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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诚信思想的源流及其现代价值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赖功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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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两千多年来,它对维系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合力作用。然而,近现代以来,由于种种因素,它渐渐被人们所淡忘;甚至一些文化精英也认为,以诚信为核心的中华道德文明,被西方的法治文明取而代之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事实不然,历史已表明:诚信是人类永恒的道德尺度与基本准则,诚信的缺失,只能证明当代人智慧的受蔽与理性的受阻,它所导致的后果是难以设想的。从技术文明的视角看,现代化虽是一种进步,但它只是一种直线的进步,如果缺失道德文明的基本助力,技术文明只能算是一种有缺憾的文明,而非一种圆满的文明。儒家倡导的是一种立基于道德原则上,并有益于全人类的圆满的人类文明。

  一、儒家“诚信”思想之源流

  儒家的早期文献《中庸》与《大学》,就已将“诚”作为一个重要道德范畴。《大学》从个体道德修养入手,重在言“诚意”;而《中庸》则将诚贯通人道天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惟天下至诚为能化。”“君子诚之为贵。” 可见,天道人道由“诚”而沟通,并在“诚”的基础上统一。这显然是重在人格之诚,但诚者不仅要成己、成人,还要“成物”。《中庸》由此而进入形而上的道体之诚:“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至诚无息。……所以成物。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在以上基础上,“诚”更被赋予了可预知事物的神秘性:“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故至诚如神。”一般认为,《中庸》为子思所作,子思是孟子的老师,然孟子论诚只从道德人格,特别是从个体的诚身而谓诚能动人的视角出发。所以《孟子·离娄上》所言“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其着重点显然在“思诚”二字,“思诚”正好对应于《中庸》的“诚之者”,是针对一般人的后天道德实践而言的。

  再看“信”这一范畴,孔子在《论语》中直接提到“信”这一概念达35次之多,仅次于仁、礼等概念。孔子多次强调“主忠信”的基本原则,并谓:“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孔子还进一步断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孔子是想以此告诫人们,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若缺乏最基本的诚信,终将寸步难行。这里不必将孔子言“信”的所有条目一一列出,只须从总体上把握,孔子是如何崇扬“信以诚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的人格,从而将诚信作为一种最为基本的伦理准则,并将其推崇为一种美德,最终在全社会导扬出一种君子人格。孔子在世时就常谆谆告诫弟子,要做君子儒,勿为小人儒。甚而孔子常要弟子们反思“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论语·学而》)。其实,在孔子那里,“信”的本义,就已经有诚实不欺、恪守信用、遵守诺言、言行相符等基本内涵了。许慎《说文解字》所言“信,诚也,从人言”、“诚,信也”,就是以信与诚互训的。“信”这个字由“人”与“言”构成,人言必实、必真、必用。所以中国几千年来就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极重信誉的“不食言”原则。“信用”二字是后来发展出来的词汇,现在的银行“信用社”仍存古语内涵。

  诚这一范畴发展到唐代,可值一提的是李翱的《复性书》中所言:“是故诚者圣人性之也。寂然不动,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李翱使《中庸》与《易传》合流。他还受到佛教的至深影响,故虽以诚来张扬圣人人格,但仍偏于“静”。到了宋初,周敦颐《通书》,大有天道诚体的形而上意味,周敦颐确立“乾元”为“诚之源”,“正性命”为“立诚”,“元亨利贞”为“诚之通”、“诚之复”。不过他仍强调“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可见,其着重点仍落实在道德修养特别是道德之源上。而二程则非常突出地强调了“无妄之谓诚”的道德真理。须知,整个宋代是大讲特讲“天理”的年代,以理特别是“实理”来解释诚,就成了朱子的拿手好戏。“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四书章句集注》),是朱子的基本界定,此说于朱子的所有文献中,触目可见。朱子是在二程子的“无妄”前面加上了“真实”二字,从而使“实”成为诚的最根本的含义。真实之“诚”也就成为天理之本然与人事之当然的基础:“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朱子语类》卷十六)这恐怕是对《中庸》诚论的最佳解释,可见思想史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释义的过程,“理”在这里取得了最大解释权。而以“真实无妄”释诚,自然成为宋明理学家们的共识。不过明代的王阳明、刘宗周等人又多言“诚意”,这显然是与其“心学”相应的。当然朱子也说过:“君子诚之为贵,指实心而言。”(《朱子语类》卷六十四)实其心、实其意、不自欺,才是真正的诚心诚意。后来的成语中便出现了“诚心诚意”一语。要之,君子人格以诚为贵,所有儒家学者均以此为道德修养的立基之方,这当中岂无深刻而内在的合理性?

  再看“信”这一范畴的历史展演。孔子之后,孟子即大力倡言“忠信”,谓:“君子行忠信,可以保一国”,“忠信以为甲胄”,“忠信以为城池”(《孟子·离娄下》)。而另一大儒荀子则主张“信立而霸”(《荀子·王霸》),并强调“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荀子·强国》)。汉儒开始将“信”列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可见后儒对“信”这一德目的重视到了何等程度。宋初司马光从治国角度坦言:“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资治通鉴》卷二)宋明理学家无不坚守信为“五常”之一,并从此展开论述,这里无庸赘述。

  二、儒家诚信的现代价值

  人类的生存、发展毕竟要靠道德的维系,法治无法取代德治,正如技术文明代替不了道德文明一样。而诚信作为人类最基本、最必需的伦理准则,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修身实践中,都成为了中华民族道德体系的最核心部分,从而在历史过程中,人们无不将其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价值取向。深究诚信巨大的社会协调、和谐功能,我们当知,诚信代表了人性中最为初始、最为自然而毫无造作的善德。儒家之所以极端重视个人修养,追求个体的人格完善,首在让人们能持守这一最基本而内在的善德;然后,通过一系列的修持方式,如切己省察、涵养持敬、慎独主一等途径,达至圣人境界。试想,没有“诚”,何有“敬”?心有不诚,何能尊敬他人?所以儒家讲“诚敬”,毕竟诚在前。再设想,没有信用,何谈互利?所以儒家认为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从个体道德扩及人类道德。千里之途,始于足下。再复杂的伦理体系与社会行动,也将始于最基本的人之诚信。王阳明当年说他看见满街都是圣人,其实并非真的满街圣人,而是王阳明以其所达致的极高道德境界,俯看人类,悟及人人都有成德的可能。用佛教的术语,王阳明早已洞明人人皆有佛性。

  然而时代又毕竟转入技术文明带来的市场经济社会,时代既不可扭转,难道最基本的道德律条就可弃置吗?否!从古到今,儒家并没有排斥必要的经济活动;相反,儒家认为,越是复杂的经济活动,越要依靠信用来维系。否则,就会像庄子所言,人类在机巧发明用尽后,最终毁掉的是自己。儒家虽然以义利之辨来区分君子小人,但从来就没有否定“利”的基本合理性,而是要人们以合符道德的途径、手段、方法去获取正当利益。在根本上,儒家要求一种较完美的境界:义利统一。实在不能统一,将取义弃利。

  当然,古典伦理形态在现时代,需要向现代形态转换,但这并不意味着须推翻根本原则,而是要根据时代特色作些“协变性”调整。试想,上古时期“以物易物”的经济活动,转至近代货币体系发明后的经济交易,难道不需要新制度的加入与相应经济法则的调整?其实近代群体儒商的出现与现代“信用社”(取“信用”二字正好合于儒家诚信理念)的出现,都从积极的价值取向上,反映了儒家道德信条的坚挺与经济活动中“协变”姿态。须知,儒家的经典文献《周易》就有“与时偕行”的观念,孔子本人则在儒学史上被称之为“圣之时者”,程、朱、陆、王都讲“时为大”,王船山更是主张要“协于时”,然而他们无不坚守最基本的诚信美德。西方学者在深入了解了孔子儒家思想后,大为感叹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作为整个世界的“道德金律”。1988年获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发表宣言,极称21世纪的人类社会当重新汲取孔子儒家的智慧。

  在新的时代,我们之所以要讲“协变”精神,就因为我们仍然要在新的文明中获得进步,但这一进步决非单一的直线的弃置人性内在美德的进步,而是要获得一种圆满的保持人性美德的进步,而且这种进步要时时、处处显示出真正的人格魅力。儒家认为伴随道德文明的进步才是真正圆满的进步。“协变”之变,就表征了变的进步;而“协”的前置限定,更代表了一种更为基本的准则、态度、价值取向的持守,这就是几千年来儒家一直要人们牢记的“如何取得和谐条件下的进步与发展”。须知,“协”不仅有协作更有和谐之本义。所以用“协变”这一范畴,本身就在知识论上比儒家单纯用“和合”范畴,更进了一步。

  仅举一例,西方社会中讲究的“公德”文明,就值得我们关注,而儒家只是一味地认为,讲究个体修身的私德,必然地会发展出公德。然而社会运转越快、人口越多、人群相处形态越复杂,其中就越多不为我们所知的系统因素和需要沟通的环节。例如现代社会的“社区”形态,就和儒家所重的以家庭为主的村落形态有所区别,又如现代信用体系,是基于独立、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的活动,而儒商“诚信”的信用规则,大致在“承诺”等基本尺度上与现代信用体系可沟通,而在一些层次上仍有些区别。所以基于时代,不变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可能的。儒家本身是极重视“常”与“变”的辩证法的。

  然而同时,我们也要切记,诚信乃人的“自然良知”,它就像现代人倡言“自由”的天然前提那样,有着人性深处最具始源性的基础。因此,伴随良知的“节制”,就如同伴随自由的“选择”一样自然而然,一样源远流长。此外,即便站在“现代”人的角度,也将会与儒家一样认同“人天生就是社会性的”这一命题,然而重要的是,人的自然天性中,就包括了最卓越的社会品性——诚信。所以本文的结论是:社会越是复杂,发展速度越快,就越是需要人自然本有的诚信之品性。笔者坚信,儒家的这一思想资源,不仅没有过时,还值得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更为系统的深度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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