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家大手印比较(六)
诸家大手印比较(六)
第十章 果大手印
诸法实有不灭,而即显现,依自性空,从彼空之住相,显尽所有一切有法。悉于此外无成且不二故,由二执与冀虑之轮廻解脱,证达究竟,证得具力与无畏等众生功德大手印之义,具有三身五智事业功德主体。证达究竟无修,脱一切障,尽证所证离报熟等功德,现前无余,此之谓果大手印。[1]
所谓大手印果者,由闻思修之结果,一旦豁然,究竟通达,证得本觉妙智时,是即果大手印也。[2]
若言果道,此必圣凡上下涅槃生死,皆能无希求,无所住,真正无上之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察而恒照,照而恒寂,等同诸佛,方是果也。复次学道行人,心驰缘观,真体不得显露。必善巧于离观而观,离缘而缘,离修而修,是为善巧观修。又必无住而住,方为善住。无逝而逝,方为善逝。无成而成,方为圆成。无证而证,方为实证,必如此者,方是大圆满菩提佛道,亦即果大手印也。
[3]
故果大手印,以体性空为法身,自性明照为报身,不灭而显万象为化身,此从三身上说也。以空彼为法界体性智,明照彼为大圆镜智,彼二平匀而住为平等性智,彼二无淆而各住为妙观察智,是等无整而任运成为成所作智。此从五智上说也。[4]
大手印之果,已从上列各说,阐述详尽。而萨罗哈大师口授,分为三颂,开示更为明显,并列示焉。
[5]
第一节 明无果可得
明大手印决定无果可得颂云:「无可作意大手印,有何果报可希求,希求之心本不生,何有可断可得法?」
第二节 明欲得果即是颠倒
明大手印既决定无果可得,如欲得果,即是颠倒。颂云:「如鹿被热所逼恼,奔趋驰逐阳焰水,愚夫被欲所逼恼,尽力追求果反远。」
第三节 明无所得乃名得金刚持
明果都无所得,乃名得金刚持。颂云:「清静体性本不生,此中亦无少差殊,计执分别意于法界净,假名说为金刚持。」
第十一章 大手印引导次第
本来所有大手印之修持方便,已于道大手印,叙述甚详。然彼章所述,所以诠理。若表事方面,尚付缺如。为求理事圆融,故有下列各章之作。使学者既信而解,更因此而起修,而实证,则区区之本愿也。惟大手印必须遵守密宗条件,及须上师教诀。具详前章,幸参阅之,可无庸再赘。
第一节 伽陁支要门[6]
第一目 渐入仪
甲、加行
修习行人,于寂静适意宫内,软稳席上,端身正坐。先诵四皈依三遍,然后发愿云:「为利发界有情,欲证究竟正觉,我修大手印定。既发愿已,于自顶上,应想上师;此师即与三世明满。及本尊佛,一体无二,光明自性。即观想已融入自身,或想不现亦得。然后自身于一念倾,如云起长空,鱼跃深渊,顿起如幻本佛之慢。由为修行此加行因故,获得报身也。」
乙、正行
(子) 离于欣厌者:离于欣厌者:想法身时5,上不欣求诸佛正觉,下不厌离轮廻怖畏也。
(丑) 意不修整者:真实法身,由昔成故,离于修整。是以身不修,整诸务皆遣;语不修整,不妄谈论;意不修整,心无所住也。
(寅) 无缘之界者:于大手印理缘念之心,离于缘念,不依诸相;如萨得罗光尔鸟,空中作巢,而不依于山石林木也。
(卯) 无念之体者:有体无体,俱不思念,即是乐也。乐即无念,乐即明照,明照即是无念之乐。即此乐明无念,无别异故,名为无念也。
(辰) 不乱而住者:即于前乐无念空理,而不散乱。随力想念而应住之。由为修此正行因故,果证法身也。
丙、结归
出定时,而作是念,承此所修真空禅定善根力故。我及法界一切有情,速愿证得无上菩提。廻向既已,观一切法,如梦如幻,任意而住。由为修此结归因故,果获化身,斯乃渐后顿入仪也。
第二目 顿入仪
顿入者:想念正行五种之理,而不修于加行结归,此名顿入仪也。
第三目 开 示
律精喇嘛并设为问答以开示:
问曰:顿入之人,并不宗尚加行结归耶?
答曰:非不宗尚。于大手印从一念因,加行不勤,正行无缘,结归非着。不勤者:身、语、意三不起精勤也。无缘者,即超意也。非著者,于诸觉受,不应执著也。
问曰:于一切法,了达方勝,而得成佛,今于此中,还具已否?
答曰:具有此义,加行结归,即属方便。其正行者,即属勝慧,福智而足,愿行菩提,增长究竟,准前应知。又身语中,皈依发愿,是语自性。顶想上师,起本佛慢,是身自性。想正行理,是意自性。
问曰:此中还具见定行果否?
答曰:悉具有之。第一属见,第二第三属定,第四属果,第五属行。于中定者,切须明显时促数多,方为善也。
第二节 祝拔宗大手印
从上要门所示,加行则表事多于诠理,正行则诠理多于表事,若结归只须廻向,可不必论。然观于答问,则知正行为对渐入顿入,两者皆摄,利根者如理思维,即修即证,故不须繁琐修仪。但为渐入者,依仪起修方便,敬将白莲上师所造祝拔宗大手印科判大纲,约略述之。
第一目 加行
甲、共加行
共加行者:为思维暇满,观无常,怖轮廻苦,及知黑白业。[7]
乙、不共加行
不共加行者:为皈依、发菩提心、修金刚萨埵[8],供曼荼,修上师相应法及七支坐法。[9]
第二目 正行[10]
甲、共同受持
共同受持分二:初,为得定之根本,求受持勝止,修习专一瑜伽。二,为抉择住与动之根本,求识持勝观,修习离戏瑜伽。
乙、不共修持
不共修持分二:初,所显诸法与心,等同一味,名为一味瑜伽。二,抉择诸法,本具俱生正智,名为无修瑜伽。
第三目 结归
结归分三:初,为指示认识大手印[11];二,观察障碍与错误及过失;三,辨别觉受及知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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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看了义海大手印。
[2] 参看恒河大手印。
[3] 参看恒河大手印。
[4] 参看了义海大手印。
[5] 参看朵哈八藏大手印明显口授。
[6] 是密勒日巴大师弟子律精喇嘛所造,关于大手印之修习次第者。
[7] 参看大幻化网导引法。
[8] 修金刚萨埵,是观修百字明,以除业障者。
[9] 七支坐法,属修身部位,详见第十五章。
[10] 即四瑜伽,详见第十二章。
[11] 认识云者:谓于根上起抉择,于道上起修持,于觉受详细辨别,及分别道地之暖相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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