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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梅:晚明三教融合背景下的佛教礼仪改革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3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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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明三教融合背景下的佛教礼仪改革---莲池袾宏对水陆法会的规范和整治

  刘红梅

  (合肥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9)


  摘 要:本文以明代宗教政策及晚明三教融合为背景,探讨了明末四大师之一莲池袾宏对水陆法会的规范和整治。莲池从三方面对水陆法会展开整肃,即重宣法会主旨、规范水陆道场,修订水陆仪轨,并以净土念佛求愿往生作为法会指归。其在佛教仪礼方面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成为近世佛教礼仪的集大成者,亦为现代中国佛教仪礼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三教融合 佛教礼仪 水陆法会 净土宗 念佛


  莲池袾宏是明末四大高僧之一,在明末佛教改革和复兴运动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作为净土宗八祖,莲池的禅净思想一直受后人瞩目,然他对晚明佛教礼仪的改革,不仅奠定了近世佛教礼仪集大成者之地位,更与其禅净思想遥相呼应,成为净土思想之一部分。本文即在晚明三教融合背景下,试图梳理莲池对水陆法会的规范和整治,以期从一个侧面揭示晚明佛教改革和复兴运动之内容及莲池的佛学思想特质。


  一、 水陆法会缘起及明宗教政策对经忏佛事的影响

  水陆法会,全称“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是佛教传入中国后产生的、最隆重的一种经忏法事活动。“法界”指“理常一故,诸佛众生性平等故。”“圣凡”则包括十法界一切众生,“十事异故,佛及三乘是名为圣,六道群生是名为凡。”“水陆”是指六凡业力所感依报,水陆空三处,因水陆众生其苦尤重,故称为“水陆”。“普度”指六道众生无不得以解脱。“大斋”是指施食,若圣若凡无不平等供养。“胜会”则指法施,六道众生以此得到殊胜的利益。[2724]

  水陆仪文来源说法不一,据莲池所述,水陆仪文相传创始于梁武帝。白起因长平一战坑埋赵括部下四十万人,由此久沉地狱,不得出离。因此致梦梁武帝,请求救拔。武帝与宝志禅师商议,得知大藏经论中有水陆仪文,遂以虔心祷之,感得光明满堂。于是制作仪轨,武帝亲临水陆坛场。从水陆法会缘起来看,慈悲救拔六道众生,实乃法会创设之本意。周隋之际,此本散失不行。宋代,随着佛教入华以后渐趋形成的“三教合一”思潮的进一步深入,水陆法会逐渐成为人们祈福延寿、祭祖超度之用的大型法会,在全国普及开来。南宋乾道九年(1173年),史浩路过镇江金山寺,闻水陆法会盛况,特施田地一百亩,专供修建四时水陆之费。并亲撰疏辞,制定《仪文》四卷,此称“北水陆”。南宋末年,四明志磐法师又续成《水陆新仪》六卷,制像轴二十六幅,此称“南水陆”。元代朝廷的直接干预和扶持,对水陆法会的流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三教融合的过程中,明代佛教已逐步从社会上层下移至平民阶层,世俗化和普世化的特征日益突显。对于常处动乱之世的普通民众来说,对于佛教的信仰和虔敬,与其说为了了生死、成佛道的终极追求,不如说希求现世的福报与安乐更为现实而有价值。再加上传统儒学慎终追远理念的熏染,水陆等经忏佛事的社会功用便突显出来,成为民俗佛教的现实载体。明初宗教政策的实施,既顺应了民众的宗教心理需求,同时也为水陆等法事的普及和盛行提供了较好的政治环境。

  出于以佛教“暗助朝纲”的治国理念及自身的宗教感情,明太祖朱元璋开国即对佛教进行了多方面的整顿,如设置僧官,大力创建、修复寺院,严格出家制度,实行试僧淘汰制等。对于有大量社会需求然又因泛滥举办而弊端丛生的经忏佛事,明太祖的态度非常鲜明。一方面适时大力推行以化民风,另一方面又多次下旨对其作出具体的规范和管理。洪武十五年(1382年),针对僧团混乱的局面,昭令天下寺院分为禅、讲、教三类。其中,禅指禅宗,讲指华严、天台诸宗,教即指从事祈禳求福之类的瑜伽法事活动。由朝廷依功能来正式划分寺院、确定僧人身份类型,在明代以前是没有过的。明太祖对三类寺院的划分,提高了教寺教僧的地位,这不仅是出于明初整肃佛教的需要,更主要的是因为他对于佛教的善恶报应、因果轮回思想极力认可和推崇。确实,佛教因果报应学说的流行,对于规范人心、敦笃教化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水陆类佛事正是以此学说为基础且是传播因果学说的有效途径。

  后一年(1383年),为加强对经忏佛事的管理和规范,又颁旨对其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直陈法事活动的现实教化功用:“即今瑜伽、显密法事仪式及诸真言密咒,尽行考较稳当,可为一定成规,行于天下诸山寺院,永远遵守,为孝子、顺孙慎终追远之道,人民州里之间祈禳伸请之用。”[248]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又颁发《申明佛教榜册》,再次强调三类僧人身份的划分:“今天下之僧,多与俗混淆,尤不如俗者甚多。是皈其教而败其行,理当清其事而成其宗。令一出,禅者禅,讲者讲,瑜伽者瑜伽。各承宗派,集众为寺。”2[250]并认为如能这样各司其职,即能“振扬佛法以善世”。

  明太祖的佛教政策,虽有出于方便管理并限制佛教发展之一面,但是“瑜伽僧”的分类及对经忏以祈禳求福并补儒家慎重追远之道为用之定位,在客观上促进了经忏佛事的流行和发展。明代的经忏事业可谓经久不衰,其中的水陆法会更是盛大至极,参加的僧众常达千人。洪武初年,明太祖常常在南京蒋山,召集楚石梵琦、来复见心、东溟慧日等名僧举办法会,并率百官亲预其事,其规模更是盛大无比。


  二、晚明水陆法事之弊

  水陆胜典之本意是在普济六道群生,令得法益,然而,在流传过程中,水陆法事举办之初衷已消隐殆尽,日渐演变为民众为自身、为家族祈福求禳之途径。自元代以来,水陆法会因法事泛滥、法事民俗化而造成的流弊已非常凸显。明宗教政策对经忏的精心扶持和管理,虽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元末以来的佛事流弊,促进了经忏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明朝廷对教寺教僧的界划加速了佛教的世俗化步伐,亦加剧了先前已有的一些弊病,并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诸如教僧的职业化、法会主旨的流失、佛教本有精神的淡化,等等。晚明时期,随着三教合一思潮的高涨,儒、释、道三家之界限霎时模糊起来,出现了三教混融乃至三教混滥的现象,这更加剧了水陆法会原有的弊病,佛教主旨在泛滥举办的法会中几无显现。

  水陆道场的不如法,令莲池等人颇为感慨:“士女老幼,纷至沓来,如俗中看旗看春,交足摩肩,男女混乱,日以千计,而不免亵渎圣贤,冲突鬼神。失多而过重,有祸而无功,多致道场不终其事而感恶报,甚可惧也。……由是疏于诚敬,多诸过愆,则求福而反祸矣。幸相与慎之。”1[2981]水陆法会本为救度,兼具增福功能,却因不如法而反落罪过,有失法会本意。在《云棲规约》之《水陆道场议》中,莲池将水陆会可能造成的过错大略归纳为五点:“为停减水陆以免过咎事,有言水陆道场不宜频作。予思之,实有五过。频作则劳,劳则倦,种种当办之事或不周备,其过一也;偶一为之,生难遭想,兢兢业业,频作则视为寻常,或亏于诚敬,其过二也;春夏秋时,送圣化纸,供具繁广,烧害虫蚁,其过三也;焰口太多,或有过差,因而反致招鬼惹祟,其过四也;不惟僧众怠慢,亦或斋主不恭,其过五也。更有觉察不到处,难以悉知。”1[4924]可以看出,水陆法会的症结主要集中在三个地方:其一,水陆法会以“诚敬”为则,然时人缺乏诚敬,多有过错,本为求福却反招祸端。其二,以救度六道众生为目的的普度盛会,已渐演变为施主求福延寿的功利手段。其三,不解本意,致使水陆法会流于形式化、迷信化。

  尽管弊端丛生,但对于水陆等法事,在晚明社会中,世相之需要决定不可能将其取缔了之。同时,本有功能的丧失、仪轨的混乱,又使规范和整治佛事活动成为迫切之事。对于明末四大师来说,匡救时弊、复兴佛教是其肩负的历史重任。因此,对佛教礼仪的改革,便成为莲池丛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莲池对水陆法事的规范和整治

  1、 重宣主旨、规范水陆道场

  在既以求世间福报为功利目标,又不明法会主旨、难会佛教教理的情形下,水陆法会的举办难以如理如法也是自然的结果了。主旨不明,乃至行为失敬,可谓水陆法会的症结之根本,因此,莲池对水陆会的整肃也是从重宣法会主旨开始的。

  水陆法事之功能并非止于救度,莲池总结了水陆法事的功德:“凡世之人,有欲息灾除病者,欲求愿乞愿乞福者,欲资粮来报者,欲升度先亡者,未尝不以是为先务焉。”1[2798]可见,救度六道众生的同时,施者所获消灾祛病、增福延寿之福德又谓自然之功效。甚至,对于深明教理的修行人来说,水陆法事活动亦是修行无上道的法门:“既饱以食,又施以法,法施食施无有二相,净名所谓于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于食亦等。盖此大乘法食,体是法界,法界之理,只一三谛,然则于食于法均是三谛,而此理未尝不平等也。”1[2801]也正因如此,水陆法会举办过程中,食、法并存,故常称为“胜会”。在莲池这里,他首先认可并尊重民众对经忏佛事的需求,认为希求世间福报本无可非议,但是他特别强调的是,施食者发心要正,更重要的是,对于法会的救度主旨必须明了,否则不但不能利他,自利亦无可能,甚至招感罪过。

  既明教理与法会主旨,莲池还指出,在水陆法会的修设过程中,非以繁重烦费取胜,而必须以诚意恭敬为则。他说:“三业相应之谓瑜伽,手之所结,必端必严,毋拈弄舞扬而类戏掉。口之所诵,必真必正,毋扭捏弹咤而淆密语。意之所作,必精必专,毋散心乱想而亏正观。夫然后身与口协,口与意符,意与身会。而以此度生,亦以此自度,功德不可思议。瑜伽行人,愿相与谛审而力行之。”1[2988]简而言之,至诚至敬,心口相应,方能自度度人,成就普度之功。

  在云棲寺,莲池制定了严明详细的《水陆道场规约》,以制度的形式对水陆道场进行具体的规范和整治:“一、诵经人先日沐浴,次早诵经,要眼到口到心到,不得经中夹以闲杂言,不得经住便说闲话。二、念佛人不得回头转脑看人看物,一心称念,字字分明。三、主法人不得散心妄想,宜一一依文精诚作观。四、表白人不得急遽简略,宜一一依文次第宣诵。其鼓钹亦宜庄雅,不宜繁碎。五、施食要一一依文精诚,结印诵咒作观三处相应,不得含糊弹舌,急促了事。白文者亦然。又不得法事未周,先收器皿。六、内外作行人俱要诚敬庄洁,小心谨慎。七、库房要用心打点整理合用诸物,不得苟简。八、水陆堂中行人,尤宜加倍至诚。以上须信心听受,用心行持,若不至诚,自取灾祸,悔之晚矣。”1[4922]可以看出,法会的规范依然是以诚敬为则来具体实施的。

  为了对治法会泛滥举办带来的种种弊害,莲池还严格控制了云棲道场每年举办水陆法会的次数。《水陆道场议》中规定,春夏秋三季不设水陆会,只有冬季三个月中可举行一次到两次。在他看来,水陆会中送圣化纸一举旨在救度,有时却因之烧死了虫蚁,反而违背了普度的本意。停减水陆会,可谓明智之抉择。


  2、修订水陆仪轨、瑜伽施食仪轨

  明代,各地流通的水陆仪文大都是北本,浙江除古杭一带用南本,其余地区也大都用的是北本。仪轨的混乱不规范,也直接导致了水陆法事弊端的滋生。蕅益曾指摘说:“号称北水陆的金山水陆仪,自宋元以来,仪轨渐趋烦杂。惟念多聚群众。以娱流俗士女耳目,男女杂沓游观,饭酒食肉、吞烟啖蒜,已成通例。”3[1191]在晚明社会中,制定适时应机、规范统一的水陆仪文,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水陆仪轨的修订,可谓莲池整治水陆法事的重要内容之一。

  莲池认为,南、北水陆仪文区别很大:“若夫始终条理,详而有章,凡圣交罗,约而能尽,辞理双得,则四明磐师所辑六卷之文最为允当。况金山者费广而难举。四明者财省而易成,正应流通无尽。而举世莫之行,浙诸郡亦莫之行。唯本境仅行之,而又不直按其原本,增以闲文,杂以冗举,反于紧要处疏略,可慨也。但第五卷说法开导处,备陈三观之旨,稍似过于繁密。更得简直易晓,则幽明愚知,兼利不遗。尽美矣,复尽善矣。”1[3747]相对而言,北本仪文前后错杂繁重,很难理清始终头绪,当时的僧人也常随意而作,造成仪轨的混乱。并且内外坛上下堂的画像,也是画师随意而作,颇不恰当。而志磐法师所辑南本仪文,条理清晰,详而有章,可谓“至精至密,至简至易,精密而不伤于烦长,简易而不病于缺漏。”再者,如果按金山本启建水陆道场,所需经费可谓庞大,相较而言,依志磐本则省财省力,易于成就。因此,莲池将志磐的《水陆新仪》加以修订,而成六卷本《水陆仪轨》。

  莲池制定的水陆仪轨,全名为“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修斋仪轨”,时间定为七天,包括结界洒净、发符悬幡、请上堂、供上堂、请下堂、供下堂、施食供养、皈依授戒、念佛、送圣、发愿等过程。其中,瑜伽施食(即放焰口)是重要的一个活动。瑜伽施食法本是密教的行仪,是根据唐代不空三藏所译《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而举行施食的佛事活动。唐末,随着密教在中国汉地的失传,施食之法也一度失传。元代,密教得到推崇,施食法得以复兴,有《瑜伽焰口施食仪》一卷行世。明代时,诸家各有所尊,施食仪轨较为杂乱。莲池认为,仪轨过于烦琐,反会失去了施食之本意。在众多本子中,天机禅师编的《瑜伽集要施食坛仪》(即《瑜伽集要》又称为《天机焰口》)已足够详尽了。因此,他在《天机焰口》的基础上加以修订,编成了《修设瑜伽集要施食坛仪》,又称为《施食仪轨》,并为之作注,称为《施食补注》。

  莲池修订的水陆仪轨,奠定了近代佛教礼仪的基础。现在通用的清代仪润法师的六卷《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会仪轨会本》、咫观法师的九卷《法界圣凡水陆大斋普利道场性相通论》,都是在莲池水陆本的基础上修改、增补而成的。清初,南京宝华山德基律师对莲池《施食仪轨》稍作删辑,制成《瑜伽焰口施食集要》,后称《华山焰口》,流行于清代。近代施食法事,大多以德基本为底本。


  3、指归净土

  晚明佛教复兴运动中,净土宗因被各家各派提倡、弘扬而兴盛一时。莲池一生以振兴佛教为己任,其弘律、谈禅、说教,处处指归净土,在他对水陆法事的整治过程中,自然贯穿了净土理念,因此,与其他水陆仪轨相比,莲池修订的仪轨以“念佛”、“四十八愿发愿回向”为水陆法会的终结,体现出净土为归的特色来。

  《水陆仪轨》卷六开端说明:法师面道场升座,为六道众生开说法要,指归净土,令其修念佛三昧,求愿往生。这里,为六道众生开示念佛法门,首先,让施食者、被施食者生起对西方净土的信愿。即宣说娑婆世界种种苦境,极乐世界种种依正庄严,令众生皆能发起“欣(净土)厌(娑婆)心”。其次,开示观想念佛三昧。净土念佛一门可分为四种,即持名念佛、观像念佛、观想念佛、实相念佛。这四种念佛方法,“虽有四种之殊,究竟归于实相而已。又以前三约之为二,一为观想,一为持名。”1[2959]所以,这里开示念佛的方法,为观想和持名两种。同时亦为大众开示了“十六妙观”,令其灵解妙意,依法用观,修此念佛三昧。再次,开阐持名念佛三昧,即依五经之《阿弥陀经》,宣说一心不乱、信愿往生之理。在莲池看来,水陆法会的终极目标,不在有限的世间福报和短暂的世间安乐。对于水陆会中施者、被施者而言,如能以此功德为净土修行增益往生资粮,或因之而入净土法门,甚至一念至诚心求愿往生净土,都能获得超越世间福德之殊胜利益。

  在三教混融、佛教特质消隐的文化背景下,莲池以净土为水陆法会归向的做法,不仅彰显出佛教“上成佛道,下化众生”特质,维护了佛教的本有精神,还顺应了晚明佛教诸宗归净的修行趋势,也使此后的水陆仪文有了净土为指归的传统。


  结语:在莲池的整治下,云棲寺的水陆法会次第分明,严肃有序。莲池之后,蕅益曾于云棲亲临水陆盛会,对法会的庄严如法大加赞叹。确实,在晚明三教混滥、教纲不振的状况下,如理如法的佛事活动的确让人振奋。综观而论,在明末三教融合背景下,莲池对水陆法会的规范和整治,不仅客观上起到了适应时机、满足民众现实需求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成为明末佛教改革和复兴运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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