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体验:朱熹的《四书》诠释方法
实践—体验:朱熹的《四书》诠释方法
朱汉民
内容提要:朱熹一直强调从自家身心上理会的学问才是“第一义”的,他将“实践—体验”作为最重要的《四书》学诠释方法。与“语言—文献”的诠释方法相比较,他的“实践—体验”的诠释方法具有强调诠释者的实践主体性、表达诠释者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体现主客统一的现实性等一系列特征,故而能够更有效地化解经典文本的历史性与诠释主体的时代性、经典文本的理念性与生活实践的现实性之间的之间矛盾。
关键词:朱熹《四书》学诠释方法实践体验历史性时代性
儒者绝不仅仅是以知识为职业的读书人,从儒家学派创建之日起,孔子就承担起“天下有道”的责任,并号召儒生们对人世间要充满利济苍生、经世致用的人文关切。宋儒所以倡导复兴儒学、重新诠释经典的文化运动,绝不仅仅是一种历史研究、文献整理、学术思考的知识兴趣,而是希望在人伦失序、社会动荡、满目苍荑的危机时刻,张扬儒学的人文使命,通过阐发儒家经典中的道德义理,重建儒家理想的人文中国。
实践—体验:朱熹的《四书》诠释方法《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4期所以,朱熹的《四书》诠释方法,绝不会局限或满足于从“文献—语言”的途径实现对儒经的重新理解与诠释,相反,他认为仅仅从“文献—语言”的途径解读经典是“第二义”的,他说:“读书乃学者第二事。”(《朱子语类》卷10) 而只有落实于现实社会的生活实践才是“第一义”的。所以,尽管朱熹十分重视“道问学”,将儒家经典的研读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故而对“文献—语言”的《四书》诠释方法作了深入的探索;但是,他同样重视“尊德性”的工夫,参阅朱汉民:《宋明理学通论》306~309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主张将经典学习与个人的身心实践结合起来,更加强调以“实践—体验”的方法去解读、诠释经典的重要性。他说:
读书,不可只专就纸上求理义,须反来就自家身上推究。秦汉以后无人说到此,亦只是一向去书册上求,不就自家身上理会。自家见未到,圣人先说在那里。自家只借他言语来就身上推究,始得。(《朱子语类》卷11)
汉唐儒家将经典诠释变成一种章句训诂之学,它的最大弊端还不是忽视儒家的道德义理,而是将儒学蜕变成一种脱离现实、淡化人文关怀的历史知识、语文知识。那么,朱熹所倡导的“实践—体验”的诠释方法,就是希望恢复儒学本有的人文精神,将经典诠释与经世致用、生活实践统一起来。
这种实践性的经典诠释方法,所面临的及必须解决的基本矛盾仍存在于经典文本与实践主体之间。如果从实践的角度来考察,这一基本矛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仍是经典文本的历史性与实践主体的时代性之间的矛盾。儒家经典是先圣先贤在他们所处的时代的历史经验的文本化,是历史的产物,而实践主体总是生活在这个现在时态的时代之中,是时代文化的承担者和建设者,二者之间有着鲜明的时间鸿沟。另一方面,还存在着经典文献的文本性、抽象性与实践活动的现实性、经验性之间的差异的矛盾。经典中所记载的历史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抽象化、理性化的过程后,凝结为一种“文献—语言”的文化符号,而诠释者的生活实践则永远是一种鲜活的感性生命与客观化过程,经典与诠释者之间表现出理念化虚拟世界与生活化现实世界之间的差异与矛盾。上述这两方面的基本矛盾原本就因经典文本与生活实践的分离而产生,那么,要使这种矛盾得以融通,又必须依赖于这种“实践—体验”的诠释方法。朱熹说:
圣贤之言,则反求诸心,而加涵泳之功。日用之间,则精察其理,而审毫厘之辨。积日累月,存验扩充,庶乎其真有省,而孔孟之心殆可识矣。(《朱文公文集》卷43,《答陈明仲》)
读书更须从浅近平易处理会,应用切身处体察,渐次接续,勿令间断,久之自然意味浃洽,伦类贯通。(《朱文公文集》卷52,《答吴伯半》)
他认为阅读经典、诠释经典,必须让诠释主体充分调动起自己的全部身心活动,包括内心体验、身体力行,才能够消除经典文本与诠释主体之间上述那种历史性与时代性、概念性与现实性之间的矛盾,使它们“浃洽”、“贯通”为现实生活过程。
那么,为什么“实践—体验”的诠释方法能够化解经典文本与诠释主体之间的紧张关系呢?它又是如何实现诠释活动的历史性与时代性之间的贯通呢?
“体验”不同于一般的理性认知,它包含着诠释主体的生活经验与主体意识的自我体证。这样,他从经典中“体验”出来的义理,就绝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而是包含着诠释主体的丰富生活经验和自我内在体证。所以,朱熹说:
学问,就自家身己上切要处理会方是,那读书底已是第二义。自家身上道理都具,不曾外面添得来。然圣人教人,须要读这书时,盖为自家虽有这道理,须是经历过,方得。圣人说底,是他曾经历过来。(《朱子语类》卷10)
他认为,经典所记载的圣人言语,是圣人“曾经历过来”的历史经验,而阅读经典者必须经过自己的体验,以自己身心“经历过”的现实经验,实现这个二重经验印证,这样才是一种自我体证出来的道理。所以,朱熹在告诫自己的学生时,总是反复强调这种以“体验”、“体察”的阅读经典的方法,他不断地重复:“少看熟读,反复体验。”(同上)“读书究理,常体之于身。”(《朱子语类》卷11)“学者当以圣贤之言反求诸身,一一体察。”(同上)经过诠释者的“切己体察”,诠释经典的过程就可能实现文本的历史经验和诠释者的现实经验的重合,并进一步导致文本中蕴含的义理与诠释者“自家身上道理”的一致。这时,诠释主体所得到的知识成果、思想收获既来之于文本中的历史性依据,又来之于诠释主体的现实性关怀。
更重要的是,“体验”还是一种与“实践”坚实相关的精神-认知的活动。所谓“体验”、“体察”均是指建立在身体力行的实践基础之上而发生的精神-认知现象。所以,当朱熹强调以“体验”的方法解读儒家经典时,已经寓意着这种方法与“实践”的直接关联。当然,这两个概念又有各自的特定涵义。“体验”所强调的是对经典义理的理解、体悟等认知方面的意义,而“实践”则更为强调对经典义理的身体、力行等客观活动的意义。由于“实践”本身所具有的客观化、社会化、现实化的特征,那么,当诠释者以自己的身体力行的生活实践去解读、诠释经典的义理时,经典诠释的基本矛盾——诠释主体的时代使命与经典文本的历史因素得以融通,而且,这不是融通在对历史的经验、思想的追忆、契悟中,而是融通于一种承传了历史文化、精神传统的现实社会、感性生命之中。这就是朱熹为什么反复强调个人的身体力行是学问的“第一义”的根本原因。
因此,一旦我们进一步考察“实践—体验”的诠释方法的特色时,就可以发现,“实践—体验”作为一种理解、诠释经典的方法,确与语言文字的训释方法不一样。文字训释的方法总是将经典文本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而“体验”的方法则是使经典文本主体化了;训释方法单纯是一种理性化的认知形式,而“体验”则是包括知、情、意在内的全部精神心理现象;训释是一种观念性的认知活动,而体验则是一种主客合一的实践性活动。
因此,以“实践”、“体验”的方法去诠释经典,就显然比单纯以语言训释的方法更具有现实性、主体性、实践性的特色。朱熹说:“读书须要切己体验,不可只作文字看。”(同上)那种“只作文字看”的诠释方法,有可能淡化经典诠释所要求的现实性、主体性、实践性,而只有“切己体验”的诠释方法才可能达到经典诠释的目的。我们可以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实践—体验”方法更加强调诠释者作为生活实践者的主体性。朱熹在谈到“文献—语言”的方法时,不断强调诠释者应该尊重原典,在历史文本面前应该“虚心”,应该放弃各种先入之见。但是,在运用“实践—体验”方法时,朱熹则更强调诠释主体在生活情境中的自我体认、肯定诠释主体从自我身心中体认的道理对理解经典义理的重要性、优先性。他在对学生传授读书法时,首先强调这种诠释方法的主体性精神,即“就自家身上切要处理会方是。”诠释经典者在阅读经典之前,就“自家身上道理都具”,而这些“道理”来之于实践者的本心,“不曾外面添得来”。也就是说,人在阅读、诠释经典之前,他的心灵不是一块白板,那些“天地之理”均“不曾外面添得来”,即“心之主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朱子语类》卷5)实践者的主体地位因此而得到凸显,那么,他在阅读、理解经典时,就不是被动地接受经典中的道理,而是一种与古圣贤之间的思想交流。朱熹说:
先教自家心理分明历落,如与古人对面说话,彼此对答,无一言一字不相肯可,此外都无闲杂话说,方是个入处。(《朱文公文集》卷62)
恰恰是这一强调实践者主体精神的方法,能实现与古昔圣贤的精神交流,并且能化解经典文本与诠释主体之间的紧张关系,消弭其历史性与时代性、知识性与行动性之间的矛盾。当诠释主体与经典文本开展对话、交流时,那种因时间久远而导致的时代鸿沟被打破了,诠释主体自己“经历过”的现实情境、生活经验与圣人们“经历过”的历史情境、历史经验得到沟通和融合,这时诠释主体与经典文本之间达到一种“浃洽于心”的境界,正所谓“大概读书,且因先儒之说,通其文义而玩味之,使之浃洽于心,自见意味可也”。(《朱文公文集》卷39,《答柯国材》)这种“浃洽于心”的境界,不仅是现实的生活情境、经验与文本的历史情境、经验的重合,也是自己在生活中体认的义理与在文本中的义理之间的融通。这种经过诠释活动而导致的融通又是以充分肯定、充分扩展诠释者的实践主体性为条件的,朱熹说:“读《六经》时,只如未有《六经》,只就自家身上讨道理,其理便易晓。”(《朱子语类》卷11)这种通过“切己”工夫而获得义理,仿佛是“就自家身上讨道理”,但实际上,它又是通过经典文献的阅读“唤醒”的结果。
其次,“实践—体验”的方法体现了诠释主体的知、情、意等精神活动的完整性。“文献—语言”的诠释方法是一种理性的方法,它要求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去诠释《四书》的字、辞、句、章所包含的历史意义,而“体验—实践”的方法则要求诠释主体充分调动自己的全部认知的、情感的、意志的精神—心理形式来把握经典。所以,朱熹反复强调“心”在解读、诠释经典中的意义,《朱子语类》载:
问存心。曰:“存心不在纸上写底,且体认自家心是何物。圣贤说得极分晓。孟子恐后人不识,又说四端,于此尤好玩索。”(《朱子语类》卷12)
圣贤千言万语,只要人不失其本心。(同上)
“体验—实践”不仅仅是一种诠释经典的方法,更是一种“自家身心”的生命真实存在,这个生命存在是由意识、情感、意志等精神现象所主宰的,古人把这个精神现象称作“心”或“本心”。由“体验—实践”的方式诠释经典,首先就要充分调动诠释主体的“心”来体察、验证经典中的义理。在朱熹看来,“心”是包括知、情、意等多个方面的精神现象,他说:“心者,一身之主宰;意者,心之所发;情者,心之所动;志者,心之所之,比于情、意尤重;气者,即吾之血气而充乎体者也。”(《朱子语类》卷5)因而,当诠释者在做“体验—实践”的工夫、并力图实现心中呈现的义理与文本中体认的义理融通时,他必须充分调动自己全部的心、性、情、意、志、气的主体力量,即做“策励此心”的工夫,他说:
圣贤千言万语,无非只说此事。须是策动此心,勇猛奋发,拔出心肝与他去做!(《朱子语类》卷8)
朱熹所倡扬的“策动此心”的工夫,就是在“体验—实践”的过程中充分调动主体精神力量,包括对性、情、意、志的全部调动,而绝不同于“文献—语言”诠释方法主要是运用理性认知的精神因素。
第三,“体验—实践”的方法是一种主客一体的客观活动,而不象“文献—语言”的诠释方法完全是一种观念的、主观的意识活动。“体验—实践”的方法强调,阅读、诠释经典时,诠释者不仅必须将自己从身心中所体悟的道理与经典中读出的道理融通为一,尤其是要将观念中的道理与生活实践中的道理融通为一,朱熹认为:
善在那里,自家却去行他。行之久,则与自家为一;为一,则得之在我。未能行,善自善,我自我。(《朱子语类》卷13)
只有经过“行”的生活实践,才能够真正实现主体体认的义理与文本蕴含的义理、思想观念中的义理与现实生活中的义理的融通。经过这一“体验—实践”的工夫,就可发现原来这个“一理”是通贯一切的,即如朱熹所说:“圣门日用工夫,甚觉浅近。然推之理,无有不包,无有不贯,及其充广,可与天地同其广大。故为圣,为贤,位天地,育万物,只此一理而已。”(《朱子语类》卷8)这时诠释者所体察、阐释的“一理”,不再是一种文献的语言存在或思想的观念存在,由于诠释者的客观化、感性化的生活实践,使得“一理”体现在现实社会、历史过程之中,同时也体现在天地自然、宇宙过程之中。
由于“体验—实践”的诠释方法具有上述诠释者的主体性、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主客合一的现实性等特征,从而使得它能够很好地解决前面所叙的诠释主体与经典文本之间的紧张关系。因此,一旦经典诠释者用“体验—实践”的方法去理解、诠释《四书》等儒家经典,就可以消弭诠释主体的时代性与经典文本的历史性之间的差异,可以化解经典文本的理念性与实践活动的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最终融通于“一理”的境界之中。
(作者: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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