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波法师:佛教与社会相和谐
佛教与社会相和谐
作者:静波法师
佛教与爱国爱教的和谐。爱国爱教是佛教永恒的主题,我们不能回避。在佛教戒律中记载,曾有比丘要到国外弘法,向佛陀请示教诲。佛陀于是告诫“遵守国王法,不违毗尼行”。如此,爱国爱教,就是守法守戒。就爱国而言,佛陀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曾多次劝阻毗琉璃王停止侵略自己的祖国,及至涅盘之际,还在以头朝北,教示弟子不忘自己的祖国。就佛教的戒律而言,以寺院为载体的僧人居住地,是建立在以“戒律"和“共住规约”的基础上的,以此维护佛教和僧团的纯洁性。所谓“毗尼久住,正法久住”。
佛教与心灵环保的和谐。人类所有的感受来自于敏感的心理。态度决定一切,思想影响行为。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因发展而带来污染的环境,应该思考人类如何走出自己思想和行为误区的问题?根据佛教的理念,《维摩经》说,“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这就如同牛拉车,车如果不走,应该打牛,而不应打车的道理一样。今天环境污染的根源,还是人心的问题。我们会把自己的小环境收拾得且幽且雅,却不知道小环境与大环境息息相关。据说日本有一批人到中国植树,意是说明中国的环境已经影响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帮助中国改变环境,实际是帮助他们自己改变环境。
佛教与人间的和谐。《造像功德经》中说:“诸佛如来人中生故,复于人中成等正觉,人中多有阿罗汉而得果故,诸大威德辟支佛,复于人间出现故。”就是说,佛教中的三乘圣人都是在人间发心、修行、证果和度生。又如《增一阿含经》中,佛告比丘,“如来亦当有此生老病死,我亦是人数”。既是人类,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规律,而三恶道及天人之身都不具备修行的条件,所以要在人间珍惜人身,寻求出离解脱之法。太虚大师提倡人间净土,曾有“仰止唯佛论,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的感慨。也就是说,修行的基础是做人,只有做人成功,修行方能成就。已故赵朴初会长提倡“人间佛教",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记得朴老曾深有感触地引用孔子说过的话:“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是吾忧也!”用以激励学僧,承当使命,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可见,离开人间学佛,就如同“空中楼阁”。所以,未成佛道,先结人缘;佛在心中,路在脚下。
佛教与公平正义的和谐。龙树的《中观论》中说,“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即是说,离开了世俗谛的规则,没有办法认识和实践佛法。这种规则是世间公平与正义的基础。佛教承认相对而言的社会规范。汉传出家人的四大特点,佛教的“六和”精神,还有符合佛法标准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是接受和实施公平与正义规则的表现,是为了保证佛教形象和出家人素质的。如果没有规则,就会导致:“慈悲出祸害,方便出下流”。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影响,佛教面临的空间与环境,相对而言,比较复杂。我们可以圆融,但不能圆滑!就佛教自身而言,面临着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固本强身以增加抵抗力和免疫力的问题,承当起“弘法是家务”的责任。这是一个倡导佛法中“显正"的体现。如黑龙江省佛教协会,曾多次举办“宗教政策培训班”,普及宗教法规常识。这对于引导信众的整体素质起到了推动作用。就佛教面临的外部冲击,诸如附佛法外道的招摇撞骗等,加强弘扬佛法中有关的“破邪”的内容。再如哈尔滨市极乐寺等,以寺院为基地,坚持讲经说法,长期不懈,尤其是针对邪教“法轮功”等附佛法外道现象,破邪显正,教化“法轮功”等痴迷人员转化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以上探讨,界定了佛教的和谐基础。我们可以说,佛教正在与现实社会相适应,同时,也可以为世界和平、人类生存,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佛教中常以水来比喻佛法的随缘。虽随方就圆,但不改变水之特性;虽不改变水之特性,却又能随圆就方。我们有理由相信,佛法中的生命之水,一定会与无边无际的大海兼容相契。虽然个体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愿意融入大海之际将会永不干涸,并具备坚强的生命力。这就是和谐的美与无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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