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冲突、文化融合与文化演进——以中国历史上的儒佛会通为例(唐明贵)
文化冲突、文化融合与文化演进——以中国历史上的儒佛会通为例(唐明贵)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期
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据,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文化。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对外来文化的吸纳和交流。孤立的文化系统是一个缺乏生命力的静态系统;断绝与外来文化的信息交流的民族是一个缺少生机与活力的民族。中国传统文化正是在与外来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走向浑厚壮大的。这一特点在儒学与佛教的会通中体现得较为充分。
一、儒佛之间的冲突
佛教是世界最为古老的宗教之一,产生于公元前六世纪的印度,是古印度文化的代表。它在两汉之际传入中国,由于佛教宣扬人生一切皆苦、现实世界一切皆空的学说,主张看破红尘、超脱尘世,出家修行,削发为僧,这就与儒家所宣扬的伦理纲常、忠孝之道发生了矛盾。所以,佛教一传入中国,就受到了儒家的抵制与排斥。儒佛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伦理之争。佛教讲出家修行,不过世俗生活,这与儒家礼教宣扬的忠君孝父之道有冲突。其中佛教倡导众生平等,儒家倡导封建等级制度;佛教主张剃须发、不娶妻、不敬养父母,儒家讲究孝道,主张敬养父母乃为人之本,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佛教不理民生、不事王事、不敬王者,有违忠道,是对封建君权和儒家名教的挑战,是对中国传统政治观念的有力冲击。
(二)人生虚实之辩。儒家重视人生现实,认为人生现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对社会有强烈的关切感和历史使命感。佛教认为诸法皆空,诸行无常,一切都是虚妄不实的,人生也是虚妄不实的,儒家指责佛教逃避现实,消极出世;佛教则以为认为人世虚妄不实,并非意味着逃避现实,消极出世,为了挽救众生可以牺牲一切,甚至生命。
(三)神灭与神不灭之争。佛教主张因果报应说,认为精神不随肉体的毁灭而消灭,即形灭,神不灭。而儒家学者则指出,佛教的因果报应说,“其言奢而寡要,其譬迂而无征,乖背五经,故见弃于先圣”,因而不足信。至于轮回转世说,更是欺人之谈, “杀生者无恶报,为福者无善应”,这是人间实情,何来转世轮回?而且, “生必有死,形毙神散,犹春荣秋落,四时代换,奚有于更受形哉?”又,“形神相资,古人譬以薪火,薪弊火微,薪尽火灭,虽有其妙,岂能独存?”哪里有什么生死轮回、神不灭的可能呢?
二、儒佛之间的融合与发展
作为一种异质文化,佛教为了能够在中国扎根,生存下去,一方面极力论证佛教与儒学在根本上的一致性,积极倡导“儒佛一家”之说。如东晋慧元《沙门不敬王者论》认为:“道法之与名教,如来之与尧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则同。”另一方面也在努力调和与儒家思想矛盾,不断地援儒入佛。为了宣传佛教教义,佛教信徒们往往用儒学的思想内容来阐释佛教经典。比如,以三畏(《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拟三归(归依佛、法、僧),以五常(仁义礼智信)喻五戒(去杀、盗、淫、妄言、饮酒),用儒家的“福善祸淫”释佛教的因果报应说,等等。佛教信徒这种用儒学来解释佛教的做法,是佛教初传时期佛儒融合的一种方式。自隋唐开始直至宋明时期,佛教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建立起若干自己的宗派,有了比较“中国化”的佛教思想体系,佛教徒也就不再需要牵强附会地来解释佛经,而是更多地吸取儒家的思想,尤其是儒家的伦理思想。如隋朝天台宗创始人智凯在《修习止观坐禅法要》中,谈到“善根发相”时,指出所谓“善根发相”有内外两种,其中的“外善根发相”指布施、持戒、孝顺父母、尊长、供养三宝、听学等。这里就把孝顺父母、尊长等儒家伦理与佛教的布施、持戒、供养三宝等等同起来,一并看成是善根的“外发相”(外部表现),从而把儒家思想纳入了佛教教义,促进了佛教的中国化。
伴随着佛教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学者对佛教有了较多较深的理解和认识,他们也逐渐改变了态度。他们一方面继续指责佛教徒出家削发,与尘世隔绝,是抛君舍父的行为;一方面也看到了佛教的长处与自身的不足,而积极宣讲倡导二教合一。如深受佛教思潮影响的东晋名士孙绰著《喻道论》,提出“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外内名之耳。……周孔救极弊,佛教明其本耳,共为首尾,其致不殊。……故逆寻者每见其二,顺通者无往不一。”唐代柳宗元也认为, “浮屠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 ……不与孔子异道”。受此思潮影响,儒学家也开始有选择地吸取佛教的思想,以促进自身的发展。如北宋周敦颐吸收佛教般若学,率先在“本然之全体”上建立了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本体论的逻辑结构,开儒学本体论重构之先河。受佛教“真如”、“法界”以及华严宗理事无碍理论的影响,程朱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而“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在他们看来, “天下之志万殊,理则一也。君子明理,故能通天下之志。圣人视亿兆之心犹一心者,通于理而已”。“天理”在人身上的体现即“性”,“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这种“性”,其内容是仁、义、礼、智、信,是天命之性,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这样宇宙与价值本体便被连接起来。“理一分殊”通过“性”把封建伦理纲常融入“理”的范畴之内,把儒家的伦理纲常道德原则,作为宇宙万物的最终本源和唯一的主宰者,给予儒家伦理道德本体论的意义。为儒家“亲亲”、“仁民”、“爱物”、“等差”的伦理政治找到了形而上的根据。陆王心学汲取了佛教“三界唯识”、“万法唯心”等学说,从思想上发展了孟子的“心性论”,最终导出王阳明的“致良知”。良知不仅具有孟子的仁、义、礼、智等天赋的道德意识,而且同时也作为生天地,化万物之本体。这样,王阳明就把天道的宇宙本体与儒家价值本体融会为一体,使天理与良知相契合。这些都是传统儒学所没有的特点。
三、儒佛会通的启示
儒佛会通是儒学与外来文化融合的成功例证,从中我们不难得到以下启示:
(一)不同文化思潮之间冲突与融合,促进了人类文化的共同发展。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文化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其特性主要有两个:一是差异性,这是文化的本质属性,是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一种文化之所以被称为该种文化而不是另一种文化的根基。失去差异性,文化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二是多样性,这是文化生存的基本方式。世界物质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形式的多样性。文化因差异而产生冲突,因冲突而交流,因交流而共同发展,因发展而保持个性,因个性张扬而多样发展,只有建立在文化差异性基础上的,由文化的多样性促进的文化的发展才是正确的发展和健康的发展。
(二)对外来文化的吸收有利于本土文化的发展。中国文化在同异质文化的碰撞中,以其深厚的根基和博大的胸怀吸收、融合了外来文化,对其进行提炼和升华,使其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达到了提升、丰富自己的目的。经过儒学的长期改造、吸收和消融,完全是异域、异质文化的佛教最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难以分割的组成部分,从而使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更趋严密和完备,对维持和强化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社会政治秩序和文化思想体系,发挥了不容低估的作用。“轮回转世”、“劝人为善”的佛教教义强化了儒家行善和积德的伦理规范, “渐修”与“顿悟”合一的禅宗修养功夫同理学的修养心性以体现“天理”的要求紧密相连,佛教“普济众生”的主张又和儒学维持封建纲常伦理和弥合宗法等级间的裂痕的宗旨达到了共鸣。实践证明外来文化并不可怕,它们不但威胁不了本土文化,反而成为本土文化的添加剂和助推器,有助与本土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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