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三论宗>>正文内容

三论宗文集:“中观”互发互尽(理净)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来源:   作者:理净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三论宗文集:“中观”互发互尽(理净)

   “中观”互发互尽

  (作者 理净)

  这是讲“中观”互相成就,互相于缘,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四种关系:即中观互发、中观互尽、缘观互发、缘观互尽。所言中观互发者,即是“中发观,观发中”,“中”谓中正之理,“观”是观心之智慧,“发”是发生或发现之义。中观互发即是说: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才能引发正确的知见(观点),有正确的观点和见解才能体会或发现正确的理论。先说中发观者,是观一切法不生不灭,而见中道实相,见中道即生般若正观。比如《涅槃经》云:“十二因缘,不生不灭,能生观智,比如胡瓜,能发热病也。”因为诸法实相本来不生灭,凡夫颠倒分别,没有正观见解,故只见到诸法生灭断常之相,但圣人以正观智慧观诸法,本来如此,不生不灭。凡夫若能观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便能发生观智,如胡瓜能生热病。观发中者,是说众生本来认为因缘是生灭是生死断常,而不知是诸法实相。若能以正观智慧去观察,分析认识,检查生灭法实体不可得。也就无生灭法可生可灭,本来毕竟空寂,即是悟入诸法不生不灭的实相。这种由正观而发的中道即是“观发中”。

  所言缘观互尽者,即是“缘尽于观,观尽于缘”。“缘”即是智所对之境,是指邪见。“观”是观智,指正观。前面是正理对正观,故言互发,今谓邪缘对正观,故名互尽。“尽”是灭尽义,即是说以正确的观智,去观察错误的见解。就是悟道而将邪见以正观灭除,邪见既然已尽消灭除尽,那正观也没有再保留的意义。因此正观亦尽,名为“内外并冥,缘观俱寂”。“缘尽于观”者是说外道二乘及有所得大乘之人的偏邪之缘,本不真实,菩萨若以正智观照,则皆不成立,一切邪见要消灭于正观之内,名缘尽于观。观尽于缘者,本对于邪缘,而说正观,邪缘既尽,正观自息,名观尽于缘。因此说缘尽于观,则成非缘,观尽于缘,则成非观,今非缘非观,不知用什么说最好,所以就暂时勉强叫“正观”。

  所言中观互尽者,前面讲中观互发,而今言中观互尽。中观也叫境智,“中”是中道实相作为观的境,“观”指能观之心,是能观之智,所以中观也是境智。今言中观互尽也就是境智互尽,即境不能自己称为境,因对智而言才名境;观的智也不能自己称为智,因智能照境才说为智。此境智都是相待而言,既然境不自境,因智为境,则非境;智不自智,因境名智,则非智。这样非境非智,即是缘起之性空。所以境智俱尽,即是“中尽于观,观尽于中”。

  所言缘观互发者,前面讲缘观互尽,而今言缘观互发,是表示教理圆融,两相对照,互相显发。因为由彼邪缘,才显得中道是正观,此即是缘发于观。由中道正观,才能说明彼之见解是邪缘,即是观发于缘。前面的“中发观”是发现、发生之义,今“缘发于观”是显发之义,二者略有不同之处。

返回目录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