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宗教——佛教
云南民族宗教——佛教
云南的佛教,包括巴利语系、藏语系和汉语系3大部派,从而成为全国唯一的佛教3大部派汇聚并存的边缘地带。
(一)巴利语经典系佛教 又称南传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德宏、思茅、临沧和保山等地州,为傣、布朗、德昂和阿昌等族及部分佤族群众信仰,信教人数约70余万人。据20世纪50年代尚存于勐混总佛寺内的《佛陀之教史话》(傣语称“旦南布塔沙萨那”)中记载,上座部佛教自缅甸孟族地区传入西双版纳后,在今景洪市建立第一座佛寺(即袜坝姐佛寺)时,为祖腊历纪元前二十三年(615年)。1990年初,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把“袜坝姐佛寺 ”更名为“八吉寺”。上座部佛教对傣、布朗、德昂和阿昌等民族的文化、政治生活和习俗都有深刻影响。佛寺除主要用于举行宗教活动外,住寺僧人还承担传授民族文字的义务。因此,男童到了一定年龄都要出家当小沙弥(小和尚),经过7天至几个月一段时间的修行,多数人还俗回家,留下的则逐步升为比丘,成为宗教职业人员。建国后,上座部佛教受到人民政府的尊重和保护。1956年,著名长老松榴?阿戛牟尼和伍古腊被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1996年5月,全省各地恢复开放的佛寺有1702所,宗教教职人员达1008人(不含小沙弥)。
(二)藏语经典系佛教 亦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主要分布在迪庆、丽江和怒江等地州的中甸、德钦、维西、丽江、宁蒗和贡山等县,为藏族和部分纳西族、普米族群众信仰,信教人数约20余万人。据史料记载,藏传佛教于公元11世纪后由康巴地区传入云南。建国后经过民主改革,云南藏区的政教合一制度和宗教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被废除,藏传佛教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目前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宗教生活正常。1996年5月,云南藏区恢复开放的佛教寺院有25所,有活佛、喇嘛1680人。
(三)汉语经典系佛教 简称大乘佛教,俗称汉传佛教或汉地佛教。主要分布在昆明、大理、保山、玉溪、红河、楚雄、东川、曲靖、临沧和昭通等地州市,为部分汉族和白族、纳西族群众信仰。信教群众难以统计。汉传佛教在云南历史悠久,对人民群众的思想和生活影响很深。据史料记载,在唐开元二年(714年)就已传入云南。建国后,汉传佛教受到人民政府的尊重和保护。昆明华亭寺、筇竹寺、圆通寺、大理宾川鸡足山、观音堂和保山卧佛寺等著名寺院,被列为国家和省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10多年来,通过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流散各地的僧尼陆续回山归寺,宗教活动走上正常。1996年5月统计,全省开放的寺院(庵)有294所,住寺僧尼达1066人。
(四)中国佛教协会云南分会 中国佛教协会云南分会是全省佛教界3大部派的爱国宗教组织,于1963年7月在昆明成立,会址设在昆明圆通寺。曾一度中断,1981年9月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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