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完善僧格以树公众形象
浅述完善僧格以树公众形象
释界象
佛教传入我国已有二千多年,能流传至今,就是因为有了戒律为准绳,释尊以律法摄受僧众,把住持佛法的责任交托给“僧伽”。戒律是摄受僧众的向心力,广大的僧众,虽然贤愚不齐,有了戒法可守,才能各安其分,彼此融洽为道。学修并进,调伏身心。所以佛陀特别注重戒律的存在与守持,戒律便是佛陀最后的遗教。因此,佛教僧伽应加强自身建设,即:信仰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修六度四摄,随顺众生“以戒为师”完善僧格。“僧”是佛法三宝之一,以弘法为家务,以利生为事业,是佛陀崇高思想品德的继承人,是弘扬佛法的核心力量。僧人的一言一行,必须合乎经、论、律的原则。使信众从僧人的和善、真诚、慈悲、谦虚、无贪等崇高的德行上,看到佛教美好的形象。印顺导师说:“有了律治的僧团,无惭无愧的犯戒者,在大众的威力下,便不能不接受制裁;和乐清净的僧团,能净化身心而得自身的解脱;不忽略社会,不忽略自己,在僧团中实现自由,而佛法也就达到了‘久住’的目的。”
绍隆佛种、教化众生是僧人的神圣使命,只有具备相当的佛学知识,融会贯通世间法,才能契理契机善度众生。所谓:“知外学,乃能制诸外道。”因此佛教僧伽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继佛慧命的僧人,应勤学五明:即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因明、内明,提高僧伽综合素质。在实际修行中,体验真理、证悟真谛,培养出学修兼备、自利利他,具有综合素养高素质的现代僧伽,以五明弘教,内明兴教,应机说法,加强对居士团体的指导和凝聚力。充分发挥佛教僧团的“六和”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功用。
构建“和谐社会”,是以净化人的心灵,提高人格素养为基础,而遵守社会公德,减少自私自利的思想行为,尊重、关爱他人,从而达至一种“和谐”状态。“和谐”思想是中华灿烂文化的一部分,《易传》提出了“太和”观念,“太和”观念包含著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自我身心的和谐;《论语》也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的著名理念。而今的“和谐”又有了新的理念,它是高度融洽、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诚信友爱、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在竞争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学佛首先要学习做人,所以佛教注重内修自我完善,自利利他。提倡“六和”精神,是营造“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道德资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和合、安乐、清净,是僧团的三大美德,故此佛教极力提倡“六和”精神,即: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见和同解,这“六和”精神,是大家和谐相处、互相尊重、清净快乐的基础,它不仅是佛教团体的生活准则,也可以作为普通社会一切团体的生活准则。“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和睦、团结、和谐关系的体现;“戒和同修”有律治的精神在内,符合和谐世界的行为规范;“利和同均”含有财富公平分配的理念,而“和谐社会”正是公平、利益均衡的世界;“见和同解”是追求人们基本伦理价值观念是一致的。
2005年9月15日,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60周年首脑会议期间,契时契机提出构建“和谐世界”的倡议,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重要讲话。胡主席这一国际关系崭新理念的提出,引起全球的重视和关注,国内外学术界也相继召开相关的主题进行研讨。2006年“世界佛教论坛”在我国成功的举办了“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为主题,引起了世界佛教徒的强烈共鸣,中国佛教的地位在世界各国得到提升,世人瞩目。中国佛教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全面的恢复与发展,在佛教蓬勃发展的今天,如何进一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发挥佛教的社会功能,《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因此我们佛教界首先要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努力挖掘和发挥佛教的积极因素,做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提升中国佛教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二千多年前,佛陀成立僧团,就以身行、语言、思想、心意、法制、经济为民主平等的“六和”原则,树立了佛教的慈悲平等风范。它不仅是建立僧团的重要基础,也是人类追求社会和平的根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遵纪守法、互相包容、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六和”精神,更应该被提倡和发扬光大,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悲周遍、利他的精神,是佛教大乘佛法的要领。诸佛菩萨的行为,都体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以利益众生为己任,在利他中成就自己。因此僧伽应关怀社会,救度众生。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有许多的责任是我们佛弟子所应履行的:诸如世界各国所呈现的社会问题、政治冲突、暴力、色情、吸毒、生态环保等方面都是我们佛教所应关心的。同时,现代化进程中本身产生的问题必将会增加对宗教信仰的需求。众所周知,佛法圆融的精神可以起到净化人心、调节现实社会的道德价值冲突、指导生活、提升世俗生活品质的良药妙方。
身为佛教徒,应本著「无我”的精神,以众生的利益为利益,以实际行动来关怀社会,将众生的需要当作是自己不容推卸的责任,实现“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悉离苦”的菩萨行愿。具足这种利他奉献的精神,不仅能升华、完善我们的人格,使自身得到安乐,最终获得解脱自在;同时也能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使人民安乐、社会安定。“利乐有情”、“爱护众生”,是行菩萨道的真谛,佛教团体应在慈善公益中多做奉献。现在世界许多贫困地区,还存在著求学、看病、交通等诸多困难;还有天灾人祸,如每年的台风、水灾、干旱等自然灾害,佛教团体在捐助贫困学生求学、资助兴办希望小学、协助实施一些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架桥修路、建设乡村诊所、支持灾区等方面都是大有可为。近年来,我国许多佛教团体在这些慈善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如南普陀慈善事业基金会在这方面就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这些活动的开展可以改善佛教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提升了佛教在社会的公众形象,使佛教更好的溶入和谐社会发展中。
佛教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精神文明的象征,有其自己独特的修身方式,是人类陶冶情操、化解内心冲突、净化心灵的精神妙药,而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从心做起,《华严经》云:“心如工画师,能画种种物。五蕴悉从心,无法而不造。”所以有人说,世间最好的艺术家,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心一变,山河大地都会为我们的心而改变,这就是心的力量。为了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温暖,所有佛教徒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改变我们的心行做起,完善僧格、提高素质、弘扬正法、化导群萌,为人类谋求和谐幸福的人生而努力,自净其意,众善奉行,为21世纪树立起良好的佛教公众形象。促进海峡两岸佛教团体的互动,加强与藏传、南传佛教的交流,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作出我们佛教界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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