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三)~B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8日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三)~B
第923经先以叙述调马师的三种调马之法,即所谓柔软、粗涩和柔软粗涩三种,而佛亦以此三种法调御诸比丘。此三种法分别为:
1、柔软:“此是身善行,此是身善行报,此是口、意善行,此是口、意善行报,是名天、是名人、是名善趣化生、是名涅槃”。
2、粗涩:“是身恶行,是身恶行报,是口、意恶行,是口、意恶行报,是名地狱,是名畜生,是名饿鬼,是名恶趣,是名堕恶趣”。
3、柔软粗涩俱:“有时说身善行,有时说身善行报……有时说身恶行,有时说身恶行报……如是名天,是是名人,如是名善趣,如是名涅槃,如是名地狱……”。
此三种实际上就是佛陀教导弟子的三种教法。对上等根机者,佛陀一般为他们演说善行有善报和善趣作为鼓励;对于根机差者,如来说恶行恶报和恶趣作为警戒;对于资质一般者,佛陀既鼓励他们多做三善行的善报善趣,同时也时而警告他们切勿三恶行,否则会遭到恶报恶趣的严重后果。这种说法方式有些像社会上的普法活动,法律虽然多少有些偏倚于“性恶论”,即人人皆有违法犯罪的可能,但从总体而言与佛教戒律的制订初衷十分接近,即“防非止恶”。自觉守法的结果肯定是身心自由(善报);而违法的后果肯定是身陷囹圄(恶报),身心遭受巨大煎熬。如果柔软、粗涩等三种方法尽是派不上用场,此处只能采取“不予教诫”,所谓“如来法中以三种教授不调伏者,不复与语、不教、不诫”,不教诫的后果便是“真为死也”,与让一个人死亡(或用刀杀了他),没有区别。(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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