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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中阿含》(卷三十)~E 五、教昙弥经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来源:   作者:界定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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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中阿含》(卷三十)~E 五、教昙弥经

 

  五、教昙弥经

  说法地点:祇园精舍

  参加人员:昙弥尊者

  经中大意:本经叙述昙弥尊者乃由于凶暴急弊,而极为粗恶,故为生地的优婆塞所驱逐。昙弥于是往诣佛所,禀说其对于生地的诸优婆塞并没有所污,也无所说与所犯,然而为甚么会被他们摈逐?世尊经其再三的哀诉后,乃为说树神之喻,垂示沙门当住于沙门之法。

  按照老规矩,先看一下经题。此经名《教昙弥经》,“教”就是教诫;“昙弥”为人名。从我个人的立场上来看,这部经具有很重要的史料价值。从经中所记载的事件来看,我们至少可以获得下列的重要信息:

  第一,这部经典的形成日期应该是原始佛教的后期,它间接地反映了当时佛教发展状况。

  第二,此时,僧团已具相当的规模,此时不仅有精舍,而且出现了“佛图”(塔寺、僧院)的概念。说明僧人此时已不再四处漂泊不定,大部分都有了较为固定的居所。

  第三,僧人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而且僧人与居士之间的矛盾亦显现。

  第四,如何解决比丘之间、比丘与居士之间的矛盾,佛陀具有独特的方式方法。

  事情的经过大约是这样的——

  有关昙弥比丘的具体情况,在经中没有作过多地说明。从经中可以得知,我们可以排除他是舍卫国人,而是居住在距舍卫国并不是太远的一个城邦共和国,大约是拘萨罗国的臣属国。他在自己的家乡大约有些威望,在经中被称作“生地尊长”,为当地被称作尊长的长老比丘。那些优婆塞(居家学佛的男士,以商人阶层为主)们,便在当地建了一所寺院,礼请昙弥住持该寺,领众熏修,“作佛图主,为人所宗”(受到大家的礼拜尊敬)。这位昙弥长老的修持到底怎么样,或者说已经证到了什么果位境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有个很不好的毛病,就是“凶暴急弊,极为粗恶骂詈责数于诸比丘”。既然是一所偌大的寺院,总需要住上三五十位比丘,实属正常。这位昙弥大师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发怒,骂人时不择言语,尽捡那些难听的骂,可谓是“不堪入耳”。在骂人的同时,他是否动手打人,倒也难说。住在那个寺院里的比丘众,没有一个不被他责骂的。后来大家实在是别无选择,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于是大家“皆舍离去,不乐住此”,谁都不愿意住在这里。弄到最后,整个寺院就只剩下昙弥一个光杆司令了。

  我们要知道,这所寺院的捐资建造者,乃是那些护法的大居士们。他们有时来到寺院里走动一下,彼此交流修持心得,并聆听师父开示,总是难免的——至于那时有无佛像,倒不得而知。当他们看到昔日昌隆的寺院,如今变得冷冷清清,心里都很不是滋味。于是他们就开始嘀咕:这中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后来终于搞清楚了,原来这位住持大师脾气实在是太暴躁了,而且恶口伤人,弄得整个寺院鸡犬不宁,大家纷纷像逃难似的,远走他乡。

  这些大居士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后来大家聚在一起一合计,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啊。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清冷的现状呢?唯一的、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请这位昙弥大师离开,另择高枝。“生地诸优婆塞闻已,即共往诣尊者昙弥所,驱逐昙弥,令出生地诸寺中去”——就是说,昙弥在家乡算是呆不下去了,没有一个寺院愿意接纳他。在迫不得已的情势下,他只好选择去外地“流亡”——“即摄衣持钵游行”。

  这些当地的大居士,在驱逐昙弥之前,相信大家是经过充分的商量与酝酿后所作出的决定。但是,他们有没有当面向昙弥指出他身上所存在的重大缺点呢?虽说经中没有说明,但是我宁可相信有这回事,然而结果是未见成效,或者是时而有效时而无效,或者是昙弥根本就没搭理这些大居士们。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需要深究,第一,当时的僧团管理模式(或者说僧团的组织建设)是怎样的?除了佛陀制定的戒律以外,还有没有其他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或条文)约束比丘们的行为?我们若考察一下佛教史(无论是古印度还是中国佛教二千年),就会发现佛教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组织结构的松散性。佛教自传入到中国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实使那些祖师们意识到,光靠戒律,恐怕解决不了僧团的所有问题,于是发明了教规,这就是为大家所熟知的《百丈清规》(唐朝)。然而,清规似乎也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一则最初的怀海禅师所撰定的《百丈清规》,到宋朝以后就开始失传,或者说变得面目全非;二则即使有清规,然而清规本身并没有配套的惩戒条文程序。比如说,僧人在甲寺犯事,只要离开,到乙寺后日子过照样过得滋润,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原始佛教时期,随着僧团规模的日渐扩大,对游行僧人形成束约机制,似成当务之急。

  第二,根据我的设想,昙弥当时距佛陀所居止的舍卫国的祇园精舍,应该不会太远,最多就两、三天的路程而已。这些居士们在作出驱逐行动之前,有没有将此事向佛陀报告?倘已作请示报告,佛陀对此件事的态度是什么?

  第三,作为居家学佛的优婆塞,有没有权力去驱逐不守规矩的住持比丘?就是说,如果这些居士的驱逐行动,没有得到佛陀的授权,那么,谁具备授权的权力?或者说,这些居士的驱逐行动的合法合理的依据是什么?在居士的五戒之中,似乎没有必须恭敬僧尼的条文;但是在居士的“四增上法”中,明确规定居士必须“念众(僧)”,即要时刻想着比丘的好处,想念着他们的修行功德。当然,“念众”的前提是比丘必须要讲修持,必且要具备一定的修持境界。那么,能不能说,如果比丘不讲修持,居士就可以加以呵斥甚至加以驱逐呢?我似乎没有找到相关经典里的任何依据。

  第四,从经文中可以得知,这位昙弥大师主要的缺点是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出言不逊,满口脏话,后来寺院里的比丘众都逃亡殆尽。从僧团这个大集体来讲,无论昙弥与比丘们的矛盾如何不可调和,这都是属于僧团内部矛盾。居士作为护法团体,是否具备介入解决僧团纠纷的权限与资质?如果有,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那么居士们的行为,可否视作是对僧团内部事务的粗暴干涉?进一步说,除了采取“驱逐”这种简单的、粗暴的、极端的处理方式之外,是否拥有更加稳妥、可行的、令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式?

  第五,我坚决相信,在原始佛教时期,尽管僧团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们决不能因为一个昙弥事件,而怀疑整个僧团的纯洁性与神圣性。在本经中,昙弥的毛病习气,的的确确已经达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对于昙弥这种恶劣的积习,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扼制,那么会对该地区的佛教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比如说动摇居士的信仰、影响僧团的和合、打击比丘的积极性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居士们的驱逐行动,或许是可以理解,也是可以体谅的。然而,有一件事令我深为不安:退一步说,如果昙弥本身并没有这些毛病,但是他与当地居士集团在诸多问题上意见不一,分歧很大。此时居士们便借机制造种种借口(比如说四处散布昙弥比丘不讲修持等)而加以驱逐,如此一来,形势就大大地不容乐观了。或许有人说我这个人心眼太小,老是把人家想得那么坏。若从历史的角度去审察种种佛教事件,我们决不能排除一部分人打着居士身份的幌子,从事破坏僧团和合的事情。

  昙弥被居士们驱逐出“生地”(家乡)以后,就辗转来到了舍卫国,拜见佛陀。在他看来,他觉得很委屈。他对佛陀说:“世尊!我于生地诸优婆塞无所污、无所说、无所犯,然生地诸优婆塞横驱逐我,令出生地诸寺中去。”他的意思是说,我与这些居士们无冤无仇,他们凭什么赶我滚蛋?!

  佛陀并没有搭理昙弥,而是说:“止!止!昙弥!何须说此?”——你昙弥还是住口吧,你为什么要说这些呢?

  可是昙弥并没有领会佛陀的意思,而是三番五次向佛陀申诉冤屈。佛陀无奈,只说一喻:

  商人乘船入海采宝,都会在船上放上一只老鹰,作为指引商队航向的助手。当商船驶入大海之时,便放飞老鹰,让它在天空中盘旋巡视。当这只鹰发现海岸的话,便不会返回船中,而是继续留在天上巡察;如果看不到海岸,它就会飞回船中来。

  佛陀在这里把话说得很明白,你昙弥就像那只在天上飞翔巡察的老鹰,大家都以你为“岸”(依止),而以佛陀为船。如果大家觉得你可以依靠,像航行于大海的小舟得归海岸港湾那般安全无忧时,那么你就可以尽情游化,不必回到佛陀的身边来;否则,你就得重新回到佛陀身边,继续接受思想改造。现在你昙弥已丧失了住持寺院的资格,因而人家驱逐你离开。你昙弥纯粹是自作自受,现今你还好意思跑到我的面前击鼓鸣冤?

  然而这位昙弥大师对佛陀的譬喻似乎仍不得要领,他又一次地在佛陀面前诉苦。于是佛陀专门为他作了“沙门住沙门法”的教诫。

  那么“沙门住沙门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佛陀并没有细说,然而他讲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从而予以说明。佛陀对此总结说,所谓沙门住沙门法者,乃是:“若有比丘骂者不骂,嗔者不嗔,破者不破,打者不打,如是,昙弥!是沙门住沙门法。”若用现在的话去解释,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套用《圣经》里面的一句话,叫“别人打你的左脸,伸出右脸也让他打。”正如寒山大师问拾得大师:“如果世间有人无端的诽谤我、欺负我、侮辱我、耻笑我、轻视我、鄙贱我、厌恶我、欺骗我,我要怎么做才好呢?”拾得回答说:“你不妨忍着他、谦让他、任由他、避开他、耐烦他、尊敬他、不要理会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寒山拾得忍耐歌》更是说得清楚:“有人骂老拙,老拙只说好;有人打老拙,老拙自睡倒;涕唾在面上,随他自乾了,我也省力气,他也无烦恼,这样波罗蜜,便是妙中宝。”看来,这位昙弥大师的境界,和寒山拾德大师的修行境界比较起来,似乎还差得很远。

  最后,佛陀慈母般地对昙弥说:“你与诸比丘居止于同一寺院同修同行,此因缘是何等地殊胜。你本应对他们‘各各更迭相护’,悉心关照比丘们的衣食住行,而你却恰恰相反,动不动就勃然大怒、恶话相向。你不以为戒,反却觉得自己很委屈呢?”

  昙弥闻后,追悔莫及。自此以后,侍服佛陀,直至命终。

  (界定,2009年6月27日,于南海普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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