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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顺法师:深圳市佛教协会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来源:   作者:印顺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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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顺法师:深圳市佛教协会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受第二届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的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过去的五年里,在深圳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局的领导下,在中国佛教协会和广东省佛教协会的指导下,我会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的大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和寺院管理,不断弘扬佛教优良传统,广泛团结联系全市佛教信众,大力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充分发挥了佛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004年换届以来,本届常务委员会大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首先是配强领导班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召开二届二次、四次常委会,调整、增补了部分常务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使协会的常委会和领导班子年龄梯次更为合理,协会的决策力和领导力更强,为协会依法开展会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和完善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五年来,逐步形成协会重大事项必经会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协商、集体决策的制度,并坚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使会领导班子能够充分沟通,既发扬了民主,又保证了工作的效率。三是充实工作人员,确保执行有力。协会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队伍。本届常务委员会任上,先是在市委统战部的支持下配备了2名驻会干部(后有1名调回统战部),后又先后聘用了3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工作,建立了固定的协会工作力量,使协会日常工作得到了有序的开展。四是建立人员考核机制,充分激励工作积极性。协会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后,参照事业单位雇员的管理制度,通过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形式,规定了对协会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标准,使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008年,市民宗局颁布实施《深圳市宗教团体、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以来,我会依据此规定,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和考核工作,充分促进了班子成员工作水平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五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有据可依。本届常务委员会上任以来,通过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形式,建立健全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账目管理,规定了协会财务一支笔签报制度,规定了协会公章的审批使用制度,健全了收文的登记、传阅、办理制度,规范了发文的拟稿、审核、签发制度,制定了协会公务车辆的使用规定,建立了电话记录和信访接待制度等等。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使协会的日常工作有规可循,井然有序,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坚持爱国爱教,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佛教协会是党和政府与广大佛教信众联系的桥梁纽带,起着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而爱国爱教是我国佛教界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佛教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会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积极引导全市佛教信众正信正行,不断教育全市佛教信众增强维护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全市佛教信众齐心协力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一是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了坚定不移的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我会不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宗教为专题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我会在第一时间组织领导班子学习,紧接着又组织了各寺院负责人、执事僧人和协会常务委员召开座谈会讨论。通过学习,使我市佛教界在第一时间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宗教的最新精神和政策动态,增强了对国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信心,鼓舞了佛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动力。二是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激发了全市佛教信众的爱国热情,当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受到侵害时,无论是对“FA轮功”,对“台独”,还是对“疆独”、“藏独”,在大是大非面前,全市佛教界都是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在2008年西藏拉萨发生“3.14”严重打砸抢烧事件和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严重暴力事件之后,我会积极表态,坚决反对一切打着宗教旗号和利用民族感情进行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暴力行为。我会还组织会领导班子和寺院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强烈谴责歹徒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暴行,旗帜鲜明地揭批达赖集团和热比娅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势力的罪恶行径。为帮助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中受到伤害的群众,我会捐款13万元表示慰问,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积极参政议政报效国家和社会。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国家繁荣和佛教昌盛息息相关,全市佛教界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并推选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维护佛教界自身合法权益。本届期间,我会有4人当选为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省政协委员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常委1人,区政协常委1人。他们积极参加人大政协的各项活动,主动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热心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出谋献策,大力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主人翁精神。四是大力引导佛教信众正信正行。针对我市佛教信众长期请僧人甚至喇嘛在家中居住供养,私设佛堂精舍严重,无组织、无计划、无数量的盲目印经等现象。本届常务委员会对症下药,邀请国内外公认的大德法师和专家学者来深讲法、讲课,弘扬正确的信仰观念。5年来,前后在协会和寺院共组织讲法讲课活动30余次,听众达上万人次,在我市佛教信众中获得了较好反响。通过对宗教政策和佛教经典的宣传和讲解,给广大信教群众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解除了其信仰中的邪见和迷惑,加强其对信仰的基本认识,消除诸如烧大香、发大财等错误思想,建立其信仰,引导其正知、正信、正见、正行,既宣传了国家的宗教政策,又弘扬了正法,抵制了邪教和歪理邪说,更提高了佛教协会在信众中的影响和威信。

  三、加强道风建设,做好对寺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赵朴初先生曾强调:“信仰建设是核心,道风建设是根本。”道风的好坏,关系到佛教的兴衰成败。本届常务委员会始终把加强道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督导各寺院完善规章制度。借助《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我会按照市民宗局和中佛协、省佛协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督导各寺院健全民主管理、财务、治安、消防等7大制度,并结合中国佛教协会对汉传寺院及其僧团的管理规定,细化对寺院人、财、物的管理,不断完善寺院的佛教活动组织和报批制度,基本上做到了寺院的各项工作都有规可循,规范有序,使寺院的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弘法寺后勤社会化和义工常态化等管理制度的创新,也为全国的寺院管理探索出了一种新的模式,受到了国家、省市宗教部门的关注和肯定,弘法寺也在2007、2008连续两年被省民宗委和省佛协评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模范丛林”。二是规范寺院佛教活动的组织和举办。2005年以来,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我市各寺院先后组织了多项规模较大的佛教活动。譬如2006年的弘法寺传授三坛大戒活动、广东禅宗历史文化长廊系列活动深圳主题活动,2008年的弘法寺方丈升座活动、盐田大华兴寺的开光活动、罗湖万佛禅寺泰国所赠送四面佛的安放和开光活动、市佛协的首届佛教文化节活动,2009年的天音禅韵梵呗主题晚会、协助中佛协开展的内地戒子赴香港西方寺受戒活动、选拔内地僧人赴新加坡佛学院学习的考试选拔活动,以及每年佛门泰斗本焕长老的寿诞系列活动等等。在组织和举办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会始终依法报批、按规办理,精心组织、严密安排,确保了这些参与人数众多、规模庞大的大型佛教活动的举办既气氛热烈,又规范有序,没有发生一起消防、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教化了社会人心,促进了社会和谐;也丰富了我们举办大型佛教活动的经验,规范了我们举行此类活动的程序。三是做好新建寺院的筹备工作和对寺院主要教职的管理工作。近5年来,为解决我市佛教信众多且增长迅速,而我市佛教活动场所又较少,严重不能满足广大信众参与宗教生活的需求这一问题,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我市先后筹建并开放了罗湖区的万佛禅寺和盐田区的大华兴寺两座寺院,并获得政府批准正在筹建龙岗区的龙兴寺。在筹建这些寺院的过程中,我会高度重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积极组建筹备组织,认真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建设和开放工作,确保了新建寺院的筹建依法依规,稳步有序。另外,2008年以来,深圳弘法寺(方丈)、宝安弘源寺(住持)、龙岗东山寺(监院)的主要教职都先后进行了变动。我会在此过程中,积极与民宗部门沟通,全面听取僧团的意见,严格履行推选程序,认真完成报备工作,确保了这些寺院主要教职的变更平稳有序,维护了寺院的稳定和正常办教的工作。

  四、服务社会,做好社会公益和慈善工作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5年来,我会在本焕长老“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精神的带领下,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大力引导广大信众发心参与,全市佛教界累计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捐助近亿元。一是构建平台,汇聚力量。为了整合深圳市佛教界的慈善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向善行善,我会积极开展对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的重新换证登记工作。在业务主管机关市民宗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按照《基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换证登记工作小组,组建新的理事会班子,修订新的章程,进行审计验资等工作,并经过与登记机关省民政厅的多次沟通和协商,终于换发了新的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证书,并在省财政厅办领了捐赠免税发票,为我市的佛教慈善事业搭建了一个有利平台,使各方的行善力量能够通过这个平台汇聚并发挥作用。二是扶贫济困,助民致富。弘法寺响应政府号召,累计为老少边远地区扶贫和帮助困难群众捐资500多万元,仅2007、2008两年就为韶关、河源等粤北地区捐助扶贫款260多万元。三是养老扶孤,弘扬人伦。本焕长老十分重视对孤寡老人和少年儿童的救助,累计为养老院、福利院捐款300多万元。在他老人家的重视下,弘法寺每年都定期为养老院、福利院和青少年发展基金捐款捐物。四是捐资助学,重视教育。弘法寺不仅大力帮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而且还在老少边远地区捐建了10多所本焕希望小学,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五是助残助医,祛病驱苦。5年来,不仅弘法寺大力资助身患重疾无力就医者,患有严重残疾通过手术可以缓解或康复者已近百人,而且市佛协也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除病患之苦。市佛协先后募款100多万元,于2006年、2007年、2009年分别开展了“普陀山光明行”、“五台山光明行”、“湖南益阳—衡阳光明行”3次光明行慈善活动,累计为450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帮助他们重见光明。“光明行”慈善活动的开展特点突出,效果显著,广受社会好评,并得到了凤凰卫视、深圳卫视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已成为我市社会慈善事业的一个知名品牌。六是赈灾救难,慈悲济世。每逢大灾大难,深圳市佛教界总是义不容辞,积极行动,捐款捐物。2006年深圳市佛教界为粤北水灾地区捐款捐物500多万元,2008年为南方雨雪冰冻受灾地区捐款捐物400多万元。四川“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市佛协和弘法寺不仅迅速发动全市佛教信众为灾区捐款捐物,而且还在第一时间组织深圳佛协赈灾志愿队赴绵竹、彭州、汉旺、拱星、都江堰等5个重灾区建立灾民救助点,开展分发物资、煮粥做饭等生活救助工作和消毒熬药、简单医疗护理、心理辅导等医疗救助工作,在地震灾区坚持赈灾1个多月,是大陆宗教界到达最快,人员最多,坚持最久的赈灾志愿队,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和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的肯定和表扬,也受到了凤凰卫视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据统计,汶川大地震期间,我会累计向灾区派遣赈灾志愿者130多人次,累计捐款捐物6000多万元(其中仅弘法寺就捐款捐物2800多万元,市佛协捐款捐物200多万元。)

  五、广结善缘,积极开展对外联谊工作

  深圳毗邻港澳,又是经济特区,咨讯发达,国际化程度高,是境外佛教界来访和境内佛教界出访的重要中转地,有开展佛教对外友好交流的独特地理优势。深圳佛教界每次大型的佛教活动,几乎都有港澳台、东南亚甚至欧美的僧人前来参加,增进了双方的互相学习、互相了解。2009年弘法寺还接待了日本僧人到中国的禅修体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增进了中日佛教界的交流和联系。我们也积极走出去了解佛教在其他国家的发展历史,学习先进的佛教管理经验,先后组织深圳市佛教代表团到印度、泰国等国参访,获益颇深。另外,弘法寺僧伽合唱团随团赴香港、东南亚三国、韩国、德国等地演出“神州和乐”,也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既宣传了中国的佛教文化和佛教音乐,也宣传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总之,本届常务委员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在不断完善自身组织建设,规范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依法办会,依法办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深圳是新兴城市,近些年佛教信众又增长迅速,而佛教协会成立的时间较短,自身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还不十分完善,除弘法寺外其他佛教活动场所开放的时间也不长,没有像内地那样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和经验,各项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但是我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关心,有深圳广大佛教信众的团结一心,明天的深圳佛教事业的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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