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佛教文化 构建和谐社会
弘扬佛教文化 构建和谐社会
增 勤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典礼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胡总书记的讲话表明,中国共产党执政55年后,更加重视社会和谐,更加追求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目标的新要求。建设这样一个富足祥和,人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需要全社会做出共同努力,广大佛教徒更是义不容辞,应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主人翁精神,发扬优良传统,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加强自身建设,抓好五个“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爱国爱教为思想基础
坚持爱国爱教是广大佛教徒的优良传统,佛教从传人中国的那一天起,就将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东晋高僧道安法师曾经指出:“不依国主,法事难立”,这一见解可谓深刻!爱国是前提,爱教是根本,没有一个民主、富强、和谐的祖国,就不可能有宗教信仰的良好环境,所以说爱国才能更加爱教,爱教必须爱国。爱教就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发展道路,努力把佛教建设成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宗教,就必须投身到伟大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当中去。爱国就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就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自觉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们的渗透,就要坚决反对邪教,反对一切利用宗教企图分裂国家或者打着宗教的旗号制造暴力恐怖,挑起民族隔阂、猜疑和仇视,引发地区紧张、冲突和对抗的行为,就要把个人融入团体,把个人和团体的利益融人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中,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支持改革开放的政策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公平自由为认识基础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呼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公平自由的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就如《金刚经》中所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佛教虽然不承认什么造物主,但是提倡文化和谐与宗教和睦。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性格与特色,是民族精神的源泉,而宗教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素质,民族文化与宗教信仰经常结合在一起,蕴藏着巨大的精神力量,也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对民族团结和构建和谐社会有强大的推动作用。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民族,我们强调民族团结,就必须重视民族文化,尊重宗教信仰,重视平等自由,重视解决好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否则,无法实现民族宗教的和睦,没有民族宗教的和睦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
努力实现利益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佛教“六和”精神之一的“利和同均”,就强调照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在现实生活当中,要坚持“耕者有其田,贾者获其利"的原则,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丰富的财富,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氛围。
三、诚信友爱为道德基础
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佛教文化中的伦理思想,可以为社会公德的形成提供丰富的思想依据。当今中国社会的特点,是人口众多,东西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老龄化趋势更加明显,就业压力增加,部分青年思想颓废,使人们的心态越来越浮躁,长此下去,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而佛教重视启迪智慧,教导人们遇到事情要正确面对,慎重处理。佛经中讲,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这种宽容精神,可以使这种浮躁情绪得到很好的消解。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高楼大厦阻碍了人们的沟通交流,使亲朋有若隔国,邻居就像陌路,因为缺少了亲情,许多人因此抑郁而生病……。佛教告诉人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是缘份,要珍惜缘份,互相友善,互相关爱。用真情来善待他人,就一定可以创造美好的明天。
诚信是人际沟通交流的钥匙,佛教早就提出要加强心灵环保,严禁贪污腐败和欺骗行为。佛教根本戒律制止人讲假话,不允许欺骗人,要求经营商业者要坚持“正命”,不可以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愚弄消费者。所有人都应该树立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诚信态度,共同建立和谐社会的信任基础,实现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的美好理想。
四、慈悲济世为精神基础
中国大乘佛教思想,提倡慈悲济世,乐于奉献的精神,毛泽东主席对此非常认同,在与十世班禅大师谈话时曾说:“我们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与释迦牟尼佛普渡众生原是一个宗旨,我们要团结广大的佛教徒,为人类的利益而共同工作。”事实上,就现实社会制度而言,佛教理想与社会主义最为接近,也完全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今中国社会,竞争日益剧烈,一些弱势群体处于明显的劣势,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而我国正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还没有能力完全彻底地照顾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问题,需要大量的慈善机构向他们伸出援手。佛教历来有扶危助困的传统,寻声救苦的观音菩萨更是被视为慈悲的化身。多年来,佛教界一直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救灾济贫,扶危助困,兴建希望学校,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相信随着佛教自身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佛教慈善事业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
五、圆融和谐为实践基础
佛教从众生平等、世界平等的理念出发,提倡善待众生,善待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社会圆融和谐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提倡“六和”精神,即“身和同住,口和无争,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来协调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营造融洽生活氛围。但是,由于人们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工业化对大自然的开发近乎掠夺,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每每斩断了维系生态平衡的脆弱的生物链,导致自然灾害频发,去年东南亚海啸灾难造成数十万人的死亡,就是明显的例证。
针对战争、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潜伏着的巨大危机,佛教提出了人间佛教思想:用善良来面对生活,用文明来维护秩序;从因果报应的角度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启迪智慧,净化人心,来去除过分暴涨的个人私欲;以勤俭节约,乐善好施来树立人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实现人心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发扬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优良传统,积极植树种草,美化环境;大力推广素食运动,戒杀护生,维持生态平衡……,相信只要认真积极的实践人间佛教思想,就一定可以达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境界。
中共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出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光明道路,我们的佛教界应该象赵朴初居士所说的那样:把佛教事业圆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促进中国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西安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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