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与中国佛教僧团管理
在中国佛教僧团管理方面,道安通过统一僧众姓氏,推进僧团一体化;努力译传戒律,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僧尼轨范并严格坚持,使中国佛教僧团规范化;严守戒律,树立榜样与领导威信;积极培养僧才,为僧团管理以及中国佛教发展奠定僧才基础;积极协调僧团与社会的关系,为僧团乃至佛教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僧团是“‘佛法僧’三宝之依托,是佛教传播的主体,也是佛教文化乃至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继承和发展主体。它依托于寺庙,对内的任务是佛学研修,对外的职责是弘扬佛法”。只有对僧团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才能保证佛教内外关系的协调,佛教也才能健康地发展。佛教传入中国初期,僧团规模很小,并且以西域僧人为主。僧团虽然基本上“保持了印度古风,以佛制戒律为主,但是十分不完备的”,因而,僧团是比较混乱的。这也正是佛教受到攻击的地方之一。如《理惑论》曰:“今沙门耽好酒浆,或畜妻子,取贱卖贵,专行诈绐。此乃世之大伪,而佛道谓之无为耶?”随着后赵国主石勒、石虎于后赵建武元年(335)下书曰:“乐事佛者,悉听为道。”封建政权正式允许汉人出家,中国佛教僧团合法化,于是大批俗众出家,僧团规模急剧发展壮大。据《高僧传》记载:“澄道化既行,民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受业追游常有数百,前后门徒几且一万。”当然,僧团规模的壮大一方面有利于佛教的弘传,但是另一方面,也面临着严峻的管理问题,所谓“真伪混淆,多生愆过”。而高僧释道安僧团,虽然规模十分庞大,(道安)“至年四十五,复还冀部,住受都寺,徒众数百,常宣法化。”“(道安)既至,住长安五重寺,僧众数千,大弘法化。”然而道安僧团却是十分严整的。《高僧传》载:“习凿齿与谢安书云:‘来此见释道安,故是远胜,非常道士,师徒数百,斋讲不倦。无变化伎术,可以惑常人之耳目;无重威大势,可以整群小之参差。而师徒肃肃,自相尊敬。洋洋济济,乃是吾由来所未见。’”[3]可见,道安在僧团管理上是相当成功的。从僧传等有关资料来看,道安在僧团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一、决定沙门以“释”为姓;二、努力译传戒律;三、结合实际,制定僧尼轨范;四、严格持戒;五、积极培养僧才;六、积极协调佛教与外部的关系等。
一、决定沙门以“释”为姓,推进中国佛教一体化
僧,全译为僧伽,本指和合众,即由多个(三个或四个以上)比丘和合在一起,即就是僧团。在僧团里,每一位比丘、比丘尼都是平等的,《阿含经》说:“四河入海,同一咸味”,无论出身于什么样的社会阶层,一旦出家之后,便一律平等,不存在因出身而带来的阶级烙印,更不存在因贫富而造成的地位悬殊。自从佛教传入中国以来,沙门的姓氏要么依师父姓氏而定,要么保持原有的姓氏,因而僧人姓氏各不相同,甚是繁杂。从表面来看,姓氏是极为普通的问题,但是中国是一个宗法传统比较浓厚的社会,姓氏的不同反映了佛教徒不同的宗派,不同的家庭出身。从僧团管理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有碍于消弭僧众的出身差别以及僧团的差别,有碍于僧团的一体化发展。道安以“大师之本,莫尊释迦,乃以‘释’命氏”,将僧尼的姓氏统一为“释氏”。这样,就消除了因为姓氏而表现出来的地区、民族以及门第差别,强化了僧众的平等、僧团的统一,促进了中国佛教不同地区、不同宗派的融合,推进了中国佛教的一体化发展。
二、努力译传戒律,完善中国佛教僧团管理制度
僧团是和合众,僧团里没有行政管理机构,僧团中的所有事务都是通过戒律来解决,戒律是处理僧团事务的指南。佛陀在《遗教经》中告诫他的弟子们:戒律就是你们的老师,戒律就是你们的准则,戒律就是你们生活的规范。正是因为僧团以戒律为师,才使得僧团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始终保持内部的纯净,健康地发展。然而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戒律的译传严重不足,至曹魏嘉平年间中天竺高僧昙柯迦罗来华时,“魏境虽有佛法,而道风讹替,亦有众僧未禀归戒,正以剪落殊俗耳。”“时有诸僧共请迦罗译出戒律,迦罗以律部曲制,文言繁广,佛教未昌,比不承用,乃译出《僧戒心》,止备朝夕,更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中夏戒律,始自于此。”可见当时中土佛教戒律的欠缺。直至道安时代,佛教戒律依然相当不完备。身为僧团领袖的道安深深地意识到了戒律的重要性及其译传的迫切性。他在《渐备经序》中说:“云有五百戒,不知何以不至,此乃最急。四部(指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法藏部的《四分律》,大众部的《僧律》和化地部的《五分律》)不具,于大化有所阙。”于是他努力寻求并组织翻译戒律。根据汤用彤先生的考证,至道安晚年时,戒律渐至,所得戒本多与道安相关,其中包括:昙摩侍所翻译的《十诵戒本》;之前从武遂法潜得一部戒,规矩与昙摩侍所译《十诵戒本》相同;竺昙无兰于庐山中竺僧人舒许处的戒一部,规矩也与昙译戒本相同,但与法潜的戒本不是同一书;觅历译出《五百比丘尼戒》一部;法汰曾令外国人译出《尼戒》一部,但是少而且不完整;增纯昙充于龟兹得《尼戒》一部;惠常在凉州的《五百戒》,道安在长安时译出的《鼻奈耶律》等等。由此可见道安在传译戒律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汉地佛教戒律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从而为中国佛教僧团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宗依。
三、结合实际,制定僧尼轨范
道安一方面努力寻求并组织翻译戒律,另一方面,在佛教戒律译传尚未全面的情况下,结合僧团实际,制定了僧尼轨范。《高僧传》云:“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3]也就是著名的“僧尼轨范三例”。由于原文已经遗佚,因而难以知道其具体内容,根据王永会博士的考证,“僧尼轨范”的基本内容包括:“(1)讲经说法之仪式于方法;(2)昼夜六时的修行、日常生活食住等规约;(3)对半月一次的说法忏悔仪式、夏安居之‘差失、悔过’制度的设立及其规定;(4)另外,还可能有一些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制度与立法规章。”当然,道安制定僧尼轨范主要是为了僧人们修行的需要,也是比较全面的。但是,从僧团管理来看,僧尼轨范的制定使僧众的行为有了制度上的宗依,僧团的统一也才有了制度上的保障,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虽然佛教僧团是以佛陀制定的戒律为准则,但是在戒律尚未完备的道安时代,“僧尼轨范三例”对于完善僧团规制、促进僧团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价值。正是因此,才会“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
四、严格持戒,增强领导威信与提升僧团形象
戒律在佛教中的重要作用自不待言,是防止人们妄作恶业的,是佛教修行的基础。所谓“依戒资定,依定发慧,依定断除妄惑,显发真理。”[7]因而受戒是成为佛教徒的必要手续,要成为居士首先必须受“三皈”,即:皈依佛,不皈依邪魔外道;皈依法,不皈依外道典籍;皈依僧,不皈依外道邪众,“三皈”实际上就是一种戒律,它告诉居士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要成为僧人更需要受戒,刚入僧团要受沙弥戒,接着受比丘戒。能否成为三宝之一的僧宝,主要也是以受戒的级别来衡量:受了比丘戒,就取得了比丘的资格;受了菩萨戒,就取得了菩萨的资格。戒律作为僧人的行为规范,其重点不是在于受戒的形式和仪规,而是在于对戒律的行持。作为高僧,道安十分重视持守戒律。当然这一方面是修行的需要,但是另一方面,道安身为僧团领袖,也为其他僧人树立了榜样,也增强了道安在僧团中的领导威信。同时,道安以弘扬佛教为己任,不但自己严格持戒,而且严格监督其他僧众。据《高僧传》卷五《法遇传》记载:道安的弟子法遇“止江陵长沙寺。讲说众经,受业者有四百余人。时有一名僧饮酒,废夕烧香,遇止罚而不遣,安公遥闻之,以竹筒盛一荆子,手自缄封,以寄遇,遇开封见杖。即曰:‘此由饮酒僧也,我训领不勤,远殆忧赐。’即命维那鸣槌集众,以杖筒置香橙上,行香毕,遇乃起,出众前向筒致敬。于是伏地,命维那杖三下,内杖筒中,垂泪自责。时境内道俗莫不叹息,因之励业者甚众。”[3]可见,道安对于戒律的严肃态度,正是因为道安严格坚持戒律,才保持了僧团的纯洁,从而提升了僧团的形象,促进了佛教的发展。
五、积极培养僧才,为僧团管理以及中国佛教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佛教的弘扬最终是要靠僧众去完成,僧才培养是中国佛教僧团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现代管理理念,僧才培养也是僧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资料的欠缺,我们现在难以知道道安究竟是如何培养僧才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道安非常重视僧才的培养,而且培养了大批杰出的僧才,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后来成为东晋佛教领袖的慧远,另外见之于僧传的还有慧永、慧持、法遇、法和、昙翼、昙戒、昙徽、道立、道愿、僧辅等,此外根据《高僧传》的记载,道安在河北和襄阳时都有弟子僧众数百人,在长安时,更是达到了数千人。正是因为道安培养了大批的杰出的僧众,东至扬州、西至四川、南至长沙都有了道安的弟子,并各自都成为了当地佛教的中坚力量,从而为中国佛教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协调僧团与社会的关系,为僧团乃至中国佛教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尽管僧众出了家,是“方外之人”,但还是与现实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佛教作为一个社会实体,更不可能是处于与世隔绝的环境之中。佛教要发扬光大,就必须协调好僧团与社会的关系。尽管两晋之际的中国社会动荡不安,极为复杂,道安凭着他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个人魅力,使僧团与封建政权之间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之间都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在这一方面,有两点经验是特别值得借鉴的。一是道安在新野分散徒众时所说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3],这在后来基本上成为了佛教处理与封建政府关系根本原则。二是保持僧团内部的纯洁,有利于协调僧团与社会的关系。法遇在长沙讲经说法,时下一名僧人饮酒,法遇“止罚而不遣”,道安得知之后,亲自寄了一荆条,法遇开封见荆,当即召集僧众,当面自责,还命维那师当众杖三下以示处罚,因此“时境内道俗莫不叹息,因之励业者甚众”。习凿齿致书谢安曰:“师徒肃肃,自相尊敬,洋洋齐齐,乃是吾由来所未见。……恨足下不同日而见,其亦每言思得一叙。”[3]以至于“晋孝武皇帝,承风钦德,遣使通问,并有诏曰:‘安法师器识伦通,风韵标朗,居道训俗,徽绩兼著,岂直规济当今,方乃陶津来世。奉给一同王公,物出所在。’”
七、结论
综上所述,道安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了中国佛教僧团的管理,首先,通过统一僧众姓氏、努力译传戒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僧尼轨范并严格坚持,推进了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一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其次,积极培养僧才,为僧团管理以及中国佛教进一步发展奠定僧才基础;最后,积极协调僧团与社会的关系,为僧团乃至整个中国佛教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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