切 造
甲一、名义
甲二、译礼
甲三、正论分二
乙一、造论分支
乙二、真实论义分三
丙一、略说分四
丁一、认定自性
丁二、宣说各个体相分二
戊一、有法之体相
戊二、法性之体相
丁三、成立彼等之理
丁四、观察二者一体异体
丙二、广说分二
丁一、广说有法分二
戊一、总标
戊二、分别解说分二
己一、前三已说
己二、后三此处宣说分二
庚一、宣说所依共不共分二
辛一、共同略说
辛二、广说各义分二
壬一、宣说共
壬二、宣说不共
庚二、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分二
辛一、宣说无外境所取成立唯识观点分二
壬一、内识外不存在异体的外境
壬二、以不定对此释难
辛二、由彼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丁二、广说法性分二
戊一、总标
戊二、其义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六
己一、相
己二、依处
己三、抉择
己四、触证
己五、随念
己六、悟达分二
庚一、认定究竟转依之自性
庚二、广说彼之差别法分二
辛一、略说
辛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十
壬一、悟入转依之自性
壬二、悟入转依之有事
壬三、悟入转依之数取趣
壬四、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
壬五、悟入殊胜转依之所为
壬六、悟入转依之来源或所依分二
癸一、略说
癸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六
子一、悟入所缘
子二、悟入离执著相
子三、悟入正加行
子四、悟入体相
子五、悟入无分别智之胜利
子六、悟入有关无分别智的了知之理分二
丑一、略说
丑二、广说(与略说次第相应)分四
寅一、无误了知能作对治
寅二、无误了知无分别智之自相
寅三、无误了知差别
寅四、无误了知作业
子七、悟入作意
子八、悟入加行
壬九、悟入无转依之过失
壬十、悟入转依之功德
丙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甲四、末义
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
全知麦彭仁波切 著
益西彭措堪布 译
以无分别智金刚,能极摧毁二取山,
获得难思智慧身,释迦导师前顶礼。
甚深广大之法藏,护持佛子文殊尊,
补处自在弥勒尊,于其足宝稽首礼。
开显无上大乘藏,一切法中精华者,
无念智慧甚深义,大论之义作解释。
圣佛子无著修持至尊弥勒十二年得以面见尊颜,后弥勒携其至兜率天,为彼宣说了善解佛陀一切经典密意的五论——二庄严、二辨与《宝性论》。
对此五论,有智者承许是一大论1 。又有智者说:五论中有些承许究竟三乘是了义,有些承许唯有一乘是了义等,以诸论意趣有别故,不应安立为一大论。如是破斥后,彼自宗安立善解各经密意的注释,即承许前后二论是中观论,中间三论是诠释唯识观点之论2。此外,有些承许唯有《大乘庄严经论》是唯识论,其余四者是中观论;有些承许《现观庄严论》是中观论,其余四者是唯识论;又有些承许五论是唯识意趣;有些承许五论是中观意趣等,虽然众说不一,但实际意义上《现观庄严论》是第二转*轮般若波罗蜜多的注释,以及《宝性论》是第三转*轮宣说了义如来藏诸经的注释,对此无有诤辩而成立,并且二论承许究竟中唯有一种性与一乘,与中观意趣相同;而《大乘庄严经论》是将前二论所说经典之外的大部分经部义汇集于一处的大疏,在该论中宣说种性与乘不决定是一种等,大多数主要明显在解释唯识经典的密意;二辨论则宣说了大乘总的广大与甚深之义。虽然彼等论中也广说了三自性及不成外境之理,但仅以此点不一定成立唯一是唯识的论典,因为安立中观的意趣引用此等法义也不相违。如《楞伽经》云:“五法三自性,及于八种识,二种无我义,摄尽诸大乘。”即是以此等法语宣说了总摄一切大乘的法要,在《开显般若母意趣经》“弥勒请问”中也宣说过三自性等法语,这些是显而易见的。其实在二辨论中,根本找不到任何如唯识宗所承许“二取空之识是实有”等不可不承认的字句与理论,故无偏袒地诠释了一切乘佛经的密意,此不仅毫无过失,而且是二论义的重要性所在。因此,《辨中边论》是宣说三乘广大道相之论,《辨法法性论》则同于二谛双运瑜伽行中观之理,是抉择一切甚深经部所说精华无分别智之论,故极其深奥。所以(当年印度本土)《辨法法性论》与《宝性论》二者是极为保密的,因此后来在印度境内也未曾见过此二论的流通本,是阿达麦哲巴大师发现一座佛塔的裂缝处发光,探寻而取得《辨法法性论》与《宝性论》后,又重新广弘于世的。是故雅玛译师胜幢狮子边译《辨法法性论》边校对时,班智达一张张交付予他并叮嘱道:切莫散失,应严谨密护,此论若失传即如同至尊慈氏于赡部洲圆寂。如是郑重地再三咐嘱。《辨法法性论》是宣说见的秘密甚深义,故一切大乘学者都应了达,因此以中观或唯识的观点解释此论均无不可。例如中观与唯识的论师们虽将般若经部以各自的自宗观点解释,然而此般若经部的究竟密意实住于大中观。同样,有的承许此论是唯识论典,并以自己的智慧力作如是的解说,虽然无有相违,但论中所明显开示的毕竟是大乘究竟深义的无分别智,故被称为一切甚深经部的总疏。由于世俗有法的承许同于唯识,胜义法性的承许同于中观,故其究竟意趣安住于中观,并且以中观唯识圆融的方式宣说了大乘见解的关要,若能了知此理而如是解说者,方究竟说到了此殊胜大论的意趣。
全论分四:一、名义;二、译礼;三、正论;四、末义
甲一、名义
梵语云:达磨达磨大布别嘎嘎热嘎
藏语云:秋秋尼南巴结巴策累俄雪巴
汉语云:辨法法性论
“达磨”意为法,“达磨大”意为法性,“布别嘎”意为辨,“嘎热嘎”意为颂。
本论无误显示了有*轮回与法性涅槃二者如实存在的自性,并且对其辨别,故名辨法法性论。
甲二、译礼
顶礼怙主慈氏!
首先对造论者——已成一切众生之怙主、依大慈功德由菩萨位直至成佛之间不舍慈氏之名、现今住于兜率内院、一生补处的慈氏大菩萨,译师在翻译前三门恭敬顶礼。
甲三、正论分二:一、造论支分;二、真实论义
乙一、造论支分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
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了知何者后应当永断呢?即是轮回。此外须现量现前的法是何者呢?即是涅槃。由此,诸补特伽罗所应了知并作取舍的有事仅仅摄于此二者之中。是故,对于如实存在的轮涅之相欲以无颠倒的方式无误地辨别,圣者弥勒我依靠智慧与大悲双运造此大论。
乙二、真实论义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丙一、略说分四:一、认定自性;二、宣说各个体相;三、成立彼等之理;四、观察二者一体异体
丁一、认定自性
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
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
其中法所立,即是说生死,
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
应知经典所诠的一切义可以略摄为二种,何为二种?即有法与法性,以彼二者摄尽一切所知之处故,若能善加抉择有法与法性,自然对经典所诠的一切义都不会愚昧。二者之中,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显现的轮回生死,也就是说,寻求暂时小乘解脱与大乘一切种智解脱的诸行人所应了知的迷乱现相自性以及所应断除的基,这一切法仅仅是此有法的缘故。而法性所安立的是三乘涅槃,也就是说,依靠对如何显现的轮回都见人我与法我没有实有自性之力获得转依的涅槃,原因是:于实相真实悟入故,实相现相无有不同。所以真实中所应了知以及如是所现前者,仅仅是此法性而已。
丁二、宣说各个体相分二:一、有法之体相;二、法性之体相
戊一、有法之体相
此中法相者,谓虚妄分别,
现二及名言。实无而现故,
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
惟计故分别。
上来所说所谓有*轮回的体相,即是具有能所二取显现以及随彼显现执著为此等彼等并以种种名言假立。譬如善巧画师画出逼真的额头皱纹,画面上的“皱纹”根本无高低,但却似有高低差别的显现,如是所显现的能取所取二者按显现那样实际意义中不成立,故如毛发等的显现并非真实,仅是自己的虚妄分别心,因为实际无有如此外境而自心所现故。所以二取显现虽然心识前有,但实际中不是真实有。由此可知,缘二取显现内意识妄执为此等彼等并为其安立种种名相,然而彼等的所诠义何时何地都不可能真正存在,其本质唯是自己的虚妄分别心假立,故所谓一切有法仅仅成立是分别心。
总之,二取显现及执著二取的一切法仅是假立无自性而显现。
戊二、法性之体相
复此法性相,无能取所取,
能诠所诠别,即是真如性。
复次法性的体相,与上面相反,无有能取所取的显现以及能诠所诠的差别,即是无分别各别自证所证的真如本性。
丁三、成立彼等之理
无而现故乱,即是杂染因,
如现幻象等,有不现亦尔。
若无及现中,任随一非有,
则乱与不乱,染净皆非理。
“实际无有而显现”如是成立之合理者,即是实际意义中如是无有而显现故,迷乱显现如眼翳者前显现的毛发,是产生一切杂染的因,因为是依靠显现二取后产生对二取的执著,又依执著积累起种种习气。如同以木块等物与咒力无而显现幻象等,以及梦中显现美貌的女子等,如是二取法也是无而显现,并以此力凡夫不现实相中本有的二无我义。
由如上所说故,成立轮回与涅槃以及束缚与解脱都成合理,否则彼等都成为不合理。换言之,实际无有与无而显现二者任缺其一,则迷乱与无迷乱、杂染与清净都应成不合理,因为:倘若不是实际意义中无有而确如二取显现般有而存在,则安立如是执著为迷乱或颠倒便不合理,如此应成无有任何方便能除迷乱,并且涅槃也恒时无有;倘若不仅实际意义中无有且连显现也不存在,则谁也不可能成为具有二取的迷乱,如此应成杂染轮回无基,若轮回无基,则遣除轮回及相反的清净涅槃都不可能有,犹如兔角无有亦无兔角的断除般。
因此,无与无而显现二者都积聚的缘故,依于对无有之事执著为有的迷乱,可以成立杂染的轮回;依于对实际无有之事如是了知无有后,以无迷乱之道可以成立获得涅槃。
丁四、观察二者一体异体
此二非即一,亦复非别异,
以彼有无事,有别无别故。
所谓的轮涅或有法与法性,二者既非一体性,亦非异体性。为什么呢?因为法性自性清净涅槃是实相中本来有的,而有*轮回一切二取显现在实相中无有如显现那样,既有如是的差别,故二者在名言中不是一体;另一方面,如果一者没有则另一者也没有,或者在真实中,法性仅是以不成立有法的诸法所安立外无有别异故,有者法性与无者有法的差别仅仅是观待后分别取舍外,实际意义中丝毫也不成立有别别体的实有自性,故知二者不是别别体的关系。
丙二、广说分二:一、广说有法;二、广说法性
丁一、广说有法分二:一、总标;二、分别解说
戊一、总标
由六相悟入,诸法为无上,
谓相与成立,及非一非异,
所依共不共,悟入能所取,
现似而非有。
由六相以闻思的方式悟入彼等诸法,是对彼等有法的无上抉择。为何这么说呢?因为欲悟入所断轮回法之相,以彼等六相能很容易无余彻底地抉择。由哪六相悟入呢?即悟入轮回法的体相如何存在,悟入轮回体相如是成立之理,悟入有法与法性彼等非一体非异体,悟入轮回所依之共同,悟入轮回所依之不共,悟入能所二取显现无有之义。以如是六相能悟入轮回之相。
戊二、分别解说分二:一、前三已说;二、后三此处宣说
己一、前三已说
其中相成立,及非一非异,
如略标中说。
此悟入六相之中,体相、成立、非一体异体三者应当按上面略说时所说般了知。
己二、后三此处宣说分二:一、宣说所依共不共;二、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庚一、宣说所依共不共分二:一、共同略说;二、广说各义
辛一、共同略说
诸于何流转,说彼为所依?
谓情界器界。器界即为共,
如共同所了,有情界有共,
复有诸不共。
诸有情界于器世界以转生的方式再再流转轮回之时,所谓有情世间与器世间的两种世间,即是彼流转的所依,因为于此能依有情界、所依器世界二者之外丝毫不见有其余流转的所依。共同与不共彼等如何呢?器世界是苏醒共同习气的诸有情前似有的共同显现,从如是所了或所知的角度安立所谓的共同所依。以有情界所摄的法中,有些成为共同,或者也有成为不共。
辛二、广说各义分二:一、宣说共;二、宣说不共
壬一、宣说共
托胎生名言,摄受与治罚,
饶益及违害,功德并过失,
由更互增上,互为因故共。
如何安立有情界所摄法中所谓的“成为共同”呢?例如托胎生,身语名言的能表,以此人摄受彼人,以此人治罚彼人,作饶益与作损害,依靠他人生起闻等功德以及生起贪等过失,生起显现此等的识须要众生彼此之间互作增上缘,由互为因故,称为所谓的“共同”。
于彼生成为共同相者,如以自业为因、父精母血为俱有缘如是因缘聚合的共同因而产生的胎生身体般。名言共同者,如以一人身口能表的推动,使另一人转入见、说等般。摄受共同者,即一人对另一人以法或世间物摄受帮助。治罚共同者,即一人令两人或多人之间以互相诤论、搏斗等方式而治罚。饶益共同者,即将他人从怖畏中救度等。损害共同者,即对他人作打骂等的损害。功德共同者,即依靠闻等产生功德。过失共同者,即对他人传播恶见以及令人生起贪心等,使其染上过失。
由以上八例可知,是从“他人为增上缘、自相续之法为主因而成立共同一果”的角度安立所谓的共同。虽然名言中一旦彼等因缘积聚会产生彼等之果,但实际意义中颂词所说的增上因,除了内识习气以外,没有一个单独所缘缘的外境义。同理,显现似有的器世间等也是除内识的相分外无有其他,故也包含了不成立共同外境义之理。
壬二、宣说不共
依及诸了别,苦乐业死生,
系缚与解脱,彼九不共故,
名不共所依。
依即阿赖耶识,诸了别即其余七识,此外补特伽罗各自所感受的痛苦与安乐,以造作思心所所积累的业,死亡,结生别别后有,在轮回中系缚,从轮回中解脱,如是九种是属于各自相续的不共法故,每个补特伽罗相续的经验无法与其他有情成为相同,故称此九法是所谓的有情界不共所依。
庚二、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分二:一、宣说无外境所取成立唯识观点;二、由彼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辛一、宣说无外境所取成立唯识观点分二:一、内识外不存在异体的外境;二、以不定对此释难
壬一、内识外不存在异体的外境
共现外所取,实即能取识,
以离其内识,外境义非有,
是共同性故。
对外境特别执著的有情他们是怎么想的呢?他们认为共同所见的山等是尘的自性,且无欺现量存在,故心外单独的外境是真实有的。
对此反驳:并非如此!所谓外境所取如共同显现的山等,实际意义中除内识外并无异体外境微尘自体的存在,因为唯一是由成熟共同习气的众生的内能取识显现外境义的彼彼相,如梦境之色般。因此,除自己的心识外,没有其他外境义,因为所谓外境共同所见义是不同相续的诸多众生前的共同显现,故彼只能成立在各个相续的能取识上,此外不可能有一异体的存在。其根据如何理解呢?因为主张成立外境的根据是所谓的共同所见,然而共同外境义仅仅是以各个众生前的所现相同而安立的,实际显现彼等只是众生各自别别相续的显现,何时也不可能成为共同,“除彼显现分之外的外境义共同者是此法”以理何时也显示不了,因为唯有心前有显现才可安立有所缘境,心前无显现则无能衡量的正量故,如是安立不合理。
因此,若能善加观察所谓的共同所见,则会明白安立共同的根据是各个相续前的显现相同,而成立显现相同不一定必须有一个外境义作为其因。譬如幻师以咒力将在场所有人的眼识染污,结果在他们面前显现共同所见,如是相同习气成熟的诸有情前,乃至没有灭尽习气的功能之间,虽然共同见器世界等,但生起共同见的同一因在外境义中实不存在,如对同一水业力不同的六道众生有不同的显现般,应知仅是自己的心自现而已。
壬二、以不定对此释难
于余不共识,为所取等义,
谓他心等法,诸能取识前,
更互非境故。于非等引时,
自分别现故;于诸等引前,
三摩地行境,现彼影像故。
难:一切诸现是在心前显现,仅此一点谁也无法否认。但若以此根据安立一切显现与心一体以及无有传相的外境义,则无道理。为何这么说呢?比如虽然甲的心相,具足他心通的乙能现量了知,但以此不能成立无有外境般的甲相续的心识以及甲的心相显现与自心一体。
释:除器世间等似有的共同显现外,其余不共的所取义或所取境即是心。于他相续心与心所等了达者,以心咒或禅定等能力虽可了知他心成为如何,然而在未入定及入定时的能取识前,彼识与他相续之心彼此互相不可能成为直接的所缘境。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在未入定安住时,实际只是自己的分别心显现与他心相同的相;而入定时,是在三摩地行境中如了知过去未来之相般显现彼人心识的影像,即仅仅极为现出与他心相同之相故。因此,心缘所缘后生起彼相和生起与心自己一体的觉受体性,二者在了知所境方面有本质性的差异,如瑜伽士缘凡夫心可了知其苦乐,但不必与他同样感受。
难:如是如他人的心识般,同样外境义不是直接觉知而是现影像故觉知,这又有何相违?
释:是以内相续习气成熟的缘故,识显现出外境之相,因为:若未成熟习气,即便存在单独的外境义也不可能显现,如饿鬼前的水与空无边处众生前的色法一般;相反,若内习气已明显成熟,则不需单独有外境义,如饿鬼前现脓血、空无边处众生前现虚空显现周遍一般。由此可知,一切显现仅是从自心出生,并非心由显现生。如是,甲相续并非乙心所生,因为承许不了一个众生得解脱则一切众生都得解脱的缘故。
难:那么对如来一切诸法均成现量故,于佛前不论现何者均与佛的智慧是一体,这样佛与众生的心相续岂不成为一体?
释:就佛而言,没有佛自己与众生是异体相续之想,因为具有与真如法界全然一体无二的转依智慧,故佛智慧与其他一切诸法以一体异体等方式均无法比量。如《中论》云:“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如是所说也。
辛二、由彼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以所取若无,亦无似能取,
由此亦成立,无似能所取。
然由无始来,等起而成立,
二取悉非有,亦善成立故。
如是成立彼所取显现自性本来即是能取识外无有,由此也成立无有能取显现。为何这么说呢?因为能取必须观待所取而成立,单独的能取何时也无法成立。如是远离能取所取的一切相后,无有所境能境的纯一觉性自然光明不可言说与二我空的圆成实真如性是无二一味的,对此唯识宗也须证悟,何况中观宗?就唯识的观点而言,彼自性中圆满十六空性义,也就是说,外内等二取法任何也不可思惟与言说,故承许远离戏论的法界,然而彼是将不可言说之识的自性安立为实有的宗派,故仅剩此微细实执,如能以理破斥后,承许无二取的自证心识也是与无实空性双运的本来清净之光明,即是真实的中观。因此,大乘的中观与唯识二者除了在是否断除对自证识的微细执著这一点上有差别外,其他入定出定的修行方面几乎相同,以这个原因印度圣境的大班智达与成就者们实修大乘法时把中观、唯识二派看成是一样。如上所述,了知没有能取所取之相,由此对彼等义一缘专注而入定后,现量入于无有能取所取二相的境界,即将会现量见无二的法性。
若有人想:如是所谓无二取的法性之义本来存在或本有而不现前反生起二取错乱是不合理的。
答:并无不合理处。因为无始以来相续而来的二取显现习气具有能覆真如本性,与心的自性光明并存,彼者等起或苏醒或成熟而成立故,是从彼因出生迷乱的轮回。
若想:那么既然二取习气无始以来已俱生存在,故现在也无法遣除,此观点如何呢?
答:并非如此,因为极善成立“一切二取不成立”故,若能如是了知而修行,彼无二取的本性将会现量现前。
以上是宣说成立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理。
丁二、广说法性分二:一、总标;二、其义广说
戊一、总标
由六相悟入,法性为无上,
谓相与依处,抉择及触证,
随念并悟入,到达彼自性。
以六种相悟入法性,即是对法性的无上抉择,因为若通达此六相很容易无余彻底地理解涅槃法。由哪六相悟入?即是悟入:法性之相,成为现前法性的来源或根本或者以何者为所缘而现前法性,即是依处,对法性的抉择以及对法性义现量触证,又复数数随念彼者,悟入到达法性自性的究竟或悟入圆成实究竟。由了知以上六相而悟入。
戊二、其义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六:一、相;二、依处;三、抉择;四、触证;五、随念;六、悟达
己一、相
相如略标说;
何为法性涅槃之相?即如上文略标时所说真如法性远离一切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应如是了知。
己二、依处
处谓一切法,及一切经等;
以轮涅所摄一切诸法的所诠义以及以三藏十二部所摄一切经典的能诠句,彼等承许是涅槃的依处。为何这样承许呢?因为通过对一切诸法在名言中的取舍等相以及胜义中的无缘之理作抉择可获得涅槃,通过以闻思智慧对经典如理闻思在修道方面不会愚昧。
己三、抉择
其中抉择者,谓依大乘经,
如理作意摄,一切加行道;
所谓抉择,即是依大乘经的密意如理作意所摄的一切加行。为何称为抉择呢?因为在资粮道与加行道中,按照经典的意义以三慧的方式如理作意,由此对法性之义有个抉择或者认识,故称为抉择。
己四、触证
触为得正见,故以真见道,
现前得真如,所以亲领受;
所谓触证,即是为了由能境智慧眼获得超越世间的正见,以见道不是总相而是入定中现量的方式现前见道所断障垢清净的真如,并且在出定位以正见亲领受。
己五、随念
随念谓修道,为除诸垢故,
于前所见义,菩提分所摄;
所谓随念,即是对前面见道位以各别自证智已现量证悟的法性义,复于修道中数数随念而证悟以三十七菩提分所摄的一切道品。彼修道即是为了断除诸垢而修。
己六、悟达分二:一、认定究竟转依3之自性;二、广说彼之差别法
庚一、认定究竟转依之自性
悟达彼自性,谓真如无垢,
一切唯真如,显现彼即是,
转依圆满成。
“于一切诸法的实相真如悟入到达”,彼自性是真如无客尘障垢位实相现相完全无二一味而一切诸法唯一现为真如,彼亦,此时即是成就转依究竟。虽然一般的转依从一地开始就有,但转依究竟圆满唯一在究竟地。
庚二、广说彼之差别法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由十相悟入,转依为无上:
入性物数取,别所为依住,
作意及加行,过患并功德。
由十相了知转依并以修行的方式悟入转依,乃为无上,因为由十相可如实通达转依之义,进而依之修行,由此获得究竟果。何为十相?即转依的本体或自性,转依的有事或物,转依的数取趣,转依的殊胜差别,殊胜转依的所为,转依的来源或所依,转依的作意,转依的加行,无有转依的过失,转依的功德。以如是十相悟入转依。
辛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十:一、悟入转依之自性;二、悟入转依之有事;三、悟入转依之数取趣;四、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五、悟入殊胜转依之所为;六、悟入转依之来源或所依;七、悟入转依之作意;八、悟入转依之加行;九、悟入无有转依之过失;十、悟入转依之功德
壬一、悟入转依之自性
其悟入自性,谓客尘诸垢,
及与真如性,不现及现义,
即无垢真如。
所谓悟入转依的本体或自性,即是一切客尘诸垢及真如本性,依次为令前者不现、后者现前之义,法性真如远离客尘障垢即是如实显露法性无垢自性。
壬二、悟入转依之有事
悟入物体者,谓共器界识,
真如性转依;及契经法界,
真如性转依;并诸非所共,
有情界内识,真如性转依。
当知此处归纳为三种而显示悟入转依的有事,即是:似共同显现的器世间识或相分真如性转依,显现能诠句名词文的一切契经法界的真如性转依,不共各个相续所摄的有情界心与心所一切识聚的真如性转依。彼亦,除法界真如外更无毫许之法存在,故转依时在无漏法界中具足等同有法一切相之边际的不可思议转依功德,而此处“共器”间接还含摄一切身转依获得无边无中的真如周遍的法身,以及以契经为例所摄的一切语言所作转依获得法界妙音恒时相续不断无有穷尽的功德自在的报身,以心所摄的阿赖耶及依彼之七识转依获得具有五智4的化身。或者应当这样看,依次有显现清净刹土与身、教诫佛法、以尽所有智与如所有智显示一切所知相的三种差别而已。
如是于彼色及语言所摄者,未转依时可以共同显现,而心则是不共,转依时一切诸法唯现真如,此外无有异体及不清净,故全然特以自现清净而显现。虽然如此,而观待未转依的众生,在彼等前,彼真如显现出导师与圣法等的别别之相。
壬三、悟入转依之数取趣
悟入数取趣,初二谓诸佛,
及诸菩萨众,真如性转依,
后亦通声闻,及诸独觉者。
悟入转依的数取趣即是:前颂所说的转依中,初二者唯独是一切佛菩萨境界中的真如转依,因为以三身而言,法身是佛自己的所见境,报身是诸菩萨的所见境,自在成就清净刹土与清净身、显示无量的圣法等不是声闻所有,唯独诸佛菩萨具有。后者有情内识转依为何不仅是佛菩萨而且是声闻独觉的境界呢?从三身的角度而言,诸声闻独觉也能见具有一切相智的化身,或者就阿赖耶识上第七末那识转依而言,声闻独觉具有第三种转依的支分。由此应知,最后一种转依是四圣所共,但声闻独觉在心的转依方面尚未圆满。
壬四、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
悟入差别者,谓诸佛菩萨,
严净土差别,及得智法身,
报身并化身,能普见教授,
自在成差别。
此颂讲诸佛菩萨的转依。为何这么说呢?因为依圆满证悟二无我的无分别智力获得究竟转依故。此义如何理解呢?因为一切一切的法均显现为转依或圆觉或涅槃的自性,故成就周遍虚空般的庄严净土,以及获得法报化三身,依次以智慧能普见一切所知悉皆清净,能教授希有大乘深广之法,以具有神通等无碍威力能随欲自在成办利他,由此等殊胜差别成立超胜声闻独觉。
壬五、悟入殊胜转依之所为
悟入所为者,谓宿愿差别,
宣说大乘法,即所缘差别,
十地加行别。
悟入殊胜转依的所为或所须之因,其差别有:为欲成就大菩提果发起殊胜大愿如菩萨十大愿等往昔誓愿的差别,宣说大乘道果的甚深广大的一切经典,以彼等为所缘可于一切所知二谛断除增益的差别,为了成就究竟断德于十地中辗转升入上上的殊胜加行的差别。如是应当以此三种根据抉择超越声缘道的究竟转依之因,即是所为的差别。
壬六、悟入转依之来源或所依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癸一、略说
悟入所依住,谓由六种相,
入无分别智,即悟入所缘,
离相正加行,性相与胜利,
及悟入遍知。
悟入究竟转依的来源或根本或所依,即是入无分别智。为何这么说呢?因为为使本来清净的实相真如义现前并对其自性获得自在,唯一须要依靠如实证悟彼者的无分别智,此外何时也不可能获得故,彼无分别智是获得转依的依处故。那么无分别智应当如何理解呢?对彼相的无误抉择应以六相悟入。是哪六相呢?即悟入产生无分别智的所缘,悟入远离无分别智的违品之相,悟入于相续中能生彼智的真实加行,悟入智慧的作用或者如何存在的境界的体性之相,悟入依智慧所生的利益,悟入了知无分别智的自性是如何存在的。
癸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六:一、悟入所缘;二、悟入离执著相;三、悟入正加行;四、悟入体相;五、悟入无分别智之胜利;六、悟入有关无分别智的了知之理
子一、悟入所缘
当知有四相,初悟入所缘,
谓于大乘法,说胜解决定,
及圆满资粮。
当知悟入所缘有四相,即是须以显示大乘深广义的法作为所缘,彼亦,依止大乘阿阇梨后应无颠倒谛听教授,对大乘法应当生起胜解信,对大乘法义由四种道理5产生无疑惑之定解,按定解所决定之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圆满资粮。由此四者能产生无分别智。若四者缺一,则不会如理如量地生起无分别智。教诫应当如是行持。
子二、悟入离执著相
第二能悟入,离相亦四种,
谓由离所治,能治及真如,
并能证智相。此四如次第,
即所永远离,粗中与微细,
及常随逐相。
第二悟入离相也有四种,即远离以下四相:耽著贪心等违品之相,耽著不净观等能断对治之相,耽著所缘真如之相,耽著能境的证悟或修道之果如正见、十力等证法之相。彼等四相是智慧违品的分别识,由远离彼等,则能获得智慧清净。所谓远离四相,即是如其次第永离粗、中、微细、常随逐相,此四相如《无分别总持经》中佛所宣说,其根据是:粗重之因的贪等杂染易于了知、容易出离故,缘违品的耽著相是粗品,首先断除;将能治违品的不净观等观为功德故,是中品耽著相,其次断除;真如是一切所断的无上对治,也是所证中的殊胜故,缘真如的执著相是微细分别念,难以遣除,故于前者后断除;对证法的执著相最后遣除,因为在地道的修行过程中尚不能舍离欲得上上证悟的微细希求心,故名常随逐相,也就是乃至未成熟三清净地的无分别智自在之间,微细的分别念始终会在相续中随逐。
子三、悟入正加行
悟入正加行,亦有四种相,
谓有得加行,及无得加行,
有得无得行,无得有得行。
悟入正加行也有四种相,其中,一切法缘唯识,入有得加行;依于唯识,不得所取,是无得加行;得缘所取或能取也无得故,称为有得无得加行;依彼二取何处无得而唯见真如故有得,是无得有得加行。应知依此四种加行次第修持可生起无分别智。如是安立次第的根据是:与后后相比,无外境之理最易了达,了达无能取较彼更难等,应知以此等次第相续中需要渐次生起,如所说获得煖位明得定等6般。
子四、悟入体相
悟入于性相,当知由三种,
谓由住法性,依住无二取,
离言法性故;第二由无现,
二取及言说,根境识器世,
悉皆不见故,此是此即明,
无所观无表,无住无所现,
无了无依处,无分别智相,
如经所宣说;由现一切法,
见如虚空故,及一切诸行,
见如幻等故。
悟入体相当知由三种:安住法性自性的体相,安住无显现的体相,以及安住有显现的体相。
初者,由安住诸法法性真如者,即是无能所二取或以分别心无法分别二谛并以语言无有任何边或相宣说的法性极为安住的缘故。彼亦,究竟者唯以证悟二谛无二一味的佛智方能如实现见,在学道中也有相似的境界。 二者,由已获得无显现的无分别智故,于无分别根识前显现的二取,于彼二取显现執着此者彼者后以分别意识按如何显现此者彼者而言说,即内的语言或以意识分别二取,眼等内根,色等外境义,眼识等内识,以及共同显现的器世间——彼等一切一切都隐而不现故,显现以彼等无法简别的一味真如,此称为法性空性中二取隐没。是故,由以上所说的六种义依次说明根识等无所观,无有语言表示,无有生识的所依,无有所境的显现,无有能境的了别识,无有共同器世间的依处,由此宣说了无分别智的体相。这是根据《大宝积经》中所说而宣说的。经中如何宣说呢?《大宝积经》“迦叶请问”中云:“迦叶,所谓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二边之中观是无所观、无所表、无所依、无所现、无了别、无依处。迦叶,是名中道诸法实观。”7同样,我与无我、轮回与涅槃、有与无等都如是对应后,二边的中观即是无所观等,同上而说。是故,超越彼等显现自性的无显现智慧自然光明如同虚空,于彼称为无显现的无分别智。
无分别智的自性是超越分别心的智慧,因为不摄于有为无为等任何界中,因此彼自性中没有以彼等显现偏堕,尔时与法性无二自明,从如所有智的角度恒时不动此境界的同时以尽所有智产生平等而无错乱地见一切显现,故能成立无违双融。彼者为何如此呢?犹如于法性真如中一切诸法一味平等不动的同时唯现一切有法而已,彼二者无有相违。如是,见法性的智慧自现中虽然显现不灭而现,但从无有彼彼所缘的角度圆满具足上述经中所说的无显现之义,以超越凡夫二取等自性故。彼为极重要的甚深义,故在此插叙。
三者,从有显现的角度如何宣说呢?在入定中显现一切诸法一味平等真如无所缘,以如虚空中央般现平等性故,以如是入定的后得智慧无余显现一切有为法无论显现何种虽现而自性不成立,犹如幻化、阳焰、梦等显现一般。
圆证出定入定无二的究竟境界唯一在佛地现前,而分证境界在学道圣者地也会生起,相似者,密宗道在相续中生起喻智慧时也有,以有殊胜方便故。根据此理,须要了达佛地以如所有智与尽所有智见之相,以及学道中入定有现与无现无违的关要。因为此点极为重要,故于此处稍作插叙。
子五、悟入无分别智之胜利
悟入胜利四:得圆满法身,
得无上安乐,得知见自在,
得说法自在。
悟入无分别智的胜利由四种:以无分别智远离二障而获得转依究竟的法身,超越迁变不坚固的有漏安乐及其习气而获得无漏恒时不变的无上大安乐,于如所有尽所有所摄的一切法无颠倒知见清凈任运获得自在,获得对无边所化众生相应各种根机无勤宣说种种法门深广之相的自在。如是成就究竟断证功德之因即是无分别智,故就其殊胜利益宣说以上四种相。
子六、悟入有关无分别智的了知之理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丑一、略说
悟入遍知者,当知有四相,
谓对治遍知,及自相遍知,
诸差别遍知,五作业遍知。
应知由四相悟入有关无分别智的了知之理,即是能作五种违品对治的遍知,远离五种无分别歧途方式的自相遍知,超胜小乘的五种差别法的遍知,无分别智五种作业的遍知。
丑二、广说(与略说次第相应)分四:一、无误了知能作对治;二、无误了知无分别智之自相;三、无误了知差别;四、无误了知作业
寅一、无误了知能作对治
其对治遍知,谓无分别智,
对治五妄执,及妄执有法,
数取趣变坏,异及损减性。
什么是对治遍知呢?无分别智以远离增益损减的方式真实悟入二谛无二实相的真如,由此一切边执邪见都会遣除。具体而言,执著有色等法、执著有数取趣、执著一切有事从前至后有变坏的生灭、执著有法与法性是异体以及仅现的诸法名言中亦无的损减执,如是五种执著,因为实际无有或者并非如是成立,然以痴心执著法、我、生灭、异体、损减等相的缘故,彼等入无真实,故名为妄执。如是所说执著无有或执著颠倒的五种妄执的对治力即是无分别智自性,故具有无分别智则相续不会产生颠倒见——以上述四种增益、一种损减为代表的一切恶见。
寅二、无误了知无分别智之自相
自相遍知者,远离不作意,
超寻伺寂静,自性执息念,
五种为自相。
了知无分别智之相,当以远离五种歧途的方式宣说。何故如是?无分别智虽然不见任何所缘相也不执著任何法,以智慧唯见一切诸法的真如本性,但其实际境界在凡夫分别心前如盲人眼前的色法般,从肯定方面无法一时显示。无分别智的自性虽是何者也不分别,但彼是无误证悟法性无有任何戏论的所缘义后与法性相应而自然不执著任何,不是什么也不知或控制心识不起等的无分别,故此处仅以远离五种无分别歧途的方式显示圣者无分别智。所谓五种歧途是哪些呢?即是:
仅仅不生起对诸世间名言戏论以音义两相混合的作意,并非无分别智,因为譬如初生婴儿与牛犊等相续中也无如是分别,但不说彼者是无分别智。虽然婴儿相续中将来会产生音义相合,但现在不具有将二者直接和合而观察思维的能力,仅依此例便能成立上述之理。
仅仅超越具有粗细相的寻伺不能成立是圣者无分别智,如二禅以上的分别识一般。
仅仅分别念寂静也不是圣者无分别智的境界,例如处于沉睡、昏厥、麻醉、安住灭定等分位时。
无分别的自性义也不属圣者无分别智,例如色等境、眼等根都是无分别的尘的自性,但彼等都不是无分别智故。
执著“什么也不想执著”的息念,也不是圣者无分别智,因为彼者实际已落入以念念显现的方式执著此者彼者的执著相中。“什么也不能作意”等其自性本身就是执著,所以不成圣者无分别智。
如是诸圣者的无分别智完全远离以上五种无分别的歧途,以此种方式宣说圣者无分别智的自相。因此,若不执著任何边际及一切戏论而能对无缘实相胜义远离一切疑网并显露各别自证的光明,当知即是真实的无分别智。
寅三、无误了知差别
差别遍知者,谓不分别性,
及非少分性,无住与毕竟,
并其无上相,是五种差别。
所谓差别遍知即是:于轮涅取舍不分别;断证非少分而是圆满;不住轮涅任何边;由法身不变坚固性故,为利他乃至轮回未空之间恒时安住,故是毕竟;无有超出彼上之法故,是一切法中最殊胜无上者。此等是超越声闻独觉的五种差别相,以声闻独觉于轮涅分别等故,不具足上述五种差别相。
寅四、无误了知作业
最后业遍知,谓离诸分别;
给无上安乐;令远离烦恼,
无所知二障;其后所得智,
而能正悟入,一切所知相;
严净诸佛土,成熟诸有情,
并能令生起,一切相智性。
五种业差别。
在四种遍知中,最后遍知无分别智的作业,也就是遍知五果:远离分别念现行者,由断除引生彼者之因故,是士用果;给予无上无漏安乐者,由无颠倒证悟一切诸法并成就究竟恒时之安乐故,是增上果;能令烦恼障、所知障远离者,由断除一切烦恼习气故,是离系果;由无分别智的后得——无误了知一切诸法的智慧入无碍见一切所知相故,是等流果;由能严净诸佛土、成熟诸有情、不仅自相续生起并令众生生起一切相智法故,此三者算一,是异熟果。如是五种是无分别智作业的差别。
子七、悟入作意
悟入作意者,谓若诸菩萨,
发心欲悟入,无分别智者,
当作如是意:由不知真如,
起虚妄分别,名曰一切种,
为现二取因,依此起异识,
故彼因及果,虽现而实无,
彼现法性隐,彼没法性现,
若如是作意,菩萨即能入,
无分别正智。从缘知唯识,
观识不得境;由境无得故,
亦不得唯识;由此无得故,
入二取无别;二别无所得,
即无分别智,无境无所得,
以是一切相,无得所显故。
悟入转依的作意如何呢?对所依无分别智欲如理悟入的补特伽罗,即欲发心如理悟入无分别智的诸菩萨们,当如是作意:由于不了知诸法的实相真如故,虽非真实然于迷乱分别心前有虚妄二取显现的一切诸法,且彼等一切种子含藏于阿赖耶识8,此阿赖耶识即是无而显现的二取的因,以无始以来串习而成的习气在心识相续中现出种种法,犹如梦般,即依此阿赖耶识生起异体的转识9,即能持色声诸法的各种识会依此而生起。“异”字有些版本中是“相续”。由虚妄分别心中无而现故,因是阿赖耶,果为七识与七识所境,以彼因果及能所二取所摄的此等一切法虽在迷乱前显现而实际无有,如阳焰等,仅是自己的虚妄分别心而已。显现能所二取故法性不现,能所二取不现故显现法性,即以虚妄分别心之力使有情众生转生于轮回而不见法性,如是了知且如理作意,即诸菩萨最初悟入无分别智之理。其原因是:唯以虚妄分别心显现轮回,此外其他因任何也无有故,以此方法抉择杂染方面最为关要,再无更殊胜者;再者,彼二取显现非如是成立故,了知仅是虚妄分别心后,对彼遣除执著即悟入无分别智,故清净方面修道的关要也以此极为殊胜。
如是缘上述之义作意而串习,从而缘一切法了知仅仅是心或唯识而已,由此入诸外境义所取不得;由如是所境义不得故,从而对彼境妄执此者彼者的能取心识也不得;由如是不得能取识故,从而不得二取的任何法,能悟入无二取的真如不可言思的甚深义。如是能取所取所摄的差别法任何也不得,此称为无分别智。即是于彼丝毫没有所缘之境,也没有任何以能境所缘,以此一切能取、所取、有、无等相丝毫也不可得而安立无分别智故,将成以分别心所摄的法纵然极微细也没有根据安立。
子八、悟入加行
加行悟入地,于四相当知:
由胜解加行,于胜解行地,
是顺抉择位;各别证加行,
即于初地中,是触真实位;
由修习加行,于未净六地,
及三清净地,是为随念位;
由究竟加行,任运佛事业,
相续不断故,此即是达到,
彼智体性位。
所谓以实修无分别智或于彼精勤的加行悟入各自诸地道之地或者根本,当知有四相:
虽未现量证悟法性义,但依靠闻思修三慧以胜解的方式修习无分别智的加行,悟入胜解行地,此时住于顺解脱分加行道之分位。
对法性胜义不是总相而是依各别自证智加行悟入初地,此时住于现量触证真如本性之分位。
由对已证悟的法性数数修习的加行悟入修道九地,即是二至七地之间的未净六地住于尚现行有相的分位,以及清净现行相的八地等三地,如是其余九地是随念分位。
由究竟加行悟入无勤任运的佛事业,乃至虚空界、众生界未尽之间相续不断故,由此究竟加行安住于断除二障、证入本性、到达究竟的分位,因为此时已现前法界无二无变的智慧故。
壬九、悟入无转依之过失
悟入过患者,谓若无转依,
有四种过患:无断惑依过,
无修道依过,无诸涅槃者,
施设依处过,三菩提差别,
施设无依过。
悟入无转依的过失如何呢?即是了知若无转依则有以下四种过失:无有烦恼断后不复入相续之所依的过失,无有对治道入相续之所依的过失,无有诸涅槃补特伽罗之施设所依的过失,无有声闻、独觉、大乘三菩提果差别之施设所依的过失。当知有如是四种过失。
为了进一步了知无转依过失的关要,以下再作广说:
①如果无有以道遣除所断并获得证悟的转依,则有“已断烦恼不复入相续的所依”不存在的过失,例如在已断见道所断的补特伽罗的相续中,不会再生起所断烦恼,因为菩萨相续中已得转依,故于彼不可能再生起已断烦恼,否则如果心的相续未得转依,则一次断障仍会如前一样在相续中生起。依此类推,乃至佛地之间都应如是了知。因为在补特伽罗的相续未得转依时,成为彼彼所断法仍会在其相续生起的依处,相反获得转依时成为彼彼所断法不入相续的依处,即是由于有转依的缘故。
若问:如种子被火烧毁般,仅是所断种子被彻底断除不复再生而已,如是虽无转依又有何相违呢?
答:虽是断除所断种子,但要安立此点也必须对补特伽罗的相续简别,如不简别而安立则不合理,因为唯以某人相续已生起对治智慧时,对彼相续才可说某人断尽漏法,否则连断除种子之相也不可能单独了知故。如是何人相续中若断所断种子,则与前相比,彼者决定有个转依的差别,正是以此转依使得相续中不生烦恼,并非相续断尽后无有所依而不生烦恼。是故应知,之所以有些相续产生有漏、有些相续不生有漏,完全是由于是否获得转依所导致,如同未患眼翳者前不会有机会显现毛发一般。
②又若无转依,则决定会有“遣除所断之对治道入于相续的所依”无法安立的过失。其根据是:对补特伽罗安立此是见道者、彼是二地菩萨等,作为入上上道的依处的相续差别完全是下下道的转依,因为若无前前的转依,毕竟无法生起后后,犹如种子未转变成芽时,怎么可能生起后后位的茎叶花果呢?如是唯依此者、彼者的转依,可安立有此道彼道的名称与意义,如对佛地说为无学道一般。
③又若无转依,则有不存在涅槃者施设依处的过失。譬如以有漏蕴的相续作为施设,可安立彼为转生轮回的补特伽罗,如是以彼转依无漏者作为施设,可安立彼为获得涅槃的补特伽罗。相反,若未转依仅对识等五蕴相续,则安立其为涅槃补特伽罗的施设毕竟没有,仍然与前未得转依时一样,此外在小乘声闻独觉自己承许的道中,也应成无余界中涅槃的诸补特伽罗无有涅槃施设的过失,以无转依而安立如是之名如说兔角般应成无基之名故。
有人想:彼者无基并不成为不合理处,因为仅是以前蕴灭尽安立涅槃,如疾病消除则说为无病一般。
答:如果决定已能前蕴断尽后蕴不生,则彼者即是彼之转依,所以实际已成有转依。所谓某补特伽罗获得涅槃再不堕入轮回,其所依与施设处二者即是此转依,谁也无法说彼无有,如果你能承许无此转依,则前蕴断除后蕴不生也应成无有,以彼等的所依与施设处二者不存在故。若依大乘道而言,虽入有漏蕴无余的法界中涅槃,实际上此无漏身智相续不断的涅槃即是转依的自性,无须多说。
④又所谓三乘不同的三种菩提果的差别,也仅仅是根据不同的转依而安立的。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唯以障碍的支分清净及一切清净的差别须要安立如是诸果的差别,若无转依,则应成三菩提此等彼等之差别的施设处没有的过失。以无余法界中涅槃时三菩提差别的施设处应成无有的缘故,由此宣说彼等断证功德的大小等如说石女儿美不美丽般应成毫无意义。
以上内容在往昔印藏论述中未作详述,对于此处的广说,具慧者应生欢喜。
壬十、悟入转依之功德
当知彼相违,四相入功德。
与上述无有转依的四种过失相反,当知悟入转依的功德也有四相。相续的差别何者虽然有相续未断,但因为有较前转依自性的存在,故有烦恼断后毕竟不入的依处,有修道的依处,有诸涅槃者的施设依处,以及有以三乘解脱三菩提差别的施设依处,如是转依的智慧即是解脱的菩提及涅槃的施设依处、无量功德的来源、乃至虚空未尽之间对一切众生如意成办无量暂时究竟利益的殊胜依处。了知此理后,有缘的补特伽罗应当趣入转依的修行。
丙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于无而现有,喻如梦幻等,
转依则喻如,虚空金水等。
以上所说有法与法性之义,最后以比喻显示而摄义者,仅以虚妄分别心显现的轮回诸法,即是所谓的无而显现之法,由于无自性而显现,在迷乱识前轮回诸法无而现有,对此比喻为如梦、如幻、如水月等现而无自性般;若按真如那样真实转依,能表的比喻则是自性清净的虚空、纯金、净水、离云之日等。虽然在实相中一切诸法二取等障垢本来清净,但在尚未清净以迷乱覆障实相的现相时,称为未转依;若由证道力遣除客尘障垢而实相现相已达完全相同时,则是获得转依究竟。
若说:由未转依与转依的分位异体的迁变故,法性本来清净的自性不可能,难道不成有迁变吗?
答:并非如此!犹如虚空自性清净,但暂时被云雾等所遮蔽,又如暂时黄金蒙垢、清水着尘、太阳被云等遮蔽一般,然而于彼彼的自性没有以彼彼染污,应知只须远离云雾、客尘等就会现前自性,此并非前无后有的新生,不过是远离客尘而显露。如是,以远离客尘障垢力获得转依,也是自性清净光明先为客尘障覆而不显露后以修道力令其显露而已,应当如是了知。
甲四、末义
跋:辨法法性论弥勒菩萨撰著圆满。
译跋:克什米尔阿阇梨摩诃支那及雅玛译师比丘胜幢狮子译梵为藏。
在“邓噶目录”10等中虽未曾说是前译时期所译,然在有些史书中也有弥勒五论于前译时翻译的说法,因为当时正值菩提萨埵、莲花生大士等诸多班智达住世且印度的一切教法也尚未失坏,故毋庸置疑应属前译时期的译作。
依于补处菩萨殊胜慧,如理宣说佛陀密意论,
善释佛子路径此善根,祈愿无垢佛法十方兴。
辽阔无分别慧之海洋,无量圣法宝珠之来源,
群生与我欢喜同入此,祈愿究竟圆净熟三德。
火牛年在噶脱寺经江拉活佛仁波切劝请,后又有诸求义者劝请,再者对此大论自己也具信解心,由诸种因缘,后于木马年在噶脱大寺传讲《现观庄严论》中的三日间,麦彭降央南迦撰著圆满。茫嘎朗!(愿吉祥)
二○○三年正月初一弥勒圣诞
译于喇荣五明佛学院
备注:
1 因为《现观庄严论》只有顶礼句,《宝性论》中只有回向句,其余三者中既无顶礼句,亦无回向句。
2 前后二论是《现观庄严论》和《宝性论》、中间三论是《大乘庄严经论》、辨中边论》和《辨法法性论》。
3 摄论三卷十六页云: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二解:成唯识论九卷十二页云: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成立唯识,意为有情证得如斯二转依果。或依,即是唯识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颠倒,迷此真如,故无始来,受生死苦。圣者离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毕究安乐。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灭依如生死,及能转证依如涅槃,此即真如离杂染性。如虽性净,而相杂染,故离染时,假说斯净,即此新净,说为转依。修习位中,断障证得。
4 五智:即成所作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法界体性智。
5 四种道理:瑜伽七十八卷二十页云:道理者:当知四种。一者、观待道理。二者、作用道理。三者、证成道理。四者、法尔道理。观待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生诸行,及起随说,如是名为观待道理。作用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得诸法,或能成办,或复生已,作诸业用,如是名为作用道理。证成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令所立所说所标义得成立,令正觉悟,如是名为证成道理。法尔道理者,谓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是名法尔道理。
6 指加行道四定——煖位明得定、顶位明增定、忍位真如一方定、世第一法位无间定。
7 此段内容汉译经文为:“复次迦叶,真实观者,观地种非常亦非无常,观水火风种非常亦非无常,是名中道真实正观。所以者何?以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常无常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我是一边无我是一边,我无我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复次迦叶,若心有实是为一边,若心非实是为一边,若无心识亦无心数法,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如是善法不善法、世法出世法、有罪法无罪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乃至有垢法无垢法亦复如是,离於二边,而不可受亦不可说,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复次迦叶,有是一边无是一边,有无中间,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8 又名一切种。
9 转识:直接向外照了各自对境而不反身向内之识,如眼识等。
10 邓噶目录:藏王色纳勒劲云时所编藏文佛经目录,藏于邓噶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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