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观法师:成佛之道 13 大乘不共法 性空唯名系(摘要)
厚观法师:成佛之道 13 大乘不共法 性空唯名系(摘要)
《成佛之道》〈大乘不共法〉
性空唯名系(摘要)
释厚观(2003.9.10)
一、大乘三系:性空唯名系、虚妄唯识系、真常唯心系。
二(p.339)「性空唯名系」所依之经论:
1、经:《般若经》。
2、论:(1)龙树的《大智度论》、《中论》、《七十空性论》、《六十如理论》、《十二门论》、《回诤论》、《宝鬘论》。
(2)提婆的《百论》。
三、(p.340)总叙「二谛」[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依俗得真谛,依真得解脱。]
(一)二谛的定义:
1、世俗谛(俗谛):世间的真实-在世俗共许的认识上,承认其相对的确实性、妥当性。
2、胜义谛(真谛):究竟的真实-圣者无分别智所共证的究极真实。
(二)世俗谛1
1、世俗谛中,有浅显的,也有深隐的,虽有浅深不等,但都是庸常心识的知识。
(1)浅显的:如木石等物质,是人人可见的。
如现生,是人人知道的。
(2)深隐的:如原子,电子,是经科学仪器才能发见的。
前生与来生,要有天眼才能明见的。
2、如佛说三界、六道、五蕴、六处、烦恼、业、苦等,也都是世俗谛的说明。
(三)(p.341)依俗谛而见真谛,依真谛而得解脱。
1、佛法的修学,就是要从现实世间(俗谛)的正观中,发见其错误,不实在,去妄显真,深入到世间真相的体现。这究竟真相,名为胜义谛,因为是特殊体验的境地,而是圣者所公认的。
2、般若的修习,就是达成:依俗谛而见真谛,由虚妄而见真实,从凡入圣的法门。
3、说真谛,切勿幻想为离现实世间的另一东西。佛说二谛,指出了世俗共知的现实以外,还有圣者共证的真相。但这是一切法的本相,并非离现实世间而存在,所以非依俗谛,是不能得真谛的,这就是『即相显性』。(p.342)
(四)《中论》〈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2c16-33a7)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
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诸佛依是二谛,而为众生说法。若人不能如实分别二谛,则于甚深佛法,不知实义。若谓一切法不生是第一义谛,不须第二俗谛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不依俗谛2 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 则不得涅槃
第一义皆因言说,言说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义则不可说。若不得第一义,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诸法虽无生,而有二谛。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453- p.461;《中观今论》p.205- p.230)
四、(p.342)分别世谛 [世俗假施设,名言识所识。名假受法假,正倒善分别。]
(一)(p.343)世俗假施设,名言识所识
1、「假施设」:假施设,或译为『假名』。这是说:我们所认识到的,是依种种因缘,种种关系而成立的。这不是实体的,所以是假;依因缘而成为这,成为那,所以叫施设。假而施设为这为那,就叫做假名,假名就是常识中的一切。约认识的心来说,这是「名言识所识」知的。(p.343)
2、「名言识」:当一个印象,概念,显现在我们的心境时,就明了区别而觉得: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与我们的语言称说对象相同,所以叫名言识,就是一般世俗的认识。(p.343)
※我们的认识都是依惯习的心境而来;世间以为如此,就以为如此的。在这不寻求真相的世俗共认的基本知识上,发展为世间的一切知识。如一一的寻求究竟相,那世俗知识就不能成立了。
(二)(p.344)三假:名假、受假、法假
1、名假:名字波罗聂提(nAmasaGketa- prajJapti),是称说「法」与「受」的名字,名字是世俗共许的假施设。
※如能了知名与义是不一定相应的,就能破除以名为实的执着。
2、受假:(取假)受波罗聂提(upAdAya-prajJapti),「受」是依揽众缘和合的意思。如五蕴和合为众生,枝叶等和合为树。
※如知道这是种种因缘摄取而成的一合相,则误认复合物为实体之执着便可破除。
3、法假:法波罗聂提(dharma- prajJapti),如色、受、想、行、识等一一法,阿毗达磨论论师以为是实法有的,《般若经》称之为法假施设。
(参见印顺法师:《空之探究》p.233-p.242;《印度佛教思想史》p.130-p.131)
(三)(p.345)「正世俗」与「倒世俗」
1、正世俗:如白天的人事活动,是现实时空中的事实,是别人所可以证知为实在的。世俗法中,这是被认为实在的,名为正世俗。
2、倒世俗:如梦中与人相见,说话做事,在世俗法中,也可知是虚妄不实的。
(1)境的惑乱:如插笔入水杯中,见笔是曲折的。
(2)根的惑乱:如眼有眚翳,见到空花乱坠。
(3)识的惑乱:如心有成见的,所有错误的见解。
※佛每以倒世俗(如水中月,梦境,空花等)的虚妄惑乱,喻说正世俗的惑乱不实。
五、(p.346)顺胜义观慧 [自性如何有?是观顺胜义。]
(一)自性:自体、自有自成,本来如此,自己如此,永远如此。(实在、独一、恒常)
(二)顺于胜义的观慧:观察自性如何而有,而趣入胜义(究竟真实)的智慧。
胜义谛是究竟真实的体验;依世俗事而作彻求究竟自性的观察,观察他如何而有。这种观察,名为顺于胜义的观慧。(p.347)
六、(p.348)观空证灭 [苦因于惑业,业惑由分别,分别由戏论,戏论依空灭。]
☆戏论→分别(不正思惟)→惑→业→苦
(一)「苦生由业集,业集复由惑,发业与润生,缘会感苦果。」(《成佛之道》p.154)
(二)「惑」是无明──我我所见为主的烦恼,经说『无明,不正思惟』为因,就是由不如理的虚妄「分别」而起。(p.349)
(三)(p.349)戏论(prapaJca):
1、什么叫戏论?妄分别是不离境相而现起的,妄分别生时,直觉得境是实在的,这似乎是自体如此,与分别心等无关的。这不只是妄分别的错觉,在凡夫的心境中,那个境相,也确是现为这样的。这是错误的根本来源,是不合实际的。
2、不能如实理解胜义谛,而产生种种错误的认识,乃至引起各式各样的语言文字,皆是戏论。(将无自性误执为自性,这是最根本的戏论)
(四)(p.349)戏论依空灭
1、依「空」灭「戏论」:依于寻求自性不可得的空观,不断修习而能够灭除戏论。戏论灭了,妄分别就失却对象而不起。
分别心息,就是般若现前,当然不再起惑造业,不再苦体相续而解脱了。
2、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330~331:
为什么烦恼业可灭而得解脱呢?因为,「业」与「烦恼」,本是「非实」,无自性的。不过因妄执自性,起种种戏论分别而幻成的。如烦恼业有实自性,不从缘起,那就绝对能不灭,也就不能解脱。好在是无实自性的,所以离去造成烦恼业的因缘,即悟「入空」性,一切的「戏论」都「灭」了。戏论息灭,烦恼就不起;毕故不造新,即能得真正的解脱。戏论虽多,主要的有两种:爱戏论,是财物、色欲的贪恋;见戏论,是思想的固执。通达了无实自性,这一切就都不起了!……
烦恼业是从虚妄分别起的;虚妄分别,是从无我现我,无法现法的自性戏论而生的;要灭除这些,须悟入空性。悟入了空性,就灭戏论;戏论灭,虚妄分别灭;虚妄分别灭,烦恼灭;烦恼灭业灭;业灭生死灭;生死灭就得解脱了。
七、(p.350)法空观:缘起性空[诸法因缘生,缘生无性空。空故不生灭,常住寂静相。]
(一)缘起:
1、佛开示缘起法,说明了「诸法」──外而器界,内而身心;大至宇宙,小到微尘,都从「因缘生」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
2、一切从因缘生的,无论是前后关系的因缘生,或同时关系的因缘生,就可知诸法是无自性的。
(有关「缘起」,参见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60- p.63;《空之探究》p.218- p.233)
(二)自性:自有自成、单一独存、恒常不变、实在性。(p.350-351)
(三)(p.351)空:
1、无自性而现为自性有,所以是戏论惑乱。是戏论有,也就可知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佛就称之为「空」。
2、「空」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自性不可得,是无自性,无自性故称之为空。
(有关「空」,参见《中观今论》p.70-79;《空之探究》p.243-255)
(四)(p.351)缘起、无自性、空、假名、中道
1、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设有──假名有,空是不碍于假名有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缘生的;因缘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无性空的。
2、缘起观,无性观,空观,假名观,是同一的不同观察,其实是一样的。
3、《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3b: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凡是众多因缘所生的法,我们说它就是空性,这(空性)是假名,(空性)也是中道。
※有关「缘起、无自性、空、假名、中道」,参见:
(1)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59- p.81;(2)印顺法师:《空之探究》p.216- p.265。
(五)(p.352)「空故不生灭,常住寂静相。」
☆万化的生生灭灭→缘起无自性、空→实际上是不生不灭、常住寂静相。
1、透过无性空而深观一切法的底里时,知道现实的一切是无自性的假有;有无、生灭,并没有真实的有无、生灭。
2、尽管万化的生生灭灭,生灭不息,而以「空」无自性「故」,一切是假生假灭,而实是「不生灭」的。
3、一切法本来是这样的不生不灭,是如如不动的「常住」。这不是离生灭而别说不生灭,是直指生灭的当体──本性,就是不生灭的3。因此,世相尽管是这样的生灭不息,动乱不已,而其实是常自「寂静相」的。动乱的当体是寂静,也不是离动乱的一切而别说寂静的。
八、(p.352)一切无自性空的胜义观,可摄为二大门:
(一)法空观:最扼要的是「观四门不生」
1、不自生;2、不他生;3、不共生;4、不无因生。
(二)我空观:五求门
1、我不即是蕴;2、非离蕴有我;3、五蕴非属于我;
4、五蕴不在我中;5、我不在五蕴中
九、(p.352)观四门不生 [法不自他生,不共不无因,观是法空性,一切本不生。]
四门不生:(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60- p.62)
1、不自生
(1)自生之定义: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若是自己生自己,那么在没有生起以前,和已经生起之后,二者是没差别的,若有差别就不是自己生自己了。
(2)自生之过失:「生」的意义是本来「没有」而后来「有」才叫作「生」,有「生」则必有「能生」与「所生」。
A、问:「未生时的自体」(能生)存在或不存在?
a、若未生的自体不存在→那怎能从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体呢?(犯生不成之过)
b、若未生的自体已经存在→既然自体已经存在了,就不需要再生个自体了。
B、问:若「自体」(能生)一定还要「生」起「自体」(所生)的话,那么这「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是否相同呢?
a、若「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不同→既然二者不同,就不再是自己生自己了。
b、若「能生的自体」与「所生的自体」相同→假如说:未生的自体、已生的自体,毫无不同,那就应该没有生与未生的差别了。而且,自体能生自体,生起了还是那样的自体,那就应该再生起自体,而犯有无穷生的过失。(犯无穷生之过)(《成佛之道》(增注本)p.354)
2、(p.354)不他生:
(1)他生之定义:「他」是与「自」对立,是由另有自性的「他」而生起。
(2)他生之过失:
A、总门:一切法无非是「自」,「自」之外无复有「他」,若破「自」即破「他」。
B、相即:如「他」于「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
C、相待:待「自」故有「他」,「自」若不成,「他」亦不立。
(参见吉藏《中观论疏》卷第三本,大正42,42c5-8)
3、(p.354)不共生:
(1)共生之定义:共生是「自生」与「他生」的综合。
(2)共生之过失:「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与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能成立呢?
4、(p.355)不无因生:
若无因而有的话,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五逆、十恶应当生天。但这是不可能的!
十、(p.355)我空观 [我不即是蕴,亦复非离蕴,不属不相在,是故知无我。]
1、即蕴计我:
(1)蕴:众多、生灭无常、苦、不自在。
(2)我:独一、恒常不变、乐、自在。
→若执蕴即是我,则「我」就会变成多、无常、苦、不自在,与「我」之定义不合。
2、(p.357)离蕴计我:
→若离蕴有我,此「我」究竟在何处?此「我」是怎样的一个形态?
若离了五蕴,就怎么也不能形容,不能证明我的存在,不能显示我的特色。
※《中观论颂讲记》p.323:
我如异于五阴,我与阴分离独在,即不能以五阴的相用去说明。不以五阴为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见闻觉知的;那所说的离蕴我,究竟是什么呢?
※《大智度论》卷99,大正25,746c11~13:
离是五众亦无佛,所以者何?离是五众,更无余法可说;如离五指更无拳法可说。
3、(p.358)五蕴属我所有:
如人有物,应该明显的有别体可说。然而离了五蕴,无法证实我的存在,故
不能说我拥有五蕴,五蕴属我所有。
4、(p.358)五蕴在我之中
5、(p.358)我在五蕴之中
相在(五蕴在我之中、我在五蕴之中),如人在床上。这都是同时存在,可以明确的区别出来。但执相属,相在的我执,如离了五蕴,怎么也不能证明为别有我体,所以都不能成立。经这样的观察,「故知」是「无我」的,并没有众生妄执那样的我体;我不过是依身心和合相续的统一性,而假名施设而已。
十一、(p.358)我空与法空互相证成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诸法性尚空,何况于彼我!]
(一)(p.359)「我」与「我所」
1、我:我是受假,是取身心而成立的。
2、我所:我所有的、我所依的都是法。
(1)我所有法:如我的身体、财产、名位,凡系属于我的,就是我所有的法。
(2)我所依法:五蕴、六处、六界、六识,都是我所依的法。
※无我,就没有我所,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
反之,诸法的自性,似乎是真实的,尚且是空的,何况那依法而立的我?这更不消说是空的了。(p.359)
(二)(p.359)各学派对「我空」、「法空」之看法
1、西北印的说一切有系:以为佛但说无我,法是不空的。(如毗昙系)
2、中南印的大众系:佛说我空,也说法空。(如《成实论》)
3、瑜伽宗:小乘但说我空,大乘说我法二空。(近于西北印的有部系)
4、中观宗:小乘有我法二空,大乘也是我法二空。(近于中南印的学派)
(1)清辨说: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
(2)月称说: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样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
(三)(p.360)龙树对我空、法空之看法:凡通达「我空」的,一定能通达「法空」。
1、二乘圣者急求证悟,虽不广观一切法空,但不会执着法是实有的。
2、大乘虽广观一切法空,而由博反约的正观,仍是从无我、无我所悟入。
(四)(p.361)凡是通达我空的,一定能通达法空;可以不深观法空,不开显法空,而决不会坚执自性有而障碍法空的。如执法实有,那他不但不解法空,也是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执,也是不除我执的。
十二、(p.372)中观家对「了义」与「不了义」之看法
(一)《无尽意经》、《三摩地王经》说:
1、了义:显示胜义,显示甚深难见,显示无我、空、无生。
2、不了义:显示世俗,显示名句施设,显示有我。
(二)(p.372)《般若经》、《中观论》等,深广宣说无自性、空、不生灭等,是了义教,是义理决了、究竟,最彻底的教说。
十三、(p.372)世俗如幻有,胜义毕竟空。
一切如幻如化,唯是世俗假名施设;如从胜义观察,一切是无自性而不能安立的。
1、中观依于这一了义的立场,一切我、法,都是世俗的,假施设的。从生死业果,到三乘道果,就是涅槃,凡是安立为有的,都是『唯名,唯假』的,名言识所成立的世俗有。
2、如从胜义观察起来,一切是无自性而不能安立的。
十四、(p.373)幻现不碍性空,性空不碍幻现。
「诸法从缘起,缘起无性空;空故从缘起,一切法成立。现空中道义,如上之所说。」
(一)「诸法从缘起,缘起无性空。」
1、中观者贯彻了这性空唯名的深见,说色心,染净,世间法出世间法,都是世俗假施设的(『亦为是假名』),是从缘而起的。这本是佛在《胜义空经》(《杂阿含经》卷13(335经),大正2,92c12-26)所说的根本立场。(p.373)
2、凡是「缘起」的,就是假名有,以胜义观察,一切是「无自性」而「空」的,没有一法可以安立的。(p.373)
(二)(p.373~p.374)「空故从缘起,一切法成立。」
1、不是说无性空破坏了一切,不能成立一切法,反而如不是无性空的,有自性的,那就是实有法。实有、自性有法,就不用从缘而起。这就未生的不能生,未灭的不能灭,凡夫决定是凡夫,不能成佛了!好在由于「空故」,是极无自性的,所以要「从缘」而「起」;依于因缘,「一切法」都可以「成立」。
2、依于因缘,一切法都可以成立,行善得善报,作恶的得恶报。迷着了流转生死,悟证了就得解脱。
而且,以性空的缘起观一切法,所以不着生死,也不住涅槃,广行菩萨行而成佛。
3、《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3a22-23)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 一切则不成
(三)(p.374)「现空中道义,如上之所说。」
1、依无自性空相应的缘起义立一切法。所以约世俗假施设说,是如幻而「现」的;约胜义无自性说,是「空」的。
2、幻现不碍性空,性空不碍幻现。空假无碍,二谛无碍的「中道义」,为性空宗的了义说。这就是「如上」般若波罗蜜多中「所说」的。
空假无碍:幻现不碍性空,性空不碍幻现。
A.约世俗假施设说:是如幻而现。
B.约胜义无自性说:是毕竟空寂。
3、(p.350)[诸法因缘生,缘生无性空。]
佛开示缘起法,说明了「诸法」──外而器界,内而身心;大至宇宙,小到微尘,都从「因缘生」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
一切从因缘生的,无论是前后关系的因缘生,或同时关系的因缘生,就可知诸法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佛就称之为「空」。「空」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自性不可得,是无自性,无自性故称之为空。
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设有──假名有,空是不碍于假名有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缘生的;因缘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无性空的。
1 二谛:世俗谛(lokasaMvRtisatyaM)、第一义谛(paramArthataH satyaM)。万金川着《中观思想讲录》p.163:「月称从词源学的观点来分析saMvRti(世俗)一词,并给予了它三佪意思:(一)障真实性,遮蔽真实的东西;(二)互为依事,相互依靠的事物;(三)指世间言说的意思。此中,第一个意思是来自于把这个词看成是由√vR这个动词派生出来的,√vR是『覆盖』或『遮蔽』(cover)之义,saM是完全的意思,因此所谓saMvRti便有『完全覆盖』之义。」
2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此处的「俗谛」,梵语是vyavahAra,万金川着《中观思想讲录》,p.159:「vyavahAra应该是巴利文的vohAra的讹化,而vohAra一词则有『言语』的意思,但vyavahAra一词作为正规梵语来看,只有『约定俗成』的意思而并无『言语』的意思,因此若视vyavahAra一词有『言语』的意思,则多少是基于把此语视同其巴利文的语形vohAra来看,而这是一种语言之间的讹化现象,由是而形成了所谓『佛教混合梵文』。」同书p.159-p.160:「龙树如何理解vyavahAra一词,这一点我们并不十分清楚,但从注解的家观点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二种解释,我个人是比较采取vohAra一词的词义来理解龙树的vyavahAra之义,也就是不依靠言语,不论是世俗『谛』的言说或第一义『谛』的言说,我们便无法对第一义有任何的讲论。」
3 「无常生灭」即是「不生不灭」,参见:《大智度论》卷22,大正25,222b27-c6;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25- p.39。
----------------------------------------------------------------------------------------------------------------
----------------------------------------------------------------------------------------------------------------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