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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朴初与“文革”后大陆人间佛教走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窦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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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朴初与“文革”后大陆人间佛教走向
  窦亚平(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
  提要:
  1978年到1993年对于现代中国佛教史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时期。在此期间,大陆佛教全面开始恢复,并且将“人间佛教”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本文旨在考察“文革”以后大陆佛教界如何在赵朴初居士的带领下走上了提倡“人间佛教”的发展道路,并逐渐实现与社会主义社会协调、相适应。著重探讨赵朴初在这一过程中对中国佛教的发展所做的贡献,并对其佛学思想上的特点略作总结。
  关键字:赵朴初 人间佛教 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
  “文革”期间,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整个大陆佛教遭到严重冲击,佛教事业濒临毁灭。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次会议冲破了长期以来束缚全国人民思想的“左”的禁锢,并且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变,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决策,使得自1957年以来没有解决好工作重心转移的问题得以解决,对于整个中国在新时期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随即中共中央为全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引导各族人民和各界人士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祖国做出贡献,开始恢复和落实各方面的政策,宗教界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1982年3月31日,中国十二大召开前夕,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即中发[1982]19号文件),该文件比较系统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在宗教问题上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并且宗教问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宗教问题上能否处理得当,对于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对于发展国际交往和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因此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来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也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在新时期党的基本宗教政策是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要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之下,由宗教组织和宗教职业人员负责管理。因此,这一档的出台,对大陆宗教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佛教事业也借此东风开始了全面的恢复,而赵朴初居士则在整个恢复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领导作用。他以中国佛教事业为己任,多年以来一直为佛教的复兴和发展殚精竭虑,他提倡人间佛教,为大陆佛教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文革”以来赵朴初对大陆佛教发展所做的贡献:
  一、倡导“人间佛教”的现实基础——恢复和发展佛教事业
  1980年12月16日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会议上,赵朴初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总结了佛协在恢复佛教事业方面所作的工作:1978年在粉碎“四人帮”两年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缓慢落实,中国佛教协会的会务逐步展开,佛协的机构初步健全,在协助政府具体落实宗教政策、恢复佛教学术研究和培养人才、开展同各国佛教徒友好合作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并且以喜饶加措、能海、周叔迦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佛教人士的冤假错案得以平反昭雪。
  佛协的工作也进入新的阶段:针对极左路线造成的恶果及其流毒的影响,协助政府拨乱反正,从各方面具体来落实宗教政策。报告指出:“宗教政策的落实,首先要落实在政策思想的明确上,还要落实在有关宗教的立法上,特别是在十年浩劫之后,这更是拨乱反正的根本环节。” 因此,佛教界人士在政协会议上反映了信教群众对政策思想的看法和愿望,并且参与《刑法》草案的讨论,提出对任何危害宗教信仰自由活动和现有宗教场所,应予以刑事处分的建议,并被采纳。佛教界人大代表同其他宗教代表联名对当前很多宗教活动场所仍被占用及管理体制混乱问题,向人大提出制订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提案。并对宪法第四十六条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文,也提出修改意见。
  中国佛协先后多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重点修整寺庙的创议。并对天台山国清寺、扬州大明寺、西安香积寺、嵩山少林寺、洛阳白马寺等名山大寺的修整布置工程,在解决经费、宗教设施、殿堂布置等方面进行协助。修缮布置北京法源寺,并且修整各地的著名寺庙。
  “文革”期间被迫还俗的僧人开始陆续返回寺庙。有些地方开坛授戒,吸纳新的出家僧尼。佛事活动也逐渐开始恢复,并且得到尊重和照顾。北京等地的居士林也恢复活动。
  佛教经典和书籍开始恢复出版,以满足广大信众的需求。恢复金陵刻经处。重新开办中国佛学院招收各地学僧,并在苏州灵岩山设分院,另设尼众部。
  各地宗教政策也在中国佛协的帮助下得以逐步落实。对佛教文化事业也开始恢复,整理《房山石经》拓片,完成《释量论释》的汉译、《解深密经疏》佚失部分的汉文还译工作,完成对前译的《清净道论》的校订,编辑出版《中国佛教》第一册,编辑出版佛教刊物,帮助各地佛教徒学习及正确理解政策精神,推动学术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1981年中国佛教协会机关刊物——《法音》公开发行。成立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计画设立“佛教文史哲学研究所”,准备开展对佛教思想学说进行系统的研究,重开佛学研究之风气,以推进佛教文化事业的发展。
  恢复国际交往活动,1978年中国佛协组织“中国佛教协会访日友好代表团”去日本答访。4月,奉迎鉴真大师像回国巡展。与日本净土宗共同举行纪念善导大师圆寂一千三百年的活动。6月,中国佛协与孟加拉政府和佛教会派遣代表团共同举行迎请阿底峡尊者灵骨的隆重法会,8月,中国佛协同伊斯兰教、基督教人士共同组成“中国宗教代表团”,参加在美国普林斯顿举行的第三届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此外还先后接待了泰国僧侣代表团、泰国国际宗教联合会访华团及香港佛教界旅行团、旅美华侨佛教组织“美东佛教总会”的回国朝山团。
  可见,1978年后,大陆佛教界在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和修整重点寺庙,恢复佛事活动,重建僧团,培养僧才,复兴佛教文化,恢复国际交往等方面取得斐然成就,为佛教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并且,在1980年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会议上,赵朴初居士当选为第三任会长。此前赵朴初长期担任佛协的副会兼长秘书长,实际主持佛协的工作,此次会议正式确立了赵朴初在中国佛教界的领导地位,为他领导中国佛教界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进“人间佛教”创造了条件。
  二、提出“人间佛教”的基本主张
  在1980年佛协第四次全代会所作的《中国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赵朴初在结尾提出:“让我们在党的宗教政策光辉照耀下,遵循佛陀的教导,继承历代大德的宏愿,发扬我国佛教的优良传统,‘报国土恩、报众生恩’,建立‘人间净土’,‘令诸众生常得安乐’。” 此时,赵朴初尚未明确提出发展“人间佛教”的口号,然而“人间净土”的理念却是“人间佛教思想”的核心纲目,因而从其建立“人间净土”与“令诸众生常得安乐”的号召中已能明显地体会到他此后提倡 “人间佛教”深长意味。
  1981年赵朴初撰写了《佛教常识答问》一书,并在《法音》上连载,在该书第五章“中国佛教的传播、发展和演变”的第五节中以“发扬人间佛教的优越性”为题,首次明确提出应当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他指出佛法博大精深,教理深奥玄妙,文化不高与领悟力不强者难以领会,然而为了能使佛法与实际生活相结合而有益于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就需要有能够引摄世间的教法来迎合大众的需要,并且这是契理也是契机的。而这种能够适应一般人需要的摄世间的教法便是人间佛教。而人间佛教主要内容是:五戒、十善。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建立在五戒的基础上可分为身、口、意三业。身业有三种:不杀、不盗、不邪淫;口业有四种: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业有三种:不贪、不嗔、不痴。他进一步指出:“假使人人依照五戒十善的准则行事,那么,人民就会和平康乐,社会就会安定团结,国家就会繁荣昌盛,这样就会出现一种和平安乐的世界,一种具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世界。这就是人间佛教所要达到的目的。” 并且,“大乘佛教是说一切众生都能成佛,但成佛必需先要做个好人,做个清白正直的人,要在作好人的基础上才能学佛成佛。” “学佛就是要学菩萨行,过去诸佛是修菩萨行成佛的,我今学佛也要修学菩萨行。” 人间佛教的理论基础便是佛教无常缘起的世界观和大乘菩萨行的人生观。而且“菩萨行的人间佛教的意义在于:果真人人能够学菩萨行,行菩萨道,且不说今后成佛不成佛,就是在当前使人们能够自觉地建立起高尚的道德品行,积极地建设起助人为乐的精神文明,也是有益于国家社会的,何况以此净化世间,建设人间净土!” 在这里,赵朴初阐明了人间佛教的必要性就在于适应当今时代的需要,贴近人群,而有益于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其内容便是五戒、十善和大乘菩萨行;理论基础是佛教无常缘起的世界观和大乘菩萨行的人生观;目标是要建立人民安康,社会稳定,国家繁荣的和平安乐、高度文明的世界;而其意义就在于能够净化人间,建设人间净土。可以说,此时赵朴初已经为他所提倡的“人间佛教”大致完成了理论构建。并且也对中国佛教的发展前景作出乐观的瞻望:“作为灿烂的民族古典文化的绚丽花朵,作为悠久的东方精神文明的巍峨丰碑,中国佛教必将随祖国建设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并在这一伟大事业中,为庄严国土,为利乐有情,为世界人类的和平、进步和幸福做出应有的贡献。”  
  1983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赵朴初所作的《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报告中,在谈到已有近二千年悠久历史中国的佛教,在当今时代,当向何处去之时,他明确地提出“人间佛教”的理念:
  “我以为在我们信奉的教义中应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增一阿含经》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揭示了佛陀重视人间的根本精神。《六祖坛经》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阐明了佛法与世间的关系。佛陀出生在人间,说法度生在人间,佛法是源出人间并要利益人间的。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他还指出应当发扬中国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第一是农禅并重的传统;这里的“农”和“禅”是指广义上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和服务性的劳动与宗教上学修。他号召全国佛教徒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其他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实践。第二是注重学术研究的传统。应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中国佛教学术研究的优良传统,努力开创佛教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新局面。第三是国际友好交流的传统。继承法显、玄奘、义净、鉴真等大师们的西行东渡所体现的精神,在新时期的国际交往中继承并发扬这一优良传统。
  在这里,赵朴初阐明了“人间佛教”的核心理念与本怀,并将实践“人间佛教”的思想与发扬我国佛教优良传统相结合,体现了创新与继承的统一,既立足于佛教传统,将其中的优秀成分加以继承和发扬,同时又锐意进取,大胆开创,为新时期佛教的发展开辟一条全新的道路。并且赵朴初在佛协全国代表大会上,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将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作为大陆佛教发展的方针,明确了中国佛协和各地佛协今后的工作重心和基本任务——“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的佛教徒,对于自己信奉的佛教,应当提倡一种思想(人间佛教),发扬三个优良传统。” 并且,赵朴初在报告中还指出:“根据党所指引的全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的使命,本著‘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精神,中国佛教协会今后的任务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团结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全国各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为开创佛教徒为四化建设、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事业服务的新局面而勇猛精进。”
  在会场上,赵朴初的倡议得到了与会代表们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会议一致通过了赵朴初会长所作的《中国佛教三十年》报告,认为这个报告是本会(中国佛协)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文件。……会议要求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认真地学习和领会报告的精神,按照报告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的爱国爱教工作。” 这也说明,赵朴初所提倡的“人间佛教”思想得到了佛教届人士比较广泛地赞许和支持。自此,“人间佛教”思想成作为大陆佛教的指导思想被正式确立了下来。
  此次会议结束之后,各地佛协纷纷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全国佛协四届二次会议的文件和精神,对赵朴初提出的“提倡一种思想,发扬三个传统”的倡议做出高度评价和热烈的回应,各地佛协纷纷提出要把赵朴初会长在报告中总结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三条基本经验用来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指引下,团结全省佛教徒,大力提倡人间佛教,发扬中国佛教农禅并举、注重学术研究和国际友好交流的三大优良传统,珍视当前殊胜的时节因缘,同心同德,爱国爱教,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使得“人间佛教”思想得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开来。
  三、大陆“人间佛教”的主要特征——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
  1983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赵朴初所作的《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报告中,他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年来的三条基本经验:“一、佛教徒必须爱国守法,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二、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佛教团体,要把协助人民政府贯彻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为工作重点。三、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要积极主动地发挥桥梁作用和专业作用。” 这三条基本经验对于在新时期中国佛教的发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中第一条经验尤为重要,赵朴初指出佛教徒“必须爱国守法,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应当明确爱国与爱教是统一的。从佛教的教义出发,佛教徒应当而且必须热爱自己的祖国。“爱国,在现今历史条件下,就是爱社会主义新中国,就是要为著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没有社会主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就没有我们同其他公民同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没有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没有佛教事业的兴旺发达。”“爱国必须守法,守法是爱国的起码的要求和实际表现。对我们佛教徒来说,违反宪法和法律,既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违背佛陀的教导,损害佛教的利益,不仅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也要为佛教界所唾弃。” 在《佛教常识答问》中他也指出:“释迦牟尼为弟子制戒,不许弟子们杀生害命,这是就个人说的,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触犯国家法律。佛陀从来没有说过国家法律对坏人的制裁有什么不对,总是教诫弟子遵守所在国的法律的。这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佛教讲因果律时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杀人一定要偿命。这就说明了佛教是不会违反世间法律的,而是承认世间法律的。”
  并且,赵朴初也对“人间净土”作了新的阐释:“在我们佛教徒看来,消除剥削压迫制度及其带来的一切罪恶、趋向人类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将来的高级阶段,乃是我们向往的‘人间净土’。” “在我们佛教徒看来,佛教‘人间净土’的思想同社会主义不矛盾。佛教徒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应当具有极大的信心和责任感。佛教的教义告诉我们要‘报国土恩,报众生恩’,要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己任。佛经上说:‘一切资生事业悉是佛道’。” 他将佛教的“人间净土”与共产主义的终极理想结合起来,认为二者具有一致性。佛教徒对“人间净土”的追求,也就与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相契合。就当下看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集中体现了祖国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集中体现了全国各族佛教徒的根本利益。” 因此,他指出社会主义已经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作为佛教徒应当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自身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力量,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是要团结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最后总结道:
  “总之,我以为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佛教徒,对于自己信奉的佛教,应当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以利于我们担当新的历史时期的人间使命;应当发扬中国佛教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应当发扬中国佛教注重学术研究的优良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发扬中国佛教国际友好交流的优良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增进同各国人民友好,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
  根据党所指引的全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的使命,本著“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精神,中国佛教协会今后的任务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团结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全国各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为开创佛教徒为四化建设、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事业服务的新局面而勇猛精进。”
  赵朴初将佛教这一子系统纳入到社会主义大系统中去,对佛教与社会主义向适应的问题做了初步的阐述。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标志著大陆佛教开始走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道路。
  1987年2月23日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上,赵朴初作了题为《团结起来,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作贡献》的报告,这一报告主要解决了佛教能否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大建设做出贡献的问题,对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做了进一步的阐述。首先,就协调的本义来看,“所谓协调,就是指各不相同的因素之间互相适当的配合,并无要求协调各方放弃自身特点的意思在内。” 并且,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具有相互性,他指出:“佛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基本条件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党和国家从政策上、法律上尊重和保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另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佛教徒爱国守法,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随后,他指出:“佛教徒能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对于佛教自身的发展方向乃至对社会正确理解佛教都具有重大意义”。就物质文明方面来看,佛教自身具备能够为之铸出贡献的内在依据:“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是我们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的体现。另一方面,佛教的利生思想,如‘五明’中的‘工巧明’,‘四摄’中的‘利行’、‘同事’,‘八正道’中的‘正命’、‘正业’,以及‘一切资生事业(即工农商业)悉是佛道’的教义,中国佛教‘农禅并重’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优良传统,也激励著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在精神文明方面,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赵朴初号召全国佛教徒认真学习和领会并要要贯彻这一决议的精神。他对佛教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做了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公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五爱)。我们佛教徒要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实现这些要求。佛教教义中建设人间净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理想;众生平等的主张;报国家恩、报众生恩、普度众生的愿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原则;慈悲喜舍,四摄六和的精神;广学多闻,难学能学,尽一切学的教诫;自利利他、广种福田的思想;禁止杀、盗、淫、妄等戒规;以及中国佛教的许多优良传统,都与‘四有’、‘五爱’的要求有相通之处,对我们佛教徒来说是佛教徒实现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增上缘。” 并且就历史上看来,佛教在哲学、文学、建筑、美术、音乐乃至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等多方面为中华文明做出非常巨大的贡献。因此,佛教文化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有著非常强的积极作用的。
  因此,就佛教自身看来,是具备能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深刻的内在依据的。佛教应当并且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这次会议确立中国佛教协会的宗旨为:“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 由此,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上阐明了佛教能够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观点,佛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新中国佛教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转折。
  1993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宗教问题上我也想强调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好,依法加强队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新时期中国宗教工作的重点。然而,佛教界在赵朴初居士的带领下已经率先完成了自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阐述和探索,并切实走上了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相协调的道路,可见赵朴初居士在这一问题上确实是高瞻远瞩。
  四、人间佛教建设的工作重心——加强佛教自身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佛教开始了全面的恢复,并且在赵朴初居士的带领下走上了提出“人间佛教”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发展道路。在短短十几年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伴随著佛教的发展和壮大,佛教界自身的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
  在1993年10月15日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六次代表会议上,赵朴初做了《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在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的同时,对佛教界出现的问题,他说道:“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泛起是难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著我们佛教的肌体,极大地损害了我们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蔓延,势必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如何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从而发挥佛教的优势,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是当今佛教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因此,佛教届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立足于自身的发展与未来,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自身建设上面来。他提出:“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就是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这五个方面,信仰建设是核心,道风建设是根本,人才建设是关键,教制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 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和教制建设就是要寺院僧尼具足正信,勤修戒、定、慧三学,遵守清规戒律,严肃和纯正道风。为此,必须使寺院日常佛事和学修活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寺院管理人要身体力行,做好领众和接引信众的工作,并要克服佛事活动商业化的不良倾向。加强整顿道风的学习和检查,让信仰淡化和违背戒律者重新受戒,如无悔意,则令其还俗。违法法律者应当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完善和规范寺庙管理,严格把紧剃度受戒等环节,纯净僧尼队伍,保证寺院活动的正常有序。加强人才建设就要集中力量培养合格的僧才,这是对当前佛教事业来说最为迫切的任务。要尽快落实《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制定措施,落到实处。寺院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佛教院校要实行学修一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的方针。对中青年僧尼加强佛法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法律、政策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并促进藏语系和巴厘语系佛教人才的培养。加强组织建设则是要加强寺院和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建设,这是佛教事业得以顺利开展的保证。健全寺院丛林人事制度。对寺院主持和各方面负责人的选拔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各级佛协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外交往,为佛教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赵朴初《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可以说是为当时处于改革开放的浪潮下迅速发展的中国佛教敲响了警钟,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如果不能加强自身的建设,就势必导致多年来佛教辛辛苦苦取得的成就毁于一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必须要做到防微杜渐,始终加强五方面的建设,始终坚持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向适应、相协调,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佛教的长足发展和壮大。
  总结:
  综上所述,“文革”以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赵朴初居士作为大陆佛教界的领袖,为了实现佛教的复兴和发展,鞠躬尽瘁,殚精竭虑。在他的带领下,大陆佛教以“人间佛教”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全新发展道路,终于呈现出全面复兴的迹象。虽然“人间佛教”思想是大陆佛教界集体智慧的结晶,并且这一系列的成就的取得也是大陆佛教四众弟子共同努力的结果,然而赵朴初居士在其中所起到的领导作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赵朴初居士所提倡“人间佛教”思想,继承了太虚大师的思想,并且有所开创。他虽没有构建一个庞大繁复的思想体系,然而,在他有限的论述中,他却将“人间佛教”思想的“五戒”、“十善”、“六度”、“四摄”和“人菩萨行”等核心理念提炼出来,对“人间净土”做了全新的诠释,使之与大陆的社会实际相结合,并且将“人间佛教”思想进一步现实化,作为整个大陆佛教界的指导思想,强调“人间佛教”思想的普遍意义。同时,集中力量对“人间佛教”的核心思想进行阐发,宣导佛教的人本关怀理念和积极入世的精神品格,并将其落实到中国三大语系佛教的实践中去,称得上圆融大小二乘,圆融显密二教。也避免了佛教内部各宗派由于对“人间佛教”的不同态度和见解而引起纷争,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佛教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来实践“人间佛教”思想。这一点,称得上是独辟蹊径。并且,在新时期,提倡“人间佛教”这一积极的、入世的佛教思想,对于重塑中国佛教的社会形象,破除大众的偏见具有正面作用。更重要的是,赵朴初居士将对“人间佛教”的提倡与佛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结合在一起,把佛教的发展放在整个中国社会背景下来观照,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解决了佛教在以无神论为主导的大陆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为中国佛教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参考文献:
  《法音》合订本,中国佛教协会,1981-2000年
  《历届全国佛教代表会议文献汇编》,中国佛教协会编,南京金陵刻经处印行,2005年10月
  《佛教常识答问》,赵朴初 著,北京出版社,2003年1月
  《二十世纪中国佛教》,陈兵 邓子美 著, 台北现代禅出版社2003年4月
  《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罗竹风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4月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
  《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及其特点》,华方田,《佛学研究》,2004年2月
  《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杨曾文,“人间佛教的思想与实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
  《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理论及其实践》,华方田,“人间佛教的思想与实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
  《赵朴初“人间佛教”思想的理论特点及其时代精神》,蒋九愚,《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9月
  《赵朴初与星云的人间佛教理念及实践》(续),邓子美,《五台山研究》,2005年3月、4月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研究回顾》,魏德东,《中国宗教研究年鉴》1997-1998,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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