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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州宗教工作经验介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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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市、州宗教工作经验介绍

  充分炭挥宋款积极作用

  加快和谐兰州建设步伐

  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海云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着力谋发展、促和谐、保稳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鼓励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中的积极因素,按照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进行阐释,为建设和谐兰州做服务。二是支持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做奉献。在汶川地震等重大灾害发生时,我市宗教界先后为受灾群众募集善款物资500多万元,并深入四川、陇南等灾区开展慰问活动;自2007年以来先后多次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慈善活动,募集善款、物资近50万元,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贫困学生手中;市佛协、市基督教两会先后引进境外宗教慈善团体助学资金213.5万元,在我市贫困山区各修建了5所小学;市伊协组织“伊真慈善基金”连续4年为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捐资助学40万元。三是大力弘扬宗教教义中蕴含的生态和谐智慧,动员组织宗教界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在宗教管理部门的牵头下,建成了中梁山民族宗教林场,使1500亩荒山披上了绿装;佛教界以保护母亲河、重走西行路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放生活动;我市伊斯兰教五星坪灵明堂拱北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将一座荒山建设成为一个建筑宏伟、绿满庭院、环境优美的场所,并被有关部门批准为旅游观光点;通过对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与整合,把宗教文化与旅游业、民族文化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四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特殊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从2007年2月起,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划拨专款,为生活困难的宗教界人士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的生活补助。截至2008年底,共为36名生活缺乏保障的宗教团体驻会负责人等宗教人士,发放生活补助28.5万元。

  坚持管理和服务弄举

  完善各项管理机制

  临夏州委常委、统战部长 陈元龙

  我州坚持管理和服务并举,坚持教育和引导统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尤其是在规范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两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措施,规范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一是研究制定了《临夏州宗教活动场所重扩建管理暂行办法》,使改扩建的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规划,将确需改扩建的场所纳入年度计划,有效控制全州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的总量,实现以统一规划指导建设;三是严把关,制定了《临夏州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审批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按照情况分别处理;四是抓监管,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的全程监管,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规范管理,有效解决了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改扩建事务。

  二、完善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强基固本,狠抓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建设,狠抓宗教工作信息库建设,全面掌握全州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基本情况;二是讲求科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满拉僧尼道徒实行定编定员管理,坚持对全州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健全机制,规范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建立领导机制、考核机制、协作机制;四是建立通报制度;五是建立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制度。

  构建新格局建五新机制

  切实加强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甘南州委常委、统战部长 王扎东

  藏传佛教在甘南州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我们在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和办法。

  一是增强宗教事务领导能力,提高宗教工作领导水平。完善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充实宗教工作领导力量,落实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健全党政领导联系制度;二是落实县乡属地管理职能,强化乡镇日常管理作用。明确寺院基层组织地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增强乡镇寺院管理手段;三是提高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强化政府行政管理实效。建立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和办法措施体系,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重视加强基层统战、宗教部门工作,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重视藏传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工作;四是疏通部门专业管理渠道,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实效。切实履行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管理职能,使部门社会管理内容有效覆盖寺院;五是完善寺院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僧尼民主管理实效。加强寺管组织自身建设,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推进寺院民管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僧尼教规戒律教育;六是健全协会自我管理制度,强化团体自律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特殊作用,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佛教协会自身建设,使其发挥更大的协调自律作用;七是完善寺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与公安、安全等单位信息沟通,增强维稳工作的主动性,严厉打击“藏独”非法活动;八是注重宗教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宗教规范管理实效。完善宗教活动审批和管理制度,把活佛转世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完善新人寺僧人的管理机制,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九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共服务手段。将藏传佛教寺院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系,把孤寡困难僧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把寺院自养产业纳入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引导寺院发展自养产业;十是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僧尼政策法律意识。开展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完善寺院内部例行学习制度,把寺院纳入普法规划,与农牧村普法教育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建立完善宗教界代表人士、寺管会主任培训制度和培训规划,加快实施藏语广播全覆盖、有线电视进寺庙、藏文文件进寺院等工程切实促进主流媒体和政策文件有效覆盖寺院。

  坚持“疏”“堵”结合加强依法管理

  扎实开展基督敦“三乱”治理工作

  张掖市副市长 关尧

  市委、市政府把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使基督教“三乱”特别是私设聚会点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维护了宗教领域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网络,精心组织开展基督教“三乱”治理工作。针对“治理—反弹—再治理”的局面,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宗教工作部门关于基督教“三乱”问题的情况汇报,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对治理基督教“三乱”现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集中开展基督教“三乱”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三项清理整顿”(佛道教乱建庙宇、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正一派道士无序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基督教“三乱”治理工作。从组织上、机制上、工作措施上为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证。

  二是全面进行排查,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搞好治理基督教“三乱”的调查摸底工作。2003年,抽调专人深入基督教活动的乡镇、村、社区展开摸排调查,彻底摸清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分布和活动情况、私设聚会点的负责人和传道人情况、各私设聚会点的信徒人数、构成情况、形成原因、活动规律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是严格把握政策,加强依法管理,深入开展基督教“三乱”问题的专项治理整顿。坚持“把握政策,疏堵结合,区别情况,慎重处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清理整顿,对清理出的私设聚会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妥善处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和“面对不回避”的原则,坚决打击邪教和境外宗教渗透、非法传教活动。

  四是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和完善基督教“三乱”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帮助各合法堂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各合法堂点成立民主管理小组,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基督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争创文明活动场所、争当文明教徒”的“双文明”活动,教育信教群众念好“两本经”(圣经、致富经)。

  罗措弄举促‘‘五进”

  罗菅齐下求实效

  庆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黄正军

  我市开展的为期半年的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场所的“五进”学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五进”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三”。

  抓住三个关键——强化活动保证。加强组织领导是“五进”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证。及时成立“五进”活动领导小组,突出抓住三个环节:一、组成宣讲组,负责机关、社区、学校、乡镇和宗教场所的宣讲辅导工作;二、制定“五进”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实学、实改、实促、实帮、实效“五实”工作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了“五进”活动“四查六看”督查考核办法。

  突出三个重点——力求活动实效。围绕增强干部群众宗教政策法规观念,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这一目的,我们在活动中做到了“三个贯穿”:一、坚持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贯穿始终,创新“五进”活动载体,提升“五进”活动效果;二、坚持把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重点贯穿始终,建立健全宗教组织管理网络,加大了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三是坚持把为信教群众帮办实事作为重点贯穿始终,加大了对信教群众聚居地区的帮扶力度。

  加强三个措施——提升活动水平。为了促使活动向纵深推进,我们注重了“三个加强”:一、加强协调配合,制定了“五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县包点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加强工作交流,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三、加强督查考核,召开汇报会议,安排部署阶段工作。

  建立三项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在活动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一、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制度,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纳入县(区)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各级党校在主体班次上安排宗教政策法规授课内容,组织宗教管理人员培训班;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考核制度,要求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人年度普法考试内容;三、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目标管理制度,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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