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文化的和谐与新丝绸之路的繁荣
宗教文化的和谐与新丝绸之路的繁荣
王超
“新丝绸之路”乃相对古代“丝绸之路”而言,本文泛指联结亚洲与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交通通道。在欧洲和亚洲广阔的大陆上,分布着多姿多彩的宗教文化。历史上,丝绸之路既是商旅交通要道,也是欧亚大陆宗教文化交流的通道。“从汉代开始,诞生于印度次大陆以及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宗教便沿这条道路东传中国,并在中国境内建立了各种宗教活动场所,许多至今犹存”。佛教、道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还有犹太教、袄教(又称琐罗亚斯德教)、摩尼教等,这些曾流传于中亚细亚,并在中国境内留下了丰富多彩文化遗存的宗教,都在丝绸之路的繁荣发展中,得到广泛交流与传播,从而遍布亚欧大陆。因此有的学者将丝绸之路誉为“宗教之路”,丝路古道、寺观石窟、佛道经卷,无不驻留下历史的足迹,见证着古道沧桑。
丝绸之路初始于政治军事,却繁盛于商业贸易,其商业贸易尤以丝绸制品影响最大,故得此名。而宗教文化也因处于不同宗教文化区的商人往来而得到广泛的传播,因此友好往来的商人成为最初的宗教传播者。“公元前6世纪,佛教在印度产生,佛教的僧侣是第一批不辞劳苦、奔赴亚洲各个地区传播宗教的旅行家。佛教传播自然与古代商业道路有分不开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商人也就是传教者”,可见商道与宗教传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波斯帝国地处欧亚大陆交汇之地,因此游走在其间的波斯商人为欧亚文化的交流传播起到中介作用,波斯商人也就自然成为丝绸之路上的文化使者。波斯人的商队一直奔走跋涉于直通中国长安的丝绸之路上,随着商业活动的开展,宗教活动也传播开来。
不仅佛教如此,以后的摩尼教、甚至基督宗教或伊斯兰教都遵循同样的方式。最早的基督徒中有部分就是犹太商人,他们沿着商业网在生意中把基督教文化传播开来。公元7世纪时,基督教聂斯托利派传到中国,被称为“景教”,781年景教传入长安150年后,当地的基督教团体还竖立了一块石碑“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碑文以中国传统的儒释道之言论述了基督教在中国的情况,显示出宗教文化传播与交流的特征。伊斯兰教是注重经商传统的宗教,公元7世纪以来伊斯兰教在穆斯林商人的贸易往来中,沿着丝绸之路传播,并以其持久的生命力,影响至今。
从汉代至元代,丝绸之路随着王朝的更替也经历着兴衰起伏,而丝绸之路沿线的宗教文化交往也在这种兴衰交迭中时断时续。随着1368年元帝国的崩溃,丝绸之路上的商业往来与宗教文化交流一直呈中断状态。历史上丝绸之路沿线各种宗教文化的交流,促进了不同文化间的了解。历史已为我们树立了宗教间和平发展的典范,当今世界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的潮流,为宗教和谐发展提供了可能。在重启 “新丝绸之路”的背景下,一条新商道、一条文化交流之路—新丝绸之路又将打开。
欧亚大陆不仅分布着当今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还存在着其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宗教,如犹太教、印度教、道教等。同时又因同一宗教内部对教义思想的不同阐释,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教派,有的教派间又因历史的、民族的、国家利益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欧亚大陆间,因伊斯兰教文化圈地处中心,连接欧亚,不仅是欧亚大陆的中介,也是各种宗教文化交流的中介,在欧亚大陆桥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伊斯兰教与各宗教间的和谐以及伊斯兰教内部的和谐在新丝绸之路发展中占有突出地位。
首先,宗教间的和谐。要建立一个和平稳定的商道—新丝绸之路,在宗教问题上只有和谐共处、求同存异,才能避免冲突,为各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搭建起一条和平发展的通衢大道。
其次,宗教内部的和谐。纵观各种宗教发展的历史,我们发现,宗教文化的发展壮大也同时伴随着宗教思想的意见分歧。各种教派思想在发展过程中纷纷走向独立。这其中有思想认识的原因,也有传统与改革的原因,既有民族传统的因素,又有政治利益的要求。在每个历史时期,或有一种教派占主导,或同时共存。当今世界,只有倡导和谐,求同存异,消除内部不和谐的因素,才能创造和平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的主题,虽然当今世界仍有局部的冲突与斗争,但随着商路的开通、交往的增多,不同文明间的人们将更加关注发展与和谐。欧亚各国的联系因海陆空交通体系的完善更加频繁,随着各国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重开亚欧新的丝绸之路通道已成为沿线各国的普遍共识。在此形势下,一方面,贸易的交往能促进文化的交流,随商业贸易而形成的交流平台,对各国文化交流也同样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贸易的开展、了解的深入,不仅能增进友谊,同时为宗教的对话提供了平台,各国人民在贸易往来的基础上,搁置宗教文化的差异,从而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同时也消除偏见,促进宗教内外部的和谐。这种宗教和谐无疑是符合世界“和平与发展”主题的。另一方面,宗教的和谐,文明的交往,为新丝绸之路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地区稳定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人们的关注点也会从宗教的差异转向对和平发展环境的关注。这是个双赢的结果,宗教和谐与新丝绸之路的繁荣,相互促进、不分彼此,一方受益而双方获利。
综上,一方面,丝路沿线的宗教文化和谐共处,促进了新丝绸之路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新丝绸之路的繁荣稳定又为宗教文化的和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摒弃文明冲突论,发扬文明交往论,为宗教和谐与社会繁荣添砖加瓦,同时也为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构建和谐世界贡献力量。来源:《中国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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