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字经释论:唯识三字经释论 四、唯识三字经讲录(七)识之四分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6日
唯识三字经释论:唯识三字经释论 四、唯识三字经讲录(七)识之四分
(七)识之四分
凡识或心所,皆各有四分:
一、自分---------例眼识能分别事物,此为「能分别」者,与镜之能鉴各物形象无异。
识- 二、相分---------是即「所分别」者。例眼所见之物,即名相分,亦如镜中所现之影是。
三、自证分------如镜之本体,光及影皆由影起者是。
四、证自证分---此如镜背,为镜体所依者。
由观此四分之变,可知山河大地、微尘细物,皆是识所变,现如演戏无异,吾人皆在此戏场中。然一面看戏,一面又在其中唱戏,以故始终迷而不悟,常执此心识为是实我,而又执世间万物为是实法。于是乎完全谬误,其道已左矣。以执实我故,遂生贪求。贪求不得,则生嗔恨,而烦恼随之,是名烦恼障。又如有人学习外道,执着不舍,自以所知者为障,再不肯学其他善法,是名所知障。因有此二障,故本性迷焉。佛为悲愍众生故,乃说唯识,先破我法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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