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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佛教的文化性和宗教性有机统一起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7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星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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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佛教的文化性和宗教性有机统一起来
  陈星桥
  佛教传入中国2000年来,与中国固有的文化相融合,从其信仰形态来说,已成为中国人自己的宗教;从其文化形态而言,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注定了佛教在中国的弘扬具有先天的优势,而突出佛教的文化性,在当今社会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历史上中国的博学鸿儒、文人墨客大多数都游心于儒释道之间。记得笔者在北京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著名学者季羡林教授在会上说他很赞同“佛教是文化”,因为佛教文化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是不分民族、国界和信仰的,比如人们到五台山,都会为那美轮美奂的建筑和雕塑所吸引;又如佛教音乐,也能给人们以特有的韵律美的享受……。季羡林教授是不信佛的,但这不妨碍他研究佛教,从佛教文化中汲取一切有价值的精华为现实生活服务。他的观点在今天很有代表性。20多年来,学术界、文化界发表、出版了大量研究、弘扬佛教文化的文章、专著,形成了一股“佛教文化热”。学界甚至出现了一个“文化佛教徒”的名称,用来称呼那些同情佛教并做出贡献的研究者,赵朴老生前对这类学者是很尊重的,这一名称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显著的标志,说明中国佛教从“文革”浩劫中走出来并获得迅速发展,单靠僧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学者们的文化活动功不可没。赵朴老提出“佛教是文化”,其目的就在于突出佛教的文化性,从而为社会各界人士正确认识佛教、参与佛教文化建设搭建一个广阔的平台,也为佛教拓展了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领域。
  从佛教界来说,突出佛教的文化性,旨在引起广大佛教徒对我国丰富的佛教文化宝藏的重视,从而更好地加以继承和弘扬。赵朴老对于以汉文字为载体、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问题非常关切。我国历史上的高僧多数是儒释道兼通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佛教寺院和佛教信徒中大量传承下来,所以他非常希望佛教徒尤其是佛学院的法师们能担当起传承祖国传统文化的重任。记得1986年笔者随同赵朴老到中国佛学院参加八六届学僧的毕业典礼,赵朴老在会上作了很生动的讲话,要求学僧们要立大志,发大愿,广学多闻,并做到德才兼备,知恩报恩。
  佛教在历史上对中国的文化做出过伟大的贡献,这是可以当仁不让的。这不仅是在国内,对朝鲜、对日本、对东南亚许多国家,都有极大的影响。所以我们中国人要研究中国文化史,离不开佛教。有一位历史学家,过去没有研究佛教,他的书上批判了佛教。不过他声明由于自己不懂,书中有关佛教的部分是找别人代写的。后来到文革初期,他才研究佛教,看佛经,认为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太深了,不懂佛教就不懂得中国文化史。现在不仅国内,就是外国人研究汉学,研究藏学,都离不开佛教。
  弘扬佛教文化,是人间佛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佛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事实证明,突出佛教的文化性,有利于僧才的全面培养和四众弟子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寺院拓展佛教的文化功能,有利于佛教的对外交往和扩大佛教的社会影响。
  但也毋庸讳言,“佛教是文化”这一口号的提出,也带来不少问题,引起一些人的质疑。他们担心如果只是强调佛教的文化性或文化功能,而忽视佛教的宗教性和宗教功能,就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复旦大学哲学系王雷泉教授1993年在河北赵县柏林寺第一届生活禅夏令营上作题为《中国佛教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演讲时指出:……关于宗教的“文化论”,由上述两个理论(注:指宗教的“五性论”和“适应论”)所制约,有些佛教界和学术界人士避开宗教的信仰层圈和政教关系等敏感问题,推出“宗教是一种文化”的口号,仅在宗教的文化层圈中做文章,模糊了佛教的宗教品格。
  同样,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的宗舜法师2001年在《从佛教的宗教本质看佛教的社会功能》一文中指出:从“文化”的概念来看,人类的一切精神和物质财富都是文化,这是一个极为广泛的范畴。而且,随着大家认识的深化,强调佛教是文化的社会思想背景发生了变化。今天,“文化”这一概念已经被泛化,有些人言必称“文化”,不仅有茶文化、酒文化,甚至还有太监文化、娼妓文化、厕所文化……很显然,现在再泛泛地说佛教是文化,既不能准确反映佛教的本质特征,也有将佛教庸俗化之嫌。
  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所长济群法师2004年在《汉传佛教的反思》一文中指出:在当代的佛教弘扬中,还出现了不同以往的动向,那便是学术化的佛教。在相当一段时期,佛教因被视作迷信而为世人所不屑。自赵朴老提出“佛教是文化”之说,才使佛教重新引起文化界的关注。近年来,许多高校也开始重视佛学研究,纷纷成立宗教研究所及佛学中心,更有不少学者投身于佛学研究的热潮。佛教界对此也表现得相当积极,一些青年僧人先后进入国内外高校攻读学位,各地寺院也纷纷举办学术会议、创办学术刊物。这种潮流,对于佛教在文化界的推广显然有着积极意义。可学术所能关注的,只是佛教作为文化的层面,而佛教所具有的深刻义理及内证,并不是仅靠学术研究便能触及的。而作为住持佛法、荷担如来家务的僧伽,如果只关心学术层面的佛教,势必会失去僧伽的本色。
  上述学者和法师对“佛教是文化”的质疑和忧虑是不无道理的。因为现代大陆的绝大多数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都没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内证体验,更缺乏宗教的超越、无我、奉献的精神,所以他们所讲的佛教文化,是站在学术的角度,这也是很正常的。问题是教内的一些人离开了自身的宗教本位,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佛教的载体或文化表现形式上,结果造成佛教主体性质模糊,神圣性资源大量流失;寺院功能严重错位,本末倒置;僧人宗教职责大为弱化,失去凝聚力。
  而一些文物部门和园林部门长期占据佛教寺院,置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于不顾,把佛教寺院当作“唐僧肉”,大卖门票,兜售商品,搞所谓文化旅游,拒不归还佛教界管理。这样一来,佛教不是主体,而成了附庸,僧人不是寺院的主人,而成了他们的“打工仔”,从而严重扭曲了寺院的固有功能,破坏了中国佛教界的形象,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同时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形象。2005年12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圣辉副会长在云南考察由大理文化局兴建的崇圣寺时就特别强调指出: 一座寺院及其佛教文化设施,如果没有佛教慈悲、智慧的教理教义作依托,没有僧人来住持、弘扬,那么它们就不过是一些徒有其表没有灵气的文化躯壳,是没有生命力的。因此,佛教寺院应当由有修持、讲道风的僧人来住持,按照佛教的教义和教规来管理,这不仅符合中国历来的传统,也符合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仅有利于佛教文化的弘扬,也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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