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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新宗教教育政策与佛陀教育专辑——佛教教学大纲与指南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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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新宗教教育政策与佛陀教育专辑

  佛教教学大纲与指南

  明慧译自英国泰晤士报(一九九四年七月六日)

  五岁至七岁:

  一般以基督教为必修课程,再加上任一其他宗教为选修。介绍主要人物与历史事件,了解宗教仪式、庆典与法器的意义。讲述宗教故事,并以学生的人生经验,来增加他们对故事的了解。教导学生是非对错的观念。

  七岁至十一岁:

  一般以基督教为必修课程再加上两种其他宗教为选修。加强道德与人格情操的发展。以宗教的历史背景来吸收知识,著重于古圣先贤安身立命的典范。思考宗教对家庭社会的影响,以宗教的角度探讨人生的意义与奥秘。建立积极进取的人生观,以及个人有不同宗教信仰的自由与权利。

  十一岁至十四岁:

  一般以基督教为必修课程,再加上两种其他宗教为选修。以某一特定期间为研究对象,指出不同宗教的共同特质,比较不同宗教在世界各地所造成的影响。加强精神与道德的发展,将所学的宗教教育应用到其他修学科目上。

  十四岁至十六岁:

  一般以基督教为必修课程,再加上一种其他宗教为选修。以比较不同宗教和教派,或是比较同一宗教或教派中的不同传统,作为加深宗教教育的方法。研究宗教对人们面对、处理时代现象的影响。带领学生体会抽象的、超乎日常生活领域的宗教观念。发展学生辩护某一哲学或宗教立场的能力,进一步探讨宗教理念。

  学生在受完义务教育前,应对基督教、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锡克教有基本的认识与了解。


  英格兰与威尔斯实施佛教义务教学的相关资料

  苏炜琇译

  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第九章第三节中规定,凡经教育部采行的地区宗教教学大纲,必须能够:

  “除反应以基督教为主的英国宗教传统外,兼顾存在于英国的其他主要宗教教义与实践的事实。”

  法律上并没有其他相关的陈述。

  何以教学大纲必须要反应出英国的主要宗教传统是基督教?

  根据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第八章第三节所述:在英国,基督教仍旧是主流,区域性宗教教学大纲必须反应此一事实。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大英国协的成员国家,对英国文化的多元化有著将近两世代的贡献。虽然其他族裔人口不少,特别是在城市四周,但最重要的仍旧是基督教。

  法律上的用语是非常关键且意义深远的。法案中的用语“主要宗教”意指,必须教给十六岁前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所有宗教。

  那些是英国的重要代表性宗教?

  传统而言,世界上有六大主要宗教:依序为基督教(十一亿人口)、伊斯兰教(六亿人口)、印度教(五亿人口)、佛教(三亿人口)、锡克教(一千五百万人口)及犹太教(一千五百万人口)。这些宗教在英国都有可观的信徒。从历史来看,这些宗教都非常重要,不应将任何一者从课程表中剔除。

  英国政府明了此六大宗教的重要性,而将它们列为英国重要代表宗教。然而,英国仍存在著其他宗教,而且有些信众颇多。例如华裔社区中有不少儒教徒或道教徒,地中海北非族裔亦有人数可观的拉斯塔法(Rastafarian)教徒,还有耆那教(Jains)社区,印度拜火教(Parsees)社区,以及来自中东的巴海大同教(Bahai)教徒社区。

  政府在立法中提供了那些指引?

  “教育科学部”(DES)一九八九年三月份通报第七、八版指出,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中所做的改变是,要反应出政府强化宗教教育的承诺,并希望所有关心宗教教育的人士能确信宗教教育可以达到促进不同信仰者间的相互尊敬、了解与包容的目的。

  宗教教育将如何促进不同信仰者间的尊敬、了解与包容?

  如果学生们能清楚学到英国各重要宗教的不同信条与具体实践,他们将能了解每个宗教传统的差别。不同宗教的不同特点,能使信仰者产生认同感;宗教中的特殊强调,常有助于信仰者厘清心中所惑,找到共鸣。

  学生们将由不同信仰中学到,宗教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非只是抽象理念。如果教师能以感性与尊重的方式,来教导某一社区的陌生信仰及其实践方式,学生们就较能完整了解何以特别的生活方式对此社区如此重要,以及成为特色的原因。学习尊重他人的信仰及价值观的过程缓慢,但却十分必要,学生须为未来成年生活的责任感与经验预做准备。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八日,教育科学部在致教育主管官员函中指出:在教学大纲中,必须明确指出基督教及其他主要宗教可被教授的范围,亦须说明宗教对大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英国宗教教育何以不能将之摒除的原因。

  教育改革法案中有关宗教教育的立法,主要是因应社会本质的改变,也因此确立了教学大纲的必要性。此一立法不仅在历史文化上反应出英国的基督教传统,同时亦将已在英国建立家园的其他主要教派人士,给予人数上及社会性两方面的清楚考量。

  立法上并未规定要教授那些主要宗教。然而,学生在十六岁前必须被教授所有主要宗教课程,却是共同接受的事实。不论任何学校的文化背景或肯特郡( Kent County )的附近地区,学生都应学习及被教授到英国的主要宗教,包含佛教在内。

  一九九四年一月教育部通告中,详细说明了立法要旨,对于共同教学大纲的设计,以及法律对宗教教育课程品质上的影响,具有巨大的效力。

  通告中表明政府的目标,在改进宗教教育课程的品质。当教授宗教教育课程时,以下目标即可逐步达成:

  ◎经由对宗教方面实质及道德议题的探讨,来促进学生精神、道德与文化的发展。
  ◎确保学生对反应本国传统的基督教透彻了解,也对存在于英国的其他代表性宗教有所认知。
  ◎尤其重要的是,透过认识不同信仰的存在与实践,促使学生建立清楚的个人价值观及信仰。
  一九九四年“学校课程暨评鉴局”(School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SCAA)出版了两份教学大纲范本,其中详述了基督教、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钖克教的中心思想与实践。这两份教学大纲经过细密的设计,因此全英格兰及威尔斯的学校均可清楚了解其立法用意,也能订定充分内容的教学大纲。肯特郡地区的共同教学大纲( Kent Agreed syllabus) 亦符合教学大纲范本的所有要求,因为教学大纲范本中包括了基督教及其他主要宗教的信念与实践的详细学习纲目。

  学校课程暨与评鉴局代表政府的立场。它明白表示,若在四大重点阶段的任一宗教教学中选择教授佛教,重心将放在佛、法、僧三部分。下文乃取自学校课程暨评鉴局所公布的范例二,可显示不同年龄学童的课程中如何安排这三大主题。

  肯特地区对立法以及政府指示如何因应?

  学习包含佛教在内的主要宗教信仰、其实践方式与道德规范,将提供学生们更广阔、更均衡的课程内容,因此学生们得以:

  ◎对人类生命价值的丰富与多样性有更深入的看法。
  ◎更能面对生命意义及终极目标等严肃问题。
  ◎找到终生受用的道德规范。
  ◎学习应付问题的不同策略,也学会如何面对未来成年生活的机会、责任与经验。
  肯特教育局(Kent Education Authority )对于如何教授世界宗教也提供了详细指引。由于佛教已选为主要宗教,年长的学生应该学到丰富多样的佛教信仰与实践。

  信仰与教义:

  佛的方面

  学生应了解:

  ◎释迦牟尼佛的生平重要事迹,包括老、病、死与苦行等四个境界;
  ◎佛在开悟后仍是人,而非先知或上帝;
  ◎佛的悟道乃情感与智慧的泉源;
  ◎人人皆有相同的悟道潜能;
  ◎佛成为追随者的内在完美化身及典范。
  法的方面

  学生应了解:

  ◎三皈依、四圣谛、八正道及五戒等佛教基本教义;
  ◎因果轮回的观念。
  僧的方面

  学生应了解:

  ◎佛教信徒包括所有追随教义的人;
  ◎有关佛教僧侣所过的理想团体生活;
  ◎有关世俗追随者在支持修行团体与学习教义施行两方面的贡献。
  实践方面

  学生应了解:

  ◎卫塞节等主要节庆的重要性;
  ◎菩提伽耶等佛教圣地的神圣意义;
  ◎佛、佛塔与寺庙不同面目的象征意义。
  佛教生活方面

  学生应了解:

  ◎佛教徒对一切有知觉的生命,都充满微重与热爱;
  ◎忠诚实践佛教道德规范,能走向更美好的来世,最终进入涅槃。
  佛教艺术方面

  学生应了解:

  ◎丰富多样的佛教绘画、雕刻、建筑与音乐。
  佛教在社会上的情形方面

  学生应了解:

  ◎大乘、上座部及禅宗等各佛教宗派中的不同传统。
  ◎佛教在英国及东方的发展情况。
  所有肯特郡的学校都有上述的指引,然而只有极少数学校有足够的资源与知识,能有效地教授佛教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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