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佛教大乘精神契机略论四则
人间佛教大乘精神契机略论四则
刘鹿鸣
(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江苏 南京 210093)
摘要:人间佛教代表了二十世纪以来中国佛教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就契理而言,基于大乘精神解决生活问题的人生佛教体现了佛教的本质。改善人生的生活行为,使合理化、道德化、不断地向上进步,这才是佛教的真相。就契机而言:(1)社会的发展要求佛教承担更多的道德教化责任,维护社会的道德基础。(2)汉传佛教面临的文化氛围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故教法需要革新。须重视以菩提心教法为核心的前行方便,发扬菩萨行精神;以五戒十善为核心的人天乘内容也应着力发扬。(3)在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组织形式方面,居士佛教团体对于人间佛教发展甚为重要。
关键字:人间佛教,大乘,汉传佛教
笔者以为,“人间佛教”这个词目前还不是一个可以确切定义的理论概念,而是代表了二十世纪以来中国佛教界提出的适应新时代的佛教发展理念。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文化发生了千年未有的大变革,一切基于传统社会结构及经济形态的传统文化基础、教育形式、知识形态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原有的僧团与社会的相对稳定关系以及学修风格已经不能充分适应新的时代,故在教理、律仪、学修、弘化等方面都发生新的转变,人间佛教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新时期中国佛教的发展理念和共识。作为一种理念,“人间佛教”概念的丰富内涵在近代以来中国佛教发展的实践中自我展现、逐步显明。人间佛教或可理解为是新时代下又一次大乘佛教思想运动。
一般学界把太虚大师、印顺法师、赵朴初居士、星云大师等作为人间佛教理念提出和落实的主要代表人物,学者们也作了许多研究。概言之,人间佛教理念之内容可表述为:(1)根本思想:佛法的根本精神是在解决生活问题而非生死问题。那种以为佛教的真理与特色“唯在解脱生死”不是大乘佛教的正统看法。(2)所对治:人生佛教应当暂置“天”、“鬼”不论,从追求人生之完成而至发展为“超人生,超超人生”;涤除一切近于“天”教、“鬼”教等迷信,于各个时代背景基础上建设趋向无上正遍觉的圆渐的大乘佛学。(3)正行:由人乘进趣佛乘,行菩萨道,建设人间净土。以实践人乘行果而圆解佛法真理,引发大菩提心,修学菩萨胜行,直达法界圆明之极果。
基于此,本文从契理契机两个方面讨论四个问题。
一 人间佛教之契理:大乘精神
就人间佛教之契理而言,主要是大乘佛教精神。大乘精神,具体指菩萨行,包含自觉觉他的悲、智二德。如何理解大乘精神的本质是人间佛教的重要理论问题。
太虚大师认为:“佛法本质是大乘,由大乘法始能了知宇宙万有、人生、世界,无非因缘生法,都无独立自性,无可执为我者。由此不见有我,即不复分别人我,自他平等,故能以大众之痛苦为痛苦,以大众之安乐为安乐,解除大众痛苦而谋全民族全人类安乐。此自他俱利之事业,即是菩萨行。有求建立国家,保卫生民,而谋共同幸福之心者,应由此菩萨心行,始能利益大众,而得自他俱利之结果。”
大师又以为,佛法不是为了解决生死问题,而是解决生活问题。他说:“佛法为解决生活问题之法,且为全宇宙生活问题澈底之解决法,故释尊于成等正觉之后,还到以争杀各求其生的人间生活中,教以随宜改良,革新进化。” “以佛道为‘解决生死问题’之一法,违害佛徒正法,莫此为甚。” 他又说,佛教,并不脱离世间一切因果法则及物质环境,所以不单是精神的;也不是专为念经拜忏超度鬼灵的,所以不单是死后的。在整个人类社会中,改善人生的生活行为,使合理化、道德化、不断地向上进步,这才是佛教的真相。…佛教的本质是平实切近而适合现实人生的,并非如流俗习惯误解为玄虚而渺茫的。 故此说,基于大乘精神解决生活问题的人生佛教体现了佛教的本质。
印顺法师在《人间佛教要略》一文中说:“从经论去研究,知道人间佛教,不但是适应时代的,而且还是契合于佛法真理的。…人间佛教,是整个佛法的重心,关涉到一切圣教。这一论题的核心,就是‘人?菩萨?佛’──从人而发心学菩萨行,由学菩萨行而成佛。…菩萨道重在实行,不单是赞叹仰信究竟的果德就成,而要着重在学习一切菩萨行。”
赖永海先生认为:“佛教的最基本精神之一,是着眼人生、关注人生。…不论原始佛教,抑或后来的大乘佛教;不论是北传佛教,抑或南传佛教;不论是印度佛教,抑或中国、日本、东南亚佛教,着眼点无一例外地都是人生问题。”
大乘精神在教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资源,足可开出契合真理、适应时代、化导社会的人间佛教思想。概括有:
一、全面的现实愿望:大乘思想肯定仁爱与善是人道的基本出发点,肯定一切善良、美好的愿望,这也是一切宗教共同的出发点,但大乘之不共在于:基于同体大悲的觉悟心,发菩提心而共同觉悟,强调尽时空、遍法界的愿行,无尽意、无尽愿。
二、精深的心性证悟:大乘对于人类以及一切生命的认识是基于无我、空性之证悟,在此基础上揭示出生命都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无穷的丰富性和无尽的光明宝藏。大乘基于禅修对于开启生命的潜能具有丰富的实践方法,对于难以控制的人性负面的贪欲、陷溺、嗔嫉等具有从根源入手的解决办法,是救护种种罪恶的良药。
三、丰富的学修法门:大乘佛教有五乘: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因而大乘教法法门众多,丰富多彩,对机广大,可以满足社会不同阶层、各种文化类型所需。而不同派别法门的学修可以满足信仰的、哲理的、伦理的、律法的、艺术的、科学的不同风格的需要。
四、理性的分析精神:大乘佛教是基于理性分析的科学精神而不是盲从迷信,是在不断的理性分析和辩论过程中发展的。但大乘不共的理性精神是基于分别智与无分别智两重智慧,所以能够理性看待科学与信仰各自的合理性和二者的平等性,促进科学与宗教的圆融并存。
五、彻底的平等观念:大乘理论并不认为有绝对主宰者、创造者,不认为有可以完全祸福人间的神明,认为一切生命皆平等,社会各阶层、各种族平等,人与其他生命体平等,有情无情一体平等,依据因缘法则而自我觉悟,自求解脱,达于自他生命一体解脱之目标。
六、无执的利他奉献:大乘具有最彻底的奉献精神,但这是一种智慧的、无我的、无执的奉献,是基于一切生命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的奉献。是以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而行一切善法,特别强调相续不断,无有疲厌。
七、现实的终极关怀:大乘精神即世间而求解脱,认为世间与出世间不二,此岸与彼岸不二。当下与永恒不二,能够“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则当下就是解脱,只有福德与智慧二者圆满才能够达到解脱,个体生命当下的行为决定终极解脱,并不存在因缘法则之外的解脱。大乘寓终极关怀于当下的现实行为之中。
八、辩证的中道智慧:大乘不二法门辩证的中道智慧避免一切形态的偏执,具有超越一切二元对立而又同时成立两边的中道智慧。这种圆融的中道精神对于今天时代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创造世界和平有特别积极的作用。
九、深广的菩萨愿行:大乘佛法具有在无尽的时空中践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广大愿行,具有彻底改造社会成为人间净土的深广愿望和勇猛精神。近代以来许多着力于改造社会、拯救世道的志士仁人的革命精神,深受菩萨行勇猛精神的影响。
十、圆融的法住思想:《法华经》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大乘佛法抉择出最广大的时空观念和有情生命族类观念。各种生命形态、族类,以及各种思想、学说、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以及不同的种族、肤色、人种、职业等,都可以和谐共生,故可以平等看待不同的种族、生类、宗教信仰、文化类型,平等看待科学精神与宗教信仰,平等看待各种宗教信仰,平等看待世间与出世间,这有利于化解科学与宗教以及宗教与宗教之间的矛盾,对于化解今天日益严重的宗教冲突、种族冲突,促进世界和平,建设多元文化共存共生的发展理念具有积极意义,特别符合“道并行而不悖,万物并育而不害”的和谐共存精神。
二 人间佛教契机之一:社会关怀
与契理相应,契机是指适应社会、化导社会之实践智慧。人间佛教理念的提出,紧要处还是在对机。人间佛教之对机问题,就宗教学而言即是宗教功能的发挥问题,此有三个主要层面:个体的心理、心灵关怀,社会的道德伦理关怀,超越的终极关怀。大乘佛教以往在中国,主要体现在个体的心灵关怀和超越的终极关怀层面,而于社会的道德伦理关怀介入甚少,故于社会道德伦理层面的影响比较小,自明清以来尤其如此 。
人间佛教的重要内容是人生佛教,即由发达人生而进趣佛乘,然现实人生之发达,即包含了社会的道德伦理内容。故从太虚大师、印顺法师以来,所提倡之人生佛教、人间佛教更注意从人生与社会的关系阐发,而星云大师则在诸多社会问题上阐发佛教的看法 。故人间佛教与以往传统佛教开展内容的主要不同处在于对社会层面问题的阐释上,就目前人间佛教开展之成功面而言,最突出的进展表现在社会关怀层面。
然就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而言,人间佛教目前在个体的心理关怀层面、社会道德伦理关怀层面的阐释还远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今天时代,社会文化的现实可谓是诸问题焦集,各种自然灾难、环境破坏、战乱冲突、恐怖威胁,以及心理沉溺、道德沦丧、恶性事件等问题日益突出,使得人心不宁,社会不平,对社会和谐、世界和平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佛教主动介入社会,成为维护社会道德文化的重要力量已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需要。
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在于能否满足社会的需求。宗教之于社会,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载体和守护者,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具有核心的作用。传统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维护功能是由组织化的儒家礼制文化承担的,基于信仰的宗教文化不发达。儒家伦理主要是通过维护道德伦理秩序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今天,中国社会的组织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故任何一个宗教的发展,也必然要在维护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上和适应社会的组织形态上有新的变革、创新,以适应社会变化之新形势。有观点认为:
“宗教在传统中国社会的定位和作用发挥,是契合扎根于中国自然经济为特征的乡土社会基础之上的,其提供的伦理道德资源和心灵抚慰作用亦与传统自然村落的小共同体社会相适应。之所以今天出现传统道德危机,不是人心变坏,而是与传统道德秩序适应的社会组织方式的解体。今天,在中国进入激烈变化的市场经济时,传统宗教应为开放社会所需的伦理道德资源和心灵抚慰作用提供新的解释力。
但问题是,儒家文化的主要特征,也是一种“平天下”的胸怀和目光,这里论述儒家伦理道德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契合扎根于中国自然经济为特征的乡土社会基础之上的,其提供的伦理道德资源和心灵抚慰作用亦与传统自然村落的小共同体社会相适应”,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是儒家文化的弱点,而恰恰显示出儒家在适应传统社会的精致之处,正是儒家文化道德伦理的成功之处。
而佛教的情况则与此不同。传统十方丛林的组织方式实际上是非常开放的,根本不是基于“传统自然村落的小共同体社会”。传统十方丛林的组织特点恰恰是过于宏观,只管成佛,只管天下,而不介入社会的具体,与社会有较大的距离。今天社会发展的要求则是希望佛教的教理阐释和组织形式能够适应于小共同体和社区的佛教组织系统。传统儒家伦理道德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自然经济社会中发挥巨大的作用,主要是因为伦理规范的细致性,对于生活中的很细致的问题都有一种道德伦理的指导。
自唐末五代、宋以来,中国佛教一直与社会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所谓“山门以无事为清净”,是以成佛为主要任务,而化导社会的主动性甚为不足。故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中,虽然佛教已经深入到社会思想文化的方方面面,深刻影响着民众的社会生活,但不可否认,维护社会道德基础的主导力量是以礼制形态存在的儒家文化。故宋代以后,中国文化“儒以治世,佛以治心,道以修身”是包括佛教界在内的整个社会的一种共识。而佛法以及僧团与社会的关系逐渐形成了一种固定的关系:佛法对社会思想文化发生作用,而僧团则被看作是一个专门修道的群体,属于方外之宾,本分事就是证悟佛法,祈冥福而护国佑民,而不是直接参与世俗的社会生活,佛教界对于政治、社会伦理道德问题直接介入、过问的很少,这使得汉传佛教逐渐形成了如太虚大师所言的“教在大乘,行在小乘”的格局。这里面的原因,有佛教自身的原始佛教僧团律法传统的原因,也有中国政治文化限制佛教主动发挥大乘精神的原因。
今天,社会发展要求佛教承担更多的化导社会责任,成为维护社会道德基础的主要力量,故需要佛教主动发扬大乘精神以化导世俗,解决人类社会的心理、心灵陷溺以及道德伦理关怀问题,这是时代和社会对人间佛教的迫切需求。对此,大乘佛教具有极为丰富的资源。佛法的根本精神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一切道德伦理的根本原则。大乘精神之五戒十善、六度四摄等思想,是纠正人心、化导社会的良药,而大乘的菩萨道精神,是改造社会、利乐众生的积极力量。人间佛教充分发挥大乘精神资源,主动关心社会的道德伦理问题,将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的载体和守护者,对于人心的和善、人际的和顺、社会的和谐、世界的和平将起到现实的积极作用。
人间佛教契机之二:教法之革新
从汉传佛教的角度而言,发展适应于新的社会现实的教法势在必行。汉传佛教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的因素,性喜简易,理则至圆,行则至简,证则至顿,对佛法的认知,比较接近于《大智度论》所说的那种:“菩萨摩诃萨非为道法故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为诸法实相性空故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所以教法中高妙的部分都是艺术化的,水平很高。故长于心性的直觉把握,不喜欢逻辑分析的理论思辨,高明之士崇尚至圆至顿、直截根源、不历阶次的顿悟法门,一般信众崇信至简至易的念佛法门;相对而言,作为道德基础的五戒十善、菩提心次第教法等内容没有受到特别的提倡,所以看起来事相的内容讲得较少,对前行方便强调的不多。这与中国儒家文化背景下民众道德水准高有关系。中国固有的道德文化特别发达,民众的道德素质高,儒家对道德的重视和治国平天下的教育已成为人们心中的潜意识,故说中土多具大乘根器,所以作为佛教道德基础的五戒十善、菩提心次第教法等内容在实际的修学中能够得到自觉的实行,并不需要特别的强调。故汉传佛教中“向上一路”是讲的最多的。
但现在的情况几乎完全变了,社会民众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都陷入危机,道德观念、道德意识淡薄,语曰:“嗜欲深者天机浅”,人都尚难做好,更何论佛法精微之境!故盛谈“向上一路”就显得有些脱离实际。所以,太虚大师抉择出由人乘进趣佛乘的学修次第,最是符合当今社会实际。“人成佛即成,是名真现实”,此当是人间佛教大乘精神之实质。
汉传佛教面临的中国文化氛围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故教法需要有新的革新。今天时代,需要高度重视以菩提心教法为核心的前行方便,发扬菩萨行精神,以五戒十善为核心的许多人天乘教法的内容应当着力发扬。大乘思想包含的许多人天乘的内容,特别适合于现代社会之实际情况。大乘菩萨行的实行已具备了以前未有的社会现实条件。建立适合当今中国社会环境的大乘教法,提倡大乘菩萨行,是推行人间佛教的重要内容。
三 人间佛教契机之三:居士佛教团体的发展
任何一个宗教,如果要对社会的道德伦理秩序有较大的贡献,仅仅依靠教职人员是不够的,必然是教职团体与信众的互相配合。佛教也不例外。人间佛教要实现大乘精神匡正人心、化导世俗的功能,在当今变化迅速的社会中,仅仅依靠僧团、寺院的力量是不够的,大量的针对信众的弘化工作需要有组织的居士佛教团体的辅助配合。
建立与僧团寺院体系相对应的居士佛教团体组织对于人间佛教发展至关重要。中国正在逐步进入现代社会,人间佛教要担负化导世俗的重任,须有一种前瞻意识,逐步转变为主动服务社会、化导大众的意识,采取适应时代的组织方式,可以是寺庙团体、文教机构、慈善社团等。有组织的居士佛教团体具有许多优势,如组织信众优势,广泛宣讲优势,文教研究优势,可以更多的结合人天乘教法内容,化机更具广泛性、适应性、细致性,是可以适应于小共同体要求的现代佛教组织形式。
太虚大师认为:佛法一是净化身心的声闻佛教,守住自己的岗位,不失自己的立场,从旁面去影响社会,不去从事正面的经济等活动,它深刻却不能广及。二、是以世间而达到清净解脱的大乘佛教,可以正面地去从事经济、政治等活动。出家人应以声闻佛教为立脚点,而在家佛教徒则可本着大乘佛教的精神,正面的去从事政治、经济等活动,这政治、经济等就是佛法。 故提出建立在家佛教组织——佛教正信会,并对其发展寄予厚望。
印顺法师提出:当今人间佛教的发展不仅要重振僧团组织,还要建立健全居士组织。佛教协会组织不仅是对外的,还应在自身分子健全、组织严密、发扬佛教上着力,以更好地发扬人间佛教。 王雷泉教授认为:“出家众平素生活在寺院的单纯环境里,对于复杂社会的状况及现代人类心理的理解,未必能掌握。而入世度众,参与现代社会的种种政治、经济活动,又免不了会妨碍僧人的修行实践,从而降低其在教团中的核心地位。人间佛教的理念,如果不能在组织上落实到居士佛教,是无法在20世纪立足的。”
从上世纪初叶就开始的关于佛教现代化的讨论,以及关于“现代”与“传统”、“革新”与“保守”的争论,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佛教组织形式的变革。太虚大师提出佛教三大革命:教理、教制、教产革命,其中的教制、教产革命实质上即是佛教在新的社会形态下的组织形式的变革。在太虚大师的佛教现代化思想中,佛教组织形态的变革是重要内容,其中,建立在家二众的“佛教正信会”是其中主要一项。对于“佛教正信会”设立之必要性与意义,太虚大师论述说:
今佛教正信会之设,都摄正信佛教之在俗士女,期与出家众相辅而行者也。盖出家众为住持三宝之本,谓之住持僧,其所由来者久;自有其僧伽诸部之律仪,丛林清众之规范以为式凭。虽有扶助整理之谊,须是出家众之自淑耳。然正信佛教之在俗士女,所以不可无会者,凡教化之行,皆期普及,出家僧但住持佛教之一种特殊徒众,欲期普及之化,必都摄乎正信佛教之在俗士女而后圆满。…建会以都摄此佛教之正信徒众,庶足以正佛教徒之名而明信佛者之系统。不然者,佛教徒仅寥寥之出家众,其何以见佛化之大,复何以任佛化之重哉?
然则佛教正信会之设,其利益可得而言矣:杜异道之凌乱,持正信之系统,一也。广佛教之徒众,大佛化之事业,二也。互相资助以收研究切磋发明光大之益,三也。拥卫僧仪,护持佛宇,辅进净德,屏蔽凶邪,四也。和光同尘,遍住于种种流俗之内,宣传正法,讲演真理,以醒世人之迷梦而减人世之恶业,五也。合群策之力,藉众擎之势,以之体正觉之慈悲,行大士之方便,世间现苦,广为救济,六也。
在太虚大师看来,依据大乘佛法的精神,如果没有在家正信二众,则无以见佛化之大,无以任佛化之重。而且弘扬佛教,在家信众的责任增大,大师所列佛教正信会六条利益,显示出在家众行菩萨道的方便,与僧团相得益彰,故居士正信会是僧团住持佛法的有力辅助。
在《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并附有佛教正信会的纲要。僧伽制度的整理,是在改组出家佛徒;而正信会纲要,是在组织在家佛徒。这纲要的提示,为依着人乘正法的理论去实行,目的是使在家佛徒对佛法由真正的理解,而起正确的信仰──对三宝起清净的信德,明因果业报,实行五戒十善。这不仅应用于个人,而且应用于家庭乃至社会国家之间,建立人与人间的道德能力,以这道德能力改造社会国家──,构成佛化的伦理、政治、经济的新社会。这就是以极普遍极广泛的人群为对象,依着大乘菩萨精神的组织──佛教正信会。
进一步的,太虚大师认为,佛教正信会的组织,是依据大乘精神的组织,目的不仅是启发在家佛教徒的正信,而且应该起到在家庭、社会、国家之间,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作用,以道德能力改造社会国家,构成佛化的伦理、政治、经济的新社会。这样的目标正是当代中国社会对于人间佛教发展的期望和要求。太虚大师对于在家居士佛教正信会的发展寄予了许多期望,其意在依菩提心去修十善六度种种菩萨行,远为佛法之基础,近能建立人生道德,深明佛理,传布佛教,以转移人心,改造社会,救济人群。
台湾佛光山僧团包含僧俗两界的组织形态,为寺庙功能的转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由于佛光山僧团包含僧俗两界的组织力量,故具备了佛法修证以及道德教化的双重功能,而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以佛法修证为主的僧团。人间佛教在使宗教发挥其社会道德教化功能方面极具开创性,对中国佛教在承担社会关怀、维护社会道德基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致谢:南京林业大学黄剑朎教授对文章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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