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宗教团体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规范管理宗教团体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上的发言
释道安法师
2007年8月20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按照培训班的安排,我代表凉州区佛教协会做大会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规范管理宗教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这次市民族宗教局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对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觉悟、道德素质,加强佛教各寺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区佛教事业如法如律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思想觉悟、加强爱国爱教思想。
凉州区共开放佛教寺院19处,有信教群众12000多人,而且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分散性比较大,情况比较复杂。为了切实维护佛教领域和顺,为全市创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心出一份力。近年来,区佛协始终把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政策,加强和引导四众弟子做一个爱国爱教的好公民、好教徒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每逢初一、十五及佛事活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广大信众学习党的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或通过讲经说法、念佛诵经等活动,利用教规教仪及先祖们爱国爱教的先进事迹,教育他们念佛不忘爱国,爱国更要念佛的道理,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不定期地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及时组织各寺管会负责人、教职人员以及居士骨干,学习时事政策,激发信众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三是,《宗教事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凉州区佛协及时安排、精心组织,率先在全区宗教界掀起学习热潮,多次举办《宗教事务条例》教职人员培训班和各寺管会主任、教职人员和居士骨干,并邀请统战、宗教部门的领导现场指导,深入宣讲学习《条例》内容,熟悉把握《条例》实质,并向全区各寺院发出学习通知和计划,各寺积极响应并张贴标语1000多条,悬挂横幅40多条,召开讨论会、座谈会40多场次,参加人数达30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爱国爱教的思想观念。
二、加强组织建设、推进民主管理。
组织建设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抓好组织建设是佛协及场所健康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加强对各寺管会班子的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区佛协不定期深入19处寺院检查,要求塑佛修建、佛事活动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要向佛协报批,佛协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使信众的一分一厘都落到实处。切实依照《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健全制度入手,制定了寺院《财务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文物保护制度》、《学习制度》等11项制度,坚持公开、民主、透明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了解决各寺院普遍存在的财务管理不好的问题,会计、出纳分开设立,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帐目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健全了寺院的消防安全设施,责任到人。佛协换届后,针对个别寺院班子人员年龄偏高、人员不全、信众意见大的寺管会进行了改选,推荐了一批信仰虔诚、热爱佛教事业、威望高、能服众的人员充实到班子中,通过不懈努力,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可喜的变化。二是加大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和协会骨干培训力度。省佛协会长嘉木样活佛多次强调:僧人关系到寺院的存在,寺院关系到佛法的存在。僧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佛教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佛教的未来。因此,我会从2001年起,每年选派具有一定佛学基础、信仰虔诚、爱国爱教、身体健康的中青年僧人到佛学院学习深造,2001年至2005年共选派中青年僧人分别到中国佛学院、杭州佛学院、闽南佛学院学习深造,为寺院的长足发展培养和造就具有较高佛学知识的后备僧才。同时佛协每年定期举办两期教职人员培训班,邀请市、区统战宗教部门以及法制宣传部门的领导进行普法教育和政策指导。
三、自觉抵制邪教 维护社会和谐
邪教与佛教水火不相容,自国家明令取缔邪教“法轮功”后,佛协就组织信众积极投入到揭批“法轮功”的斗争中,多次派人参加“批判邪教法轮功”座谈会,并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佛协会长理智法师曾多次代表甘肃省反邪教协会,在中国反邪教第五次报告大会、甘肃省反邪教协会举办的反邪教研讨等大会上作了《抵制邪教、净化社会》、《匡邪扶正、铲除邪教》、《宗教与科学是打击邪教的有力武器》等发言,维护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与圣洁。2004年正月十五、十六日海藏寺传统庙会期间,邀请省反邪教协会在海藏寺举办了“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宣传展览,共展出版画120块,散发宣传画册4.4万册,科普教育资料18.7万份。共三万多人参加观看了展览,受到了教育,为抵制邪教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下面结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就加强财产管理谈几点意见建议: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解决了长期以来无适用会计制度问题,有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寺院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信息;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便于捐赠者、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宗教团体要组织会计人员及相关领导认真学习,尽快领会掌握其内容。财政部门应组织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相关专项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等形式,尽快将制度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并保证其运行有效。《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较好地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是如何做到“执法必严”,目前主要还是靠各宗教团体内部的力量。首先,从领导上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其次,从会计机构、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选用、会计人员岗位培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上要加大力度,严格把关;第三,要在内控制度建设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3、严格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严格会计人员管理。特别是《会计法》、《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制度发布实施后,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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