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与辩经文集:知觉和受
因明与辩经文集:知觉和受
林崇安编,2006
●《杂阿含经》经文:
(01)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02)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毗婆尸如来未成佛时,独一静处,禅思思惟,作如是观:观察诸受,云何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灭?云何受集道迹?云何受灭道迹?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离?
(3a)如是观察,有三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
(3b)触集是受集;
(3c)触灭是受灭;
(3d)若于受爱乐、赞叹、染着、坚住,是名受集道迹;
(3e)若于受不爱乐、赞叹、染着、坚住,是名受灭道迹;
(3f)若受因缘生乐喜,是名受味;
(3g)若受无常变易法,是名受患;
(3h)若于受断欲贪、越欲贪,是名受离。」
(04)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05)如毗婆尸佛,如是式弃佛、毗湿波浮佛、迦罗迦孙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叶佛,及我释迦文佛,未成佛时思惟观察诸受,亦复如是。
(大四七五,内三九五,光四七四,S24)
●《杂阿含经》经文:
(01)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2a)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我于诸受不如实知,受集、受灭、受集道迹、受灭道迹、受味、受患、受离不如实知,我于诸天世间魔、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不得解脱、出离,脱诸颠倒,亦非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2b)以我于诸受、受集、受灭、受集道迹、受灭道迹、受味、受患、受离如实知故,于诸天世间魔、梵,沙门、婆罗门,天人众中,为脱、为出,为脱诸颠倒,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03)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大四七九,内三九八,光四七八)
【因明论式举例】
1身受,应是受,因为是领纳的觉知故。
2身受,应是受,因为是受蕴故。
【因明证明题】
攻方:身受,应不是想,因为是受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身受,应是受,因为是领纳的觉知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身受,应是领纳的觉知,因为是身体的领纳的觉知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身受,应是身体的领纳的觉知,因为是与身受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身受,应是与身受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身受,应是身体的领纳的觉知吗?
守方:同意。
攻方:身受,应是领纳的觉知吗?
守方:同意。
攻方:身受,应是受吗?
守方:同意。
攻方:身受,应不是想,因为是受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受与想相违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受,应是与想相违,因为是与想相违的受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受,应是与想相违的受,因为与受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受,应是与受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受,应是与想相违的受吗?
守方:同意。
攻方:受,应是与想相违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受,都不是想吗?
守方:同意。
攻方:身受,应不是想,因为是受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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