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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和宗教学的分途与相遇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牟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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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和宗教学的分途与相遇
  牟钟鉴
  一
  民国时期西方民族学开始传入中国:蔡元培在1926年发表《说民族学》,是民族学在中国兴起的标志。凌纯声、吴文藻、吴定良、戴裔煊、岑家梧、费孝通、黄文山、李济、李安宅、林惠祥、林耀华、孙本文、吴泽林、杨成志、杨堑等一大批学者,一方面致力于翻译和介绍西方民族学的重要著作和理论,另一方面深入中国少数民族和汉族地区进行民族学田野调查,为民族学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努力。他们的成就在《民族学通论》(林耀华主编)、《中国民族学史》(上卷.王健民著)中都有论述。从民族宗教学的角度看,他们对西方民族学传统的继承是有偏失的,主要表现为对宗教学的忽视,使原本在西方同步和交错发展的民族学和宗教学在中国互相脱节,说得更准确一点,就是只引进民族学,而未能引进宗教学,遂使宗教学在中国的正式兴起晚了半个多世纪。由于缺少宗教学的研究,中国的民族学的健全发育也受到严重影响。诚然,有些中国民族学家,也重视民族宗教的调查研究,写了一些作品,如岑家梧有《图腾艺术史》、梁剑韬有《中国古代巫术-宗教的起源和发展》,李安宅有《巫术宗教科学与神话》,杨成志有《罗罗族巫师及其经典》等,但是,它们与中国民族学家的整个研究成果相比,数量较少,宗教不是关注的重点;同时在内容上只涉及部分民族的古代宗教与巫术,不像对待西方民族学那样全面引进,既没有系统介绍西方宗教学各派理论,也没有提出自己的宗教学体系和方法,因而没有出现有成就的宗教学家。这是为什么呢?中国知识分子本来就重哲学轻宗教,民国年间中国思想界又基本笼罩在西方科学理性大气候之下,以科学与民主为争取民族复兴的两面大旗,没有看到西方在科学与民主背后还有基督教深厚传统存在。中国先进的思想家大多以科学为标准评说取舍中国的传统文化,故视儒、佛、道为落后,视民间信仰为愚昧,把批判旧传统视为启蒙运动的组成部分,即便是文化保守主义者也认为宗教在中国可以被取代。如最早在中国提倡民族学的蔡元培,便主张“以美育代宗教”;胡适和陈独秀的政治信仰不同,但都是科学主义者,提出“用科学代宗教”;冯友兰是中西哲学结合的新儒家学者,则提出“用哲学代宗教”;梁漱溟是中国最早的文化学创立者,他提出“用伦理代宗教”。他们都认为宗教在中国并不重要,而且它是非理性的反科学的,对社会进步起消极作用,宗教在中国未来新文化中是没有地位的。在当时学者眼里,民族学与宗教学不同,民族学可以纳入实证科学的轨道,如同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一样得到发展,故在中央研究院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宗教学则被排斥在外。这个传统影响如此之深,以至于大半个世纪之后的迁台中央研究院至今仍然没有宗教研究所。吴文藻和费孝通是英国人类学与宗教学功能学派大师马林诺夫斯基的学生,吴先生的作品基本不谈宗教学,费先生的成名之作《江村经济》也不研究宗教,他们都没有从马林诺夫斯基那里学得宗教学,费先生后期仍不谈宗教学,这是令人颇为遗憾的。但中国学者在宗教史研究方面却开创了现代学术新局面。如陈寅恪、陈垣、汤用彤、陈国符、傅勤家等皆有建树。梁启超、熊十力、吕澂等人的佛教史作品,亦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作为非主流的思想,康有为看到西方现代社会需要宗教,以弥补法律之不足,如尽弃宗教,人则“无所畏惧,肆其作恶而已”,中国今后建国也要参考西方的经验,以儒学为基础,建立孔教,用以规范社会精神生活,他认为“夫将欲重道德之俗,起敬畏之心,舍教何依焉”(《中华救国论》)。此外,还有章太炎、贺麟等少数学者,从超越科学的文化学社会学角度,肯定了宗教的未来价值。但他们的声音被反传统洪流所湮没,在文化激进主义者眼里,他们都是保守落后的。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学,又接受了苏联“宗教鸦片基石论”的观点,进一步强化了排斥宗教的情绪,在民族学田野调查和理论研究中,都有意无意回避宗教问题,在不得不提到宗教的地方,也尽量简略加以描述,并且要使用批判的语言,不敢正视宗教在民族文化中正面的重要作用。在50年代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基础上形成的三套丛书中,宗教的资料很少,宗教作为民族习俗文化稍有涉及,不能成为宗教学研究的文献依据。1957年反右以后,不仅宗教研究无法进行,民族学也被打成资产阶级伪科学而遭到禁止。文化大革命中,民族学的教学体制和研究机构被撤消,大批民族学家遭受迫害。直到改革开放,民族学才恢复了生机,80年代以来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一门在人文学科中十分活跃的学科,队伍壮大,成果丰硕,与国际民族学界接轨并开展交流、合作,与相邻学科的联系也加强了。
  三
  如今,民族学和宗教学都已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颇有生气的学科,它们的研究在向深广发展,它们的影响在与日俱增。这两门学科经过相对独立的发展,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氛围中相遇了。在一定意义上,它是在恢复和发展民族学和宗教学原有的传统。这两门学科横向联络、携手发展的时机成熟了。在学术层面上,中国的民族学与宗教学承接了社会主义的西方的和古代的理论传统,进行综合创新,再加上中国民族学和宗教学面对的丰厚的实际资源,我们有条件在两者交叉的地方,建立民族宗教学的新学科。目前,中国民族史、民族关系史、世界民族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中国宗教史(包括原始宗教、古代宗教、近现代宗教、少数民族宗教)等领域,都有重要学术成果可资吸收借鉴。有一些特别关注民族宗教的人士,已经在努力开拓,推出有关民族宗教研究的一系列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其中有吕大吉、何耀华主编的《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五卷本,张声作主编的《宗教与民族》,李德洙、叶小文主编的《当代世界民族宗教》,龚学增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教程》,王志平主编的《硝烟中的沉思-当代世界武装冲突中的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何希泉主编的《周边地区民族宗教问题透视》、张践的《中国历代民族宗教政策》、《宗教.政治.民族》以及牟钟鉴主编的《宗教与民族》集刊,还有数量日增的中国各民族宗教信仰研究论著,涉及中国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中国道教、中国基督教、北方萨满教、南方巫教等。应当特别指出,张声作主编的《宗教与民族》和张践新著《宗教、政治、民族》二书,依托中国社会史丰富资料,对于宗教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中的作用,宗教在民族形成发展和民族关系中的作用,对于民族对宗教的吸收、排斥与改造,作了比较深入而富有创新的说明,他们的观点很值得大家参考。在社会层面上,多民族多宗教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实情向学界提出了建立民族宗教学的迫切需求。大家都看到民族与宗教的因素在国际国内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明显增大了,由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增多了,这是对世界和平与社会和谐的一种严峻挑战。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本来就比较复杂,两者的结合更会激发出巨大的能量;引导和处理得当,便会推动社会安宁与发展,引导和处理不当,也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动荡。我们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问题,认为民族、宗教无小事,关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又说,“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还指出,“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很明显,民族宗教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现实政治问题。所以我们要研究民族宗教问题,推出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在国内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团结与宗教和睦服务;在国际上为推动民族和解、宗教对话服务,其现实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当然,民族宗教学的建设也必将反过来丰富和发展民族学和宗教学的理论,使它们更具有中国特色,更具有东方精神,其学术价值之大也是不言而喻的。虽然我们已经初步有了关于民族与宗教的一些研究成果,把两者放在一起考察的论著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深入说明民族与宗教的相互关系的作品还不多见。民族与宗教为何关系密切?有何内在的相依关系?民族性与宗教性能够等同吗?能够分离吗?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是如何动态发展的?怎样进行分类研究?当前民族与宗教问题为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显上升?对未来有何影响?中国的民族宗教文化传统与当代经验如何总结?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作进一步的探讨,为社会提供说理透彻、论据坚实的答案,民族宗教学将会在探讨中逐步成长壮大,中国学者要为此而努力。
  什么是民族宗教学?
  学科概念的说明
  民族宗教学是民族学和宗教学的交叉学科,其宗旨是从理论上考察和阐释民族的宗教性和宗教的民族性,而重心是探讨宗教在民族文化和民族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它是宗教学的一个分支。民族宗教学有其深厚悠远的民族学和宗教学的历史学术渊源,同时又是一门正在新生的人文学科,它是中国的民族学和宗教学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相遇互动的产物。
  民族是宗教的社会载体,宗教是民族的精神导向,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关系。民族学的视角,使我们能够较好地了解信教群体的状态和生存需求,从根源上把握宗教;宗教学的视角,使我们能够较好地了解民族的心理和情感依托,从精神上把握民族。民族学与宗教学的深度结合,使两者相得益彰,民族及其文化的研究由此会向前推进一大步。 民族宗教学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总的来说,民族与宗教的互动关系及其相关问题都在民族宗教学研究范围之内。具体地说,至少下列问题应是民族宗教学研究的对象:
  第一,从发生学的角度研究宗教在民族形成中的功能和意义。这一研究着重考察从氏族到民族的演变中原始宗教如何进化为民族宗教,并且成为凝聚民族精神的力量。
  第二,从历史学的角度研究民族与宗教互动的发展阶段,每一阶段上的特点,演化的规律性。这一研究要有跨时代跨文化的眼光,特别要进行中西宗教文化的比较,看到民族与宗教关系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第三,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民族与宗教互动关系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这一研究要把民族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放在整个社会问题的框架范围内考察,看到它是社会总体问题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紧密联系在一起。
  第四,从文化学的角度研究宗教在民族文化传统形成演化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以及不同民族文化圈中宗教的多样性及其功能的差异性。这一研究要着重考察世界文化的民族风格、民族气派和它背后的宗教因素。
  第五,从政治学的角度研究民族与宗教关系在当代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它在国家关系民族关系中的影响。这一研究要关注当代宗教民族主义运动,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民族宗教背景,地区性冲突中的民族宗教问题,全球化过程中的民族宗教问题。
  第六,从中国的历史与现状出发,研究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和与此相应的在宗教信仰上的多元一体格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宗教学。这一研究既要考察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宗教历史与现状,又要考察汉族的信仰和特点,综合起来阐释中华民族宗教文化的一体性与多样性。还要考察中国民族宗教问题面临的挑战及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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