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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间佛教六十年(三)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五台山文化网   作者:邓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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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陆佛教恢复发展阶段的旗手——赵朴初

  人间佛教作为佛教的现代型态,与现代新儒学等传统文化的新形态一起,正在曰益展现出东方文明在2l世纪仍有巨大的生命力。作为太虚人间佛教思想在大陆的主要继承者,赵朴初正如李家振居士矽:言:早就“一生奉行人间佛教”。但在50—70年代前期,他只能是暗中坚守。自1979至1994,即从中共11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至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的一段时期,国家落实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规定的时期,这一时期中虽也有曲折,但总的来说,是朴老一生中为人间佛教事业贡献最多最有成效最辉煌的十五年。至1994年4月14曰,朴老因接待工作与旅途疲劳,当晚发高烧,住进北京医院达年余之久,还屡屡病危。这说明88岁的老人已不胜工作重负。其后他老人家虽继续为佛教恢复发展做了很多很多,但毕竟已力不从心……无论如何,赵朴初这一时期作为大陆提倡人间佛教的旗手,是当之无愧的。

  其实,早在1973年5月,借着周总理接见美籍学者赵元任及其夫人杨步伟的东风,朴老已着手进行大陆佛教重光的第一步——恢复南京金陵刻经处,可惜处处阻力重重。1977年3月,邓小平出任全国政协主席。在朴老慧眼中顿现一片光明。会后,他随即下江南了解情况,打算先期恢复杭州灵隐寺、南京灵谷寺、镇江焦山定慧寺,为全国带个头。只是由于社会上对佛教的认知仍存在巨大误解,宗教界人士也普遍仍心有余悸。虽然他老人家尽了力,可颇有推而不动之感。直到1978年11月,经过全国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解放思想”,才使包括佛教在内的“拨乱反正”成为可能,从此迎来了朴老坎坷一生中的“第二养”,也是大陆人间佛教推展的最有成效时期。

  1978年11月19日,朴老来到镇江,他对茗山法师说:“我们宗教界人士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我们要一起怒力,尽快恢复寺院”。随后赋诗《壮观亭得句》一首,寓意深长:“关心岂限眼前事,启后宜先天下忧”。

  1979年,中国佛教协会会务重新公开启动,在朴老推动下,第一批全国重点寺院开始恢复。金陵刻经处的恢复也大有进展。他还率领中国宗教代表团至美国普林斯顿,参加了第三届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代表看中国宗教重新参与了国际宗教组织的活动。1981年,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恢复,并根据朴老建议,更名《法音》。

  从此,迎接鉴真大师座像回国、接待世界宗教者和平使节团、出席世界佛教领袖和学者会议、荣膺日本佛教传道协会功劳奖、日本佛教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庭野和平奖、出席在日本比睿山举行的世界宗教首脑会议、会见“世宗和”主席、出席泰国国际佛教学术交流会议、出席在日本京都举行的纪念曰中佛教友好交流暨中国佛协成立40周年大会,提出中、日、韩三国佛教黄金纽带关系构想……朴老为国际佛教交流与世界和平事业的长年辛劳投入一发而不可收,直至卧床。

  从1983年起,142个重点寺院包括句容宝华山隆吕寺、陕西扶风法门寺、新吕大佛寺、天台山国清寺、普陀山、峨眉山、九华山、五台山、嵩山少林寺、上海龙华寺、北京法源寺、贵阳弘福寺、苏州西园寺、寒山寺、洛阳白马寺、开封大相国寺、大足圣寿寺、广州光孝寺、沈阳长安寺等等,次第恢复。这些寺院都是在朴老灌注心血,克服种种困难,有的甚至是极大阻力后得以重光。在它们恢复的带动下,全国大批中小寺院也获恢复、重建。然后是庄严的香港天坛大佛、无锡灵山大佛在朴老的关怀下相继建起……1990、1991年,朴老先后主持了我国藏传佛教座谈会、南传上座部佛教座谈会,以后还表彰上座部佛教工作有成效,多次强调:“藏语系佛教博大精深,在整个佛教中占有重要地位。要加强我国三大语系佛教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他还心系着海峡两岸佛教。

  寺院好比全国佛教布局恢复的骨架,而僧尼与广大信教群众乃是其血肉。因此,朴老亲自起草了《关于佛道教寺观管理试行办法草案》,针对有的地方园林部门、文管部门的干涉,强调由僧人管理寺院,指出“居士可以公开信佛,也可以重建居士林。”骨架血肉有了,最紧要的便是思想灵魂。朴老在其一生主要著作《佛教常识答问》中首次重提人间佛教思想,在1983年中国佛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朴老进而把提倡人间佛教作为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方针,强调要发扬“‘人间佛教’的积极进取精神。”这的确道出了灵魂所在。紧接着,发扬三个传统,加强五个建设成为围绕这一思想灵魂的展开。于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佛教慧命得以重续。关于他的人间佛教思想主要内涵此不赘述,须补充的是在人间佛教思想中,还贯串着如何改革历史遗留下之缺陷与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的主线。因此在佛教制度改革方面,朴老在1980年提出:“我主张不烧戒疤,因为戒疤从元代开始,古代也不烧,外国也不烧。”法尊法师依据《瑜伽菩萨戒本》,支持了朴老的见解。但同时,朴老也强调要继承发扬汉传佛教素食、独身、僧服的传统。其后,通过中国佛协颁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实施暂行办法》及一系列文件,实现了制度化,巩固了改革成果。总的来说这一改革是成功的,得到了国内外肯定。当然,这些由于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实施,有些内容、形式还可以斟酌,但其精神无疑值得发扬。

  然而就在佛协四届二次会议后不久,法尊法师圆寂。经历劫难考验的前辈相继而寂,使得佛教教育事业发展更加突出与紧要。继1982年在南京栖霞山办第一期僧伽培训班,及其后在九华山办职事培训班,1986、1992年,朴老两次专门召开佛教教育会议,筹措教育资金,大声疾呼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还是,第三仍然是培养人才。在他的直接关怀下,中国佛学院、闽南佛学院首先恢复,各地佛学院相继建立,并选派了一批批学僧先后赴斯里兰卡、日本、英国等国留学,只是全国三十多所佛学院至今的发展以及学僧情况与朴老的期望仍有差距。

  为了给佛教恢复发展争取更大空间,1990年,朴老针对有些地区出于部门利益,阻碍中央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宣传“宗教是精神污染”,“反对宗教迷信”等口号,强调佛教“是反对迷信,提倡正信,反对污染,强调出污泥而不染的”。他最后总结说:宗教“是文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之所以提出这点,决不是朴老不懂信仰对于宗教之重要。而因其一,从社会现实出发,就需要突出宗教的文化性,因为文化的空间无限广阔,凡是人所创造的一切成果,皆可称为文化。这在当时条件下,打破了对宗教活动的狭隘限制,更容易促使那些对佛教怀有偏见的人们改变看法。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的创建,也直接受到朴老提出的这一观点的推动。其二,朴老对在国內尚未引起应有重视的宗教社会学的“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形式”观点也很了解。1993年,方立天教授向朴老介绍了我国台湾佛教的重慈善事业、重学术研究、重禅修、重文化教育四种类型,朴老颌首并说:“你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来考察台湾的宗教,这很好啊!”这清楚表明了此点。

  为了使佛教恢复发展有切实保障,朴老与宗教界领袖一起,提出了对1978年宪法阐述的宗教信仰自由条款的修改意见,并被宪法修改委员会采纳,载入1982年宪法。他还对刑法修改提出有关建言,也被采纳入相关条款。1988年4月,朴老就在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正式提出:“宗教立法问题刻不容缓。有了宗教法,宪法规定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才能具体化,并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有了宗教法,宗教徒与非宗教徒,群众与公职人员在涉及宗教的问题上才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他主持下,中国佛协起草了《宗教法》建议草案,报送全国人大。十午后他又强调,中国正在实行依法治国,宗教法是形成与之相配套的单项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基础。制定宗教法是朴老毕生关注的大事。

  作为当时中国佛教领袖,朴老审时度势,率先从佛教国际交往入手,展开了国内佛教恢复的外在布局,重续了内在慧命,抓住了佛教未来发展最重要的一环,并为之打开了空间,努力争取切实的法制保障。这五方面,正如韩国佛教宗团协议会徐义贤长老所说,表明了朴老“在困难时期保存和恢复了佛教”。同时,所有这些当然并非朴老个人所能成就,而依靠着国家与整个佛教界的共同努力,但又如新加坡普觉寺住持宏船法师所反复强调的那样:“一佛出世,千佛扶持,赵朴老就是这个出世的佛,我们都是扶持他,拥护他。”这也是对朴老作为人间佛教旗手的肯定,但朴老生前对人间佛教在大陆的局限有深切的省思,就是他“不希望这些(人间佛教)思想只停留在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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