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音集·佛教典故:谛观无我
法音集·佛教典故:谛观无我
昔有一人,因事远行,入暮投宿空舍。时至中夜,见有一鬼,担荷死人,来至其前。未久,又见一鬼。逐来嗔骂前鬼,是死人属我所有,汝何以侵占?二鬼相互诤之。前鬼言:‘此有客人,汝可问彼,是死人为谁担来?’其人思惟,此二鬼凶暴力大,若实语亦是死,若妄语亦是死,既然二俱不免,遂照实语言:‘是死人乃前鬼担来。’后鬼闻言大嗔,遂捉客人双臂,拔出著地,前鬼即取死人双臂补之,后鬼又将客人两脚头胁等拔出,前鬼一一以死人身安之如故。于是,二鬼共食拔出之肢体,食毕拭口而去。
其人思惟,父母生我之身,眼见二鬼食尽,今我此身,全是他身之肉补成,如是我今为有身耶?为无身耶?沉思良久,其心迷闷,不得释疑,待至明旦,寻路前去,行程未远,见有佛塔,众僧会聚。
其心欣喜,遂即礼塔拜僧,请问己身为有为无。比丘问曰:‘汝是何人?’其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为众僧广说上事。’比丘示言:‘汝身从本以来,恒自无我,原为四大扶持,五蕴假合,虚幻躯体,刹那异世,汝静谛观,我在何处。其人于言下省会,即证道果。’
按:人身,是禀受父母之遗体,假藉众缘而共成者,虚幻不实,朝存夕亡。譬如春霜晓露,倏忽即无。所谓‘缘聚则生,缘散则灭’。此一生灭无常之人身,从头至足,一一谛观,根本不见常一主宰之我体。经上说:‘假为空聚,从众缘生,无有主宰,如宿空亭。’可是,凡夫颠倒,于无我之色身,而妄起我执。
由我执故,即起贪嗔痴爱,时时为我计划。我国我家,我之妻孥,我之财宝,我之......。想他人一切,如何变成我所有,而我之一切,尽管他人全无,我可侵犯人之权利,而人不可夺我之毫末。因之,争端层出不穷,祸乱频起无已,生诸烦恼,造生死业,所以《俱舍论》说:‘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界轮回,无容解脱。’若人一旦,了悟此身,众缘合成,幻质罪坚,当下烦恼蠲除,三毒绝迹,身心无我,自在解脱。
经上说:‘若了空无我,一切无所依,诸烦恼亦空,远离诸过失。’真正打破私我之观念者,胸襟阔达,气魄不凡,忠精为人服务,谋求和平共存。所以经上说:‘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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