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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的慈悲精神及其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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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佛教的慈悲精神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刘胜梅
  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以来,在与中国固有文化相互碰撞、激荡、冲突、融合中,从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终于发展成为一种精密、深邃、严谨的思想体系。从广义的伦理学观点来看,整个佛教无非是一个伦理道德系统,这从“七佛通偈”也可以证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而慈悲精神作为佛教的根本精神,贯穿着这个伦理道德系统,因而研究和探讨慈悲精神的内涵、理论基础和它在佛教上的践行及其现实意义,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慈悲精神的内涵
  慈悲精神就是与乐拔苦的菩萨精神,“慈”(与乐)是爱护众生,给予欢乐;“悲”(拔苦)是怜悯众生,拔除苦难,慈悲被认为是菩萨行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大智度论》卷二七称:“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乘佛教以慈悲作为异于小乘、进入世间“普度众生”的重要依据,故云:“慈悲是佛道之根本。”印度天亲菩萨在《十地经论》中说:慈者,同与喜乐因果故;悲者,同拔忧苦因果故。可见,慈悲就是与众生拔苦与乐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是慈心慈行和悲心悲行的的统一。根据佛教修持者的认知和思想境界的高低,可把慈悲分为三种,即(1)“众生缘慈悲”,指以众生为对象的慈悲,此为凡夫的慈悲,属于小慈悲;(2)“法缘慈悲”,指觉悟到诸法无我之理所起的慈悲,此为声闻、缘觉及初地以上的菩萨的慈悲,属于中慈悲;(3)“无缘慈悲”,指离一切差别,心无所缘,是佛的慈悲,属大慈悲。亦统称此“三缘慈悲”为“三慈”。
  二、慈悲精神的理论基础
  佛教的慈悲精神是建立在缘起说之上的。缘起说是整个佛教教义的理论基础。所谓“缘起”,其基本要点是:世界万事万物均由因缘而生,亦由因缘而灭。因,指产生事物的直接原因;缘,指产生事物的间接原因。缘起说认为,万事万物都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中,并随着因果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其典型的表述形式为:“因此有彼,无此无彼,此生彼灭,此灭彼灭。”按照缘起说,宇宙万物都是因缘相关的存在,都不能离开因缘而独立存在。同样,每个人都与其他众生息息相关。
  从三世因果关系来看,其他众生的某某在过去世可能就是自己的父母等亲人。这种人与人的密切相关性就是慈悲的出发点。又据缘起说引出无我说,认为人并不具有实体的“我”存在,否定有这样“我”的真实存在,即是“无我”。小乘佛法主张“人无我”,认为人身并没有恒常自在的主体,大乘佛法还主张“法无我”,认为一切事物也没有恒常坚实的自体。由此也就产生自、他一体,也就自然生起“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心了。
  三、慈悲精神在中国佛教上的践行
  慈悲精神只有体现在行动上,才是真正的慈悲。佛教的慈悲精神,是以佛教的般若空性及显空不二为指导,慈悲与般若无二双运,统一于大乘佛教的根本。发菩提心之中。菩提心体现于以普度众生为己任的菩萨行。菩萨行是指以“六度”为中心的大乘所有的修持和行动,它是慈悲精神的真正践行,是佛菩萨把完美的德性转化为德行的道德实践行为,其核心内容就是普度众生,利乐有情。如地藏王菩萨曾立下“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的宏愿,自愿置身于地狱救拔恶道众生。又如观世音菩萨主张“随类度化”,一切众生,不分贵贱贤愚,遇难时只要念诵他的名号,他就能寻声而至。他还能遍观宇宙的各个方向,并身及宇宙的各个角落,以提供帮助,拯救解脱。佛菩萨是实践佛教慈悲精神的典范,是道德理想的人格化,佛菩萨的践行精神激发和引导着广大佛教信徒立足于现实生活,把慈悲精神贯彻到具体的修行实践中去。慈悲精神的践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布施,二是不杀生。所谓布施,一般有三种,一是财施,二是法施,三是无畏施。财施又分为外财施和内财施两种。外财是指钱财物品,即货币形态和物化劳动。内财是指知识、经验、技术、智慧、学说等,即非货币形态和非物化的劳动。法施主要是对出家人而言,即顺应人们要求,说法教化,或将自己礼颂功德回向众生。无畏施是指急人所难,随时助人排忧解难,并使人在趋向解脱之途上勇敢无畏。佛教认为布施能够制止众生贪欲,因贪欲为一切烦恼和罪恶之源。布施可使众生破除留存心中的吝啬和贪念,以便早日脱离生死苦海,到达涅槃彼岸。佛教认为越是难以做到的布施,功德越大,并主张必须尽自己所能地满足任何人的任何乞化要求,包括布施自己的肢体。本生故事中的“施鹰”、“饲虎”被视为实施“布施”的最高典范。布施是不图回报的,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如果善有目的,那就不是善,如果善的结果有报酬,那就不是善。在佛教中,布施的最高境界是三体轮空,即要忘记自己,忘记施物,忘记受者。具体说来,就是要“施时不选有德无德;施时不说善恶;施时不择种姓;施时不轻求者;施时不恶口骂詈”(《优婆塞戒经》)。中国佛教慈悲精神的践行,还体现在不杀生上。所谓不杀生,指除了人之外,所有有生命的动物、生灵都应当被保护、戒杀。不杀生被列为佛教戒律的第一条。佛教认为一方面依六道轮回转生的说法,一切众生曾互为亲属。如《梵网经》上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这其中包含着丰富的世俗伦理关怀。另一方面,是万物一如、万物一体的观念。万物一如,彼此平等。所有的人、所有的生物乃至山川河流、矿物土地,都是在一个共同的天地中生存着,相互协同进化着。人不过是宇宙万物中的一种,并且和其他事物一样,均由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特殊的珍贵价值,所以人类应该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万物,以慈悲的心情去善待万物。由不杀生又产生救生、护生、放生,这是因为人与动物在六道中轮回流转,互相转化,并且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都具空寂的本性,皆有解脱成佛的可能,生命的价值是平等的。因而,人们应该尊重生命,戒杀护生。
  四、慈悲精神的现实意义
  中国佛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在现代,它仍然有着发展的深厚社会土壤和心理基础,因而作为中国佛教根本精神的慈悲精神,也仍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佛教的慈悲精神,有助于人们提升道德境界,塑造良好的人格形象。道德境界是指人们所达到的道德觉悟程度以及所形成的道德品质状况和精神情操水平。人格是做人的尊严、品质的总和,人格形象体现着人们生命的质量和生命的层次,体现着道德境界的高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给社会带来繁荣和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许多人把金钱和财富看成人生价值的衡量尺度,道德淡漠、理想沉沦、物欲膨胀已经成为许多人的生活态度。慈悲精神鼓舞着人们用赤诚的爱心、慈心、同情心、恻隐心和怜悯心去关爱众生,关爱宇宙万物,以慈悲柔和的心怀去体谅、帮助他人,去造福社会、造福人民,有助于引导人们从自我的狭隘天地中走出来,正确对待物欲,摆脱各种精神困扰,重建精神家园,安顿自我并提升自我,从而在心灵深处培植一种公平、公正、健康的心态,培育一种善良、理智、从容的生活态度,培养一种能够适度克制欲望、充分发挥爱心的道德情操,从而有助于人们提升道德境界,塑造良好的人格形象。
  慈悲精神有助于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我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人与自我的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的三大基本矛盾。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到人类社会的整体命运和每个人的现实生活和生命价值。根据佛教教义,个人产生烦恼和痛苦的根源就在于不懂得“无常”、“无我”,因而产生“常见”和“我见”,并执著于“人我”和“法我”,无法获得解脱。用慈悲精神来引导人们,使人们在对社会和其他人的无私奉献中,勤勉精进,永不懈怠,才能断除烦恼,消除“我执”、“我见”,增长智慧,才能最终达至觉悟。而生命的觉悟并不是离开世间而去追求另一种不同的境界,而是要普度众生,利乐有情。也就是说,要达到生命的觉悟,只有在对众生深切的关怀与同情中,只有在对他人和社会的不断奉献中才能实现。而一旦真正觉悟了生命的真谛,就必然会去无私地奉献人生。可见,个人与自我的关系问题是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慈悲精神的弘扬,可以使人们真正懂得:造福社会和人民就是真正地造福自己,这是处理人我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关键。
  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佛教的慈悲精神倡导人们以慈悲的心情去善待自然,善待生命。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休戚与共的。大自然的一切,包括山川草木、花鸟鱼虫,都相依为命,互为生存的条件。一方面,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或暂时的利益不惜捕杀珍奇动物,破坏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在逐步提高,人们在征服自然的同时赫然发现,大自然已表现出其反扑的强大威力,生态环境的破坏、地球资源的耗竭就是人类为自己的霸道行为所付出的惨痛代价。对自然的破坏,就是对自我生命的摧残,这不仅会危及我们人类自身,还必将祸及子孙后代。倡导慈悲精神,倡导人们关爱自然,关爱生命,有助于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使人们在与自然和睦相处的前提下有节制地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从而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有利于维持生态平衡,营造和谐的生存空间。
  慈悲精神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当前,我国人民正处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历史时期,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正如李铁映同志在中央十五届十中全会上的发言所指出的: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是保持长期的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保持政治稳定和国家的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就是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什么也做不成。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必须要处理好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这就需要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欲望有所克制,这样才能使个人欲望或需要与社会秩序或他人利益相协调。发扬慈悲这种舍己为人的集体主义精神,提倡不以个人好恶、亲疏、利害,不以思想偏见、集团私利等等来取舍,不采取不正当的行为伤害、剥夺别人的权益,就可以减少贪污腐败和制造假冒伪劣等不道德行为,使人们去掉贪心、私心,净化人的心灵,净化社会的大环境,从而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同时,促使人们积极投身社会的各项公益事业,如民政部门的优抚救济、低保补助、赈灾工作,民间开展的光彩事业,“希望工程”、“幸福工程”、“送温暖”、“春蕾计划”等,推动这些公益事业的发展,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安老助孤、扶危济困、扶残助残、互助友爱的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而充分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奋斗,克服困难,创造财富,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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