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与清规的起源
丛林与清规的起源
《百丈清规》是禅宗丛林制度。从原始佛教到佛教传入中国的初期,僧团大众皆是恪守佛制的戒律及制度生活,后来因气候环境,民俗风情的不同,以及托钵乞食的困难等,遂逐渐修正改变。至梁武帝时,达摩祖师渡海东来,传佛心印法门。此即禅宗初兴之时,此时,仅以道相授受,禅僧多居岩穴或寄附律寺。逮至唐朝中期,禅法传到六祖慧能大师,此一法门大弘其道,盛极一时,求参者日众,因僧众日多居住不便及禅宗特殊的教育方法,如:棒喝、怒骂等(“于说法主持,未合规度”),禅僧为了解决居岩穴与寄居律寺对“禅修”的诸多不便,始进行开创性的改革:“别立禅居”,“另创丛林”。使出家僧众依之既能和合共住,不为生活所障碍,安心求道;又能从事集体农耕,集体劳作的丛林生活,开创了禅宗丛林寺院的别具一格的模式。据《禅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因此就有了“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之说。
中国禅林中,具有组织规模的禅林规范,始于马祖道一(709---788)。马祖虽创建了丛林,开禅众安居习静的方便之门,却没有定下一定的规式,其弟子百丈怀海秉承师志,并根据菩提达摩至慧能以来禅门丛林生活的实际情况,以超然见地与恢弘气度,大刀阔斧的改制,制订丛林制度,名《禅门正统》,后称“百丈清规”。始有中国佛教丛林制度、清规的产生。
百丈清规的制定,对后世中国佛教的影响非常深远,且具划时代的意义。它直接推动禅宗的发展,也间接的影响其他宗派的制度,同时为中国文化注入新的内涵——礼仪、社会法规等。
丛林初起,仅对禅宗寺院而言,随后各宗也仿效禅林制度建立丛林,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从此,丛林就成了大寺院的通称。
丛林至宋分化成三种类型:
1、 敕差住持院——由朝廷给牒任命住持的寺院
2、 甲乙徒弟院——由本寺所度的弟子轮流住持寺院,本宗世代相续,实行本宗师资相承的世袭制度,又称“剃度丛林”或“子孙丛林”
3、 十方住持寺院——实行十方选贤制度,因此称“选贤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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