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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与政治文化建设的现实思考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7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杜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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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西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与政治文化建设的现实思考

  杜军林

  内容提要:西北是我国多民族融合的长廊,许多民族及及其文化就在此产生、发展、消亡,其复杂的民族宗教关系和重要的战略地位决定了在西北地区开展政治文化建设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做好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工作,对于形成良好的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安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西北少数民族地区 宗教 政治文化 认同 适应

  作者简介:杜军林,甘肃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07级博士研究生,河西学院政治系副教授。

  政治文化指的是政治方面的认知和习惯、风俗等,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因此,研究隐藏在政治行为背后的政治文化,对把握政治发展规律和政治体系运行都极其重要。

  西北少数民族几乎都是全民信教,宗教深入人们日常生活。如何处理好宗教、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政治文化认同和传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认同和传承的关系,做好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工作,对于当地的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具有重大意义。

  一、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

  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政治文化“是我国统一政治文化中的亚文化或次级文化,这些亚文化又相互构成一种相对于汉族政治文化而独立存在并有突出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政治亚文化体系。尽管这种相对独立的少数民族政治亚文化体系受到主导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但它并未因此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而消失,而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并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独特性体现在:民族传统、宗教信仰、习惯权利、民族认同等因素,对政治文化建设的巨大影响。对其进行典型性研究,深入思考政治文化建设的路径,将对我们大有裨益。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统一的政治文化,即整个政治体系的政治文化。但是我国的各个少数民族作为相对独立和稳定的人群共同体,也形成和保持了自己相对独立的政治文化。少数民族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长期同包括汉族在内的其他民族处于同一体系中,因而其政治文化同占统治地位的主导政治文化是一致的。””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主导下,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在民族地区现实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消极成分或者被搀杂在主流政治文化当中,或者在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里,甚至一度对中国当代政治发展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比如藏独、疆独等事件的出现。

  现代政治文化是“与生产的商品化和社会化相适应的一整套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和政治价值观念。它具有下列几个特征:第一,民主政治与平等自由的观念构成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第二,社会大多数成员不是听天由命,而是勇于革新与开拓。他们对政治体系和世界表现出理性和科学的态度,主体意识、竞争意识成为政治文化的主流。第三,开放意识与创新精神成为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面向未来成为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它也是“从家长的政治文化走向民主的政治文化:从人治的政治文化走向法治的政治文化;从子民的政治文化走向公民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曲北地区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这对于实现西北少数民族成员高度的政治认同,抵制非主流政治文化的消极作用和政治生活的规范化,保持西北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促进少数民族成员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二、西北地区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政治文化

  西北地区是多民族多宗教地区,许多民族全民信教。其中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等信仰藏传佛教;维吾尔族、回族,撒拉族、哈萨克族、东乡族、保安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乌兹别克族等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些民族信仰东正教、佛教、道教等。宗教在西北少数民族社会中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包容性、民族性和国际性等特点。“截至2003年底,西藏自治区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清真寺23788座,教职人员26000多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清真寺3500多座,教职人员5100人。”宗教存在的时间长,分布广,渗透深、与民族传统的习俗和社会规范融合在一起,影响着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其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1949年后,广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教育信徒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动员和组织信徒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弘扬正义、扶弱济贫、惩恶扬善的宗教主张,规劝信徒克制贪欲,与自然和他人保持和谐的宗教精神和道德伦理等也发挥了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但宗教的信仰至上、安贫守旧、禁欲生活,特别是宗教信仰中的排他性及部分信徒存在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由于宗教活动频繁,在政治生活中地位显著,受此影响,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具有鲜明的宗教特征:信徒们笃信天国的存在、灵魂不灭、来世重生。宗教为信徒提供了政治认知、情感,及评价的心理基础。信徒对与宗教无关的政治活动等常表现出两极化倾向:当宗教与社会、政府的关系比较正常时期,他们相对冷漠;当宗教不能适应社会变化,或出现侮辱宗教或损害宗教的事件的情况下,信徒们就会采取过激的行为,由此形成了宗教狂热,对社会带来一定的混乱。

  三、积极引导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

  宗教是西北民族社会生活重要的部分,广大信徒都以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尺度形成政治价值观,依据宗教教义进行政治价值评判,认为宗教就是政治,政治是实现宗教的手段。因此,要实现西北民族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就要解决好宗教与政治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西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各具特色,是其传统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其中的精华就构成了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特殊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有益补充。对宗教文化精华和糟粕的扬弃,就是西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同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的过程。

  要使西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同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就要使各宗教在通过弘扬各自的传统美德,向人们宣传爱心、慈善、功德、智慧等,在提高信徒的道德水准的同时,积极引导信徒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引导宗教道德规范同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水准殊途同归。由此可见,宗教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适应,既是一种思想适应,又是一种社会行为的适应。宗教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发展和变化,既是宗教教义的发展和变化,又是宗教行为的发展和变化。在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中,由于党和政府与信徒有共同的政治基础,信徒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和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宗教能够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在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中,宗教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有共同相处的原则——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有根本的条件——国家有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因而,宗教应该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在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中,宗教思想、教义教规及道德等,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方向发展,既是社会的要求的产物,又是宗教自身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依靠自身力量努力的作用。

  西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同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一方面,宗教自身在不断地变革,其特征主要表现在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因素不断得到增长,不利因素逐步受到制约,增强了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相适应性。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主义民族宗教政策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保证了宗教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并保护宗教按其自身运动规律而发展。积极引导,就要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首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出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然后再回到实践中.指导实际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印证、补偿和完善。由此可见,西北少数民族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教义以及由此影响而产生的诸多文化传统中仍有不少有益的内容和积极的特征。只要我们认真加以分析,发掘,弘扬蕴含其中的优良传统,对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国家繁荣富强必将大有裨益,将对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发展是硬道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是邓小平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也是硬道理。“从发展的眼光研究宗教,就是要在发展中看到我们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目的就是要让学术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打开宗教研究与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宗教研究要具有创新的作用,宗教研究不仅要在学术理论上提出新范式和新观点,而且要对我国的宗教工作提出新的可操作性建议,要为中国宗教的未来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全面协调发展理论,真正让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进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统筹兼顾的局面。我国的宗教研究将会进入新的时期,宗教研究将会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因此,必须推进西北少数民族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引领宗教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促进西北少数民族文化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协调。面对这种社会现状,只有通过西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对西北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和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去其糟粕,留其精华”的扬弃改造,进而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民族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才有了可靠的保证。这对于西北民族地区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具有积极的意义。

  (责任编辑段琦)

  来源:《世界宗教文化》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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