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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的信仰根底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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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1925年7月10日写给梁令娴(思顺)等孩子的一封信(《梁启超年谱长编》丁文江、赵丰田编)中,这样写道:

思成前次给思顺的信中说“感觉着做错多少事,便受多少惩罚,非受完了不会转过来”。这是宇宙间唯一真理,佛教所说的“业”和“报”就是这个真理,(我笃信佛教,就在此点,七千卷《大藏经》也只说明这点道理。)凡自己造过的“业”,无论为善为恶,自己总要受“报”,一斤报一斤,一两报一两,丝毫不能躲闪,而且善与恶是不准抵消的。……并非有个什么上帝作主宰,全是“自业自得”,……我的宗教观、人生观的根本在此,这些话都是我切实受用的所在。

梁启超虽研佛学,但很少谈到他自己的个人信仰,这次是在给孩子的信中谈到,可谓深入肺腑,语重心长。记得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次读到这封信时,颇有点吃惊:以前不知在这位非常“启蒙理性”的人的心底,竟也有这样的一点神秘。

虽然这些都是常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以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等,但将之作为一种内心的根本信仰以及立身的基本准则,却仍是不凡。这里的“善”、“恶”都是指切切实实影响到了他人的“善行”、“恶行”,而“报”则是相应的对自己所发生的结果。昔日西汉飞将军李广战功至巨,却不得封侯,他人为之抱不平,他后来自己倒有一个解释:他曾经坑杀过降卒。这也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业报”。

但之所以说树立对此“业报”的信仰并坚定奉行还是不凡,是因为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善行未得善报、恶行未得恶报的情况。对此或可解释为:有许多报应固是“及身报”,但也还有些似乎是“报在子孙”:先辈的德行庇荫了后辈,直接或间接地给他们带来福泽;先辈的恶行则带来了后辈的灾难。所以俗话有“为子孙造福”还是“为子孙造孽”之分。吾父是土改干部,参加工作不久,就遇到“清匪反霸”,内定要将一位当地的小学校长——这位常被请去排解纠纷的乡间权威作为地方一“霸”斗争处死。吾父不忍,暗中将这一消息传递给这位校长,这位校长遂走避他省,虽然几年后仍被抓回,但风暴已过,逃得一命,只判了几年徒刑,日后的家族还在改革开放后繁荣致富。当时父亲的所为被发现后,虽被组织念其刚参加工作不久还可录用,但从此背上“阶级阵线严重不清”的“错误”而致仕途受限。吾家人多,也有过一些艰困的时候。而后来我们几个孩子都还算自立争气,有了一点出息,除了父母养育,细想也还有父母“为儿女积德”之因,尤其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或在冥冥中庇荫了我们,静夜思之,油然地深谢父母之恩。

普通人如此,如果观察近代以来的名人伟人,是否也能发现一些这样的联系呢?比如林彪虽自奉甚俭,但作为名将,自然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然而毕竟对建国大业功不可灭,如果善保晚节,未尝不可以终其天年。但其后来积极帮助发动“文化大革命”,大搞阶级斗争,整肃“反党集团”,伤害了不少人。结果最后不仅自己夫妻身死异域,一个仅有的“虎子”也同机殒命(其子小名“老虎”,行事倒也有乃父之风),而惟一的女儿也很快堕入监禁和随后过着长期阴暗的日子。民间还有一说:“为子孙留余地”,即自己不将权力财富名声等各种资源占尽,为后代留一些福分。

冥冥中是否有一种神秘的因果?常人不得而知但还是可能会有所尊重。而且,对这种“报”也还是可以有一些理性的解释的,比如说善行自然比较容易带来他人善的回报或社会的奖赏,恶也会引发正义力量的惩罚或招致别人恶的报复;父母善良的品质和作为会影响到儿女的行为和品德,乃至形成一种家风;而父祖一辈的恶行和树敌也会带来宿怨,从而影响后辈的行为和生活品质。甚至父祖辈太大的光环、太多的财富,太大的名声也可能使后辈或意志消蚀,好逸恶劳;或意气消沉,不愿进取。所以,西方的一些亿万富豪在充分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和事业成就之后,反而有一种散财之道,他们还是会努力给儿女最好的教育,但却不是给他们留下最大的财富。或者说,体现在这种散财之道中的“德育”本身,也是一种最好的教育,而这种“散财”既是一种泽福广泛的公益事业,也便是一种更有远见的“为儿孙造福”。

梁启超及家人在卧佛寺附近有一个幽静的墓地,在那里盘桓的时候,我曾深感做名人或伟人的儿女虽然可能大都不易,但梁启超的九个儿女却都相当出色,在近代中国的名人伟人子女中总体来说大概是最有出息的。有人说这是由于墓地的风水好,我却认为除了他们自己的努力,更多地还是和其先人的德而非葬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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