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和平是最大的佛事——论宗教的和平观
捍卫和平是最大的佛事——论宗教的和平观
◎王丽心
编者按:当前全球各宗教人士发表“战争与和平”论述,这是廿一世纪人们最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唯有宗教根据各自不同的教理发挥卓越见解和正确主张,才能得到真正的世界和平。
觉光大师曾指出:“战争是人类苦难的根源之一。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在战争方面,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归根到底是人的自私欲望不断地膨胀,这就是佛陀所教诲的三毒:贪、瞋、痴……”又云:“仇恨不能化解仇恨,只有慈悲可以化解仇恨!”(引自《觉光大师弘法集》第三卷第1034页)
和平是永恒的主题
人类祈求和平,地球上的生物种群同样渴望安宁的环境,然而回首来看,世界上热点地区的冲突,截然与宗教或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著名学者汉斯.昆指出:“没有宗教的和平就没有世界的和平”。
宗教间的对话以及宗教内的对话都是沟通、了解的途径。
中日韩三国佛教黄金纽带的确立属于是宗教内的对话,这种对话的扩展、深化,可以成为三大语系佛教和各国佛教徒的对话平台。“黄金纽带”的深入将是对世界和平的巨大贡献。
我们同时希望能与世界上各兄弟宗教展开对话、交流,与其探索和平之路,共同描绘世界和平的蓝图。
佛教主张个人静修
印度教说其他宗教为获得灵性的途径,就好像百流归川一样。
基督教承认各种宗教以其人们不知道的方式有救赎的临在和圣神的行为。
《古兰经》中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
既然真主没有让每一位人成为穆斯林,我们应当接受真主的意志。应当允许信仰不同宗教的人活出他们自己的方式。每一种宗教都需要接受人们的帮助以获得自身的净化。宗教之间的对话就有助于每一种宗教正视自身的不足,并在其他宗教的帮助之下进行自我革新。
“我们需要进行宽恕与和好,也就是只有宗教才能做到这一点。”解铃还须系铃人,宗教间发生的问题,只能用宗教态度来解决。从历史来看,为了寻求于世界和平的道路,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廿五日至廿八日在日本东京都举行了“世界宗教徒会议,”讨论了“全面裁军、禁止原子弹、氢弹、非核武器”三个议题,尽管信仰和信条不同,但是作为宗教徒对人生却持有共同的态度,大家共同确认:宗教上及精神上的态度。即:含有把内心的和平与外界的和平结合起来的目的。
这次会议是从各自的宗教所发出的良心与智慧,所达到的目的是宽容精神。
在此之前,一九五二年作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圆瑛法师出席了“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和平会议”,他曾对佛教同人说:“我们既为佛子,当作佛事,甚么是佛事?保卫世界和平乃是最大的佛事。”
这话说得很好,它说明了“佛事”与“世事”的一致性,指出了佛教徒所应努力的方向。
早期佛经汇集的《经集》中有一段话,其曰:“让一切众生幸福安全!让他们快乐!凡有生命者,或强或弱,或长或短,或大或小,或粗或细,或可见或不可见,或近或远,或生下或待生下,让一切众生都快乐!不要欺骗他人,不要蔑视任何地方的任何人,不要出于愤怒和仇恨而互相制造痛苦。犹如母亲用生命保护自己的唯一儿子,对一切众生施以无限的仁慈心。对整个世界施以无限的仁慈心,无论在高处低处或地平处,不受阻挠,不怀仇恨,不抱敌意。”(引自郭良鋆译《经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佛从来就没有抱怨过人们所赖以生存的世界,他认为世界是不完美、无常和充满无知的,而不是邪恶和乖戾的。对于那些不易听从他的教诲之人,他总是心平气和,慈悲而怜悯。
佛陀倡导“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经中解释其意曰:
一切众生与己身同体,而生起拔苦与乐,平等绝对之悲心。以众生之苦为己苦,生起哀伤之心。《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六:“譬如父母之见子遇患,心生苦恼,湣之愁毒,初无舍离,菩萨摩诃萨住是地中亦复如是,见诸众生为烦恼之所缠缚,心生苦恼,忧念如子,身诸毛孔,血皆流出,是故此地名为一子。”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是一种“公共法则”用它可以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
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云:“我派遣你,只有怜悯世界的人。”(21:107)就是通过穆圣实现对全世界的慈爱,达到全世界的和平相处。
基督教经典中也说:
“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本意不是灾难痛苦,而是和平与喜乐;耶稣传扬福音不是战争与仇恨,而是和平与爱心;对信徒的谆谆劝勉不是毁谤和偏见,而和平与公正”。
圣贤们一致倡导:慈悲仁爱,戒杀止暴,净心行善的行为,由此可化解矛盾、冲突、恐怖、暴力。他们不仅传递和平的音讯,同时也是和平的使者。在古印度时期,琉璃王攻打迦毗罗国的时候,佛陀安详地坐在军队前行的道路上,以无畏的精神说服和感动了琉璃王,化解了一场残酷的杀戮。“战胜增怨敌,战败卧不安,胜败两俱舍,卧觉寂静乐,”这是佛陀反对战争的圣训。
佛陀说法,“即从冷静审视人类生存价值,力揭人生缺陷的苦圣谛开场,作为全部佛法建立的基点。”佛教尤中国大乘诸宗强调“依正不二”,认为众生与世界,众生与众生密切相关,本为一体,同以一真法界或绝对一心为体性,外在世界实质上是与众生(正报)同生存共存的,由众生业行感召的果报(依报)。
共生共荣的众生体,四海之内皆兄弟。兄弟皆如手足,血肉一体,而随所杀屠是兄弟相残。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们应该共同建立相互友善的关系和行为方式,以和合圆融,彼此尊重,互相合作,平等对话,使人类在一个家园共存共荣。
以圆融精神和合化解各种矛盾冲突,促进和平、团结,与二十世纪的对抗,激战相反,廿一世纪将是一个以和合、融合、和平、团结为主题词的新世纪。二十世纪后期所暴露出的多元冲突与多元融合局势,及在越来越小“地球村”中不同国家、民族、团体、文化、信仰等交流互动的频繁化,呼唤着一种能调解矛盾冲突的和合精神,促进人类的共生共荣、团结友爱。就此而言,佛教尤中国大乘诸宗的圆融精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佛教向以圆融、随顺、祥和为性格,尚圆不尚方,佛陀“不与世诤”,僧团以“六和合”为集体生活的基本原则,对不同信仰体系和学说中的真理予以认同,从不发动宗教战争,普遍尊重众生,倡导利乐有情,反对斗争伤害,谋求“世道和平,乃佛教的一贯精神。”(引自陈兵《世纪之交中国佛教的回顾与展望》)
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中,各国的宗教领袖们也在致力于人类的和平事业。
中国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圣辉法师,在中日韩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上发言时指出:
“历史之书有许多页被战争的浓烟熏染,被牺牲者的鲜血染红,为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创造和平,我们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弘扬佛陀众生平等的和平思想,实践佛陀慈悲喜舍的教义,为人类和平而努力。”
中国佛教界的另一位领袖、中国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学诚法师,在他的《佛教的和平观》与《对新世纪中国宗教的一些思考》中,详尽地阐述宗教对人类社会所应发挥的作用。他认为用“黄金法则”来作为处理宗教之间和各教派间差异、对立、冲突的共同准则,并把“黄金法则”扩展在人类社会,使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能够和谐共处,共同增进和平的准则。
这是一个难得的号召,这也是世界宗教领袖们和有志和平事业者所共同探索的话题。
学界对“黄金规则”的简单复述是:
“世界需要更多的宗教宽容,世界各大宗教都包含着很多一致性的道德内容,其中最重要的当属‘黄金规则’。为维护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将来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让人们认识这些共同的财富。”——引自施密特着、柴方国译《全球化与道德重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一年二月第一版。
“黄金规则”具有“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之道德底线,希望利用这个底线来维护人类的可持发展,避免政治的、宗教间的冲突。
《基督教文化学刊》2001年第6期发表了赵敦华先生“价值律令与道德导向”的文章,对“金律”、“银律”、“铜律”做了释注。
其曰:“中庸说:‘欲人施诸己,亦施于人’;耶稣基督说:‘你要别人怎样对等你,你就怎样对等别人。’这是伦理学的‘金律’的标准表达。”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银律’。
“‘铜律’简单地说:‘人施于己,反施于人’,‘以血还血,以命抵命’等都是‘铜律’的具体主张”。
如果把“黄金规则”扩展在各个集团,各个国家,使它成为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所共同遵循准则,那为彼此欣赏,吸纳,宽容,相互理解与沟通,从人类的共同福祉着想,和平才能有了永久的保障。
有鉴于此,各国的政治家也努力探索和平之路。
非暴力与尊重生命
“人人有义务尊重生命。任何人都无权伤害、折磨或杀害他人。个人和共同体合理自卫的权利不在此列。”
“国家、集团或个人之间的争端应以非暴力方式解决。任何政府都不得容忍或者参与种族灭绝或恐怖主义行为,亦不得随意把妇女、儿童或其他用做战争工具,任何公民和担负公共责任者都有义务以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行事”;
“任何人都无比宝贵,必须无条件地加以保护。动物和自然环境亦当受到保护,人人有义务为当代人和后代人着想,保护空气、水和土地”。
“必须保护宗教自由,宗教界代表人有避免对持不同信仰者发表偏见和采取歧视行为的特别责任。他们应当促进全人类之间的宽容和相互尊重,而不应当扇动仇恨、宗教狂热和宗教战争,或者为其辩解”。——引自施密特著《全球化与道德负建》一书第263页
各国宗教领袖们及各国的有志和平事业的政治家们,利用各自的优势,展开政治对话。而在学界,有德国汉斯昆等人已经把宗教间的对话作为未来世界和平主要工作,以期达到共同的遵循底线。
在中国主管宗教工作的叶小文局长,对宗教与和平的论述中,他说:“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应充分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和不同文明的多样性与差异性,相互之间应提倡相容而不歧视,交流而不排斥,对话而不对抗,共处而不冲突,在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发挥各种文明的积极作用,促进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进步”。
在新的千年,宗教要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促进和平的作用,需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相容,要相容而不要歧视,胸怀宽广,相容并蓄,异中求同,同中容异,同时相亲,异则相敬。
(二)交流,要交流而不要排斥,通过交流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增进共识。
(三)对话,要对话而不要对抗,尊重信仰传统的差异性,不搞唯我独尊,不去制造麻烦,不要加剧对抗。
(四)共处,要共处而不要冲突,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对“己之所欲,必施于人”。
(五)进步,要进步而不要倒退,“和平是一切幸福之源”,真正的世界和平建立在宽容和谅解的基础上,建立在消除贫困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建立在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发展进步的基础上,建立在宗教间的和睦相处上。(引自《宗教:关切世界和平》叶小文序)
这种原则,具有“公共性”,它能使世界上得到广泛的遵守,同样与汉斯昆在全球伦理议会中,所表达到的“宣言”具有一致性,各宗教团体能否在此原则指导展开和平的事业,这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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