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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君毅的“人文宗教”观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赖功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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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中,唐君毅是试图提出“人文宗教”(见《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 53页),并着力于将“宗教融摄于人文”(同上第7页)领域的第一位哲学家。他孜孜于建立一 个宗教的心性论形上哲学基础,其目的是要使宗教精神与儒学达到一个完美的统一,并以儒 家的人文思想来完善“大德大量”的宗教性道德。
  一、人文宗教观的价值、地位及宗教精神内涵
  唐君毅以人文主义视角来阐扬宗教精神及其价值,他自称“唯是站在一求人类文化生活之 充实发展之立场,以论究此问题”(《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第267页)。在根本上,他视文 化现象为精神现象,文化即人的精神活动之表现或创造。因而他的新人文宗教观要着重说明 的是“宗教精神之价值,宗教精神对于人类文化之必需。而不着重在神存在(或佛菩萨之存 在)之证明,神之意义之说明等”(同上26—268页)。可见,唐君毅的出发点正是在文化精神 之内涵上,这构成了他的人文宗教观的基本前提。诚如其所说:“由民族之宗教思想,最可 知其文化精神之内容”(《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29页)。这最终导致他纳宗教意义于人文 化成之“文化之必需”的价值内涵上。“人文化成,则一切人之文化皆在内,宗教亦在内” (《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第265页)。
  正是基于人类文化的精神价值与意义,他极力反对从实用的功利观点去看待宗教,并认为 这 一出发点是不能透入宗教之核心的。他曾确有见地地指出:“以为真宗教精神即求神扶助 时,并以祈祷神相助为宗教生活之主要内容时,人根本误解了宗教精神,而过着一堕落的 宗教生活。……然一般人以宗教信仰,保障人之世俗事业之成功之意味更强,却更代表一宗 教精神的平凡化与衰落”(《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第271页)。由此,他十分恳切地强调, 如果宗教在文化中之地位,因为功利化、世俗化而日益降低,则不复再有它本应具有的尊严 ,以至根本失却在文化中的地位。他坚称:我们的新人文主义,要为宗教精神辩护。
  然而在逻辑立论上,唐君毅始终是“以人文之概念涵摄宗教,而不赞成以宗教统制人文”( 同上267页)。这决定了他必然要将宗教精神及其文化作为人类文化需要之前提,从而在文化 上肯定宗教之客观地位,他特别是从中国文化这一座标系来肯定其地位的。因此,“此一肯 定,完成了中国文化之发展,显示出人文化成之极致;此与西洋未来文化将以宗教精神之再 生,理想主义之发扬,救治人类物化之趋向,两相凑泊。正是人类文化大流,天造地设的自 然汇合之方向所趋”(同上266—267页)。实质上,唐君毅人文宗教观之所以要确立一个中国 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视角,来观照整体的宗教文化及其精神。其中至为深刻的原因在儒家 的生生观念及天人合德的精神,正可整治乃至拯救人类物化之趋向。他自信未来的宗教,必 然是一种人文宗教观。
  二、天人合德的宗教道德智慧
  中国文化中天人合德的宗教道德智慧,是唐君毅人文宗教观的一个核心部分。他以儒家的 道德形上学而得出:人的存在为一种“道德性与宗教性之存在”,并认为中国文化精神中之 宗教性成分,是中国伦理道德之内在精神生活上的根据。正是有了这一内在根据,使得“在 中 国,则宗教本不与政治及伦理道德分离。”(《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见《当代 新儒家》15页)
  那么,如何理解他的宗教与伦理道德的不分离呢?在唐君毅看来,首先要注重两者“同来源 于一本之文化”(同上14页)。正是同一性的本源决定了中国民族之宗教性超越感情,及宗教 与伦理道德之合一而不可分。
  唐君毅注意到,要深入到更高的层次来把握这一观点,才能更好地解释它的合理性。于是 ,他以中国思想中最为内核的观念——天人合德,来逻辑地进行解说:“至于纯从中国人之 人生道德伦理之实践方面说,则此中亦明涵有宗教性之超越感情。在中国人生道德思想中, 大家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由古至今中国思想家所重视之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 人同体之观念。此中之所谓天之意义,自有各种之不同。在此一意义下,此天即指目所见之 物质之天。然而此天之观念,在中国古代思想中,明指有人格之上帝。即在孔孟老庄思想中 之天之意义,虽各有不同,然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否认他们所谓天之观念所指,初为超越现 实 的个人自我,与现实之人与人关系的。”显然,道德伦理的关系,被君毅视为是必然地涵 有宗教的超越性意义的。由此,他强调:中国学术文化的实质性问题在,中国古代人对天之 宗教信仰,如何贯注于后来思想家关于人的思想中,而成一天人合一之类思想的;从而中国 古代文化的宗教方面,又如何融和于后来之人生伦理道德方面及中国文化之其他方面。这一 思维在他的儒家人文精神的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此儒家之教包涵宗教精神于其内,既承天道以极高明,而归极于立人道,以致广大,道中 庸之人文精神所自生。故谓儒家是宗教者固非,而谓儒家反宗教、非宗教,无天无神无帝者 尤非。儒家骨髓,实唯是上所谓“融宗教于人文,合天人之道而知其同为仁道,乃以人承 天,而使人知人德可同于天德,人性即天命,而皆至善,于人之仁心与善性,见天心神性之 所存,人至诚而皆可成圣如神如帝”之人文宗教也。(《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53页)
  这段话中正式将“人文宗教”的范畴提出,这一范畴可看成是唐君毅“融宗教于人文”的 哲学思想之结晶;他的整个宗教研究都未脱离“人文”观念。其意义在突出并强化了人的道 德主体之地位,而且是在这样一个命题——人既是道德性又是宗教性的存在,得到强化的。 对此命题的最终认识是:人能尽心知性而知天,存心养性而事天,故能承天道以极高明,儒 家的至诚之道显然是一个必然的中介。
  唐君毅认为,正是孔子的道德哲学在这里发挥了极大作用。“原始之宗教既经孔子之融化 ,乃本人德可齐于天之思想,再与庄子游于天地之思想相与合流;而渐有与天地比寿,与日 月 齐光之神仙思想。而后之佛学之所以为中国人所喜,亦因佛学始于不信超绝之梵天,而信人 人皆可成佛,而如神,如梵天,如上帝。则中国以后道佛之宗教精神,亦孔子天人合德之思 想之所开,人诚信天人合德,而人德可齐天,则人之敬圣贤之心,敬亲之心,亦可同于敬天 之心。此即后来之宗教精神之所以于天帝崇拜之外,大重对圣贤祖先之崇拜之故。孔子信天 敬祖,后人则敬孔子如天,而或忘单纯之天。”(《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58页)实质上 ,孔子是自觉地把原始宗教的天道化为“仁”道。孔子教人此仁,是教人效法天之“四时行 百物生”之德;天之道为无私,健行不息而有此四时行百物生,故人应当在最大程度上承之 以立人道。同时,唐君毅又指出,世界上一些宗教家,皆重祈祷,而低级之祈祷又夹杂私求 与私 意,将偏私之心,注入于上帝,而使上帝成一偏私之上帝。如其求而不得,则生哀怨之辞, 而孔子不重人对于天之祈求,故能“不怨天”。站在唐君毅的“融宗教于人文,合天人之道 而知其同为仁道”的立场,显然孔子的人文宗教要深刻得多。所以唐君毅再三强调:孔子之 教 立,而人皆知修德而人德可同于天德。最终说来:“由孔孟之精神为枢纽,所形成之中国文 化精神,吾人即可说为:依天道以立人道,而使天德流行(即上帝之德直接现身)于人性、人 伦、人文之精神仁道。”(同上478页)
  在天人合德之宗教智慧的思维框架中,唐君毅又试图把通于宗教精神的心性之学,放在一 重要层次上,他以为不了解心性之学,即不了解中国文化,心性之学是中国文化之神髓,又 是中国思想中所以有天人合德之说的真正理由所在。他明确指出:“心性之学,乃通于人之 生活之内与外及人与天之枢纽所在,亦即通贯社会之伦理礼法,内心修养,宗教精神,及形 上学等而一者”(《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在他看来,此心性之学的前提乃在人 性即天性,人德即天德;人性之善与天命之善通。人能尽性成德,故能赞天地之化育。宋明 儒就主张性理即天理,人之本心即天心,人之良知即天地万物之灵明。可见,在终极意义上 ,宗教精神可通于心性之学。唐君毅的结论是:孔孟思想,进于古代宗教者,不在其不信 天,而唯在其知人之仁心仁性,即天心天道之直接显示,由是而重立人道,立人道即所以见 天道。
  三、人文宗教观的“悠久”之历史意识
  唐君毅在其重要著作《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中,专设一章为“中国之宗教精神与形上信 仰——悠久世界”,意在把宗教精神与悠久之形上信仰结合起来。“久”作为一个哲学观念 ,在儒家的经典文献《易传》、《中庸》中即已正式提出,所谓“可大可久”及“悠久成物 ”。《老子》中亦有“天长地久”与“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观念。然而此“久”之观念如 何与宗教精神发生联系,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的天命靡常的宗教思 想中,同时涵有天之降命于谁要视其德而定的观念,这必然以宗教方式强化了道德观念。周 代之久,即被人视为是德的关系。唐君毅同时指出,求久是中国古人一种自觉的思想,中国 整个民族文化之所以能久,则由于中国人之各种求久的思想。如“中国人之重视子孙,自周 代起,即已自觉此乃所以存宗祀。存宗教之观念的事,乃兼有宗教道德与政治之意义的”( 同上)。然而最为关键的是,人们坚信:“在宗教精神、宗教经验中,则尽有人相信其可能 ,或能证实一超越的圆满悠久价值之境界之存在者”(《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第242页)。 可见,“圆满悠久”是作为一永恒之宗教道德价值观的核心的。
  然而,悠久不仅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历史意识,同时又是所有个体自身求久而精神不 朽的意识。唐氏并不赞成那种缺乏人格力量与精神境界的“求不朽”。“吾人之所以必肯定 宗教要求为所当有者,即以人之肯定神,求神与不朽,实际出于为自己之动机外,尚有一更 崇高之动机,乃纯出于对人之公心者。此即由于吾人之求保存客观的有价值人格,或对亲人 之情,而生之望他人人格或精神永存不朽之心,并肯定一超个体宇宙精神生命之存在以护持 人类之心……福佑国家民族与天下万民之心。”(《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445—446页)显 然,这是一种人文宗教观具有超越精神的“悠久”意识。
  以中国的儒、道二家为例,唐君毅进一步深入论述了这种更高精神境界的悠久意识。“在 中国社会人文之环境下,依儒道二家之人生智慧,中国人之宗教信仰,必然不免淡薄,盖无 可疑。吾人亦可依儒、道二家人生智慧,而谓人之不求信宗教,不求神与不朽者,可有一较 一般信宗教者,求神与不朽者,有更高之精神境界。盖一般人之信宗教,恒多出自为自己之 动机。……此实常夹杂一自私心。则儒、道二家,不为自己而求信神求不朽,而专以舍已救 世为事,或当下洒落自在者,实可表现一更高之精神境界,此乃决无可疑者。”(《中国文 化之精神价值》第444—445页)显然,唐君毅认为儒道二家在这方面的智慧,远高于一般人 那种出于一己之利的求神与不朽的“悠久”意识。他希望新的人文宗教观持有的信仰是儒家 的形而上的具人格魅力的宗教信仰。
  四、人文宗教观与现代科技
  比起其他新儒家的代表人物,唐君毅从哲学与宗教的角度研究现代科技,是最为深入的。 他不仅承认科学的利用厚生之价值,也认为科学理智的运用可间接开拓人之心量,又可使中 国人之理智力得以不卷曲于人事关系中而化为世故心、猜疑心、作伪心等。从人文宗教价值 观出发,唐君毅的结论为:“必须在社会文化上肯定科学与宗教之客观地位。”(《文化意 识宇宙的探索》第266页)
  科学与宗教,唐君毅视其为两翼。他认为:“儒家之圣贤学问,在社会文化上,正须以科 学与生产技术之发达,宗教之存在,以为其两翼之扶持。中国古代儒家精神,原是即宗教, 即道德,即哲学者,亦重利用厚生者,本当涵摄科学与宗教。然后代儒者,因要特重人而不 免忽略其中之宗教精神,并忽略对物界之了解与加以主宰之事;乃未能充量发展此儒家原始 之精神。为充量发展之,显天地人三才之大用,正须在社会文化上肯定科学与宗教之客观地 位。此一肯定,完成了中国文化之发展,显示出人文化成之极致。”(同上)可见,充分显示 天地人三才之大用,充量发展原始儒家开物成务的人文化成之精神,必然要肯定两者的客观 地位。
  在唐君毅看来,科学与宗教的价值是决不相悖的。他紧迫地感觉到真正的宗教精神价值, 并没有被人们所真正认识。所以,“对现在之时代言,则真正的宗教精神之价值之普遍的被 认识,尤有迫切之需要。在这个时代,如果人们之宗教精神,不能主宰其科学精神,人之求 向上升的意志,不能主宰其追求功利之实用的意志;人类之存在之保障,最高的道德之实践 ,政治经济与社会之改造,世界人文主义之复兴,中国儒家精神之充量发展,同是不可能的 ”(同上268页)。唐君毅极力反对以追求功利的实用意志主宰世界,他所说的宗教精神,实 是一种悲悯恻怛的至善精神,现代科技必须在至善精神的范导下得以发展,不然,人类所蒙 受的将不是福而是祸。这种至善的宗教精神,必然地导致中国文化由“正德”而过渡至“ 利用厚生”。正如他所说:“正德与利用厚生之间,少了一个理论科学知识之扩充,以为其 媒介;则正德之事,亦不能通到广大的利用厚生之事”(《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 。同时他亦认为,西方之哲学、宗教、道德之分离,缺少中国的心性之学,亦可能是西方文 化中之一缺点。
  唐君毅主张在现时代,“不仅对物界之安排之科学与生产技术,将被重视,而宗教之独立 地地位之肯定,亦不可少。……耶稣与释迦,是直接对治下坠而物化之文明,物化之人生的 。所以我们的新人文主义,不特不能反对宗教,而且要为宗教精神辩护。虽然我们仍是以人 文之概念涵摄宗教,而不赞成以宗教统制人文。在兼通天地人的意义,孔子是可以涵摄耶稣 释 迦与科学之精神的。然而至少在补今日之偏,校今日之弊的意义上,我们对于耶稣与释迦, 决不当减其敬重”(同上267页)。唐君毅在晚年特别思考了科学在现代生活中的深刻意义 ,他认识到从中国儒家发挥天地人的意义上,亦当有科学的一席之地,同时他又极力“反对 当 世之以科学抹杀宗教者。”(同上259页)他认为只有孔子是可以涵摄耶稣释迦与科学精神 的,这是一个大胆而崭新的想法。
  五、人文宗教精神之重建
  唐君毅始终坚持,只要人类文化不亡,人总不能全部物化。人须有上升而求至善之宗教精 神,以直接挽住下堕而物化之人类命运。可以说,他正是从这一角度来思考构建他的人文宗 教观的。
  在总体上,唐君毅认为人类应发展出一真正的宗教情感及其精神,以共同思索人类的整个 问题。这种深厚的宗教情感中,应包括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本身之敬重与同情,及对于 人类之苦难,有一真正的悲悯与恻怛之仁。人类一切民族文化,都是人之精神生命之表现, 而以一种真正的宗教大情感为前提,必能使各种文化互相并存,互相欣赏,而相互融合最后 达致天下一家。这种心态所涵容的宗教精神是显而易见的。
  创立新的人文宗教,这是唐君毅的一种理想与愿望。“吾理想中未来之中国文化,亦复当 有一宗教。宗教之创立,亦必俟宗教性人格,不可由哲学以建立。然而宗教人格之出现,必 先有社会宗教精神之氛围。……夫然故哲学虽不可建立宗教,而可期望宗教。高级宗教,必 信一宇宙之绝对精神实在”(《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530页)。唐君毅的新人文宗教观极 度强调宗教中的绝对精神,视人文精神特征为宗教之基本标志,所以他对中国无宗教之论, 一直不予首肯。“世之论者,咸谓中国无宗教,亦不须有宗教。然如宗教精神之特征,唯在 信绝对之精神实在,则中国古代实信天为一绝对精神生命实在。孔孟之精神在继天,又知天 即在人中,故以尽心知性立人道为事业。”(同上530页)
  既然精神特征之于宗教如此之重要,故唐君毅不仅反对邪教,亦鄙视个人主义的宗教情绪 。甚至对佛教也颇有微词。“唯佛教重各个人之分别体佛心,而不重在人与人感通关系中, 人 伦人文世界中见天心。故恒落入个人主义。吾人所向往之宗教精神,则既本于性与天道人心 与天心之不二——知天心即人心之所表现出者,或人心之客观化;又知@①就客观化出之天 心,见于‘人与人之精神之贯通’者言,乃超诸个人之上,而为统摄诸个人之心者。因而此 宗 教精神,不得陷于个人主义,而与吾人之一切社会伦理文化之意识,可相辅而兼成。此宗教 精神,乃直接依吾人注重于‘人与人精神之贯通’中,于人伦人文世界中见天心,而置人间 于天上之宗教精神。故吾人即不能为佛教之教人为崇敬一佛,而或忽视人文人伦矣”(同上5 39页)。这段话再清楚不过地点明了其“人文人伦”的儒家旨意,他认为儒家那种“肫肫其 仁”才是宗教精神的真对象,也是他的新宗教观的核心所在。
  在唐君毅的理想境界中,人文宗教的精神表现与其他宗教均不同。“精神之表现为广大之 人伦人文世界,以求精神之四达并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则人伦人文之世界推开,而神 境亦推开,神境匪遥,而复迢迢在天矣。神境迢迢在天,而人伦人文世界,亦与神俱上,则 人间境界皆天上化,皆有相而无相,无相而若有相矣。人间天上化,而吾人宗教精神之对 象,即不只为一神,而为一神之自开其涵盖仁爱之量,而举人伦人文世界之全体,亦即人所 在 宇宙之全体于其怀”(同上538页)。唐氏的人文宗教精神毕竟是速立在天人合一的基础上, 又毕竟是以儒家的仁爱精神为核心的,因而,实质上他的人文宗教观始终未脱儒家的思想框 架。加之他一味强调的是“精神”二字,显示出高超的人文境界,但却始终让人感到无所着 落。不过他向往的宗教精神,还包涵对人文世界人格世界之崇敬,包涵对人文世界中已成一 切宗教精神与圣哲之崇敬,力求无所不涵,所以“正当聚孔子、释迦、耶稣、穆罕默德, 与无数圣贤于一堂”(同上541页)。在他看来,这才是人文宗教观应有的大德大量。
  综观唐君毅的人文宗教观,虽基于儒家的人伦思想,却早已超越了儒的安身立命,建立教 化的一般思想,他要“建立为一涵宗教性而又超一般宗教”(《文化宇宙意识的探索》234页 )的新宗教观。他不仅从纯哲学理论,更从人生需要及社会文化的发展观点去肯定宗教之价 值。在很大程度上,他试图建立的一种新人文宗教观,实质上仍可视其为“道德宗教观”。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外克里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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